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汝昌再品红楼:红楼别样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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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汝昌再品红楼:红楼别样红- 第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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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不同意以“资本主义萌芽”理论来理解中国的这部独一无二的伟大瑰宝,也不赞成把宝玉说成是“反封建”的“叛逆者”。其大意是认为,《红楼梦》是中华传统文化的产物,不宜用西方的经济社会发展的情况来“比附”我们的历史实际。
  这些新一代青年的对《红》书的理解与议论,令我感到意外,也引我深思。说到“自由、平等、博爱”,是否就等于宝玉的思想?这倒是我早就自学自研的课题之一,却不自近时认识新一代青年高材生开始。因此,想顺便乘机说说我多年的想法——而并非是与他们这些新秀“倡和”之意。我曾想过的,有如下几点——
  第一,什么叫做“资本主义萌芽”?应该就是“资本主义经济在封建社会内部因小生产者的自发分化而产生”(引自《辞海》)。它是最初阶段,还不成“形”。
  第二,小生产自发分化,为图自我生存、发展,这才有了向“封建者”要求“自由、平等、博爱”的意识——此时应已“成形”,有了些微的“联合”力量了。
  第三,所谓“自由、平等、博爱”,都是为了一个“自我”的利益,因为小生产者原先最受桎梏拘迫、最受歧视鄙夷、最不受富贵之族的“怜爱”,不当“人”待。
  第四,一旦这些小资本者(经历时间、地域等条件的发展兴隆),其奋斗目标变为积累垄断资财、剥削劳动。一切是可以用“损人利己”来概括的。因而,他们从开始到后来,从出发到“完足”,只有“为己”、“自私”这个唯一的“座右铭”与“行动指南”。
  如若我这门外汉妄思妄忖不至大谬非常,那么就不难与曹雪芹笔下的贾宝玉对照对比一下,看看到底他的思想行为是不是“资本主义萌芽”的折射投影?宝玉最大的“不肖”是最不知“为己”,最不懂“自私”。所以胡风谓之“唯人主义”。但宝玉不懂什么叫“平等”,他疼怜侍婢,因为她们是女儿。
  宝玉的屋内,几等丫头各有“可到”之地,不“及格”的不许入内。春燕的干娘“不知礼”,也“不知趣”,闯入内室被丫鬟们羞辱得无地自容。这叫“平等”吗?
  贾公子“不了情”偷祭金钏,冒了大险,费了大事,挣到井栏之旁,只“含泪施了半礼”!好一个“半礼”,这叫主、奴之分呀!平等吗?贾宝玉对小厮们,更“不平等”。他也并不懂什么“博爱”。他不会“爱”夏婆子、老尼姑、马道婆……可以“理解”;但他并不“爱”秋桐、夏金桂、灯姑娘……
  “自由”倒是可以“比附”的,比如他理解龄官,为笼中鸟悲叹。他表示日后要将怡红院的丫鬟都“放出去”——是指不做奴婢,婚嫁自便——“主子”不再主张、干预,如此而已。资本家的剥削、害人肥己,是争“自由”的目的,他们也不是容许劳工们可以“自由”。“自由”是他们独享的自由,而宝玉并不曾让自己“自由”地损人利己。宝玉十分欣赏礼仪、礼节,一点儿也不主张“逾分”。他不狂而且不妄,绝不为了私欲而为非作歹。藕官在园内烧纸——宝玉也不赞成她有这种“自由”。
