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猎人同人)库洛洛,我只是一个普通人》作者:漫空【完结】
一 这个世界很和平
人生的烦恼无数,也许某个圣贤曾说过把心静下来,什么也不去想,就没有烦恼了。
可逢人不说人间事,便是人间无事人,那真是连圣贤都办不到的事呢。
我穿着灰色的竖领宽长形条纹毛衣,牛仔短裤,脚底是没有袜子束缚的白色运动鞋,很轻松的打扮,如果有意外我可以让自己跑得快一些,毕竟,我只是一个普通人。
无论是上一辈子还是现在的生活,都是平平常常无波无澜地度过。重新醒来时发现自己倒在血泊中,屋顶的天窗碎成尖利的棱花,反射着金色的阳光,闪亮在瞳仁里晕染出天空优雅压抑的蓝色。
真是一个拥有纯粹颜色的天空,没有污染也没有破坏。发呆了很久,不知是怎么反应回来的,只知道自己清醒地认识到这不是自己的身体时已经在医院里。
失忆,堵住了全部的人同情的言语,一群善良而懂事的人。镜子里的自己苍白而纤细,像是一朵随时会夭折的小花,冷灰色的头发是一种从未见过的颜色,没有美容师能染得这么自然,所以是天生的吧,最满意的是眼睛,蓝色,水一样的蓝,仿佛看久了就能拥有整个世界的蓝天。
我很喜欢的颜色,宽广得像无界限。
然后我笑了,肌肉滞涩的脸笑的有些勉强。原来自己借尸还魂,不是投胎,因为就医院里的资料这身体十二岁,可能是全家遭殃的飞来横祸给了我机会,希望他们在天国可以安息。是穿越吧,蛮时髦的词,总觉得莫名其妙变成小女孩有点作弊的心虚,毕竟上辈子活的得蛮久的,年轻人的生活啊,也不知能不能跟上节奏。
第一次听到猎人这个词是在医院里,似睡不睡间有人摇醒了我,我在睁眼后有一段时间会陷入一种空白的状态,低血糖的毛病一直存在,这具被重创后的身体尤其明显。
那个有一双温柔的灰棕色的眼眸的三十多岁男子对我说:“我是猎人,所以不用怕,你已经安全了。”
我轻轻地“哦”了一声,还没反应过来的脑子有点疑惑,猎人?现在这社会还会有这种对动物做出残杀的职业吗?
然后那位自称猎人的男人帮我将远在万里外的叔叔找来当我的监护人,又帮我在这个大城市里找房子,帮我重回学校帮我找全日制保姆,我总觉得猎人职业原来是打杂的,什么都是万能的。
后来猎人大叔走了,我本来叫不出这声大叔,当他拿着糖果哄我时我差点告诉他,我已经成年很久了。可是在他像牧羊犬看护羊儿般看护我后,在他傻得可爱的笑脸下还是叫了。
那便宜叔叔是名义上的监护人,互相签了个名就拍拍屁股走人。我很感激他,感谢他没有看我孤苦伶仃,一身无依又柔弱可欺时谋夺我生活费,也就是我那对死去父母,叫父母有些拗口,不过算是为这身体的孝道吧,留下的遗产还有人身保险金,加起来是一笔平常人吃穿用度可以过一辈子的钱财。
我辞掉保姆,因为能省就省,这观念已经烙进骨子去都刮不去。自己做饭自己洗碗,自己种花自己擦地板,自己上学自己发呆,看着天空时总有种暖洋洋的感动,一种因和平及清净的生活而无时无刻不在感恩的心情。
这真是一个悠闲而平静的世界呢。
直到我上了好久的学,吃了数不清自己煮的饭后的某一天,我坐在自家沙发上看电视,文学频道上的文词斐然。诗歌的美丽缓缓流淌进我的世界,我边削苹果皮边微笑地看着,人的气质都是书海里陶冶出来的,所以我很喜欢文学与书籍。
