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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尚问道:“那狗贼跟主君是怎么说的?”
安禄山道:“他说他知道我心怀不轨,素有反志。他已经掌握了些许证据,奈何陛下太过宠信我必不肯信。”
高尚眼睛睁大了一圈,心说那狗贼想得倒很明白,可是怎地安禄山最后被他唬成那个样子呢?
安禄山有些惶恐道:“所以他跟我说只要我安分守己,赶紧收手,为大唐守好东北边疆,他就不再与我为难;
他说如果我继续执迷不悟,他就跑去对陛下说,只要陛下将我和史思明杀了,他就想办法让陛下再延寿一个甲子!
他这话我不敢不信,他号称神仙弟子,不管他是否真有这个手段,我想陛下肯定会相信,他追求长生都快要疯了。陛下虽然万分宠信于我,但相比六十年的寿命来,我这条命又算得上什么呢?是以我这两日都忧虑不已,犹豫不决。”
第七十一章 木秀于林风必摧之
萧去病这句话不但让高尚愣住了,同样也让从飞龙禁军训练场上回来的张献诚、严庄和孙晓哲一下愣住了。
安禄山向严庄问道:“先生以为他此言如何?这次我见陛下,确实发现他比之前年轻了许多岁,许是他真有这个本事?”
“我认为事情的关键不在于萧去病是否真有这个本事,而在于萧去病这样做的目的。我认为他的目的大约只有一个,就是缓兵之计。
这两日我们和张统领都去飞龙禁军训练场看他是如何练兵的,张统领还到长安去了,据蛇牙探子和刘骆谷所讲,他还在筹备什么四海商社。所作所为无不是在积蓄力量,恐怕等他实力壮大之后,就会对付我们。”
严庄眉头皱起,心说这萧去病还真是不世出的文武全才,至少比起只会打仗的王忠嗣强多了,这番谋划,当真不可小觑。
张献诚道:“确实如此,那萧去病带人抄了王鉷的家产,总共获得财物七百多万缗。还有王鉷和斧头帮的几十处产业也被他据为所有。他依靠这些钱财,大肆发展自己的势力。
除了联合以王元宝为首的十几家富商成立四海商社,准备组建商队四处经商贩卖货物之外。他还招揽了差不多整个关内的身手高强之人,有联系了五家镖局做商队的护卫。看样子是想有一番大的作为,不出几年,只怕其势力将遍布整个大唐。
而他同时还在练兵,虽然龙武禁军和羽林军没有什么起色,但飞龙禁军已经被他训练成一支劲旅。我想他经营四海商社大量赚取财货,最终目的还是为了练兵和养兵。只怕真如严先生说的那样,最终还是要针对我们。”
安禄山心里一急,头上冷汗又冒出来了:“那我们怎么办?”
严庄眉头皱得更紧了,一副绞尽脑汁的样子,安禄山心道严先生果然尽心尽力。他却不知道严庄心里想的其实是,萧去病这么厉害,我可不能在你安禄山一棵树上吊死。
可得想个好办法,若能将萧去病一下害死当然好不好,若是不能,自己可不能太过得罪萧去病,正所谓做人留一线,日后好想见。
不等严庄说话,跪坐在一旁侍候的高尚连忙用手巾为安禄山擦汗,急切道:“我们绝不能等他羽翼丰满再来剪除我们,必须趁他羽翼未满的时候将他除掉,否则我们都将死无葬身之地。”
孙晓哲急切地问道:“那要如何做呢,你可有办法?”
