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之遨游江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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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之遨游江湖- 第10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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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好!”她舒心地笑了。

    萱儿,我真的很高兴你不是秦无棉的女儿,这样我就不必做你的叔叔。我也很高兴你做我们逍遥派的圣女,这样我就能守护在你的身旁。可是我的心中却始终对你存有一份亏欠,虽然这并非我有意为之,可是下那样的誓言,我总觉得我不能以百分之百坦荡的心情来面对你。

    我能为你做的,就是放开你,给你自由,让你去过你想要的生活,所有的相思、无奈、心痛由我一个人承担。既然你已经拥有幸福,我何苦要扰乱你平静的心情。我爱你,所以我不能让你有一丝丝的难过不安或者歉疚或者其它扰乱的心绪,就算我对你的爱你永远也不知道。

    柏汐云沉浸在思绪中,却不知身后有一个人正注视着他。

    诸葛兰陵看着湖边白衣胜雪的柏汐云,暗暗叹口气,摇了摇头。连一向仿若不食人间烟火的他都为情所困,芷萱啊,你这个丫头可真是祸害不浅。不过也难怪,那么一个古灵精怪,心地又善良的好姑娘,谁会不动心呢?

    月蘅收养他时,他才五岁。战火之中,与父母分散,月蘅看到他的时候,混乱的人群中,小小的他在无助地哭泣。月蘅抱着他,逃离了屠杀中的城镇。带他回到逍遥谷,告诉他,他的父母已不在人世,从此逍遥派就是他的家。

    而后她开始亲自悉心指导他练武,倾尽自己的一切去教授他。不仅仅是武功,还让他学天文地理、五行八卦、奇门遁甲,琴棋书画也样样不少。她似乎从见到他的第一眼,就认定他不会成为一个寻常人。她要让他无所不会、无所不能,像神一样完美,就像那个伤害过她的男人一样。这或许连她自己也未觉。那是因为她的心中并没有忘记那个男人啊。

    我在逍遥谷第一次见到他的时候,他已经七岁了。小小年纪,像神仙身边的小金童一样,俊美可爱,已有一种不同于一般孩子的高贵气质。而我也于无意中现,他被嫉妒他的孩子们欺负,被所有比他年长的师兄们疏远。他被顽童们打倒后,一声不吭,自己悄悄整理好的衣服,落寞地看着远去嬉戏的孩童。

    他从小就承受了很多,但他没令月蘅失望,一天比一天出色,终于成为一个接近完美的男人。好在他的性格没有变得孤僻怪异。他虽然习惯保护、深藏自己的内心,可是他对别人都是温暖的。这也是我为什么在不小心输给月蘅后,答应了收他为半个徒弟。那一次的赌局,我并没有竭尽全力。

    月蘅,你可以安息了,你挑选的孩子是最优秀的。他替你照看好了逍遥派。不管他自己受了多大的委屈,遭受过多大的压力,经历过怎样的危险,他都一一靠着自己化解。这些年,他真的很辛苦。

    诸葛兰陵想到这里,又感慨万千地看了一眼柏汐云。夕阳的映照下,他的身后留下一个长长的身影,显得有一些孤寂。诸葛兰陵摇摇头:汐云这个傻孩子啊,芷萱是一个最容易心软的女孩子了,如果你不是在她面前表现得那样能干完美,如果你可以将你的软弱和哀伤给她看一看,也许她就不会像敬若神明一样的来看待你了。

    诸葛兰陵转身回去,身后又响起一阵笛声,婉转哀思。这小子,我看该给他喝忘情水了。

    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柏汐云吹着一曲《长相守》。问相思何浓,谁人相伴长相守?看流云飞舞,托南雁锦书与。甘心情作茧,丝丝缚绕,唯堪长相忆。

    夕阳如火,芦花似雪。

    ==============================================================================

    逍遥谷的夜晚是那样的宁静,皎皎明月,云动星移。春雨忽然听见一阵笛声穿过夜空,寂寞宛转地飘扬。柏护法又在吹笛子了。自从圣女走后,他就常常在夜晚吹笛子。而每一次,都令听到的人肝肠寸断。

    春雨不自觉地就走到了柏汐云住的院子外。她看见他白色的衣裳批上了月亮的清辉,更加显得纯洁无瑕。他对着星空,横笛而奏,乐声从他的唇边指间流淌。每一个音符都饱含深情。那声音飞过花间,让花儿都心碎,那声音飘过林间,让鸟儿都哀鸣。

    春雨觉得自己的心像被一只手狠狠地揉捏,让她喘不过气来。明明是非常动听的音乐,为什么自己却心疼得说不出话来?

