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毛,出来分钱咯……”庙会的半山腰下的一处树林里,许一年长声吆喝。
瞬间,四周弹出了好几道人影来,俱是年不过十岁的毛孩子,一个个浑身脏兮兮的,就像是小要饭的。
不过身上虽脏,但是他们却一个比一个鬼精灵,眼睛亮得能跟耗子媲美。
“哇哦,年哥,好多钱钱啊。”一个**岁,胖呼呼,身手却极为敏捷的小毛孩飞也似的蹿了上来,捧着一堆毛爷爷欣喜不已。
“哈哈,那是,也不看是谁出的赚钱门子,对了,音像,灯光,还有其他道具都还了吗?”许一年将钱一把把的分给孩子们,还不望问道。
“还了,都还了,不过年哥,学大人讲话好辛苦哦。”被叫小毛的胖子一边幸福的分钱,一边痛苦的抱怨。
刚刚在人群里面,就是他们带头丢钱,当然,他们丢的钱都是‘道具’,一早就还回去了。
许一年捉他过来在他肉嘟嘟的屁。股上揍了两拳,笑骂道:“臭小子,想赚钱还嫌累,下次带你这帮兄弟睡天桥去。”
小毛提起裤子冲着许一年扮了一个鬼脸,嘿嘿笑道:“年哥,咱们去喝酒吧,好久没吃烧烤了,嘴都淡出个鸟来了。”
许一年挥了挥手,摇头道:“你们去吧,我还有点事,晚上早点回来啊。”
小毛再次扮了个鬼脸,然后哈哈笑着招呼一帮小毛孩跑上庙会喝酒去了。
看着孩子们欢快的背影,许一年由衷的笑了起来。
许一年,男,二十二岁,川内最大的名校毕业生,专业学的商业管理,不过辅助学的偏门兽医。
许一年从小在古文镇长大,没爹没娘,吃百家饭长大,是这一带的孩子王。
从八岁开始,许一年便懂事了,然后就拼命读书,年年拿最高奖学金,半工半读,是所有学校老师的榜样学生,品学兼优,大学刚毕业便有五家大形公司对他有签约意向。
只是,造化弄人!
上个月体验的时候,医生告诉他,他得了不治之症,癌症。
脑子里长了颗瘤子,恶性的,少则三五月,多则一两年,许一年必死无疑!
无法形容许一年得知这个消息时那种心情,悲哀,心痛,难受……
十几年的努力,十几年的辛勤,十几年的被人看不起……
**丝尚未逆袭,革命尚未成功,可是,他却要黯然退场了。
一年时间,一年时间能做啥?
是潇洒去抢他一票过完余生?还是就此跳下高楼,一了百了?
许一年前所未有的茫然,昏昏沉沉间,他回到了他离开数年的小镇,没有衣锦还乡,没有鲜花怒放。
许一年就像他离开时那样,平静的回来了。
小毛已经长大了,父母坟前的丁香花也盛开了,正如许一年的生命,看似美好,却即将调零。
不过,许一年毕竟是受过高等教育的现代化人才,有着别人所没有的智慧。
癌症就癌症吧,怕个鸟啊,老子就要轰轰烈烈,随心所欲的过完余生,谁特妈敢挡在我面前,哼哼,死!
正是有着这样的光棍儿思想,许一年带着小毛这帮小屁孩儿,租了影像机,投影仪,音像,还请了托,非常利落的搞出了这么一出哄骗全人类的‘金童转世。’
神马?骗子?金童佛主什么的本来就是虚无缥缈的东西好不好?
许一年对自己的行为从来没有半分歉疚。
下山的路很崎岖,很多大爷大妈看到了许一年,都会恭敬的叫上一声‘金童’。
说实话,许一年长得到是眉清目秀,很有几分金童味道,不过看大爷大妈无时不刻的那种谦卑模样,许一年到是有些哭笑不得了。
小镇的日子平凡,却恬静,住了几天下来,许一年感觉自己仿佛回到了儿时,白天跟小毛一起出去疯跑,晚上就安安静静的回出租层休息。
唯一让他感到有些意外的是,金童的名声越来越响,现在一般人见到他,都要恭敬的行个礼先。
清晨的阳光总是妩媚的,许一年赖在床上,突然,门被小毛一脚踹开了。
“年哥,不好了年哥。”小毛上气不接下气,直接扑到了许一年的床上。
“怎么了怎么了?”许一年还迷糊着。
“好多人朝着这边来了,还抬着猪头,羊头之类的……”小毛舒缓着气,接着道。
许一年白了他一眼:“很正常啊,最近常有人干这些事。”
“不是……”小毛还待解释,楼下却突然传来一阵哭喊声。
“金童大人啊,金童大人,求求您拯救您的信徒于水火之中吧!”哭喊声一落,一阵鞭炮声便霹雳啪啦的响了起来。
许一年疑惑的带着小毛下了楼,一出门,哗,好家伙,黑压压的人群围在大门口,一脸虔诚的看着他。
一名穿着黄毛褂的中年道士在旁边念个不停,见许一年下来,顿时跪了下去。
