《大岛主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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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岛主2- 第16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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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过对他来说,也算是一战成名,走到哪都有人喊“大头魔术师”。开始的时候唐积德还沾沾自喜,到了后来就不胜其烦,唯恐避之不及。

    为了摆脱大批追踪者,在湾仔小霸王的带领下,专门走僻静的小巷,果然清净不少。正行间,前面的巷口忽然出现一个高高瘦瘦的身形,头上缠着一圈一圈的包头巾,脚上赤足,整个人皮包着骨头,就跟一具行走的干尸。

    “阿三,大白天的不要跑出来吓人好不好——”肥鸟很是不满地嚷嚷一声。

    那位阿三根本就不搭理它,自顾自地坐在地上,手里拿着一根笛子吹起来,笛声悠扬,又似乎带着一股神秘,听起来十分诡异。

    野鸡倒也识货:“嘎嘎嘎,原来你是耍蛇啊,跟杂耍也沾点边。不过俺咋没看到你的蛇呢?”

    耍蛇人也显然能听懂英语,他略略点头,笛声忽然出现几个杂音,异常刺耳。然后,就看到野鸡忽然趴在地上,使劲抻长了脖子,脑袋还一探一探的,说不出的诡异。

    大星连忙上去扒拉一下它的脖子,真担心野鸡把自个的脖子抻断。却听到野鸡嘴里翻来覆去地嘟囔:“俺是一条蛇,俺是一条蛇!”

    厉害——后面的人不由交流了一下眼神,这在魔术中也是一个很冷僻的门类——催眠。而小虾米则微微皱着小眉头,不知道在思考着什么。从这个印度人身上,她似乎感觉到有一股熟悉的气息。

    阿巴拉古,噢——耍蛇人的笛声再次一变,这次的曲调听起来颇有些熟悉,欢快之中带着淡淡的哀愁,赫然是那首有名的拉兹之歌。而野鸡也不再装蛇,开始卖力地呼扇翅膀,跳起欢快的舞蹈。

    “我是流浪汉,很高兴能在这里遇到我的朋友。”那个人呲牙笑了笑,结果看起来更加可怖。不过,唐积德和小虾米却从他的眼神和笑容之中感觉到了真诚。对于他们来说,早就不再以貌取人,更多的是感受更深层次的东西,所以鲜有走眼的时候。

    于是唐积德伸出手,使劲和对方握了握:“你好,拉兹先生。”既然对方自称流浪汉,那么唐积德自然就想起了小时候看过的那部经典的印度电影,里面的主人公就叫拉兹。只是电影中的拉兹是个热情的帅小伙,非是眼前的干尸相比。

    流浪汉的手全是骨头,稍稍有点硌手,不过力道十足,使劲和唐积德握了握:“先生,我该如何来称呼你好呢,是叫您大头魔术师呢,还是尊称您为坚牢地神?”

    这下唐积德就不够看了,以他的学识,哪里知道坚牢地神是何许人也。于是求助的眼光望向小虾米。事实上,坚牢地神是古印度神话中二十四大天王之一,是掌管土地和一切植物的神灵。如果唐积德要是知道对方一语道破天机的话,估计非得惊得来个大腚墩不可。

    还好,有小虾米这个天才儿童在场,只见她的脸上露出两个大大的酒窝,然后按照印度教的传统礼节,向对方施礼。在毛毛球岛的时候,那里的人们多是印度教徒,所以早就熟悉了:“如果这样的话,我们是不是也可以称呼您紧那罗王?”

    紧那罗王为“天龙八部”之一,也入选二十四大天王。主要职责是表演歌舞器乐,所以是音乐之神。

    听了这番话,流浪汉脸上的笑容更盛,也就更加骇人,他伸出枯骨般的手掌,同样还礼之后说道:“哈哈哈,如此说来,那我就只好称呼您鬼子母喽。”

    他们在这相谈甚欢,野鸡也终于摆脱了魔笛的控制,重新恢复了清明。虽然对于刚才的所作所为一无所知,但是那段空白记忆还是令它有所怀疑。在跟何田田验证一番之后,野鸡勃然大怒,可是想想对方的手段,它还真不敢上去理论,只能远远的嚷嚷:“你个老叫花子,臭要饭的,死流浪汉,说俺们家小虾米是鬼子母,有长得这么好看的夜叉之母吗?”

