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土之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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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土之王- 第1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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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这样,父子俩就收了一家的螃蟹,回到了家里。

    老妈已经回来了,不过就她一个人,木森疑惑地问道:“妈你没请到人吗?八十块钱一天,每捆一只还额外地算三毛钱,都没人愿意来?熟练了之后,一天都能有两百块钱了。”

    “不是没人愿意来,而是我去找她们时,她们在地里干活……我再去她们的地里找她们时,她们又已经跑到湖那边去了……真是跑得比兔子还快!”老妈空跑趟,也是欲哭无泪,不过她倒是知道之所以会这样子,是什么原因。

    ps:

    今晚零点换榜,请乡亲们一定要支持老水……

    这周咱们的《乡土之王》很悲壮,最后两天冲到第13名,然后就一直吊在那里……非常遗憾,离露脸仅一步之遥!

    下周,咱们的目标是都市分类签约新书榜前8……

    乡亲们,你们有信心吗?

    请支持老水吧!
第二十一章 男儿就应该这样子
    “小木我们把螃蟹捆了吧。”木厚德道。

    “我先去网上看看,到底应该怎么绑,还有要用什么材料来捆。”木森打开电脑,有疑问,当然得找度娘。

    很快了解到,捆蟹用的主要是一种**的棉绳,这玩意还得去买,且得网购,是个麻烦事情。

    “我觉得,可以用棕树叶子。”

    老爸老妈也围在电脑旁一起看,老爸提出这样的建议。

    “对,就用棕叶子,绿色又环保,比棉绳好多了。”

    老妈子强力赞同。

    “好,就用它。”

    木森亦认同。

    棕树又名棕榈,是整个白芸县非常普遍的一种植物,千亩湖村尤其多,到处皆是。其树身不高,树干呈圆形,包裹着比较厚的一层棕皮,乡里人作的、当雨衣用的蓑衣,就是用这棕皮为材料。

    棕树的叶形如蒲扇,色泽碧绿,成簇地生长于茎干的端部,向四周开散,可以撕成像一条一条,当作绳子用,还蛮结实牢固的。

    一片叶子,就可以撕出上百条的绳条出来,村里人经常用之来绑扎东西,端午节包棕子,用的就是它。

    “我去择。”

    木森家屋前就有几棵棕树,木厚德出去,摘了两片回来。

    一家三人继续了解着捆蟹的步骤。

    先把螃蟹的8条腿并扰弯曲,握在手心里,这样它就动弹不得。

    再把它的两只大钳子亦弯曲,用大拇指和小拇指扣住,如此它便无法夹人。

    接下来,用棕叶绳一圈一圈地把蟹腿和钳子有规则地绕起来,最后,在螃蟹的肚子中间打个漂亮的结,搞定!

    “也很容易嘛。”看完之后,木厚德有些不以为然地道。

    “看花容易绣花难,你一辈子都没绣过花,你不会懂这个道理。”林美芝给他个鄙夷的眼神。

    “呵……”被老婆给教育了,木厚德憨憨地挠头。

    “扑哧……”木森忍俊不禁,调侃老爸道:“爸咱妈竟敢小瞧你,明儿你就绣朵大红花花给她看看,最好是绣得比她绣的还要好。”

    “臭小子。”老爸白了他一眼。

    一家三口欢乐地说笑着,气氛温馨,其乐融融,让人羡慕。

    接下来,把棕叶撕成一条条,巧妙地连接成一两米长一根。然后正式捆蟹开始。

    老妈子那句话还真是没错,世上很多事情,看起来简单,做起来难,捆蟹这活儿就是如此。根据网上介绍的步骤,貌似三下两下,简简单单,轻松加愉快,可真正按部就班地动手捆扎起来时,很纠结。

    木森捣鼓了小半晌,才捆好一只三两重的螃蟹,绑倒是绑得挺结实的,可美观度和上两次一样,实在是让人无法恭维。

    木厚德更是不堪,笨手笨脚的,一只蟹绑下来花的时间更长,效果更加的不堪入木,而且过程中,他还差点被螃蟹给夹了。

    “这下知道绣花比看花要难了吧。”老妈趁机奚落。

    女人毕竟比男人要心灵手巧得多,且这是个细致的活计,所以她的速度是最快的,而且捆扎得比木森父子俩要好看多了,这让她得瑟,把父子俩一通嘲笑。

    熟能生巧,这话是真理,渐渐地,三人的动作开始熟练起来,越来越娴熟,捆出来的效果也越来越好。

    尤其是老妈子,速度最快,美观度都赶上网上的示范图片了。

    “瞅瞅,瞅瞅,你们爷俩个,看着点,学着点。”

    她手里拿着一只刚刚捆好的螃蟹,得意地在父子俩跟前晃来晃去,臭美得很。

    父子俩很默契,埋着头忙着手中的活,无视她。

    “两个小样,还不服气,有本事你们比我捆得快,捆得好啊。”