“金童大人救命啊……”“金童大人救命啊……”黑压压的一群人跪了下去。
许一年苦笑了起来,这些大爷大妈也太封建迷信了吧,这么多人跪拜,也不怕折他的寿啊。
不过回头一想,本来也就只有一年可活了,可折个屁的寿啊。
这么一想,许一年就光棍儿了,连忙叫起众人来询问来意。
通过镇民们七嘴八舌的描述,许一年慢慢的知道了事情的始未。
据镇民们说,离镇上十八里的鹅公景山脉啊,这几天出现了一只怪兽。
有的人呢,说是一只吊睛大白虎,有的呢说是斑斓美洲豹,甚至有人说是会飞的大乌龟。
许一年心里狠狠的鄙视了一翻镇民们的没见识,大华夏会有美洲豹吗?还会飞的大乌龟呢。
再说了,这种降妖除魔的生意你们得找托塔天王啊,不然找派出所也行啊。
别说许一年不是金童转世了,就算是真的金童转世,那也只是一个散财的,属于文官,非战斗人员。
所以,这种打架斗殴的勾当,还是交给别人来做吧。
“诸位,俗话说得好,上天有好生之德,世间万物人人平等,我乃大凡金童转世之身,去与区区一介畜牲较量,那岂不是欺负它,所以,这等造化,还是留待派出所这些俗世之处前去对付吧。”
许一年摇头晃脑,将这些年学的东西挑东捡西的拽了出来,果然是起到了震慑的作用。
至少,没有一个信徒认为这位金童转世是在吹水,反而是真的认为金童大人是慈悲为怀,不愿伤及那畜牲而已。
“可是,金童大人,派出所最有威名的马得水马队长已经在捉拿那畜牲的时候被打成了植物人,浑身上下被咬了十八个血洞啊……”
又有人继续爆料,结果却是吓得金童大人菊花一紧,乖乖,连配枪的队长都被揍成了植物人,这畜牲当真是吊睛大白虎不成?
许一年的心里的退堂鼓已经打得山响。
“听说咱们镇上最漂亮的警花叶梦芽也出警去鹅公山了。”
“是吗?那漂亮女娃我可是见过的,很漂亮啊。”
“漂亮又有啥用?刚刚来的时候我听说她已经掉进了那畜牲的洞里面,估计很快就被吃了吧。”
群众的议论声响起,刚打起了退堂鼓的许一年猛的僵住了身体。
叶梦芽三个字,就像是一道闪电一般,猛的将他定住了。
第一百二十九章 暗度陈仓
一转眼过了五日,白宸已经完全认定了自己穿越的事实。
她意识到这是个无论如何也改变不了的局面,哭泣无用、暴躁无用、心灰意冷无用、一直持续在悲伤之中也无用,如今唯有平平安安地活下来才是最有用的。
相信远在异世的老妈如果知道自己还活着的消息,也会有这样期待的吧?
她正坐在门前的长廊上望着花圃发呆,忽然瞧见金珠匆匆走了过来,到了近前急声说道,
“少夫人,归府的老爷回来了,让您过去请安呢!”
归府的老爷?也就是自己的公公吧?听说那日参加自己的大婚仪式之后就因一桩京城的买卖匆匆离府,连喜酒都没顾得上喝一口。
白宸想着自己毕竟嫁过来了,今后的生活还要仰仗着这位老太爷呢,这顶头上司可不能惹了,于是立即吩咐金珠银珠为自己梳妆打扮。
她生在现代,不习惯旁人伺候,可既然到了这里免不了要入乡随俗,更怕被人瞧出破绽,这几日也就由着那些丫头服侍。
“少夫人,您看这件衣裳可好?”金珠展开一件素白的长裙,领口袖口绣着简单的梅花纹样,既清冷又雅致。
白宸转头又对着铜镜画眉,面无表情地说道,
“家里又没死人,弄那么素净做什么,换身艳丽的来。”
“少夫人!”金珠忍不住低呼了一声,随后四下看去,除了她们两个陪嫁丫鬟,并没有归府的人,这才松了口气,压低声音提醒,
“那个字可是不能随便再提的。”
白宸皱了皱眉,看着镜中的少女并没有半点熟悉感。她前几日想办法弄到了一张大婚时的喜帖,才得知自己的名字与前世一样,但不一样的却是这张脸。前世自己长得虽然也不错,却没现在这人清秀。
其实说起清秀,倒不如说带了几分柔美,这人眉眼间的神态娇媚可人,目光流转间总是带着几分楚楚动人的味道,让人看了总会心生怜惜,这就是她对着铜镜的感觉。不过说实话,她很不喜欢。
她性子虽然算不得强悍,但却从不示弱,往日也最讨厌那种有事没事哭哭啼啼,以眼泪博取同情的矫情女人,因而看着这镜子里的妙龄少女怎么也不顺眼。
金珠见她脸色不好,只当是对自己说的话不满,忙收起了那身素净的衣裳,去衣柜里左挑右选,边找边小声嘀咕,
“少夫人向来喜欢素雅的颜色款式,大婚前备下的也都是素色衣裳,如今去哪儿找那艳丽的?”
