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对夫妻一头冷汗的回头去接孩子。
“他们很高兴?”月光笑眯眯的站在台阶上,人类今天的气氛是他所喜欢的。
“恩,大家的弦最近绷得太紧,所以都很高兴呢。月光,我们一先走吧!”鱼悦拉下月光的胳膊,悄悄从一边的角门出行了。
他们路过音乐大厅的时候,却看到一只肥肥的蚊子(好好)报着一根柱子大喊着:“不要,死也不出去,太难看了,不要啊!!!!”
明灿灿笑眯眯的拎着肥蚊子的翅膀:“儿子,安心,没人会笑话你的,你是今天游行大会上最帅的蚊子呢。”
“不要!!!!死也不要!!!!!”
“死了你也得给我出去!!!”
“那我还是死了好了!!!!!!!!”
……
“四海呢?”刘君四下张望着。
“大清早的就出去了,据说学校有活动,毕业最后一年,大概也是想好好的留下一些美好的记忆吧。”罗宽笑了下。
白水城,商学院聚会中心,包四海无比熟练的骑着一辆独轮车在学校里溜达来,溜达去,一会大学游行车就要出行,作为学生会的重要干部,他希望站好最后一班岗。
为什么包四海要骑独轮车这个问题,没人比跟在他后面的易两更清楚了。四年大学,身高还是那么点,一张娃娃脸,这家伙经常被人认为误入大学的高中生。当然这一点是不能提的,一提包四海肯定爆炸。
今天包四海穿了一身牧羊人的衣衫,一会学生会的一些学妹会穿着白白的,小羊儿的衣服一起游行。在学妹当中人缘超级好的包四海,被学妹们一起托付为本年度所有男同学最嫉妒的牧羊人,鉴于某人个子太低,学妹一起出了个主意,就是叫牧羊人骑着独轮车出行。
“易两啊,你觉得我今天是不是特别帅咧?”包四海摸摸毡帽上的那根彩色鸡毛。
“恩,很帅……”易两笑眯眯的夸奖,包四海还未曾飘荡起来,身边几位女生却眼睛露着小星星一般的赞叹起来。
“啊……多么帅的一根豆角啊!!!!!!!”
包四海一头冷汗的看着面无表情,穿着一身豆角装的易两,大失败。
“走吧。”易两冲他微笑。
“……恩……”包四海甩甩脑袋,腰身一扭快乐的找羊学妹们去了。
上午十点,祈兆的天空几股白色的礼炮云团出现了,《音乐狂欢游行三天不间断在春夏交界到处喧闹进尽情大闹节》正式开始。
月光和鱼悦今天都做穿着很长的袍子,这种袍子是纯白色的,鱼悦的下摆绣了一根火腿肠,月光的下摆绣了几个大面包,他们的脸上带了半个巧克力饼干面具,衣服背后绣了红红的一个大字,月光那个字是“名”,鱼悦那个字是“厨”。他们合起来就是“名厨。”
关于这个游行创意,汗……鱼悦的。
……
那几朵白色的火药云终于消散于天空,鱼悦拉着蹭着墙边慢慢的行走着,这身边的人就如春潮一般,呼呼啦啦的,也不知道要去哪里,也不知道要干什么去,总之他们非常的兴奋。
音乐声突然从是四面八方响起,月光惊讶的睁着眼睛四处寻找着,这不是乐医的音乐,只是单纯的音乐,也许正常人看不到,但是月光能在天空中看到那些音乐凝聚成的快乐粒子,它们就这么突然从四面八方涌现出来。
“悦儿……”
“我看到了月光……”
“很快乐呢……”
“是啊,那么多……”鱼悦和月光仰头看着那些单纯的,来自灵魂深处的,宣泄出来的音乐的灵感,只是觉得十分舒服惬意。
切尔汶,春夏节也在进行中,现在,天州就住在切尔汶的首都度古,他们入住在度古的一条小街里,方舟以前在切尔汶的第一套房子就在这条叫希水的小街里。
希水很贫穷,因为这里住着的都是附近几条娱乐街讨生活的人,这些人徘徊在城市边缘,日出而息,日落而作,颠倒着度过他们的人生。天州查阅方舟过去的资料,方舟第一次的任务就是在附近娱乐街的一家贵族休闲吧,他的任务就是为了接近那里的某个政治人物……而希水这套破旧的小公寓,就成为方舟迈出人生的第一步。
初到切尔汶,环奉想了很多办法把这套小屋子收拾的齐整,那里已经快二十年没人住了,走廊里破旧的木板地板叽叽呀呀几乎要塌陷,房主虽然很实在的告诉环奉,他可以提供更好的住房,价格是一样的,但是环奉的态度很坚决,不,应该是天州的态度很坚决,他确定他要在这里住个十几天。
环奉安排好天州的住所,很快的返了莱彦,要知道他必须处理天州不在日子里的一些事务,现在,他已经得到了天州的全部信任。
春夏节的前一天,天州睡的并不好,因为这小屋的床并不是那么舒服,还有推开窗户外面就是垃圾倾倒点,房间里很闷热,又不敢开窗,环奉没给天州装空调,因为这间破楼的电线根本扛不住。