    它不好意思说自个的丑事,索性就拿小虾米做文章。野鸡跟着小虾米也不是白混的,学识噌噌见涨,它也知道鬼子母同为二十四天神之一,但却是恶神,生了五百个小夜叉,专门以小孩为食,残害众生。

    流浪汉也颇有些诧异,想不到这只鹦鹉也能博闻强记。于是点头道:“鬼子母被释迦佛点化,皈依佛门,专门庇护妇女和小儿。善恶之间,存乎于心,不必着相。”

    野鸡这下没话说了,只是刚才被耍戏了一通,十分不爽,嘴里叨叨咕咕:“自高自大,自封天神。要是这样的话,那俺还是阎摩罗王呢。叫你生就生,叫你三更死就活不到五更。”

    它所说的阎摩罗王也是二十四天神之一,传到中土之后就逐渐演变成阎罗王。

    对于野鸡这种颇富阿q色彩的精神胜利法,大伙也全都置之一笑,不再理它。有小虾米居中翻译,双方居然相谈甚欢。唐积德也很纳闷:这位拉兹老兄见闻广博,尤其是对自然万物很有独到的见解,莫非也是同道中人?

    陈依依也同样很好奇:“长者,请问你也是魔术界的前辈吗?”

    流浪汉再次露出他那骇人的笑容:“魔术,小道尔,我修行的是古瑜伽术,挖掘身体的极限,畅游天地之间,这才是真正的大道。”说完,又意味深长地望了望唐大头和小虾米,“两位又何必在红尘中打滚呢,不如随我去吧,遨游太虚,岂不逍遥——”

    哥还没娶媳妇呢——唐积德抓抓后脑勺:“拉兹先生,我们都是俗人,自然要在红尘中打滚,抱歉抱歉。”

    流浪汉沉吟一阵:“也好,出世入世都是修行,或许这条道路真正适合你们也未可知。不过有机会的话,希望我们能在婆罗多相见。”

    唐积德抓抓后脑勺,然后悄悄捅捅野鸡的屁股:“婆罗多是啥地方?”

    野鸡正没好气呢,于是嘎嘎两声:“就是十八层地狱!”

    “先把你打进十八层地狱,专门在割舌地狱里面割舌头,割了长,长了再割。”唐积德索性将野鸡的破嘴缠住,免得它烦人。

    “大头叔叔,婆罗多是一些印度人对他们本国的称呼,就像我们喜欢称呼华夏九州的道理差不多。”还是小虾米耐心地给大头叔叔扫盲,像野鸡那样的,绝对不是一个好老师。

    唐积德这才点了几下大脑袋:“好好好,有机会也希望拉兹先生能去我们桃花岛溜达溜达。”

    流浪汉也再次展现出他那魔鬼般的微笑:“如果能够有幸去神之子的家乡一游,当然是平生快事。”

    听到神之子这个称呼,唐积德多少觉得有点脸红,想想毛毛球和印度那种密切的联系,对方能认识他并且知道桃花岛这个地方也就可以理解了。于是伸手摆了摆:“拉兹先生不要取笑。青山不改,绿水长流,咱们他年相见,后会有期!”既然对方要走,唐积德总得交代几句场面话,可是他又实在想不出什么,只好凑合了几句应景。

    噗嗤,陈依依捂着嘴乐出声,这位师父还真有意思,这么老古董的临别赠言也好意思说出口。

    而流浪汉先生却是一愣:“好不容易遇到同道中人,当然要盘桓几日。”

    不走啊——唐积德咂咂嘴:“不走就好,先吃饭去!”转悠了一小天的时间,肚子还真饿了。

    既然要吃饭,那么大星自然熟门熟路,直奔牛丸店而去。乐得唐积德在后面直夸:“好同志啊,为了省钱,宁可多走十里地。”

    进店之后,唐积德照例是吆喝一声:“一人一碗,给我来两碗——呃,还有这位拉兹先生,也来两碗吧。”

