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陈舒琳也是该团队的研究员,两人在朝夕相处之下,自然而然发展成比普通同事还要好,但距离男女朋友还差一点的交情。
因为陈舒琳非常喜欢吃方记火锅,在她有意将感情增温下,于是每隔一段时间就会缠着于南天陪她一起来吃饭。
和陈舒琳的晚餐结束,他照例送她到捷运站,然后他在抵挡不住的好奇心下,再度回到方记。
只剩下七成客人的店里,已经看不见林怡君的踪影。于是,他又走到三米宽的防火巷。
方记的后门边,依旧有个小小的身影,正在卖力的洗着水槽里的碗盘。
他皱眉,不知道这对母女在卖弄什么诡计。以可怜的姿态来博取同情,进而让她们入于家的门,然后分得庞大的财产?
他不能不这想,谁让于家的招牌太响亮,而丁美芳又太年轻。
十点过后,他看见她走出店门口,接着又看见她和一位看起来很油条的高中生说话。那高中男生替她戴上安全帽,她还是一副笑得很白痴的样子,最后坐上那个男生的摩托车。
凭她那副蠢样,才升上高中一个月,就交到男朋友?
这个小女生,或许不像表面那么单纯简单。
于家的庭院里,在小小的鱼池旁,在千紫万红的花海中,有一张乘凉用的秋千。秋千上,林怡君正抱着一本书,蜷曲着身体,在日落霞光中睡着了。
于南天将车子停在庭院旁的空地,才下车就看见她。
周日的午后,时间慵懒得像是停止了转动,风轻轻在耳边吹动,他的唇角也不自觉扬起。
从大陆回来这一个月,他很少跟林怡君碰上面。她上学时,他还没起床;而他深夜回家时,她几乎都在房间里。
连晚餐,他都很少在家里吃。除了很忙之外,不知为何,他竟排斥与那张爱笑的脸相处。
看她睡着的模样,就让他想起哈巴狗。
四肢短小,肌肉丰满,脸上的五官平坦,眼皮略略浮肿,微启的嘴有着淡淡的笑容,看得出来她睡得极舒服。
她黑油油的眼睛,总是带着讨好的眼神,她还是一只擅长搞笑、狗腿奉承的哈巴狗。
林怡君的睡眠极浅,长年的警戒心,让她一有风吹草动就会自己吓自己的惊醒过来。
而如今,她感觉到有个物体,遮住了她原本暖暖的光线,她眨动惺忪的睡眼,看见了遮住光源的男人。
“南天大哥?”她在嘴里呢喃。“不对呀,他怎么可能会对我笑?等她将模糊的眼睛揉得更清楚些之后……
“啊……”她吓得跌下了秋千,一屁股狠狠地坐在地上。
于南天唇角仅存的笑意隐没了,转身就要往屋内走去,长脚才迈出一步,想了想又转了个方向,来到林怡君的身前。
他伸出一只手,林怡君看着他的动作,虽然有些不解他的好意,她还是反射性地将自己的手交到他的大手里。
他一把将她拉了起来,看了她一眼,然后放开她的手。
“南天大哥,谢谢你。你今天怎么这么早回来?”她看着他的人,感受手里的温度,傻傻地笑了出来,看来他并不是那么讨厌她。
于南天顿了顿,没有答话,就这么走进屋内。
“南天大哥,今天天气很舒服,没有那么热了,我觉得应该是秋天来了。你今天去哪玩?是跟那个在火锅店吃饭的女朋友一起出门的吗?”她哇啦哇啦的说着话,跟在他的背后走到客厅。
于南天浓眉皱起,她还是一只很吵的哈巴狗。
“我爸呢?”他只好出声打断她。早知道不该一时妇人之仁伸手去拉她一把的。
“南天大哥,伯父和我妈妈一起出去,说是要去百货公司买东西,晚上不回来吃了。”
“喔。”他继续走到他的房门口。
“南天大哥,我妈以为你今天晚上也不会回来吃,所以就没准备晚餐,看你要吃什么,我煮给你吃。”虽然只能对着他的背影说话,她还是努力不懈地想拉拢他。
如果于南天能给妈妈好脸色看,相信妈妈住在于家一定会更快乐的。
“不用了,我自己出去吃。”他握上房门的把手时,又听见她那清脆中带着飞扬的声音。
“南天大哥,我有跟我妈妈学煮菜,所以我煮的东西还不错吃哦,你想要吃什么?”