天州一整夜的躺在那里翻来覆去的想方舟在这里的日子,他看着那块天花板,幻想方舟看着它的样子,一直到凌晨他才迷迷糊糊的睡去。可是还没睡了几分钟,屋子外,却传来急促的敲门声,天州反应了半天,才迷迷糊糊的睁开眼,他抓起丢在一边地板上的很旧的一条牛仔裤套在身上,他□着上身,把门打开。
屋子外,希水的几位街坊呆呆的看着这位大美人,他双眼带着一丝嗔怒看着这几位。
“作为……作为希水的街坊,您愿意赚五个卡逊塔吗?”那位穿着古代乐队衣衫的青年浑身冒着粉红色的泡泡,看着天州磕磕巴巴的问到。
天州不明白,另外一位中年人连比划带说的说明来意。
原来,希水这个边缘小区的街坊门组织了一只临时乐队参加春夏节,他们的大鼓手昨天晚上在酒吧喝多了,所以今天临时找替代。
“不愿意。”天州冷冷的回了一句,管他什么春夏节,他才刚刚有点睡意。
“先生……我们的人手实在不够,您不想连累整个小区的街坊吧,我们实在找不到第四十八个男人了,我们连杂货店阿伯都叫上了,不然就排不成方阵了,我们又不能用其他街区的人……哎……这是你的义务啊……先生……”
那位青年拔着门哀求着,但是天州不为所动。他从莱彦过来,提前处理了六天的公事,来这里因为不适应失眠加烦躁,他困极了。
“先生,每个住到这个街区的人,都要履行义务的,您不能拒绝,不然……”青年大喊着,却突然发现努力关门的这位大美人,突然停止了他的动作。
“每个住在这里的人,都要去吗?”天州对这句话是很感兴趣的。
“当然,每个人都被安排任务,不管后勤也好,捐钱也好,必须的。”青年认真的解释。
“那我捐钱。”天州回答。
“不行啊,您是这个区的第四十八个男人,必须去。”那位中年人口气有些硬。
天州看看他们,想了一下:“我不会敲大鼓。”
“啊,您看我的手势就行,我每蹦一下您就敲一下,我是乐队指挥。相信我好吗?”青年看天州语气松动,高兴的解释,啊,今天真是个好日子。
半小时后,天州穿着一套略微显得大了一些的卡通乐队士兵装,胸前绑了一个大鼓,他站在队伍的最后一排,他顾不得自己的形象,他也毫不在意,反正这里没人认识他。
乐队的人们站在那里窃窃私语,毕竟,这个人压根不像希水的人,即使他穿着那么不合适的衣衫,但还是这么醒目。
“这个,您戴上好吗?
那位青年双手拿着一顶夸张的高顶白色金边士兵帽子双手递给天州,天州接过去毫不在意的戴上。
那帽子,显然是不合适的,它太大了,天州的半个头陷在里面,还有那条帽带,它宽宽的卡在天州的下巴上。
“真是抱歉。“青年很抱歉的看着方舟勉强露出的不足四厘米的脸,他无法看前方,他只能看着地面。
一些人笑了起来,但是笑声并不是恶意的。
上午九点,切尔汶的白色礼炮在天空炸了几声,那位换了乐队指挥制服的青年,挥动了一下他那把金色带星星的指挥棒高喊。
“希水的街坊们!“
“在呦!”
“去年我们输给了XX街的杂种们,今年可不能输了!”
“是呦!”
天州半个哈欠被憋了回去,他被那位青年的鼓励逗乐了,这家伙倒是很会挑动气氛呢。
“大家想下,如果今年我们赢了,那么我们会得到什么?”
“二十个卡逊塔!”
“那么大家知道该怎么做了吧?”
“是!!!!!!!!”
随着一声巨大的炮响,希水街的大鼓手初登场!
切尔汶中心区的观礼台,一群达官贵人们早就在此包了席位娱乐,春夏节的观礼台并未按照一般的政权阶级区分,它是按照钱数区分的,你出的钱越多,位置就越靠前。当然,也不是有钱就能买到前三排的席位,能提前买到席位的都是有办法的人,这所谓的办法和路子自然是不言而喻的事情了。
上午九点十分,狂欢的热浪席卷整个度古中心区,,男女老少披红挂绿,艳装浓抹,载歌载舞,一辆辆有特色的彩车,各种形式的表演队伍从观礼台前经过。观礼台上的人,购买一种叫折金卷的带着丝带的银质纸片,如果看到中意的队伍,就把纸片丢出去,这些纸片按照等级不同能换到现金。
所以每年观礼台这边能观赏到最最精湛的表演,因为度古最最有钱有势的人都聚集在此。
“敖文表哥,真是的,今年又是你得手了。”萨卡叙宁冲着前面包席的好友打招呼,这位二十多岁的度古金融新贵羡慕的看着自己的表哥,他总是这么有办法,每年都能买到前座。
敖文回过头,冲自己表弟弟招招手示意他过去。
萨卡叙宁高兴的拉着自己小女朋友的手,站起来,看下四周羡慕的眼神,然后带着某种虚荣穿过狭隘的过道,坐到前排。
抚摸着那个舒服的包边软沙发,萨卡叙宁舒服的叹息:“嘿,表哥,真不愧是度古的魔术师呢,你总是最有办法的,哎?今年你怎么没带新伴呢?怎么,我们切尔汶找不到表哥喜欢的人了吗?”
