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烧着的火和飘着的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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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烧着的火和飘着的灰- 第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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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什么打造文三路电脑城,比比北京的中关村吧,还是少叫叫,多做点实事,等到有了规模再叫不迟。

  最后想想,杭州吧,昨天说要打造“爱情之都”了,要做“靓女文化”了;今天说要打造“东方休闲之都”了,要倡导“休闲改变人类生活”了;后天又说要打造“魅力之都”了,把拿中国古典音乐开涮的“女子十二乐坊”推到前台;至于大后天,又有一个奇怪的想法了,突然提出什么,就不得而知……总之一句话:脑子里都是泡沫。书 包 网 txt小说上传分享

腐败忧思录
白日不照吾精诚,杞国无事忧天倾。

  李白

  
  
  *如蚁穴,而长堤溃于蚁穴。一个人的*可以导致一个团体的*,一个团体的*可以导致一个政府的*,而一个政府的*可以导致整个民族的*。因此,*是个黑洞,吞噬一切。*问题如不得以根治,中华民族的复兴便只是一时之意淫,必将沦为空谈,甚至最后国将不国,亡于内忧。

  当今之时局,民间和政府的反腐呼声渐高,而*毒瘤却没有迟迟没有有效地遏制,继续蔓延,呈“前腐后继”之危势,“杀了夏明翰还有后来人”。可见,反腐与*在现阶段互为消长,反腐必然是一个长期的过程。

  让人感到忧虑的是,在反腐斗争的过程中,一些领导干部出现一种非常微妙的心态。他们将*当作是“臭豆腐”,闻起来是臭的,吃起来却是香的,一旦到了可以以权谋私的位置,就会跌进这个“羡腐”怪圈,同样会打着“为人民服务”的幌子为非作歹、巧取豪夺,与之俱腐。

  更让人不安的是,我国的*现象主体已经趋于集体化,造成了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局面,反腐斗争之阻力之大,非一般人所能想象。

  对于“前腐后继”的怪象,不得不引起我们的深思。是不是我们的制度本身出了问题,给了*分子得以“伸手”自如的机会?

  如是,那么我们的制度还存在着许多漏洞,不能切实起到“防腐”、“反腐”的作用。西方在讨论制度的时候,有一种很流行的观念:好的制度使坏人变好,坏的制度使好人变坏。因为我们的制度存在着问题,尚有漏洞,使得一些人可以有机可趁,以权谋私,没有相应的制约权力的法制法规,老百姓无法监督自己的地方长官,新闻媒体依附于政府,也很难实施对政府官员的舆论监督。因此,改革制度已经成为迫在眉睫的工作了。

  绝对的权力就是绝对的*。权力对人具有巨大的腐蚀性,*的根源在于在权力的无限扩大化的时候,没有相应制度来制约惩治。我们来一次追根溯源的分析。究竟是谁赋予了这些*分子以权谋私的权力?难道是作为纳税人的公民?如是老百姓何不能大声斥喝“交出权来”?我想最想对*分子说“不”的就是老百姓。其实不然。

  那么,在我们这个人民*国家里究竟是谁将这些*分子是推到“窃位作奸”的位置?中国的领导干部的选任,通常是采用上级委任的方式,很少采用由公民或者公民代表选举产生的,甚至连党内选举的方式也很少采用,即使采用选举方式,也通常是按内定的框框让群众画圈圈,以便实现所谓的组织意图。这种等级授职制使用的时间越长、范围越广,领导干部向人民负责的意识就会越低。他只向委任他的机关和个人负责的意识就会越强,那种封建的人身依附关系也会越重。他一旦东窗事发,首先想到的是对不起党,对不起政府,而很少想到对不起养他的纳税人——公民。

  安徽原副省长王怀忠担任阜阳市委书记,市委常委的领导由他说了算,连纪委的“乌纱帽”都捏在他的手中。因此,王怀忠独断专行,以权谋私,那些由他一手委任的领导干部能够支吾一声?王怀忠给国家造成的4162万元的损失,受贿人民币517。1万元、480万余元的巨额财产不能说明合法来源,也就不足为奇了。