    老妈撇嘴,不屑,挑衅。

    两三小时后,三人也捆了百把只,其中差不多一半是老妈捆的。

    木森看了下时间,下午三点多钟,现在是秋天,天黑要到七点多钟,还有四个钟头,够往返县里一趟了。

    “老爸老妈,我去把这些螃蟹寄了……县里那家快递公司,是晚上发货的,我现在去寄,刚好晚上可以发。”木森对二老说道。

    “现在都下午了,明天再去吧。”老妈说道:“不急这一天。”

    “没事,天黑前我赶得回来。”木森说道。

    “让你爸和你一起去,刚好他帮你挑螃蟹……这里这么多,你怎么挑得动。”老妈关心地道。

    “耽误我爸的时间干吗,这点螃蟹,我一只手一口气就提到镇上。”木森牛皮哄哄地说道。这段时间,他天天累了、困了、渴了,喝的都是灵泉水,体质得到了极大的改善,身体的各项素质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譬如敏捷性,反应能力。

    尤其是力气这一项,最是明显。

    木森有做过测试,百二三十斤的石头,可以不是很费力气地举起来……这非常的惊人了,要知道以前,他顶天了也就举起七八十斤的重物……这才多久啊,力气就增长七八成。

    “你一只手一口气,就能把这几十斤螃蟹提到镇上?使劲吹吧你,反正又不收税。”二老都是鄙视,信他才怪。

    在他们的心目中,儿子头脑很发达,四肢很简单,手无几两敷鸡之力。话说读书人嘛,干脑力活的嘛,不都这样子吗。

    “小看我……我让你们瞧瞧。”

    木森跑到屋子外,那里有一个老旧的磨盘,已经作废了,一块磨石大概有一百斤左右,木森一把就将它给举过头顶,脸不红,气不喘。

    “这,这……”

    老爸老妈瞅着,怔愣了,惊呆了。

    “儿子你,你,你哪个时候这么厉害了?”

    老妈结结巴巴地问,突然感觉儿子有那么一点点地陌生,不过她的心里是相当相当开心的,做母亲的,谁不希望自己的儿子力拨山河、充满着男子汉气概嘛。

    “我早就说过,我不是小孩子了,你们老是不相信我。”

    木森笑了笑道,他之所以向二老展示肌肉,并不是为了炫耀,而是要让他们放心,还有以后别再不让自己做家务、做重活了。

    “好,好……妈知道了,你不是小孩子了。”老妈眉开眼笑。

    “儿子,不错,男儿就应该这样子。”木厚德露出赞许的笑容。

    ps:

    乡亲们,老水有种欲哭无泪的感觉,上周咱们的《乡土之王》冲到了第13名,但新的一周开始,竟然排在第17位……

    不多说什么,只想请喜欢《乡土之王》的乡亲,多多支持支持,求你们了……
第二十二章 巨鸟,买车
    木森把这百把只螃蟹装起来,提着出发了。

    受益于灵泉水,他现在的力气之大在普通人里,算是一流的了。但农村里有一句话,叫‘好手难提四两’。这话的意思就是说,任你再有力气,提的东西再轻巧,提久了你也会胳膊酸,手发胀。

    木森现在提的这些螃蟹,远不止四两,刚开始的时候还很轻松,到后面渐渐地他就感受到痛苦了。

    “靠,累死我了,逞个屁的能啊。”

    木森放下螃蟹,甩着胳膊,直嘀咕。

    “得弄条扁担,不然提到镇里,手非断不可。”

    路旁是林子,木森环视了一圈,锁定了五六十米开外一棵镰刀把那么粗的小树。

    走进去,欲折小树时,突然前面一棵要两个人才合抱得拢的参天古树上,扑棱扑棱地传出巨大的振翅声。

    木森连忙抬头一瞅,顿时惊得张大了嘴。

    只见树冠中,一个庞大的身影飞出,翼展最少超过一米半,体重不下于10kg,浑身纯白如雪似玉,非常的美丽。

    但是它的一双爪子,却又锋利如钩,还有喙,更是如弯刀一般,艳阳照耀下,寒光闪闪。

    一眨眼,它就已经飞出树冠丛,笔直地直往云霄插去,它的英姿矫健,速度快如闪电,仅十数秒钟的时间,便消失在云层之中。

    而至此,木森尚在怔愣之中,这是他第一次见到如此之大的野生禽类,而且这家伙太帅气,太有型,速度太快了,着实让他吃了一惊。

    “我去,这鸟大得夸张啊,应该是只鹰,或者是雕吧,会是什么品种呢?不过,从来都没听说青山镇有这么大的鸟啊……应该是从外地飞到这里来的吧。”

    回过神来后,木森咕噜,很是心动。

    “要是能养这样一只鸟作为宠物,那就爽歪歪了。”

    “看看,它是不是在这树上搭了个窝,到时来掏了它。”

    木森满心期盼,手搭凉蓬,往这棵参天古树上瞅。

    古树的树冠散得极开,枝繁叶茂,里面窝倒是有数个,不过最大的一个直径最多也就三十公分,显然,这些都不是属于刚刚那大鸟的。

    “唉,看来是没希望了。”