  宝玉的真“平等”、“博爱”与“自由”,是和鱼儿说话,和燕子交谈,与星星月亮“同悲乐”。他憎恶功名利禄、八股文章,因为那“文”是假文,他渴慕真文真诗——这里可以拥有一些个性的自由。我以为,他身上拥有的气质与资本主义萌芽的东西并非一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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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玉续《庄》
焚花散麝,而闺阁始人含其劝矣;戕宝钗之仙姿,灰黛玉之灵窍,丧灭情意,而闺阁之美恶始相类矣。彼含其劝,则无参商之虞矣;戕其仙姿,无恋爱之心矣;灰其灵窍,无才思之情矣。彼钗、玉、花、麝者,皆张其罗而穴其隧,所以迷眩缠陷天下者也。
  这段“续《庄》”,真是全书中奇文之尤奇,异采之绝异!我此刻引录一遍,心里还是十分激动——思绪纷然,摘要粗记在此,与读者诸君“奇文共欣赏,疑义相与析”——
  第一是,此文袭、麝之箴劝,钗、黛之警教,深深打动了宝玉此时此境的情思紊乱、斟酌参详;因《庄子》一段话,获得了感悟而找到了一时的“出路”。这“出路”就是拿庄子教示去消除那种比较、计算之心,若把一切“盘算”之心泯灭,心无计较争执之思,则感到一切“放松”,再无纠缠,豁然开朗,“得大自在”了。
  第二是,这儿头一遭儿雪芹向人透露了他对钗、黛二人的优长与他私衷深处的秘密:他认为,论姿容,钗比黛美,令人有了“恋爱”之心——这是别处不肯说的——别处总是说对宝钗是敬重,是钦佩,不敢亵渎;对黛玉呢,他首次表明:是喜爱她的才思,而非美容艳态。这一点,对理解《红楼梦》,就太重要了。
  第三是,钗、黛虽有不同,但都是可以令人迷眩缠陷的危害“天下”者,都须“戕”其姿而“灰”其窍,不然“天下”是不得安然的。注意,这只是讲他的一时之“悟”,而并不是真的从此“改悔”——那就不会有《红楼梦》这部书了。
  第四是引出这一“悟”,对象全由“钗玉花麝”这儿,说来说去,只不干涉湘云一字!
  为什么?为什么?
  请你解一解,思一思,找找自己的答案——这答案以前曾经念及悟及吗?这才是我此刻引录此一奇文的最大的目的。
  ——至此,聪明的读者至少也会有点儿明白了:原来,湘云是“另当别论”的。也就是说,宝玉与湘云的缘分、情分,都不与钗、黛等处于同一个“层次”“等级”上;既非美貌一端,亦非才情兼擅——早已超越了这些“恋爱”的“标准”。
  如果读不懂这一关键之点,就必然要疑惑,以为我讲湘云在书中的重要性是什么“抬湘抑黛”的“偏见”,因而为那林姑娘打抱不平,忿忿然,不知我这是怎么回事了。
  我谓湘云与宝玉的关系已然“超越”了钗、黛二人者,是说宝玉与钗、黛相见时早已与湘云相处很久了,缘分已定了。而钗、黛来时,宝玉与她们还要“从头”再讲十分“客气”式样的新的情缘,那深浅亲疏厚薄太不一样了,简直没法构成什么“比较”,但这一切雪芹不写,书中无有,故一般人是悟不到的——原因在于这部书本来即与别的通常的小说大有差别,它有“书前书”和“书外书”——此即构成它所以成为“自传”性小说的重要标志与“体例”,一般小说写法——“叙事法”是不能有这种现象的。讲《红楼》艺术,须先明此义。因此之故,也就连带悟知:什么叫做“识分定”,什么叫做“情悟”。