    她看着院子中那个孤独的身影,悲从中来。

    终于有一天她忍不住问他:“为什么?你为什么不告诉她?”

    他一愣。

    “告诉圣女,你喜欢她,请她留下。”

    他微微一震,眼神泄露了他的秘密。第一次,她看见护法也会有一丝慌乱。

    他很快就镇定下来:“她不需要我。”眼波流转时,闪过一丝落寞。

    “你都没说,怎么知道结果?”

    “春雨,假如你爱一个人,应该为她好,替她考虑。她需要我的时候,我在她身边;她不需要我的时候,我为她祝福。我了解她,我知道她想要的是什么。”

    “可是你明明那么爱她!”

    “爱不是占有,不是负担。”

    他目光平静地凝视着她。她一时倒怔住了,原来他是这样地来爱着她!

    逍遥谷里春来秋去,四季轮回。护法每次收到圣女的信都会很高兴,而每年一次教中大会则是他最开心的日子,因为那一天圣女会回来。那个时候的他,更温柔,眼睛更闪亮,整个人越的神采奕奕,更加令人难以正视。他凡脱俗的美,令许多人会不由自主地心生自惭。

    护法啊,你选择默默守护她,默默爱着她。

    那么,我也会一辈子留在你的身边。

    我爱着你,你也不知道。



………【番外 天涯海角与你相随】………

    芷萱:虽然你已不在江湖,可是江湖上仍有你的传说。

    沈默:…_…#吴州城外的三岔路口有一个小小的茶水摊。摊子虽然不大,但是因为此道是通向吴州东大门的必经之地,走南闯北的客商往来不绝,是以生意还算兴隆。这一天也不例外,屋里屋外几乎都坐满了人,路边的树上还拴着不少客人的马匹。

    众人喝着茶,天南海北地聊着,看见从南边来的路上慢悠悠过来两匹马。其中一匹上坐着一个人,另一匹则既无人也无货。大家不免稍稍有点好奇,难不成是卖马的?等那两匹马走近了,大家才现,原来有人的马上坐着两个人。

    马背上有一个丰神俊朗的青衣男子,他摇了摇怀中的人,柔声道:“萱儿,下马休息一下。”他怀中的那个人,探出头来,揉揉睡眼朦胧的眼睛,声音含糊不清地说:“啊?到了?”一派天真自然的神情。却是一个容貌十分清秀的男子。

    青衣男子看着怀中之人,微微一笑,翻身下马,将那个清秀的小个子男子抱下马来。众人倒吸一口凉气,屋外有张桌上不知谁说了一声:“呸!原来是两个兔儿爷。”众人嘻嘻哈哈附和着笑起来。正好那个青衣男子经过那桌,斜斜瞟过一眼,那眼风竟然凌冽无比。众人一时都被惊摄住了,也忘记笑下去。

    那两人坐下,点了一壶茶水和一碟糕点。清秀男子咕咚咕咚喝下一杯茶,满足地说:“好茶!”嘴边还留有茶渍。冷面俊男微笑着宠溺地说:“牛饮!”众人大多有意无意地注意着他们,看到这笑容,许多人心中一窒,那样的笑容如春风拂面、暖阳映雪,几乎令人怀疑刚才看见的那个眼神是自己眼花了。清秀男子闻言,假装剜了青衣男子一眼,那眼风竟然有一丝娇媚,一霎那,人们以为自己看到的是一个风情十足的女子。众人情不自禁地都看向他。显然是有人眼神太炙热,青衣男子又用眼光扫了一眼旁边的桌子,那眼中除了冰雪般的寒冷还有一股威胁之意。四周的茶客都赶紧扭回头,撇开视线。

    茶馆里安静了片刻之后,大家又都嗡嗡嗡开始聊起各自的话题。只听一人说道:“自从慕容青云死后,这武林盟主的位置就一直空缺,不知何人会问鼎宝座?”