高尚咬牙切齿道:“主君不放假装听从他的话,让他以为我们已经认输和改过,对我们少些防备。然后我们伺机找寻他的弱点,等待时机,用尽一切办法将他除去。”
安禄山望望严庄和张献诚,严庄点头道:“此计甚妙,目前只能这样了,先轻慢其心,再慢慢谋划。”
高尚眼睛里面放着绿油油的光:“那萧狗贼如此出类拔萃,殊不知,木秀于林;风必摧之;堆出于岸;流必湍之;行高于人;众必非之。
左仆射李相一向嫉贤妒能,一个王忠嗣尚不能容,这狗贼胜过王忠嗣十倍,比起王忠嗣更是深得陛下宠信,李相又岂能容得下他。
那杨国忠幸进小人一个,虽然与那狗贼合作扳倒了王鉷,但我听说因为查抄王鉷家产是那狗贼太过包揽把持,杨国忠本是贪财又专权的小人,已经心怀怨恨。
昨天杨国忠还遣人来看过主君,我们可以引为助力,还有那吉温也早是我们的人。现在朝廷中不是李相的人,就是杨国忠的人,或者是我们的人。
那狗贼看似风光,实则孤立无援,除了圣眷和手上一支飞龙禁军别无可恃。他自视甚高,手上掌握着这么多利益,却不让其他官员分得一点好处,他事情做得越大,到时候获得的怨恨和仇视就会越多。
要知道众口铄金,积毁销骨,那狗贼如此行事,只怕要不了多久就会被群起而攻之,到时候就算陛下和娘娘再宠信他,也不得不将他贬谪,等他失了势,要杀他还不是很容易的一件事!
倒是主君你要早些把身体养好,多进宫陪在陛下和娘娘身边,圣心最重要!而我们则为主君在私下串联,引导所有对那狗贼不满的人,到时候一齐发力,不怕他不死!”
高尚以己度人,倒是一下把大多数人的心态看得一清二楚。很多时候怨恨根本不需要什么理由,也不是因为损害了他们利益,仅妒嫉和眼红一条就已经足够了。
安禄山的眼睛一下亮起来,病情好像瞬间好了一大半,众人也无不点头称赞,言说这个主意好。只有严庄一边点头称是一边想,这还真是个好办法,如战国之吴起,如前汉之贾谊,古往今来多少一时之人杰不是都毁在这个上面么。
不知道萧去病这个所谓的“仙家弟子”,能不能躲得过众人群起而攻之。若是连这个最厉害的杀招也不能动摇他分毫,自己就要下定决心,早些谋划投靠了。
被人算计的萧去病在平康坊突然感觉背后阴风阵阵,微微加快气血运行,瞬间全身暖洋洋的,一脸笑意地接过三舅王玉书递过来的两个玻璃样品。
是一个玻璃杯子和一匹玻璃马,萧去病拿在手上仔细看,倒也晶莹明亮,透明度也非常好。就是颜色差了点,是绿色的,拿起来对着外面的光线一看,里面还有些许很小的气泡,用手敲一敲,声音也略微有些闷,显然质地不够紧密,如果用来装热水,一下就会炸开。
不过即使这样,看到三舅和陈大有的兴奋的表情就能知道,这些玻璃已经比西域胡商售卖的玻璃制品要好上很多。所以自己不能用后世的标准去评价,要夸奖他们,但也要让他们知道,还有巨大的改进空间。
萧去病笑着赞赏道:“三舅,陈师傅,你们真是太厉害了,才用了两天就将玻璃做出来了。我不是很懂,我们这些玻璃比起西域胡商的如何?”
王玉书得意道:“这么说吧,我们生产出来的第一批玻璃就比西域胡商手里那些上品玻璃还要好,比起一般的货色,简直要好几倍。辅臣你是不知道,就这只玻璃杯现在拿到西市上去,立刻就能卖一千贯。”
萧去病笑笑,他知道物以稀为贵,这几年黑衣大食和石国、黄姓突骑施堵塞丝绸之路,西边商品的流通渠道不是很顺畅,因此玻璃制品,西域葡萄酒、三勒浆都卖的比较贵。
可是,即使自己不造玻璃,等过两年玻璃的价钱也会大幅度降低。不过现在自己就是要趁价钱还处于高位的时候,先狠狠赚一笔再说。
萧去病乐呵呵道:“这样啊,那如果我们的玻璃做的更好一些,做得像水晶一样无色透明,也没有气泡,而且更紧致一些,是不是就能卖出更高的价钱。”
王玉书想也没想就道:“那是当然……”他突然反应过来,大声道:“怎么,辅臣你有法子让这些玻璃做的更好一些?”
