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文学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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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文学史- 第12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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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朋误闻玉莲死后立誓不再娶,甚至不顾别人“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的劝诫,更是把维护对亡妻的“义”和维护自身的情感,放在了礼教规范和家族整体利益之上。而钱玉莲出于“烈女不更二夫”的信条而自杀,虽是一种典型的“节妇”形象,但作者写她最初选择王十朋为婿,是因为认识到他“一朝风云际会”,就会“发迹”;
写她以“若能勾赠母封妻,也不枉了争名夺利”鼓励王十朋赴考,都是直接从实际利益考虑,不假以虚伪的道德掩饰,这些地方也都有浓厚的市俗气息。
此剧的文辞较粗糙,多用俚俗语言,但戏剧性很强,有较好的演出效果。
《刘知远白兔记》是“永嘉书会才人”在《五代史平话》和《刘知远诸宫调》等的基础上编撰而成的。现存的几种明代加工本情节稍有差异。刘知远为五代后汉开国皇帝,作为一个穷军汉出身而登上皇帝宝座的人,他一直使老百姓感兴趣。剧本的中心内容,就是写他的“发迹变泰”以及他和李三娘悲欢离合的故事:刘知远未发迹时落魄潦倒,后被李文奎收留作佣工,李文奎见他身有帝王之相,就将女儿李三娘嫁给他。李文奎死后,刘知远不堪忍受三娘兄嫂李洪一夫妇的欺侮,弃家投军,被岳节使招赘,建立功业。三娘在家受尽欺凌,在磨房生下儿子咬脐郎,托人送至刘知远处。咬脐郎长成后,因追猎一只白兔,与生母相会,终于全家团圆。
《白兔记》是一部平民意识很强烈的作品。剧中写李洪一夫妇的贪婪狠毒,以种种刁钻的方法欺凌刘知远和李三娘,表现出民众的鲜明的爱憎。又像刘知远为了攀升高位而娶节度使之女,但他最后能接回“糟糠之妻”,所以也并不因此而受到责难。在民间朴素的观念中,社会低层的人们为了求得权力和富贵,这样做是可以原谅的。只是写三娘至死不肯改嫁的情节,带有传统的道德意识。
此剧保留了民间创作的艺术特色,文字质朴顺畅,刻画人物、编排情节生动自然,许多细节,散发出古代农村生活的气息。
《拜月亭》(又名《幽闺记》),前人多认为是元人施君美作,尚难确定。此剧系改编关汉卿的同名杂剧,人物、情节、主题思想均与关作大略相同,曲文也有部分沿袭,故不再复述。
此剧虽是改编之作,却受到很高评价。关作以四折的短小体制写两对青年男女在战乱时代背景中的婚恋故事,固然显示了出众的才力,但毕竟难以充分展开。而到了南戏中,由于扩大了规模,因而得以增添出许多生动的细节、细致的描写、委婉的抒情,使剧情的发展更显得起伏跌宕、波澜层叠,这是它的成功之处。
在戏剧情调方面,此剧增添了很多喜剧成分,在悲剧性的事件中巧妙插入巧合、误会的关目,机智有趣的对话,以及插科打诨的手法,使这出戏表演起来有更多的娱乐性。
此剧的语言往往在平易自然中显露出文采,历来受人们赞赏。李卓吾认为它超过《琵琶记》,可与《西厢记》媲美,并说:“《拜月》曲白都近自然,委疑天造,岂曰人工!”