敖文靠着沙发,他那张切尔汶著名的英俊脸上露出一脸乏味:“腻了。”他淡淡的说。
“是啊,是啊,您早就该收下心了,还是听从姨妈的,找个女人吧,女人很好的,干吗喜欢……呃,抱歉表哥。”萨卡叙宁连忙闭了嘴,自己这个表哥有多难招惹,他是清楚的。
本来好好的气氛,因为敖文的阴郁,搞的十分尴尬,萨卡叙宁神情紧张的四下张望,突然他指着一个队伍的大鼓手说:“哈哈,表哥,您快看那个鼓手,实在是太有趣了。”
敖文微微抬头,那是一个一看就是临时拼凑的平民乐队,他们穿的制服有新有旧,乐队的音乐简直可以用乱七八糟来形容,但是就是这样的队伍,引起了许多人的兴趣,他们哈哈大笑着,把手里的折金卷丢过去。
队伍最后的鼓手,安全按照自己的意愿敲着大鼓,他高兴了就来一下,不高兴了,就无所谓的跟着队伍溜达。他的帽子太大了,他只好用一只手扶着,另外一只手他还想打哈欠,显然这位鼓手先生最近没休息好,显然他忘记了自己手里拿着的鼓槌,每次打哈欠他丢了他的大鼓槌,可怜他身边的长号先生只好不停的帮他捡起来。
于是在特殊的日子,特殊的时间,滑稽由此而来……
敖文先生也觉得十分有趣,脸上露出了淡淡的笑意,萨卡叙宁长出一口气的躺回座位,安心观赏起演出。
但是,就在此时一件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
那位大鼓先生大概敲的过于用力了,他一下没抓住,鼓槌飞了出去,那鼓槌好巧不巧的落到了敖文的脚前……
从天而降的一亿个馅饼
天州一边走路一边打瞌睡,假如不是因为疲惫,他一定会喜欢这样的游行,这样的气氛,犹如上千人吹着愉快的下班口哨一般的愉悦,在他过去的日子何尝感受过。
童年,少年,青年,如今他已经是三十多岁的天州,不管如何变换环境,他都未接触过这个层面,他对这个层面的认知是无知的。
队伍的音乐奇奇怪怪的弹奏着,对音乐要求完美的他,实在无法忍受,忍无可忍,他只盼望着这样的游行赶快过去吧,他脚上那双靴子实在太大了,虽然那位好心的指挥为自己塞了不少卫生纸进去,但是他还是觉得带不起来。
他就这样拖沓着这双大鞋,带着那个大帽子,一生当中他走了最长的一段路,徒步行走八条街,他的胸口,那面大鼓越来越重,还有人不停的往他身上丢东西,他觉得被冒犯了。
此处的冒犯,并非天州对阶级如何的敏感,而是他承受的教育令他无法忍受这样的态度,这是他的潜意识习惯。
那位指挥先生,从来没指对过节拍,虽然他大汗淋淋,虽然他无比卖力。整个段快乐进行曲,竟然没有一位演奏者愿意按照曲谱走,48个人,就有四十七个人按照自己的情绪来,他们摇头晃脑袋的,浑身激动的,无比兴奋的乱七八糟的表演着。
而他们的观众们竟然也完全不在意他们的错误,他们很捧场的笑着,闹着。
多少年来沉淀下来的习惯,天州不能忍受错误,尤其是音乐上的错误。所以四十八个人,只有他自己按照正确节拍走,但是正是因为这样他成了队伍里唯一的错误者。
一段小号的齐鸣,接着是一段长号逐渐,逐渐把音乐送上高峰,在律动中,本曲最□的那声大鼓终于轮到了。
天州打了个哈欠,举起鼓槌准备给这些错误的演奏者还有那些错误的、完全没乐感的笨蛋一声正确的大鼓声。
但是,很遗憾的是,那个抓握着并不舒服的大鼓槌失手从他手里滑了出去。
天州的眼睛跟着鼓槌,一直跟到它平安落地,然后他扶着自己的大鼓,还有那顶该死的帽子,慢慢走出队伍。他没看到此刻队伍的演奏者用多么惊讶的眼神看着他,他没看到他穿越过人群,走到贵宾席台阶上的时候,那位指挥者几乎晕厥的样子,他只是按照自己认为正确的步调走。
天州看看地面上的鼓槌,又看看胸前的大鼓,非常明显,他无法弯腰蹲地的捡起那个鼓槌,所以他跟旁边的人说:“帮我捡起来。”
那人奇怪的看了他一眼,但是还是捡起他的鼓槌递给了他,他给的角度十分的刁钻,就身体向后躺着,微微抬起手臂,爱给不给的样子。天州吸吸气,是,这里不是乐医的世界,他只是个平民,如果想平安的在切尔汶度过一段时日的话,他还是不闯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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