  正因为是上级委任制,所以也就难免出现“买官卖官”的丑剧,官在我手中,我要任命谁就是谁。这样一来,关系户找上门来了,贿赂分子也乘虚而入。云南省前省长李嘉廷突击提拔102名副厅级干部,卖官获利750多万元;而买官,作为一种利益的交换,已被不少人视为回报率最高的“投资”。在他们眼中,“官”是升值潜力最大、收益最多最快的“绩优股”,因为“当官最能发财”。

  综上所述,我们完全可以看到上级委任制的用人制度的危害性了。我们在开展反腐、防腐工作中,如果不改革领导干部上级委任制,那么许多工作就无法畅通地进行。甚至一些地方政府出现的“双规”,也可以成为某些领导干部的暂时“避难所”或者筹划“丢卒保车”消化*的“议事厅”。

  现在这种*现状,许多人自然觉得领导干部真的“无法无天”了?质疑起我们这个国家没有监督的部门或者机构,使为贪者没有“伸手必捉”之惧?其实又不然。应该说,我们的监督部门在宪法和法律上规定的是很多,除了纪检监察部门对领导干部实行监督外,还有人大的监督、政协的监督、司法机关的监督、人民群众的监督、媒体舆论的监督等多种部门和形式。但是这些监督部门和形式,到底能有多大的监督力度?效果其实不言自明,是微乎其微的。在现阶段,作为平民百姓,公民义务是必须承担的而政治权力(包括监督权力)却无法充分地享受到。反腐工作到今天民间呼声是很大,但依然停留于“党内反腐”、“权力反腐”阶段。“双规”的大面积使用,可以说明*的主力军是党内分子,而反*斗争也是权力反腐,是一种近似党内权利力重组的游戏。

  这场关系到整个民族发展的反*斗争,无法扩大到全民反腐,甚至很难扩大到法定的权力机构和监督机构。就拿各地方最高的权力机关——人大来说,他们行使对政府的监督权所起效果廖廖。实际上许多*分子,比如慕绥新曾被提名为鞍山市副市长,在人代会上他却落选了。可有人却把他调到省体改委当副主任。几年后,慕被提名为副省长,再次在人大落选。可他又被任命为省长助理,不久就被任命为副省长兼政法委副书记。慕绥新官运亨通,没有人“提携”行吗?可见,人大的行使的权力在许多地方政府工作中只不过是过过场,举举手的形式罢了。应该说,人大是宪法规定的中央和地方的最高权力机构,尚且无法实行监督的权利,何况受管辖的平头百姓?而中国的新闻媒体,现阶段“豢养”性太强,弄弄八卦、哄抬市场坑坑百姓是行的,至于反映民声、直抒胸臆实还发育未全。

  至于公、检、法这些司法机关均属政府部门,在处理*问题和实行监督时,对同级领导干部特别是地方一把手,很难实现这个司法权。甚至许多公检法的领导还是地方长官一手委任的。他们面对一些社会不正之气,聪明地采取一种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做法,哪敢去监督?其实,这就暴露了这么一个政治事实:一旦权力走向顶峰,也就成为绝对的权利,地方长官完全可以只手遮天而做到“腐而不败”。中国的*本质上就是权力*,用权力来反腐也就掉进权力斗争的漩涡里。

  权力反腐只是人管人漏洞百出,只有法制反腐才行之有效,法制管人是铁面无私,有硬杠杠,红线线,触了法制的底限就得受到法律的制裁。这样,有一些领导干部即使有*的念头,也会怕制度的“紧箍咒”,而且制完全可以让*的成本加大,人大不仅要立严法,而且对*分子进行严惩,没收其所有财产,让他付出沉重的代价。同时,真正启动起人大等监督部门的权力,必须置于政府之上,有效地进行反腐惩腐。