白宸将炭笔放下,起身到了衣柜旁,跟着她一起翻来翻去。可不是么,这一柜子衣裳除了白色就是白色,只是每件图案稍有差别罢了,怪不得这几日总觉得自己穿着同一件衣裳。
她叉着腰站在衣柜前片刻,无奈地摆了摆手,指着最里面挂着的大红喜袍说道,
“穿这个!”
“这可是大婚当日穿的那件!”银珠适时上来接了一句。
“那又如何?”白宸眉梢一挑,与其让她弄得像柔弱小草一样,不如直接做一朵娇艳的牡丹。虽说她不想暴露自己的身份,可绝不等于她要处处逆着自己的心思。不能过得顺心顺意,还活着做什么?
于是,当穿着一身大红喜袍的少女端庄秀丽地站在归宁远面前时,即刻让这位两鬓微白的老者眼睛一亮。
由于在路上已经问了管事嬷嬷如何请安,这会白宸倒是没什么担心的,上前一步在归宁远面前行了大礼,声音圆润清朗,
“宸儿给父亲请安。”管事嬷嬷路上告诉她,大婚第二日是要给公公敬茶的,只是因老爷子不在府中,所以才耽搁了这些日子。
“快扶她起来,”归宁远笑呵呵地抬了抬手,见她举止端庄得体,满意地点头称赞,
“白家的女儿确实落落大方!”
谁知他话音刚落,身旁立即响起柔媚腻歪的笑声,
“老爷,现在她可是咱们归府的媳妇了呢!”
白宸下意识地一哆嗦,这声音听起来怎么跟条蛇似的呢!顺着声音传来的方向看去,却见坐在归宁远身旁的一位中年妇人正千娇百媚地笑着,只是那笑容怎么看怎么不对劲,好像那种青楼红坊里的女人甩着手帕招揽生意一样,呃,还是个老女人……
归宁远并不知道白宸心里正诋毁着那说话之人,听女人这么一说,立即笑道,
“没错,宸儿已经是我们归家的儿媳了!”
正说着,一旁的丫鬟已经捧上茶盘送到白宸面前。她接过茶盅,走上前来,双手捧着茶盅轻声说道,
“父亲请喝茶。”虽没学过这古代该如何给公公婆婆敬茶,但她前世常去茶馆,瞧着茶艺师们泡茶敬茶也就学了几分像,想来也相差不多吧。
这时,一直沉默不语的男人缓缓地摇着轮椅到了白宸身旁,接过丫鬟捧上的茶盅,也恭恭敬敬地递到归宁远面前,清冽纯净的声音响起,犹如甘泉淌入心底,
“父亲请喝茶。”
归宁远哈哈大笑,显然对眼前这副夫妻融洽的画面十足的满意,忙不迭地接过茶碗,象征性地喝了两口,随后拿过丫鬟递来的红包给了白宸,感叹道,
“五儿腿上有疾,今后还要让你费心照拂,倒是委屈你了。”
白宸暗自抹汗,从醒来那天瞧见过这男人一次,后来就一直不得见,今日才是第二次见面,何来照拂一说?不过她是不会把这件事主动说出来的,反正有没有这个男人对自己来说都没差。
想到这,她不自觉地看向一旁默默不语的男人,却正对上对方探究的眼神,惊得立即收回目光,垂眸站在一侧。
老爷子叫他五儿,也不知是因为他排行第五,还是单纯地叫这个名字。归五?听起来很特别……
“坐吧。”归宁远挥手示意她坐下,可她却犹豫了一下。
她从进屋开始就注意到了归宁远身旁的那个妇人,看起来年纪不过三十,打扮得很是华贵妖艳,难不成是那男人的亲娘,那也太不靠谱了。
她只是在初次醒来时见过这男人,当时心里乱糟糟的,并未细看,只知道长得温润斯文,且腿上有疾。而刚刚瞧着着这妇人,长相虽说也算得上美艳,却不像能生出那么一个漂亮儿子的,两人眉眼没半点相似。
归宁远见她眼睛一个劲儿地往身旁的女人那里飘,这才想到忘了介绍,便开口道,
“这是你宛姨娘,行个礼就好,不必敬茶了。”
白宸立即行了个寻常礼,唤了声宛姨娘。
“快起来吧,这身子刚刚见好,可别累坏了!”
第一百三十章 上医医国
自从建国一来,卡隆帝国算起来已经有三百多年的历史。
作为整个大陆西方最强大的帝国,卡隆一直都盘踞在西方大陆,但是几百年的时间过去,原本强盛的帝国已经如老人一般迟暮,而逐渐崛起的却是境内以布斯曼家族大公为首的六个公国。
名义上卡隆仍然是一个国家,卡隆的统治者依旧是卡隆的王室。可实际上卡隆的王室已经逐渐的沦为布斯曼公爵发号施令的工具,而以亚瑟公爵为首的其他五个公国显然并不愿意承认这点,表面上对于卡隆王室恭恭敬敬,而实际上对于王室发布的命令却是阳奉阴违。
而为了争夺领土几个公国之间的摩擦不断,但是又相互制约,没人胆敢主动的大规模的挑起战争,因为实力相当的公国一旦发生战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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