削到一半时,我微笑不变,就是有点僵。低头看了手中的苹果很久,超市里一斤三千戒尼的咕贝山林出产的红苹果,味道很好,我经常买来当晚饭。
戒尼,猎人,苹果。
放下水果刀,捧着苹果慢慢啃,慢慢地回想,慢慢地听着优美的散文诗歌。
等到电视节目结束,等到苹果吃完,我才坐到窗边,一盆美丽的紫红色小花正灿烂地开着,将一本地理杂志摊在膝盖上细细地看着,等到睡觉的钟点到了我才合上。
虽然知道这个世界跟原来的不一样,但是却从未往那方面想过,真的是很奇妙又神秘的宇宙,什么事情发生都是正常的。
猎人,Hunter X Hunter,富坚义博,动漫。
我想我是来到一个很不得了的世界吧。
当晚我熬夜发呆,将那部漫画从头到尾都梳理了一边,记忆有时会对一些东西固执地烙刻,就如这部本不该记得那么清楚的漫画我却是记得所有。
黎明时倚着窗台,看着朝阳像一个橘红色的蛋心缓缓爬上青灰色的天空,才轻轻笑开,“反正我只是一个普通人而已,那些剧情都跟我无关吧。”毕竟猎人那部漫画并没有提到一个叫艾斯米的城市,也没有提到一个叫米露。西耶娃的孩子。而我可是认定了一个地方就能宅一辈子的只认房子就不出门的人呢,上一辈子的孩子叫这什么?好像是御宅族,虽然我不嗜好动漫手办,可是宅却宅得很彻底。
所以,就继续以感恩的心去珍惜悠哉的生活。以感动的眼去呵护美丽的风景吧。
你死了吗
我提着一袋子关于星辰轨迹及哲理文学的书从艾斯米图书馆出来,雨一直在下,清凉而干净,城市广场的喷泉池边坐着拉小提琴的街头艺人,穿着黑色的雨衣,却把雨帽拉下,任由雨水凌乱头发,水流漫过颈间,4/4型号的鱼鳞松木小提琴的弦与雨声交融,华丽迷离了半个广场的音乐让人驻足,我习惯地听了一会才蹲身放下几个硬币。
优雅的提琴曲子,很有才华与追求的一个艺术家。
喜欢四月连绵不绝的雨,因为这季节的生命绿色勃勃,举着伞慢悠悠地走过同一条回家的路,却总因看到墙边缝里新开的野花而微笑。
来到这里已经三年了,都已经是一个不大不小的高一生,上一辈没来得及上完的学,这一生因有机会而异常欣慰,尽管学的不是一样的东西,尽管有时觉得很简单,却因仅仅上学这个两个字而构成的动作而无时无刻不在满足着,总是记得前一世的老师在野地里用树枝划春暖花开时对我们说,学习是最美丽的一件事。所以重回学校是种多年夙愿如偿的宁静。
我住的房子在艾斯米大广场西边的贝贝街,这是一条温馨的街道,中产阶级的居民拥有良好的教养,礼貌的态度与热忱的心灵。贝贝街处于一个很特殊的地理位置,两百米开外正是全国最大的印刷出版工业区,近得可以闻到清淡的书墨香。所以居民百分之八十都是从事文学制造业有关工作,作家、编辑、信息处理人才、出版商全部选择住到美丽又便利的贝贝街。我很喜欢这里的居民,他们上进而善良。
走到自己的家门前,木质篱笆墙是种原生态的棕白色,院子里种的藤玫瑰曼绕在上面,每到六月,粉色红色的玫瑰开到门外我总会剪下一些送给邻居,他们喜欢我的花我很高兴。
开了门,是一个在细雨下生机盎然的花园式院子。我喜欢花,所以就用一种对待平等生命的方式去栽种,希望我种的花可以过完完整的一生,在属于它们的季节开出属于它们的璀璨。
中央一条铺满鹅卵石的小道延伸至房门,因为只有这条小道是可以踏的,道两边全是花草。
我站在花道中间,天空阴霾,凉气阴柔,望向自己的花园,有一些被踩踏过,在茂盛的枝叶花蕾种并不显眼,仅仅是一个脚印,折了几支花茎,对于一手打理起来的主人来说看的很清楚。是哪个淘气的孩子跑进来了吗?我的篱笆门经常忘了锁,所以偶尔会有人闯进来。