萧去病点头,拿起那玻璃杯对两人讲道:“比如玻璃杯的颜色总带着绿色,那是因为石英砂不纯,含有铁……当然不是看得见的铁,而是类似铁锈的一样的东西在里面。如果我们使用更为纯净的石英砂(石英砂同时也是制作琉璃的主要原料),最后得出的玻璃就会是无色的……
如果我们我们烧造玻璃的温度再高一些,时间再久一些,工艺再完善一些,就能将玻璃里面的气泡全部去除。我知道琉璃里面是需要一定的气泡的,但玻璃没有气泡才是最好……还有玻璃出炉的时候,退火、淬火做的好一些,玻璃也能更紧密一些……”
这个时候何可儿已经整理好衣服,调整好心跳呼吸从里面出来了,萧去病拍拍手叫她在旁边的椅子上坐下。因为不能挨着坐在一起,萧去病心里暗暗想道,是时候发明沙发了。
将从何可儿手里接过的几张纸片递给王玉书和陈大有,萧去病接着道:“三舅,陈师傅,这里有我总结的一些需要改进技艺的地方和规范化生产的一些建议。你们拿去看看,但记得无论是琉璃的技术改进,还是玻璃,水泥的生产研发都要严格保密,对外面的人一个字都不能提!”
两人结果看了一眼,上面密密麻麻不知道用什么笔写满了蝇头小楷,还画了很多图,不过怎么有点看不懂呢。萧去病笑着道:“这里是从左到右,从上往下看的。”
两人照着萧去病说的方法看了起来,然后就眼睛睁得老大,再也挪不开了。
这几张纸上的内容并不凡复杂,首先是坩埚的耐火材料和保温材料,一个是瓷土(高岭土),一个是石涅黑石脂(石墨),不但详细例举了这两种材料的好处,奇特之处,连坩埚如何制作,材料在何处分布,怎么鉴别都写的清清楚楚。
其次是燃料的改进,以及各道工序的各种条例规定,细致化的安排,让生产变得规范化和标准化,还有如何检测检验等,总之使得琉璃生产不仅仅是靠运气。
更重要的是,在最后,萧去病还详细讲解了琉璃、玻璃、水泥三样东西烧造的各种原理,是因为那种原料和另一种或几种原料在什么样的条件下发生了什么样的反应等。解释得清清楚楚,图文并茂。
虽然纸上写的有一半内容两人都还不大能够理解,但就他们现在能理解的内容来看,简直让两人有种豁然开朗的感觉。原来很多搞不清楚,有疑惑的地方一下就都明白了。
这就是经验科学和理论科学的区别,还有生产方式的优势了。萧去病虽然动手能力实际操作能力只有五分,但给出的建议和讲解的原理却让两个有技术有经验却不懂原理的大匠受益良多,佩服得不行。
“辅臣大才啊!”过了良久,王玉书才依依不舍得放下了这几张纸,一脸兴奋地萧去病说道。同时又不由得有些羞愧,当初自己还怀疑萧去病是个骗子或者口出大言者,现在才知道,他是真的什么都知道啊。
第七十二章 梦中之国
送走了兴奋而来,满意而去的三舅和陈大有两人,萧去病再次搂着何可儿在里间的办公室里说开钱庄的事,另外还有就是用水泥建房子的事。
虽然刚才陈大有拿的那个已经凝结的水泥块被萧去病轻轻一捏就碎成粉末,但萧去病也不认为一定就是水泥没烧好,也可能是混凝土配方没弄好或者时间没到。
反正水泥已经烧出来了,怎样制定水泥烧造的标准,还有混凝土配方和施工的标准,萧去病已经说了一个大概交给陈大有他们去做了。
相信要不了十天,真正可以用来建造房子和修路的水泥就可以大规模生产。至于研究经费和建水泥窑的先期投入,也完全不是问题。查抄王鉷家产以后,自己现在可以算是长安城中手里现钱最多的一个了。
“萧郎啊,你到底要做多大的事业?怎么除了四海商社,你还想着建这么的工坊(工厂),安排这么多百姓的生活?你就不想想自己?”