  如果*问题继续扩大,那么必然危害到中华民族的复兴大业,也将危害到执政党的长久治安。因此,反*并不是靠党风廉政建设和领导干部的自查、自纠、自律所能够解决的,它必然是全民的事业,要求全体国民惊起与之为敌,使*分子成为过街鼠,人人喊打方可。当然反*并不是一场无休无止的斗争,许多国家*问题已经得到很好的解决,像芬兰这样的国家送礼会被官员认为侮辱其人,在该国已经有三十年无重大犯罪事件。

  面对这样的*严峻现状,我们这一代能够做些什么?如果我们真的坚决反腐,严厉地惩腐,并且摒弃羡腐的心态,那么将来也就是我们的子女的日子一定会更好的,竞争更加合理,社会空气更加纯洁。

  我们这一代不仅属于现在而且属于将来,所以我们还是需要行使的公民的政治权力,以给将来一个好的交代。

由公安热衷于抢尸想到
中国地大人多,怪事层出不穷。公安也喜欢搞怪:抢夺尸体。

  说说著名的高莺莺事件,事情陷入迷团的关键就争夺尸体。2002年3月15日,在襄樊老河口市宝石宾馆,高莺莺意外死亡,经法医鉴定,死者精神异常,属于跳楼自杀。高莺莺的家属认为不可能,便将尸体放在宝石宾馆中讨要说法。为了维护社会治安,以防被不法分子利用,煽动“不明真相”的群众的滋事,80余名全副武装的警察加入抢夺尸体的战斗中,一举成功并迅速火化尸体,连同衣物等证据一同焚毁。而正是这一年的年底,原襄樊市原市委书记孙楚寅落马,当地70余名领导干部被陆续牵出,其中市属相关单位、县市“一把手”30余人,厅级干部11人。看来,群体事件中往往会凸现当地政府的*。民女高莺莺的父亲高天虎,趁机“作乱”,一直上访,要求讨公道,由于证据不足,2007年4月17日襄樊市襄区人民法院将其判为诬陷罪,入狱一年。虽然此事与我无关,但每每想起此事,总有一种欲说还休的痛楚。毕竟,我也是平民百姓!

  再来看看丁天宇事件,铁定要让群众们做一群丈二和尚,纷纷堕进云里雾里。是谁造成“不明真相”呢?其实不能怪广大群众。2007年4月28日,河南嵩县丁天宇因和人有口角之争去当地派出所调解,谁知竞踏上了不归之路,离奇死在派出所内,家属自然要求尸检。结果,不可思议的事情发生了,嵩县政法委副书记和公安局副局长带了100多名警察、协警及保安,出动了30多辆警车及非警用车辆,对丁天宇家人展开尸体争夺战,顺利地将死者家属人及围观的群众赶走,将丁天宇的尸体强行拉走,并将丁天宇家人拍照取证的数码相机抢走。看来,这个尸体相当的重要,一副夺回去进行国葬的架式。

  公安抢尸怪事年年有,这个月变得更加频繁了。

  6月17日湖北石首永隆大酒店厨师涂远高离奇死亡,几乎是高莺莺事件一样扑朔迷离,也是跳楼自杀。家属质疑自杀,所以誓死保护尸体。于是,在永隆大酒店上演了一次又一次的尸体抢夺战。参加尸体保卫战的群众竟达到4万人之众,是不是“不明真相”,就像孟连事件的群众一样就不好说了。其实,当地政府很多问题都没有去好好的解决,没有拿出一种澄清事实的高姿态,如连酒店老板是谁至今都是个迷魂阵,再如坊间盛传酒店专事贩毒维持经营的说法也未曾查明,当然最重要的是对家属质疑死因可疑也没有充分的说明力,却动用大量警力去抢夺尸体,也难怪老百姓会“不明真相”,轻易被人利用!