低头望着彩色晶透的卵石道,白色的运动鞋有些水迹与泥气,我看到石缝间的殷红色,血的颜色。
我放缓脚步走向大门,雨声朦胧,似乎世界安静了许久,黑色是种濒临破毁的颜色,我看到那个男孩坐在门槛外,倚着我刷得粉青色的墙,黑色的风衣痕裂斑斑,雨水冲刷去血的锈味,却刷不尽胸前腹部上狰狞伤口的鲜血,血沁透我移植来的花土,贪婪的植物根以此为养料开出最美的果实。
他头微微上抬,黑色的头发被湿重的雨水拉下,遮去了半边脸,冰冷的表情,仅露在外面的眼睛是种纯粹得无法言喻的黑暗,光似乎都沉入他瞳仁里,含蓄的绝色。不可思议的是明明线条柔美的脸却因风削凌厉的表情而强硬起来,漂亮不适合他,这真是一种艺术境界的美态呢。
我顺着他的眼睛看去,是一盏我别在檐下的吊兰花型风铃,垂垂的铃声空灵,风铃后是灰色轻寒的天空。
我走进他,将伞分他一半,运动鞋除了水渍还染上了艳色的红,一朵彼岸花的盛开似。
他没有动,甚至是眼睛的瞳孔都没有一丝变化。
我蹲下身与他平视,举手将伞举得得高高的,背脊处有些凉,一些雨水沿着伞边落到我后背。
他连呼吸与胸处的起复都没有,寂静得伞下的双方都成了实心的石雕,坐化万年。
我迟疑地开口,“你死了吗?”真的很像一个尸体,尽管是很美丽的尸体。
然后我看到他瞳孔猛缩了一下,像是被人捉出心脏的反应。
我了然,有反应就好。
我将书袋放在膝上,空出手伸出去想碰碰他的脸,突然手一重,我眨眼,什么都没看清时手腕就落入对方的五指中,他抓得很用力,是有点太用力了。
他直视着我,平静无波的表情,眼神像今天的天空,有点暗色的阴寒。
我也直视着他,两个人呆看许久,脚蹲得有点酸,风吹过檐下的铃,声音模糊地清脆着,然后我手腕上的力道一松,他头向下点晕睡过去。
我继续完成我刚才想完成的事,将手捂上他的额头,不正常的热度让我苦恼地皱眉,叹了口气,“果然呢,脸红红的发烧发得不轻啊。”
哈里斯医生是常驻贝贝街的诊所医生,平日里有个头疼脑热的我总是上他那里拿药,他医术好,五十多岁的人了还不见发胖,笑起来的鱼尾纹很和蔼,跟着他坐在诊所外的长凳上喝茶聊天是我很享受的事。
我把他请来,哈里斯一见病人眼角的鱼尾纹皱得可以夹出夺千层菊,整张脸顿时就垮下来,他看到病重的患者态度就会大变,变得很活泼。
“米露,这个娃是怎么搞的,身体伤成这样他是跳进巨型绞肉机里再爬出来再跳进水果榨汁机里吗?啊,输血输血!啊,缝线缝线!啊,消毒消毒!再晚就死人了。”
我被哈里斯推出去,一时房里血色弥漫,医生跟他的助手疯狂地跳脚。
我蹲在门边,有些无聊,哎,看来家里要大扫除才行啊,刚才拖他进去时全都是血,一个人流那么多血没事吧。
手有点痛,天微微放晴,今天又是个不错的天气。
饿了吗
手腕骨折了,哈里斯为我包扎时神经叨叨地念着,“米露你这孩子,走个路都能撞到手,还有你是被帕德那脑膜发炎,小脑与脑干位置互换的笨蛋传染了吗?他捡流浪猫流浪狗有强迫症,你倒好,连流浪汉都捡来了,还是个快死翘翘,不好好医下半辈子一定全身瘫痪的男人,你就是不懂得好好照顾自己。”
我温柔地笑着,听着哈里斯的担心,这个世界有人关心你,真的是很温暖呢。
“他就躺在我家门口,我总不能见死不救,而且这孩子好像也就十六七岁的样子,是个优秀的少年呢,得再过很久才会成长成一个对社会有益的优秀男人吧。”我不由自主地想起那双黑的眼睛,总觉得拥有这双眼睛的主人是个很坚强的人,只有坚强了才会活的好好,活的好好的才会让世界和平。