(《李卓吾批评幽闺记拜月亭》)
《杀狗记》与后期杂剧作家萧德祥的《杀狗劝夫》情节相同,但孰为先后难以推断。其作者,前人多认为是元末明初人徐畩,但实际上他不太可能是此剧的原始作者,而只是改编者。剧中写富家子弟孙华交结市井无赖,并受他们的挑拨而将胞弟孙荣赶出家门。孙华妻杨月真为了劝夫悔改,杀了一条狗扮为人尸放在门外,使酒醉归来的孙华误以为祸事临门。他的那帮市井朋友不但不肯应邀帮忙,反向官府告发,还是孙荣为他“埋尸”避祸。最后真相明了,兄弟重归于好。这也是一出家庭伦理剧,强调了稳定的家庭秩序的重要,提倡“亲睦为本”、“孝友为先”、“妻贤夫祸少”等伦理信条。它虽是以道德训诫的面目出现,却是针对着因财产争执而使宗法家庭遭到破坏的现实,有着很实用的意义。在艺术上,此剧较为粗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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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宋元的中短篇小说

宋元是中国小说史上的重要时代。与前代相较,元代文学的最突出的成就在于虚构性文学的长足进展。杂剧和小说是其辉煌代表。自然,这局面并不是在元代突然出现的。以小说来说,宋、元之间就存在密切的联系。关于长篇小说,我们将在另一章中叙述,这里先对其中短篇小说——包括白话和文言两类——加以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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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宋、元说话及其话本的时代

考辨在宋代有一种称为“说话”的民间技艺,由唐代的“说话”发展而来,并吸收了变文等的若干特点;至元代仍然流行。其内容主要是述说故事。现在所知的宋、元通俗小说大致就是当时“说话”艺人——也即“说话人”——所用的底本,故又称“话本”;但也可能已在底本的基础上有所增删,与其原貌不尽相同了。
“说话”在宋代有四家。据宋代灌园耐得翁《都城纪胜》的“瓦舍众伎”条记载:
“说话”有四家。一者小说,谓之银字儿,如烟粉、灵怪、传奇、说公案(皆是朴刀杆棒及发迹变泰之事)、说铁骑儿(谓士马金鼓之事)。说经,谓演说佛书;说参请,谓宾主参禅悟道等事。讲史书,讲说前代书史文传、兴废争战之事,最畏小说人,盖小说者能以一朝一代故事,顷刻间提破。合生,与起今随今相似,各占一事。
据此,“说话”四家为:一、小说;二、说经,包括说参请;
三、讲史;四、合生。鲁迅《中国小说史略》和《中国小说的历史的变迁》即大致采用这种说法,孙楷第《宋朝说话人的家数问题》并对此作过较详细的考证,可以参看。但因洪迈《夷坚志》支乙卷六《合生诗词》条有“江浙间路歧伶女有黠慧知文墨、能于席上指物题咏、应命辄成者,谓之合生。
其滑稽含玩讽者,谓之乔合生。盖京都遗风也”的话,有些研究者就认为“合生”不属于“说话”四家之一,并对上引《都城纪胜》的那一段话用别的方式来标点,于是对“说话”四家也就有了别的分法。但似还不如鲁迅、孙楷第的分法来得稳妥。
①只是在“说话”四家中,合生的势力最小,综合《东京梦华录》、《梦梁录》、《西湖老人繁胜录》、《都城纪胜》、《武林旧事》诸书的记载,合生艺人有姓名可考的只吴八儿、双秀才两人,而小说、讲史皆有数十人,说经也有近二十人,即可见一斑。大概从南宋后期起,合生已颇衰微,故《梦梁录》卷二十有一条记“说话”的情况,标目为《小说讲经史》而不说及合生。至于合生的特点,由于前人的记载语焉不详,现在已难以弄清楚了。