  这段“续《庄》”,在全书中可谓奇文中之大奇,也是雪芹逞才抒闷的一大得意之笔。最要看他对“钗黛花麝”等每个人的“特点评价”、“品格定位”,有趣得很!他说钗属仙姿,黛唯灵窍;这一切,据脂批云,是继“禅悟”之后的“道悟”,这儿他在群芳诸艳中对湘云是怎么样说的?最值得注目了:从第八回“金莺微露意”、“黛玉半含酸”起,焦点展开于钗、黛二人之间;到第二十回湘云一到,方才变为“三人行”了,但钗、湘绝无“矛盾”“纷争”可言,还是黛之于湘,湘之于黛,虽不构成互“嫉”,到底湘云之心不愉快了,让奶娘周嬷嬷收拾衣包要回家了!黛玉听她一口一个“爱哥哥”,自然不无所感,书里虽无明文,但听湘云对黛玉的“评语”,也就可见一斑了:“大正月里少信嘴胡说,这些没要紧的恶誓散话歪说,说给那些小性儿、行动爱恼的人,会辖治你的人听去,别叫我啐你。”这弄到湘云与宝玉有了误会,是个“表面文章”,内里自然是另有缘由了。
  却说“四个人难分难解”之际,就到了“梦兆绛芸轩”和“情悟梨香院”。这回书,暗定全书的大章法、总格局:黛、钗、湘的“三部曲”。
  押韵就好
  宝玉和薛蟠,也是我所说的“大对称”章法中的一项对称法。你若只看到他们二人的差别,还是不能真正理解雪芹的笔意——要看到差别之外也有“知己”、“莫逆”之感,才算会读《红楼梦》。
  说到差别,不用多费“文章”,只看两个人对待柳湘莲的心态和动态,就洞若观火了。湘莲何如人?一表人才,风流俊雅,多才多艺,能歌能舞——贵公子之中高品人物也。宝玉对他是爱重、倾慕、系念、怅望——不能多聚、多谈,恨自己不能像他那样可以做一名“儒侠”而遨游江海,同为少年英杰,一展才华抱负。
  薛蟠则不然,把柳公子错当成彼时人贱视侮辱的“戏子”。这并非“识力”问题,是精神世界的不同。
  宝玉与薛蟠交情不浅,并非由于姨亲之谊。他们的一切如此不同,并非“同气类”的“吾辈”,可是倒很谈得来。薛蟠人称薛大傻子、阿呆、呆霸王……,他竟能“赏识”宝玉,一次薛呆兄得了四样难逢的珍品:暹猪、鱼、瓜、藕,专诚为宝玉设宴,说出了一句话:“……这四样东西难得。我想只有你配吃。”你看,这确是太看得起宝玉——口说不清,但心知其为人之不同凡品,固甚显然也。
  原来呆兄并不是一个“戏中小丑”或“反面人物”。那样看,就是不懂雪芹文心笔意了。因为“简单化”是无缘与雪芹“会心不远”的。这说明了什么?说明很多问题,其一是宝玉之人品性情,连薛蟠也是能“望风”而折服的。
  还是在筵席上要行酒令的又一回,大家推宝玉为“令官”。宝玉三句话不离本行,出题“女儿”令,分悲、愁、喜、乐四句,这一下子把薛大哥难住了,处境大窘。他说了头一句,众人笑得没法儿。于是说第二句,众人听了,说“更不通”!非要罚酒不可。
  这时宝玉却说了一句:“押韵就好。”须知:规矩是“酒令大如军令”,都得服从。不通的酒令“通”过了,薛大哥得了令官的“仁”令,十分得意,心定知感。宝玉的四个字一句话,干净利落,指明若要对待薛公子的“诗才”另有标准。真是仁人之心,厚道之言,令人感动。
  自然,必有评者说话了:这是玩笑场面上戏语,焉能当作庄言正论,并且从而品骘宝玉之为人?我却不这么想。我只觉得这是仁人之心怀,宽爱之言语,未可轻以“戏言”视之。
  当王夫人房内失窃,满园查“贼”之时,宝玉要代人认赃受过,是凤姐点破:宝玉搁不住两句好话,给他个“炭篓子”戴上,什么事他不应承?