  时隔仅2天,即6月19日,湖南邵阳警方在邵东县一民宅抓赌时,两名男子从事发地坠楼身亡,6月20日死者家属在家中祭奠时,数百公安和武警人员抢走了死者的尸体。

  我们平民百姓的尸体怎么成了得饽饽了?公安同志动不动就要全副武装去抢夺过来。但是抢夺过来是干吗的?其实老百姓的要求只不过是把死因查清,讨个公道罢了。作为伸张正义、除暴安良的公安同志,群众应该相信公安的,怎么害怕公安抢走尸体了呢?老百姓竟然认为公安是前来销毁罪证的?这不是很荒谬了?

  公安的形象这几年的确出现了问题,就像杭州5月的胡斌飙车案,公安部门的第一次新闻发布会,明显就是一群软脚蟹,站在群众的对立面说话,铁定70码了事,直接导致普通的交通肇事事件演变为一场群体事件,70码也成为本年度网络热词。这场群体事件直接原因,不能怪群众“不明真相”,怪只能怪公安部门每每将老百姓当作乳儿,将法律视为儿戏。

  我一介平民,没有能力移民国外,也不想移民国外,因为是我中国人,祖祖辈辈都在这里生活,所以我希望公安能够秉公执法,希望遇到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正义能够得到伸张。更重要的是,我的女儿也已经来到这世界,我总不希望自己的女儿将来成为如下一员:瓮安事件中的李树芬,孟连事件中失去父亲和弟弟的傣族姑娘玉瑞胆;70码事件中的谭卓的女友、新时代烈女邓玉娇……我们需要公道,需要正义,需要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

  其实,社会的稳定需要真相。为什么这么多群体事件中我们看到的都是刁民,都是“不明真相”的群众,社会在进步,经济在发展,为什么“不明真相”的群众越来越多了。为什么石首的一个涂高远、瓮安的一个李树芬,使得一些素不相识的人或者说非直接利害关系者产生“心理共鸣”,加入其中,矛头直指政府和执法机关?这难道不需要我们的公安同志,特别是执政者好好思考一番?建国都快60周年了,该成熟的执政了。

  老百姓对执法不公的担忧,是可以理解的。事实也证明了这一点。很多群体事件的背后往往是严重的社会问题,瓮安事隐藏着当地黑社会现象严重;孟连事件让人们看到某些领导将屁股放在了既得利益者那一边充当打手;杭州70码事件,让人们看到公安执法部门如何失去了公信力……从这些事件中,我们政府要学会成熟,学会站在群众的立场,听老百姓的声音,而不是一味的和谐。问题的意义就用来解决的。出现问题就得解决问题,而不是加以歪曲,或者和谐掉的。问题积得越多,群众的“心理共鸣”就越大,社会就越不稳定。

  如今*问题相当严重,就这段时间而言,南有深圳的原市长许宗衡,北有天津滨海新区管委会主任皮黔生,即使就在杭州吧,省纪委书记王华元、副市长许迈永……*问题需要政府认真对待,否则政府的公信力会进一步下降的;贫富差距也越来越大,贫富分化会导致社会情绪浮躁。草根阶层为争取一个低保名额争得焦头烂额,为争取一个经济适用房弄得晕头转向,而政府显得相当有钱,如中央机关宣布宝马、奔驰进入政府采购名单,再如杭州公布高至2600元的车贴……吃住穿行是人的基本生存要求吧,可是去看看房价吧,节节高升,房子造出来越来越不像是给老百姓住的,而是让炒房者来炒的。这些都是社会问题,政府不管,甚至火上烧油,怎么让老百姓相信政府?

  如今,连逯军无意间的直语“替党说话还是替老百姓说话”,也会引进群众的热议,可想社会问题的严重性了。

  党和政府啊,我是一介平民,一心想做良民,不想做乱民、刁民。我只想告诉你们:目前形势,不要回避问题,要去解决问题,公安的大棒甚至手枪是根本解决不了问题的。你看,你们派出公安去抢尸体吧,“不明真相”的群众一下会产生“心理共鸣”,跟你起哄,对着干了。

  我多么希望老百姓心甘情愿的将死者的尸体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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