①洪迈此条举了两个例子。一个是一位散乐伎人“高吟”一首七律,咏两位太守对席;另一个是一位唱诸宫调的女子“歌”其“述怀小曲”,咏雪里梅花,用以自喻。又,张齐贤《洛阳摚鹁晌偶恰匪担骸坝刑父韪救搜钇r萝,善合生杂嘲。”文中并记载了这位“歌者”“嘲蜘蛛”(实为嘲胖和尚云辨)的五言小诗,从中可见洪迈的所谓“京都遗风”。其“嘲蜘蛛”,亦即“指物题咏”的一种。按,《新唐书·武平一传》:“伏见胡乐施于声律,本备四夷之数。比来……妖伎胡人,街童士子,或言妃主情貌,或列王公名质,咏歌蹈舞,号曰合生。”是“合生”在唐代已经出现,本“施于声律”,也可结合舞蹈,故有“咏歌蹈舞”之语;其内容的“或言妃主情貌,或列王公名质”,则显与“题咏”相通。洪迈所记,均为乐人的“吟”、“歌”,张齐贤所记,也为“歌者”之诗,当是唐代“施于声律”的“合生”的继续。而罗烨《醉翁谈录》卷一甲集《舌耕叙引》的《小说引子》说:“小说者流……或名演史,或谓合生。”此处的小说,是广义的概念,与今天通常所说的“小说”近似,故谓其可“或名演史”。
由这一记载,可知其所谓“合生”实属于广义的小说,也是述说故事的。
与洪迈所说“指物题咏”、再加“吟”、“歌”的“合生”同名异实。换言之、“合生”在当时实有两种,一种属于“说话”,一种则吟诗歌词。另据洪迈所记,在其生活的南宋时代,后一种“合生”是由女性(“路歧伶女”)从事的,而《西湖老人繁胜录》所记“合生”艺人为“双秀才”,显非女性,也可见《繁胜录》所记“合生”非洪迈所谓“合生”,而当是《醉翁谈录》所说的那种“合生”。
“说话”的形式,大抵以诗词起,以诗词终,在叙述过程中也常杂以诗词、骈文之类,故又有“诗话”、“词话”之称。
至于“小说”、“讲史”、“说经”的区别,鲁迅说:“讲史之体,在历叙史实而杂以虚辞。小说之体,在说一故事而立知结局。”
(《中国小说史略·宋之话本》)“说经”虽“演说佛书”,后也发展为专讲佛教史上的有关故事,向“小说”、“讲史”靠拢,唯题材有所区别,其代表作为《大唐三藏取经诗话》。
无论是唐代的“说话”或变文,都属于民间文学的范畴。
从这点说,作为其后继者的宋、元“说话”也应为同样的性质。且宋代“说话”主要在“瓦舍”演述,其听众以市井民众为主,元代“说话”的主要听众同样如此,故可视为市井文学。而另一方面,宋、元“说话”又受六朝以来文言小说的影响很深。罗烨《醉翁谈录》的《小说开辟》说:
夫小说者,虽为末学,尤务多闻。非庸常浅识之流,有博览该通之理。幼习《太平广记》,长攻历代史书。烟粉奇传,素蕴胸次之间;风月须知,只在唇吻之上。《夷坚志》无有不览,《琇莹集》所载皆通。动哨、中哨,莫非《东山笑林〉;引倬、底倬,须还《绿窗新话》。
《太平广记》固然收有许多六朝志怪和唐人传奇之文①,《夷坚志》、《绿窗新话》也分别为宋代志怪、传奇的名作。所以,宋、元白话小说的发展,实以六朝以来的文言小说作为不可或缺的养料。这在具体作品中也可以看到。例如,《陈巡检梅岭失妻记》(《清平山堂话本》)就显然脱胎于唐传奇《补江总白猿传》。至于罗烨所说“长攻历代史书”,则又点明了中国古代小说和史书的密切关系。
①《醉翁谈录》所说的《太平广记》恐已非李昉等所编的原本,而已经过增删,供“说话人”之用。理由是:一、《醉翁谈录》壬集卷一所载《红绡密约张生负李氏娘》,叙宋代包拯时事,而云“事见《太平广记》”。《清平山堂话本》的《五戒禅师私红莲记》,叙宋英宗时事,亦云:“虽为翰苑名谈,编入《太平广记》。”此二篇不但为今所见李昉等编《太平广记》所不载,时代亦不合。故当另有一《太平广记》。但既袭用旧名,则大部分作品当来自原书。
就现在所知的宋、元话本来说,哪些属于宋,哪些属于元,已经很难剖明。以前认为是宋代话本的,今天看来基本靠不住。因当时作为判断依据的,一是旧籍的记载,一是实物,而其中都有很多问题。