  这就一清二楚了:一片与人为善的慈心,不拘怎么都可以“过得去”。我以为,这就是大仁大勇,大慈大悲——这与学佛法无涉,大勇是当仁不让,无所避忌挂虑,亦即全部地为了别人,不管自己如何。这叫不知自私自利为何物,最高尚了。
  乘此之便,倒也不妨谈几句“押韵”的话题。在古印度佛经中,有一文体叫做“偈”,从华语译本看,句子整齐,却不押韵——与中国诗不同格调,信尾异文化之产品也。在西方,有“自由诗”,也无韵可押。近代华语文学,多学人家外邦,也不押韵,也无汉字固有、特有的节奏音律——却也自称之为“诗”。中国的戏文、鼓词、民间小曲,如不押韵,则中国人民群众爱听不爱听?这请专家回答。
  “押韵就好”!可知“韵”是个首要的大条件。《红楼梦》一部大书,不知“韵”为何事故,只有一个二小姐迎春说牙牌令时,接了一句“桃花带雨浓”,与鸳鸯的“开题”全不相类,令人真是“失色”,叫声“糟”!二小姐为何至此?实实莫名其妙。
  “反”过来,看看人家香菱吧。她把“韵部”记得那么清:她用“十四寒”作韵,而“闲”字是“十五删”呀!北方人,怕是看不懂这文章。普通话拼音,寒(hán)、删(shān),那尾音(古名韵母)同为一韵,而听起来“合辙押韵”。但在江南吴语,“寒”本音几乎有点儿像“何”,而“删”又几乎像“筛”。请问:这怎怪古分二韵呢?难道“不科学”吗?学点儿华文汉字的音韵学,是个文化大事情,也有助于读懂《红楼》。
  这样说来,“押韵”也并非小事一段,是个大节目。中国的民间曲艺、鼓词小调,韵有“十三道大辙”,故有“合辙押韵”的俗话。俗曲戏文,平仄格律可以通融,但不可无韵。重要可知。
  可惜,时至今日,遑论四声平仄,能与“薛大爷”的“文化水平”比肩者,恐怕也要“屈指”而可“算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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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荒不荒
《红楼梦》开卷写娲皇炼石补天,弃一石未用遗在大荒山无稽崖下。这个“大荒”之山,是实是虚、为有为无——刚刚看到这几句,就会引人发笑了。雪芹明言“无稽”,那“大荒”无非也是同样寓意,所谓“荒唐言”是也。又如书中也有诗句说得清楚:“女娲炼石已荒唐,又向荒唐演大荒……”这不就是明证吗?哪里又有个真山实岭?
  话是这么说,事又未必尽然。因为雪芹的那支笔,是出名的“文人狡狯”,他专用“复义法”,即一词多义,似实而虚,虚中藏实,真假互兼,令你难以捉摸,时常让人得其一义,而因此忘了其他。一条线逻辑推理,往往受了“瞒蔽”,例子不少。
  “大荒”一词,见于《山海经》,也见于《诗经》。唐代诗家也曾用之。但我此刻要提醒“看官”的,却不在那些上,而是在于寻找史籍文献中有可能与雪芹家世发生联系的线索痕迹。
  有一本民国十八年出版的小册子,题名《寸心日月楼辽宁随笔》。据《辽志》所云,辽东本为“大荒之域”。按所引《辽志》,不知是指《辽东志》还是《全辽志》,手边无书,目力难及,有待关心此题者当能代核。
  其中一段记叙引起我很大兴趣,因为我从雪芹的自制“地名”的考证中得到“潢海”,即“辽海”的确证;又得知雪芹为那“跛足道人”题咏中的“家在蓬莱弱水西”的弱水,就在东北黑龙江与吉林二省之境,所以我特别注意这个辽宁的“大荒”,也似虚而实,确有所指,不过总是以“荒唐”之形迹巧寓真实的内涵罢了。
  无独有偶:一次《人民政协报》学术版的记者王小宁女士来访,谈会中提到,她原籍是辽宁抚顺。抚顺北与铁岭接壤,而她曾在一幅旧地图中,竟在抚、铁交界地带发现有一处地名——就叫做“大荒”!
  这么一来,我这“考证派”可就拍案惊奇,大发“痴迷”之想了。把这个发现与“潢海”、“弱水”结合起来看,不禁恍然大悟:原来“大荒”不荒唐,本就实有其地。这地,竟与“潢海铁网山”(按即隐指铁岭卫,详见拙文《“潢海铁网山”考(附“樯木考”)》,载《红学求是集》),是同一地区。
  我如今更加相信,由于“大荒”有了实据,雪芹上世祖籍本在铁岭,并无错断。人家讥笑我,说我近来离开“考证派”的本行,忽又走向“索隐派”,云云。大约其所指即是这种例子。但只是,过去所以诟病“索隐派”者,是指他们所运用的那种“猜谜”方法太离奇(如林黛玉是影射姜宸英、薛宝钗是影射高士奇……青儿是韭菜,板儿是铜钱等等,云云。)而我们这类考证,究竟如何又是坠入了“索隐派”的歧途错路?思之不能得其解,因为两者并无“相似”之处,不知缘何考察一下雪芹笔下所巧用的史地变名,就会成了那等特殊的“索隐派”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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