    木森无奈地叹息一声,耸了耸肩,费了些工夫折了那棵小树,去掉枝叶和树尖,回到路上,挑了螃蟹,往青山镇而去。

    这些螃蟹才四十来斤,挑着倒是很轻松,健步如飞。

    可来到镇上,木森只觉得两个肩膀都是火辣辣的痛,毕竟在老妈的溺爱之下,他这双肩膀几乎没受过捶炼,现在不痛才怪。

    “你娘的,这路得赶快修,太坑了……况且京城那边的螃蟹需求量,肯定会与日俱增,路不通,太麻烦了。”

    木森坐在中巴车上,揉着肩膀,多少有些郁闷。到da县里,他思量一番后,并没有去以前的那家快递,而是来到了一家大型的物流公司,量大了,走物流才划算。

    搞定螃蟹,木森没有急着回去,先到银行里取了两万块钱,而后来到了一家车行。

    他本来打算要等村里的路修通了才买车的,但就目前的形势看来,不买辆车真不行了。

    毕竟把螃蟹弄到青山镇后,还得再到县里,几十百把斤货货,倒是可以选择坐中巴车,几百上千斤就不行了。至于租车,也不是个事儿。

    反正都是要买车的,迟买不如早买,早买早方便,早派上用场,还节约时间。

    “先生,请问您需要买什么用途的车子?”

    这是一家规模很大的车行,出售多个品牌、多种用途的车子,一名漂亮x感的售车美女接待了他,见木森虽穿着普通,但气质卓越,很有内涵的样子,她非常的热情。

    “客货两用的……带我看看皮卡车吧。”木森淡淡地说道。

    “好的,您这边请。”售车美女引导木森来到皮卡区域,指着一款车子,口若悬河地推荐道:“这是东风日产,品质非常不错,用的是日产的技术,尤其是发动机,非常棒,马力足,油耗低……”

    木森摆了摆手,打断她道:“小日本的东西,就别跟我谈了,我是个中国人。”

    售车美女脸不由得脸一红,不过有些不服气,说道:“东风日产是合资车,而且是我们中国生产的。”

    “合资车也是一样。”

    木森摇了摇头,他向来都不是个国产主义者,因为国产有个时候真心不争气,不给力。

    但这么多年来,他从来都没有买过跟日本有勾搭的任何东西。他觉得,做为一名中国人,这应该是最基本的原则。

    最后,木森选择了一辆最新上市的长城。

    长城在国产车里面,算是出类拔萃的一个品牌了。

    而这款皮卡车的整体,比普通皮卡要大不少,驾驶室更宽敞,装载量亦是更大,还有底盘要高,轮胎更大,整体很霸气,非常适合跑乡村田园间的机耕路。

    木森试驾了一圈,噪音不大,动力却很强劲,感觉挺不错的。

    当然,一分钱一分货,这车的价格也更贵,上户、保险,七七八八的事情搞下来,木森的银行卡里又少了整整十七万。

    “先生,这是我的名片,以后有什么事情,都可以打我的电话。”轻轻松松便成交一笔业务,能够获得可观的提成,售车美女很高兴,忙不迭地把名片递给木森。

    “谢谢。”

    面对热情的x感美女,木森神色一如既往地淡然,接过名片,驾车离去。

    自己开车,比坐中巴车的感觉不可同日而语,而且回到镇上,时间节省了差不多一半。

    “早就该买辆车了。”

    木森笑了笑,径直把车开到了耿新思的‘山间野味’前的停车位上,在村里的路修通之前,车子就停这里了。

    这个时候还没到晚饭点,‘山间野味’没有一个客人。

    百无聊赖的耿新思正在铺子里消灭苍蝇,听到汽车引擎声,他透过玻璃门往外一瞅,看到了崭新而霸气的皮卡,不由得一喜:“嘿嘿,生意上门……看样子应该是城里来的大老板……嗯,今天能赚一笔了。”

    耿新思满心欢喜,苍蝇拍一扔,脸上挂着满满的微笑,屁巅屁巅地跑出去接客,可是下一刻,他陡地就瞪大了眼:“我靠,木子怎么是你?这车是你刚买的,你小子发大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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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水不缺这点钱,但这所有的数据,都关乎到《乡土之王》的第一个是好推荐,还是鸡肋推荐,位置好不好?

    所以,请乡亲们支持……
第二十三章 怎么没把车开回来?
    (经过考虑,两章合并成一章,为了避免引发混乱,删除了一个女性角色……感谢秋之神光的打赏,谢谢……)

    “对,这车我刚买的……不过发财还早着呢,用的是以前的老本。”木森笑了笑说道。

    “你小子,看来在京城那边,赚了不少嘛,土豪啊……这车不错,线条刚毅不失柔美,轮胎这么大,底盘这么高,相当霸气……尤其是这纯白色,我最喜欢了。”耿新思围着长城车转着圈,赞不绝口,这里摸摸,那里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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