旧籍中记载宋、元话本名目最多的,为罗烨《醉翁谈录》;钱曾《述古堂藏书目》及《也是园书目》也有“宋人词话”的著录。《醉翁谈录》在国内原已亡佚,后发现于日本,现藏日本天理图书馆;国内所出排印本即自日本藏本出。此书刚在日本发现时,曾被误认为南宋本;书中所记及的大批话本名目,也就理所当然地被认为是宋话本了。但后来日本学术界已发现原先的判断并不确切,是以连收藏此书的天理图书馆所编《中国古版通俗小说集》(《善本写真集》二十七)介绍此书时也说:“此书一般认为是南宋版,但书中可看到元代人的姓名,且可感到追慕亡宋的笔调,再勘以版式,或系宋末元初刊。”(1966年日本天理大学出版部发行,第1页)但既有元人姓名,且已在“追慕亡宋”,则非刊于“宋末”可知。至早为元初刊本。说成“或系宋末元初刊”,恐多少有迁就旧说(所谓“南宋版”)之意。又,《醉翁谈录》的《小说开辟》有“说赵正激恼京师”语,而元锺嗣成《录鬼簿》卷上记陆显之说:“汴梁人,有《好儿赵正》话本。”则《醉翁谈录》之作,实当在陆显之撰《好儿赵正》之后①。所以,我们只能认为《醉翁谈录》所记的这些话本名目出于元代及其以前,但已无从分辨何者为宋、何者为元了。至于《述古堂藏书目》及《也是园书目》著录的“宋人词话”,也未必可靠。两书均著录的“宋人词话”共十二种。仅为《述古堂藏书目》著录的凡五种;这十七种在今天已多数亡佚。其中有五篇见于《清平山堂话本》,即《简帖和尚》、《西湖三塔记》、《柳耆卿诗酒玩江楼记》、《风月瑞仙亭》及《合同文字记》,实都不早于元代②。
①关于这五篇话本的时代考证,参见章培恒《关于现存的所谓“宋话本”》,载《上海大学学报》1996年第1期。又,本节下文凡涉及话本的时代问题而与通行说法有所不同的,除已注明者外,皆见此文。
②孙楷第先生《中国通俗小说书目》因误认《醉翁谈录》“乃南宋人书”,进而以为“赵正故事,元与南宋皆有话本”,“陆显之亦但就旧本改编,非创为之也”。但《醉翁谈录》为“南宋人书”的前提既已不存在,则《好儿赵正》自应为陆显之的创作。
再说实物。这方面最重要的是《京本通俗小说》。现在所能见到的最早本子是一九二○年缪荃孙刊《烟画东堂小品》本,共收七篇。缪荃孙在《跋》中说,其底本为影元人写本。
书中的《冯玉梅团圆》篇说到“我宋建炎年间”,《错斩崔宁》篇说“我朝元丰年间”,《菩萨蛮》篇说“大宋绍兴年间”,《拗相公》篇说“我宋元气都为熙宁变法所坏”;因而五十年代及其以前的研究者认为这四篇都是宋人话本,连带认为其他三篇也出于宋代。但到一九六五年,马幼垣、马泰来氏发表了《〈京本通俗小说〉各篇的年代及其真伪问题》(载台湾《清华学报》新5卷1期),指出《京本通俗小说》乃是根据冯梦龙编的《警世通言》和《醒世恒言》而编集的,其《冯玉梅团圆》一篇,即《警世通言》卷十二的《范鳅儿双镜重圆》,作品中并含有明人瞿佑所作的“帘卷水西楼”一词①,该篇明是明朝的作品,所以缪荃孙说《京本通俗小说》是影元人写本实是无稽之谈。何况在缪氏之前,从不见有此书的著录(缪氏说其底本中有原收藏者钱遵王图章,但钱氏所著的《也是园书目》、《述古堂藏书目》也未著录此书);在缪氏刊印之后,其底本的去向也“未有所闻,全无纪录”。至于书中所出现的上述“我朝”、“我宋”、“大宋”等字样,均为《警世通言》及《醒世恒言》所无,是《京本通俗小说》的编集者为了显示这些作品确为宋人话本而增改的。
①此点最早是已故孙楷第先生发现的,马幼垣、马泰来氏在其论文中已经说明:孙说见于其所撰论文《中国短篇白话小说的发展》。
所以,他们认为这是一部根据《警世通言》和《醒世恒言》而制造的伪书,而作伪者很可能是缪荃孙。在他们发表此文以前,本已有学者对《京本通俗小说》的底本情况发生怀疑,如郑振铎及日本的长泽规矩也、吉川幸次郎等;但都不如此文的明确、有力。在它发表之后,不少有影响的学者给予高度肯定,如美国的韩南(patrickHan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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