    牛丸端上来,别人都用勺舀着慢慢吃。而流浪汉则伸出鸡爪子一般的手掌,直接戳进碗里用手捞,抓了一把牛丸就往嘴里塞。

    “小心烫着!”唐积德一着急,结果嘴里的牛丸射出一股汁液,溅到手上,倒是把他的手背烫得一片红肿。

    反观流浪汉,却跟没事人似的,手爪子在滚烫的汤水里面搅合,嘴里嚼着滚烫的牛丸,眨眼之间,两碗牛丸就被他给捞干,瞧得满店顾客都大眼瞪小眼。

    最后,流浪汉又端起大碗,咕嘟咕嘟把两碗热汤也都喝进肚里。唐积德瞧着都觉得嗓子眼发烫:你饿死鬼脱胎的吗?

    “要不要叫救护车?”因为是大明猩带来的主顾,所以店老板也特别关照。

    野鸡终于逮住机会,嘴里嚷嚷一声:“谁不知道你会魔术咋的,跑这显摆来了,有本事你把那块火炭嚼了。”旁边有一个炭火炉子,上面煨着高汤,炉子里面炭火正红,所以野鸡才会发坏。

    流浪汉倒是真不含糊,走到炉子跟前,伸出两根黑漆漆的手指,就这样夹起一块红彤彤的木炭,在鼻子下面嗅了嗅,然后张嘴便扔了进去。

    “好——”满店的顾客全都站起来热烈鼓掌,想不到吃顿牛丸都能看到这么厉害的魔术表演。

    “阎摩罗王,您要不要也尝一块?”流浪汉又夹起一块火红的木炭,在野鸡面前晃悠着——
第三十六章 达者为师
    野鸡吓得直接缩到小虾米身后,不敢露头。不过嘴上却不老实:“流浪汉你是不是印度教徒,居然在这大吃二喝,你瞧见这招牌没,牛丸店,全是用牛肉做的!”

    话说野鸡这张嘴还真不是摆设,要是跟人斗嘴,罕有落到下风的时候。印度教徒在日常生活中对牛敬若神明,在印地语里,奶牛一词长和母亲一词连用,就像汉语里面的“祖国母亲”一样。

    不料这位拉兹先生却并不在意,嘴里嘟囔了一阵子,小虾米翻译过来其实就是一句话,类似于“酒肉穿肠过,佛祖心中留”。

    “对牛弹琴,对牛弹琴!”野鸡也只好败退,对于油盐不进、水火不侵的人,它也没法子。

    就连唐积德对流浪汉的表现也很是钦佩,用手拿火炭,口吞火炭,那绝对不是魔术,而是真真正正的本事。看来这位拉兹先生确实有些门道,所修行的古瑜伽术很有成就。

    可是在餐厅里面的其他食客不知道啊,还以为有来了一位大魔术师呢,于是纷纷上前,向唐积德和流浪汉索要签名。

    唐大头现在最怕这个,看到笔就有点哆嗦,就跟野鸡看见海东青似的;至于流浪汉就更不用说了,只是摆了一个很古怪的姿势,往凳子上一坐,神游物外去了。

    “大明猩在这呢,叫它签名好不好?”唐积德在这时候只好把大星给舍出去了。当然,瓦西里同志平时也很有亲和力,尤其喜欢给别人签名。所以听唐积德这么一说,大星就拿起水晶星,准备盖章。

    不料,观众今天都是奔着魔术师来的,尤其是大头魔术师,击败了大卫,风头正劲,所以人们当然不会放过这个机会。蜂拥上前,大星都被挤到桌子底下去了,嘴里噢噢地抗议,也没人理。

    唐积德抓了半天后脑勺:“大家先冷静一下,我给你们现场变一个魔术,你们把需要签名的东西准备好——”

    人群终于安静下来,有的手里捧着小本子,有的抻着衣襟,还有一位女郎直接将裙子掀起来,露出粉红的内裤,看得唐积德一个劲咂嘴:“这位女士,先把裙摆放下,稍后找个安静的地方,我单独给你签名好不好。”