    有人接口道:“我听说明年会举行一次武林大会选举盟主。八大掌门已经通知无忧宫和逍遥派先行商议。”

    “哼!逍遥派?女人当家,牝鸡司晨,有什么资格来决定这样重大的事情?”

    听闻此言,清秀的男子抬眼看了一下议论正酣的那一桌人。

    “说的不错!还有,他们的那个什么护法长得比女人还美,简直就是一个妖孽!”

    “啪”!清秀男子放下筷子,大声喊道:“小二,你们店里怎么这么多苍蝇?嗡嗡嗡的,烦死人了!”说完,“唰”地扔出一支筷子。

    那支筷子不偏不倚,正好直直插在那群江湖人的桌上。有人正要作,却又愣了一下,原来那筷子下钉着一只苍蝇。一个疤脸大汉冷哼一声,大概是估计了一下清秀男子的功力,觉得自己比较有把握对付,正欲拍案而起,那青衣男子却站起来,走到了那张桌子边。

    只见他双手一抬:“各位,刚才我的朋友为了打苍蝇,一时失手打扰了各位,抱歉!”说罢,手落下时,似无意中在桌边上轻轻拍了一下。然后回到了他自己的位置上。桌上的人不免有些疑惑,再定睛一看,那筷子竟然不知为何陷了下去,与桌面相平。那几人面面相觑,心下骇然:这青衣男子的内力实在厉害!就这么不经意地露了一手,就足以说明他是一个绝顶高手。众人不免都噤声了。

    清秀男子伸个懒腰:“我吃饱了。”

    青衣男子帮他擦去嘴边的残屑:“我们走吧。”二人留下银两,牵马离去。

    茶馆里的众人悄悄松了口气。有个人忽叹道:“刚才那个人真像个女人啊。”大家都知道他指的是那个小个子男子,看二人已远去,也大胆议论起来。只听一人忽然恍然大悟大声道:“是她!她是逍遥派的圣女啊!”

    “啊?”座中江湖人轰然大惊!

    “前几年我随我师傅见过她。方才是觉得眼熟,但没认出来。”

    “这么说——那个是追风?”

    有人不免伸手摸了摸脖子,心中庆幸,还好刚才没有说更多不该说的话。

    秦芷萱坐在自己的白马上,噗哧一笑:“刚才那几个人的脸色好好笑哦。呵呵,看见你露了那么一手,那个疤脸大汉悄悄抹了下额头,好像在说幸亏他没站起来骂我。”

    沈默看她笑得前仰后合,不免担心道:“别乱动,小心又从马上掉下去了。”

    秦芷萱做了个鬼脸:“怕什么,有你在,我永远都掉不到地上去。”

    沈默摇摇头:“你呀,让你好好练功。刚才那支筷子风一吹就能倒。”

    秦芷萱得意地一笑:“可是我钉到苍蝇了呀。我可是练了很久才那么准的哦!”

    沈默无奈地一笑,眼中却涌起因她的快乐而生出的快乐。他凝视她好一会儿,像是想起什么似的,有点吞吞吐吐地说:“萱儿,等会儿进了城,你可不可以……换上女装?”

    秦芷萱一愣,掩嘴一笑:“不好意思了?”沈默的脸色有点红。秦芷萱看见沈默不好意思的神情,心中大感可爱,狞笑着说:“好啦好啦,我的美人儿,我答应你就是。”

    吴州城内,虽比不上京城和楚庆的繁华,但其西北之地的风味独特,也吸引了秦芷萱的目光。她东看看西望望,满是好奇。忽然看见一家成衣铺子,眼睛一亮,进去不久后就换了一身女装出来。这衣服样式和中原之地略有不同,具有西北民族特有的刺绣,还有一块批在肩后的花布。

    “好看吗?”秦芷萱兴奋地瞧瞧身上的衣服,问沈默。

    沈默眼中光华一闪,笑意浮上唇角:“好看!你……怎么样都好看!”