“什么孩子少年的,可怜的米露你的心脏跟大脑中间的那道血管堵塞导致年龄不分少年痴呆综合征吗?你才十五岁,跟我这糟老头聊得那么好就是糟蹋了你青春的灵魂,米露米露,你十五岁可以吗,小的永远是你。”
我伸手捂脸,沾沾自喜地对着吹胡子瞪眼的哈里斯说:“ 十五岁,好年轻哦。“
我可以肯定哈里斯被我囧到了,所以趁机哈哈地嘲笑了他一顿。
哈里斯气的想啃人,他走前建议我把那少年送到市立医院,毕竟那么重的伤要后期调养才能恢复。然后又不断叮嘱我,让我的手不能碰水,药什么时候吃,什么食物要忌口。
我总觉得哈里斯的唠叨越来越女性化,不过我喜欢。
回到房子里,哈里斯已经将医疗器械搬走,幸好房子的家具没被他跟他助手的手术刀削坏,就是房子里浓浓的沁冷血味让我不舒服。我看那少年躺在客厅的大沙发上,鉴于哈里斯那男女大防不可松懈的古董观念,他是不可能将男性患者搬进我房间,我可是只有一个睡觉的房间。
我走近他,惨白的肤色是种随时会消逝的脆弱,上半身的衣物全部脱掉扔到沙发角边,白色的绷带干净漂亮地缠绕两处大伤,哈里斯的医术与绑绷带手段可是超厉害,看绷带尾端的蝴蝶结就知道。
少年的睡姿安静而柔顺,我弯身用手背搁在他额上,凌乱的黑发散开,露出他整张精致的脸,我喃喃自语,”还是烫的,这样烧下去会烧坏脑子的。“
我从哈里斯留下来的药里搜出一包退烧药丸,仔细看下说明,然后把药丸细细碾碎,用温开水稀释。毕竟人还昏迷中总不能直接将药丸塞进他嘴里让他活活噎死。
端着药水站到沙发边我又犯愁,怎么喂呢?我发呆了一会,努力想以前自己也曾照顾过几个不会生活自理又乱爬乱叫的生物,婴儿。
这里可没有奶嘴。
好不容易想起一个喂婴儿药水的土办法,上厨房拿了把勺子,坐到沙发边将他抱高些,把他的头固定在我大腿上,用手指弄开他紧闭的嘴,一勺子的药水压住他的舌头,直接将药水倒进他的食道里,这样喂可是很痛苦的,幸好当事人安静地昏迷。
一勺一勺,一点药水都没有溢出来,是昏迷的关系吗?可比那些婴儿好侍候多了。好像无论多压抑,他都会把到嘴边的东西咽下去,一种反射到成本能的本事。
好不容易喂完,手指习惯地擦掉他嘴边的几滴药水,却猛然一痛,那张紧闭的嘴正死死地咬住我接近他嘴角的大拇指,我疑惑抬眼,发现少年睁圆眼睛看着我,沉沉的眸色,柔亮的光芒如河流的碎金那般在黑色下流淌。
我试着想将手指弄回来,却发现他的牙齿力道惊人,一股血腥味至他齿唇间溢出,血迹自嘴角缓缓流下。
我头痛地拍拍他的头发,像安抚孩子一样,总觉得他眸里的光又亮了些,我怕吓到他轻声细语地说:“饿了吗?我的手不是食物,你受伤还记得吗?这里很安全,我不是坏人,真的。”
他牙齿的力道松懈了点,却还是不松口,我苦恼地皱眉,这跟只鳖真没两样,难道要等到打雷他才不咬了?
“那个,你要再咬坏这只手,晚饭就没法做了,会饿肚子的。”我也不知说的哪句话触到点子上,反正我刚说完他就松口了,我的拇指全是血水还有一些少年舌唇间的唾液,真的蛮疼的。
他还是愣愣地看我,黑色得深深的,眼瞳像面隐秘的镜子,什么都看得到,又扭曲得什么都散去。
“你想吃什么,不过你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