她左一句南天大哥、右一句南天大哥,叫得他的头都痛了。“你知不知道你很吵?你可不可以闭嘴?”
他的话很冷,没有任何高低起伏。接着“砰”一声,房门在她眼前五公分处给关上,就差那么一点,她已经够塌的鼻子就要撞得更塌了。
她虽然有那么一点点难过,但她不会被打败的,如果她会就此而垂头丧气,那她就不叫林怡君了。
林怡君之所以是林怡君,除了名字通俗到无人能敌之外,她还是只打不死的蟑螂。
总有一天,她会离开于家,所以就算于南天再怎么讨厌她,她也无所谓,可是妈妈就不同了。
妈妈好不容易遇上像于伯父这么好的男人,这是妈妈迟来的幸福,她一定要助妈妈一臂之力,让于南天喜欢妈妈,让妈妈可以无忧无虑的生活。
她卷起袖子,穿上妈妈的围裙,翻看冰箱里的食物,只有肉丝和一些青菜,那就煮个什锦面好了。
不到二十分钟,两碗色香味俱全的什锦面上桌。她走到于南天的房门口,虽然她不怕碰钉子,但她还是深呼吸了一口气,才握起拳头轻敲房门。
“南天大哥,我面煮好了,你可以出来吃了。”一秒钟、二秒钟、三秒钟……听不到房内有任何的回话或者动静,于是她又喊着:
“南天大哥,南天大哥。”这次她没有敲门,而是侧脸将耳朵贴靠在门板上,想听听看房内到底有没有他的声音。
怪了,他到底在不在房内?她心里犹在纳闷时,房门突然打开,她的身体一时失去门板的倚靠——
“啊……”在她的叫声中,她跌入了于南天的怀里。
于南天胸口被她胖胖的身体一撞,让他眉头又皱了起来,然后他用两只手抓住她的两条手臂,迫使她离开他的胸口。
“你在干什么?”他压低声音。
“我……我叫你吃面,你都没有回应,所以……”两只手臂还被他牢牢抓住。长这么大以来。她第一次跟一个大男人这么近距离接触,害她很没用的心头小鹿乱撞了好几下。
他放开手。“我说过我不吃。”他闻到了香味,空空的胃在翻滚作怪,他不知为何还在口头逞强。
他虽然不欢迎她们母女,但还不曾对她们口出恶言或动怒、发脾气,他只是一副拒人于千里的难以亲近样。
他明知自己不该这样,他这样冷眼对待一个小他十岁的小女孩,这根本算不上好男人的行为,可是他就是无法控制自己的情绪。
“南天大哥,我都已经煮了,你至少吃一口,若不好吃就不要吃嘛。”她的眼神充满盈盈的乞求。
一个人干什么活得这么自卑,难道她不懂什么叫尊严?他很想拒绝,可是看见她那副哈巴狗的样子,他就再也拒绝不下去。
他定到餐桌,拿起了筷子,吞了一口面,的确是好滋味。
“好吃吗?合你的口味吗?会不会太咸?”她眼巴巴地问。
“你可不可以安静地让我吃面?”
“可以,当然可以。”她笑了,露出一口整齐的白牙。然后,她也跟着拿起筷子。
万岁!南天大哥肯吃她煮的面,那是不是代表,他慢慢的接受她这个妹妹了?