    秦芷萱假装丢给他一个白眼,心里却是美滋滋的。

    二人投宿客栈之后,留下马匹,出门打算好好逛一逛。没走多久,芷萱的手上已满是吃的玩的。她又看见一个卖糖葫芦的,大叫:“我要吃糖葫芦!”沈默过街去给她买。街上人来人往,芷萱站在路边正在看摊子上的小玩意,忽然被人撞了一下。她也没在意,猛然警醒,觉得不对劲,一摸钱袋,不见了。

    “岂有此理,敢偷我的东西!”她把手上的东西往摊子上一扔,立刻向刚才撞她的人追去。以自己的轻功,一定三步两步就抓到他了,秦芷萱这么想着。可是出乎她的意料,前面那人觉她追了上来,居然跑得飞快,似乎也有轻功。原来还是个练家子,看来不是一般的小偷了?芷萱心中来了一股倔劲,一心非要抓到那人。

    那小偷显然很熟悉地形,三下两下就拐入小巷子,几乎看不见了。芷萱穷追不舍。忽然那小偷似乎摔了一跤,跌倒在地上。芷萱心头一喜,就在此时,旁边忽然闪过一道身影。等她明白过来,身上一麻,似乎是被人点了**。

    秦芷萱站立不动。身边探过来一张脸,打量她一番,喊道:“阿布,抓到啦!”前面那个假意跌倒的小偷,蹦蹦跳跳地走过来,手上甩着秦芷萱的钱袋,吊儿郎当地说:“这女人跑得蛮快嘛!差点就被抓到了!”原来她是女扮男装。她仔细看看秦芷萱,忽然喊道:“相公,为什么她有红豆嵌的钗?人家也要!为什么她有百花绣?人家也要!”

    单眼皮的男子嘴角勾起一个讨好的微笑:“好好好,咱们去买。你要什么就买什么!”

    被称为阿布的女子年纪还很轻,圆圆的眼睛透着一种稚气的狡黠。她先是高兴地点点头,忽然醒悟道:“笨蛋!买什么呀!直接把她的拿走不就得了!”

    男子一笑,眼睛弯弯的,也挺可爱的:“还是娘子聪明!那我们拿了走吧。”

    秦芷萱心中叹口气:那红豆钗可是沈默亲手做的,如果被他们拿走了的话……看来不好玩了呀。她正欲开口,忽然瞥见一个身影出现在巷子口。

    那两个小贼显然也注意到了来人,更被那人眼中可怕的杀气镇住了。他们两人手拉手,对视了一眼。

    沈默看见芷萱直愣愣地站在那两个人身边,心中气不打一处来。他恨恨想:这个笨女人!他一个纵身跃到两个小毛贼身边,手一挥,两个人就飞了出去。

    “哎……”秦芷萱叫出来。好在他手下留情,那二人只是跌倒在地。

    “阿布!来人厉害,你先走,为夫断后!”那男子急急道,伸开双手将他的老婆护在身后。

    “不!要走一起走!”她紧紧抓住他的胳膊。“呵呵,伉俪情深啊!”秦芷萱抱着胳膊走到那二人身前。

    “你、你不是被我点**了吗?”男子惊讶道。

    “我装的,想看看你们耍什么花招啦。你们叫什么名字?”

    “阿布,阿织。”女子不情愿地说。

    “啊?哈哈,你们是织布二人组吗?”芷萱笑道。

    “笨蛋!阿布,阿织,我们二人是大盗,当然是‘布织盗’!”

    “不知道?哈哈哈哈!”芷萱笑得眼泪都快流出来了。

    “你还笑?”沈默冷冷道。芷萱看到他的脸色,咽下笑声,磨磨蹭蹭地走到他身边,拉着他的衣袖说:“老公,我知道错了,我、我再也不乱跑了。”

    沈默还想再训训她,抬头却看见她乞求的眼神,叹口气,忽然一下子将她拥入怀中:“你知不知道我有多担心?一回头,你就不见了!我……已经失去过你一次,不要再让我……”

    芷萱本来是在装可怜,听到他的话,收敛了玩闹之心,心头泛起点点感动,温柔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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