何可儿被萧去病抱着坐在腿上,扭着身体对着萧去病一脸严肃地问,脸红扑扑的,还吸了一下小鼻子。
“啊?娘子你说得对,事情哪里一下做得完呢?这些都是以后要做的事情,而且我可以找别人帮我做。我负责制定规则,说出想法,指明方向,他们负责做事。到时候你和我一起监督和管理这些帮我做事的头头,可好?”
萧去病笑着道,可儿说得很对,这么多事情如果都要自己去做,或者让可儿帮着自己去做,就是把两个人忙死,也做不完。
“那当然好。”何可儿笑靥如花,眼波如水,身上那股如兰似麝的幽香越发浓烈,萧去病明显听到,她的心跳有些加速:“我们说点别吧?”
“说什么?”萧去病好奇道。
何可儿微微低着头,嘴角漾出一抹微笑来,脸一下又红了:“可儿一直很好奇呢,你总说第一次见我就对我一见倾心……”
迟疑了半晌,好像下定了什么决心也似,这才接着说道:“可是可儿一直很奇怪,可儿到底有什么地方让你一见倾心呢?”
话一说完,整张脸连同脖子就红得像是要滴出血来一般,显然这个问题已经在她心里憋了很多天。
在以前她对自己的相貌其实是极为自信的,因为从小比较独立,唐朝风气也较为开放,在何可儿的潜意识里,并没有以色悦人的想法,对相貌问题也没有多在意。
而且她各方面确实长得很漂亮,皮肤更是雪白娇嫩异常,除了身体不够丰盈,脸不够圆以外,但只要她肯增肥,在大多人的眼中,容貌简直立刻胜过杨贵妃。
以前不在意是没有心上人,但自从跟萧去病私下确定关系以来,何可儿也不是没想过要为心爱的人改变的想法,即使她心里很排斥丰腴体型。
如果现在萧去病跟她说,我喜欢杨贵妃那样体型,何可儿是愿意为他增肥的,但萧去病又没说,然后这几天何可儿就时不时为这个问题困扰。
“嗯?”萧去病看着她这个样子一下笑了,把她紧紧抱住,用手轻轻在她的俏脸上抚摩着:“怎么想起问这个?其实我也说不上来……”
“反正就是第一眼就看对眼了就是,那天在西市,我先听到你轻轻柔柔的声音,觉得很好听。就很想知道这声音的主人好不好看,我就找啊,找啊,就在人群里找到你了。然后我就被惊艳到了,觉得你是我下山之后见过最好看的人,特别是你那双清澈灵动,会说话的大眼睛,一下就把我吸引住了!”
何可儿娇羞地笑了起来,妩媚动人,笑靥如春花之初绽,偏偏又极力作出副极其认真的表情:“你没有骗我?你会不会觉得我太廋了,不够富态?”
萧去病愣了0。1秒,噗呲一声笑了出来:“原来你心里想的是这个,我觉得你一点都不瘦,身材好得不得了。我一直认为大唐大多数人的审美观是有问题的。
你不知道,我和师父在山上修行的时候,曾经去过一个梦中之国,那里的女孩都是追求体态轻盈,修长苗条的。为了能瘦一点,很多女孩一辈子都在减肥,什么都不敢吃。她们若是知道你每天都是想吃就吃,身材还这么好;简直要嫉妒死了!”
萧去病身高一米八一,两人平站着抱在一起,萧去病刚好能吻到可儿的眼睛附近,目测何可儿身高大约一米七三,体重大约大约一百一十多斤,身材确实好得不得了。
“审美观?梦中之国?”何可儿眼睛亮了起来,显然对萧去病所说的梦中之国很感兴趣。
“审美观就是对美丑的评价,比如我曾经见过一个妇人,一张脸上全是肥肉就已经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