今晚,只有她跟他,是她跟他的第一次晚餐。
虽然他的脸还是很臭,闷着头一直吃,连句话都不肯说,但是,这顿晚餐,让她足足快乐了一整个晚上。
凌晨一点。
于南天习惯在睡前喝一杯牛奶,好舒缓他工作一整天的疲惫及压力。当他喝完牛奶,正一脚要跨出厨房时,就看见丁美芳又从爸爸的房间走出来,他脚一缩,缩回了厨房的墙边。
“美芳,我们谈谈。”
于南天听见爸爸的声音。
“于总。”
为什么丁美芳会喊爸爸“于总”?
“美芳,这样也不是办法,你天天等到半夜才能回房去睡觉,长久下去身体一定会受不了的,干脆让南天和君君知道,你就不用这么辛苦了。”
夜里的声音传递得很清楚,于南天一字一句听进了爸爸所说的话。
“于总,对不起,给你带来麻烦了。”
“别这么说,我想南天不会告诉君君的。”
“如果让君君知道,我是来你家作佣人的,那她一定不会答应住进来的。你别看君君整天笑咪咪的,其实那是怕我担心,那孩子舍不得我吃苦受罪,要是她知道,我怕她心里会很难过。”
“你不是佣人,我早说过了,你是个朋友,来我家里帮忙的朋友。”
于南天听见爸爸加重的口气。
“于总,你人真好,愿意让我用这样的身分住进来。你不知道从小到大君君吃了多少的苦,在这的两个月,是她最幸福的时候。”
“君君是个好孩子,我好几次要拿钱给她,叫她不要再去火锅店工作,她都不肯。”
“于总,你供我们母女吃住,还每个月付我薪水,君君本来就不能再拿你的钱。她常告诉我,不知道什么时候会被南天赶出去,所以她很有危机意识,一定要自己赚钱她才安心。”
提到他的名字,于南天的心口震了一下,他的表现有这么明显吗?
“不要怪南天,他也是为我着想,他以为你会跟我这个老头子在一起,图的是家里的财产。我们不如老实告诉南天,他知道实情后,就不会再对你或者君君有任何怀疑了。”
“我看得出来,南天并不喜欢君君,要是他知道我只是你请来的管家,他会不会更讨厌君君,或者对君君说些不该说的话?”
他的品格有这么糟吗?于南天的火气隐隐上升,原来他在丁美芳的眼里,评价是这样的低!
“不会的,南天的个性和我很像,我们都不擅长表达情绪,其实他的心很软,也很有爱心,他这么做都是为我好,你别想太多。”
“我只想让君君以为我这个妈妈找到幸福了,那她就可以安心的念书、安心的长大。你知道吗?君君的成绩会这么差,都怪我这个妈妈!她没有一天可以好好坐下来念书,总是跟着我东躲西藏的,她连幼稚园都没有念过……”
于南天听到丁美芳的声音略带哽咽。
“别这么说,在那种环境下,君君不但没有变坏,还这么乖巧懂事,都是你这个妈妈的功劳。”
“要不是君君的爸爸在台北出现过,我也不会住进来,我真的走投无路了,我看我和君君还是搬走好了。”
“君君已经念高中了,难道你想要再次居无定所,让君君考不上大学吗?”
于南天从厨房的墙边走了出来。“到底是怎么回事?”