    在人们的哄笑声中,只见唐积德的藤鞭上面忽然飘出上百片碧绿的树叶,就像一只只绿色的小船,飘落到需要签名的器物上。绿色的汁液渗透出来,在上面留下了一个大头的轮廓。

    这一幕实在是有点令人不可思议,等到他们回过神来,这才发现唐积德一行人已经不见踪影。

    “这个签名可比袁大头珍贵多了,我一定好好保存!”还是刚才那位女郎,手里兴奋地挥舞着内裤,一路舞蹈着走出牛丸店。

    据说,在若干年后的某一次拍卖会上,出现了一件奇特的拍品:居然是一条小裤裤,而且最后被一位富豪高价拍走,并且藉此物品,成功地变为桃花岛的一名普通民众……

    “不愧是坚牢地神,看来,毛里求斯岛上的甘蔗灾难也是出自你手,果然只有系铃人才可以最轻松地解铃。”走在路上,流浪汉对唐积德也大加赞扬。只是这话实在太过直白,叫唐积德一脚踏空,从马路牙子上摔了下去,结结实实地摔了一跤。

    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啊——唐积德心里也慨叹一声。不过好在这位拉兹先生对这些东西似乎并不在意,一路上只跟唐积德探讨自然变化,讲述万物生灵。

    回到王子的宠物收容所,流浪汉直接找了个墙角一坐,便入定去了。如果不是唐积德眼看着他走到那里并且坐下来的话,肯定感觉不到他的存在。因为此时此刻,流浪汉已经几乎没有了生命体征。感觉不到他的呼吸,感觉不到的心跳,说他是一具干尸,一点都不为过。

    就连王子的那些感觉超灵敏的狗狗,也跑到墙角,对着流浪汉的身体抬起了后脚。还好被王子及时地叫了回来,要不然,肯定要在流浪汉的身上留下点记号。

    天下之大,无奇不有,千万不要小窥天下英雄,唐积德心中颇有些感慨,而就在这个时候,王子薇忽然快步走了进来:“唐先生,外面有一位叫陈翻天的老者前来拜访。”

    “爷爷!”陈依依一下子跳了起来,一溜烟跑了出去。唐积德见状,也只好跟着溜达了出去。

    在大门口,只见一向活泼的陈依依跟个乖宝宝似的正在向一位银发老者请安,老人手里转着两个核桃,口里还训斥着什么。看到唐积德,陈依依在老者身后吐了吐舌头,轻声细气地说:“爷爷,这就是我新拜的师父。”

    陈翻天瞪了孙女一眼,然后双手抱拳:“老朽陈奇,见过小友。小孩子不懂事,不知轻重,还望小友见谅。”

    这种老派的江湖人最注重辈分,瞧他的意思,是要跟唐积德平辈论交。唐大头一个劲抓后脑勺:“都是一家人,您老千万别客气,赶紧屋里请!”

    走进院子,那些狗狗都欢快地迎上来。陈翻天也微微点头:“不错不错——”正说着呢,忽然目光一凛,向墙角射去。与此同时,一直如同僵尸般的流浪汉也是身子一颤,然后又恢复了平静。

    “这一位又是何方高人?”陈翻天定住脚步,刚才虽然只是双方的气场碰撞了一下,但是他却能感觉到,对方深不可测。

    野鸡终于能插上嘴了:“就是一个跑江湖的流浪汉,上俺们这要饭来的。小卷毛,你平时都在墙角撒尿,今个怎么不去尿了呢!”

    陈翻天微微摇摇头,然后在唐积德的引领下进了屋子,落座之后,何田田上了野茶。陈翻天品了一口,然后赞了一声:“好茶,天然去雕饰,完全是自然的味道。”

    唐积德呵呵两声:“陈老爷子,真不巧啊,刚刚接到消息,说是晚上八点的飞机,联合国的考察团从纽约抵港,所以只怕我不能登台表演魔术了。”

    陈翻天哈哈大笑几声,声若洪钟:“那我就叫你一声大头,其实,你已经出色地完成了任务。你还不知道吧,那些靠着作弊手段混入魔术这个行当的家伙们,再知道你教训了大卫之后,全部滚蛋!”

    他所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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