丁美芳和于宗翰一怔,两人相视看了一眼,知道纸再也包不住火,既然如此,那就把该说的说清楚。
“都坐吧。”于宗翰率先在沙发上坐下,丁美芳和于南天也跟着坐下。
丁美芳一脸的尴尬和心急,却也知道事情再也不能隐瞒了。
“南天,事情是这样的……”于宗翰开始缓缓地从头述说。
于宗翰和丁美芳的情谊建立在两年前的一次生死交关。
一向有心脏病史的于宗翰,有天在公司的茶水间里突然心脏病发,幸好丁美芳刚好走进茶水间要为开会的客人泡茶,经她紧急替于宗翰拿出口袋里的药丸,并大声呼叫引来保全人员的帮忙,紧急将于宗翰送医后,才挽回了于宗翰一命。
不过这件事,当时在国外念书的于南天和正在当兵的于东乐并不知情。
之后,于宗翰为了答谢丁美芳的救命之情,曾想以薄礼答谢,但却被丁美芳拒绝了。从那时候开始,两人就建立起情谊,她把于宗翰当一个大哥在尊敬,于宗翰也把她当小妹在照顾。
直到四个月前,丁美芳在下班后,在公司附近被一个看起来十足流氓样的男人纠缠,两人发生了推挤,她因为慌张失措、惊骇不已,差点撞上刚从地下室开车出来的于宗翰。
于宗翰将丁美芳紧急拉上车,她才道出那个男人是她倒债数百万,消失十一年不见的老公。
幸好她曾经到法院申请婚姻无效,也已获判离婚。虽然之后她再也没有遇见她的前夫,但她还是怕她的前夫会到公司来找她的麻烦,破坏她平静许久的日子。
于是于宗翰建议她辞去工作搬进于家,这样她和君君就能安心过日子。
丁美芳考虑再三,最后为了君君将来着想,她答应了于宗翰的建议,她不能再让君君吃半点苦,甚至受到无赖前夫的威胁。
事情的来龙去脉就是如此,于宗翰感谢丁美芳的救命之情,所以提供了一份隐密又安稳的工作给她。,而丁美芳也怕君君担心及难过,所以以于宗翰同居人的身分住进了于家。
听完了事情的经过,于南天觉得很恍惚,跟他想的简直是天差地远,他怎么想都想不到丁美芳竟是爸爸的救命恩人,更没想到她们母女的人生竟如此的坎坷辛酸!
这一夜,他彻底严重的失眠了。
第三章
烟雾从于南天的鼻中缓缓吐出,他已经好久没抽烟了,甚至可以说已经戒掉烟瘾,那为何现在会有想抽烟的冲动?
坐在庭院的秋千上,看着缕缕烟雾从自己的眼前飘过,一抬眼正是满天星斗,明天应该会是个好天气,而他的心情却是无比低落。
自从知道丁美芳母女住进家里的真正原因之后,他几乎有一整个星期没有和她们碰到面。
他是有意逃避她们,那是种无形的惭愧,他竟以小人之心去揣测她们母女的心意,这是他最无法面对自己的事。
他不该是这么小心眼的人,却做出了这么小心眼的事!他原以为丁美芳一定有所图,没想到她们只是一对在困境中求生存的母女。
他的判断错误,让他深感挫折,这才是让他无法面对她们母女的心结吧!
他在那晚答应了爸爸和丁美芳,不会把事情的真相告诉林怡君,就让这个秘密如同表面的美好,让林怡君以为自己有了家,一个幸福美满的家,也让她可以从爸爸的身上,得到那份迟来以久的父爱。
他总算能稍稍理解她为何总像哈巴狗般讨好的模样,从小到大,她大概都得看别人的脸色吧?所以尊严和面子对她而言根本算不了什么。
寂静的夜里,摩托车的呼啸声在大门前停止,接着是转动钥匙的声音,大门开的同时,于南天也站了起来。
“小白,谢谢你送我回来。”林怡君的声音在门口响起。
“怎么这么说?只要你让我追,我天天都嘛可以送你回来。”
这个男孩的声音,应该就是林怡君嘴里的小白,怎么取了一个小狗的名字?于南天不由自主地往前走了几步。
“小白,你又来了,我还没满十八岁,要是交男朋友,会被我妈打死的。”
于南天在心里想,幸好她还有自知之明。
“偷偷交,你妈就不知道了。”
于南天不知哪来的火气,等他意识到自己的举动时,他已经走到了林恰君的身边。
“啊,南天大哥。”林怡君很显然吓了一大跳。
于南天脸上有种阴寒的冷峻。
小白的脸皮扯了一下,要笑不笑的。“君君,我先走了。”然后,小白像是被鬼追一样,飞快地骑上摩托车走了。
“你年纪还小,不准交男朋友。”于南天冷声警告。
“我没有要交男朋友。”她无辜的回着话。
十一月底的夜风吹来,让只穿着一件薄衬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