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拉是哈里斯的爱人,管哈里斯管得严,我一直用妻管严来笑他。
我起身,将一边的食物跟药品提着,“要回去做晚饭了,替我向贝拉问好。”
“米露,那小子好了就把他赶走,你一个小姑娘跟个血气方刚的腹黑小子住一块我会不安心的,谁知道他会做出什么。”
“哈里斯真会操心,不过是孩子罢了。”我呵呵地看着满头张牙舞爪的银发的哈里斯。
“米露,别忘了你也是个孩子,你才是含苞最青涩的少女,最美好的年华。”
“是啊,感谢神,赐予我最美好的年华。”
哈里斯对于我的耍宝无语了。
“好了,哈里斯,如果他真的对我做什么我一定叫的,别忘了贝贝街可是没有隔音墙,而且都是半开放的宅子,我一叫你们都听得到。”
“那你一定要叫啊,你邻居梅雅功夫底子还是勉强可过关的,我就不操心了。”他又坐回凳子上喝未完的茶,一副懒散万事足的摸样。
我走到下一家时回头笑的灿烂,挥手大声呼喊,“贝拉,我回去了。”
哈里斯冷哼,“小丫头片子,你骗不到我的。”
“你说什么?”
身后一股寒气,哈里斯僵硬回头,看到自己的老婆拿着擀面杖正一脸怒气看他。
“啊,贝拉,我没有偷懒,没有。”
“老娘一刻不看你就反了,给我回去看我收拾你。”
“贝拉……啊,外面给我留点面子,别拧耳朵啊。”
我脚步欢快,止不住的笑意终于笑得大声,认识你们真是件幸运的事,我的家人与朋友们,你们也过得好吧,不用担心我,我现在很幸福。
走到家门口,我站了一分钟,努力将愉悦的笑意压下去。不断告诉自己,“还在生气,还在生气。”
等到脸部麻木,才推门进去。他已经习惯地窝在沙发里,赤着脚半卧半赖着,舒服是舒服,却没一点坐像。
他抓着一部世界现余语种的大块头正看着,见我回来看了我一眼,我视而不见地进了厨房,我生气的方式就是冷战,不跟你说话,让你知道我很生气。
吃饭时我会看天气是否晴朗,如果是个好天气,我会将餐桌摆在一楼的露天的小阳台里,贝贝街的所有房子都是半开放的,因为每栋房子都带宽广的前院,所以一楼总是在大大的落地玻璃窗及一个面向花园的小阳台中明亮清新。
今天主食依旧是米饭,我会加很多材料去烹饪,谁叫米贵啊。这里的人很少有人把米饭当主食,饮食习惯多以西式为主,这也导致面向小众化的白米比上一辈子贵好几倍。贵也得买,我受不了没米的日子,每天一顿主食是米饭是必须的。
将菜摆好,就有人闻香而来,他在食物方面永远不用人催。
他赤着脚,穿着八分裤,套着一件没扣上的白衬衫。我在超市大降价时抢的,可是为什么地摊货那么随意披在他身上,高贵得我怀疑自己抢到的那件刚好是名牌吧。
每人一碗米饭,他用勺子我用筷子,第一次见我用筷子时他明显很有兴趣,似乎一切未见过的他都很新奇,可仅仅三秒后因差点吃饭时把筷子也吞下去,他就没兴趣了,他死不承认是自己不会用地低声辩解,“这种餐具的设计结构及其不合理,难道是上古原住民遗留下来的原始餐具?如此粗糙的不合理结构,无疑不符合用餐的方便性,减缓进食速度,效率与时间皆流失……”
我当时咬一口饭咬得牙都快碎了,得,你以为我不知道你想说我是猴子所以用如此简略的用餐工具,因为你不是猴子所以你不会用是理所当然的是不?你怎么不干脆用手抓啊,效率快又结构合理。
还是小孩子,不懂我上一辈子一代泱泱大国千年文明历史所积累下的底蕴,所以不怪他不怪他,他只是没文化而已,所以真的不要扑过去掐死他啊。
你看人家修理工
今天他吃饭吃得很奇怪,第一口还如平时一样用吞的,然后像是意识到什么地微蹙眉头,又捞了一勺子饭放进嘴里细细嚼起来,嚼得很小心,像是吃了满嘴沙那样别扭。
我抬眼,还真没见过他用牙,我甚至怀疑他的牙齿那么白跟整齐是因为不常用的关系。
见他一勺一勺地咀嚼着吞咽,像机器人那么精准,每一勺子不多不少就嚼那么多下,时间差永远不超过一秒,我开始坐不住,怎么比他硬吞还来的让人不舒服。
忍不住刚要开口问他怎么了,又忙塞了口饭堵住声音,这小子故意的,表现得那么自然就是想引我询问,他喜欢强迫自己把吞的变成咬的我正中下怀,至少不用担心哪天闹胃病。
吃完后他先我一步起身,伸手将碗碟叠成摞,我都还没怎么反应过来,拜一个大胃王所赐无论端来多少食物都不会有剩下的,他速度太快,碟碗间的磕碰竟连一点声音都没有。
我愣愣地看着他,他拿了块抹布快速抹完桌子,那姿态如秋风扫落叶,海浪卷金沙般爽利,再用力点就要拆桌子了,然后他利落地倒了一杯水放在我面前。
吃完饭后我有喝水的习惯,虽然知道是个坏毛病还是忍不住。
他捧着一叠在平常人绝对无法保持的碗碟筷勺进了厨房,我还对着面前的水杯发呆。在他收拾桌面到他进去这个过程不超过一分钟,真是可怕的效率。我忍不住计算,如果让他来做家务的话可以顶好几人份呢。可是怎么想象不出来,他站在水池边刷碗的画面,一想到那场景更是一股彻底的恶寒。
我还是去看看吧,我怀疑他搞不清洗洁精放哪。
一踏入我那间装修线条简练柔美的厨房,一阵水汽迎面扑来,我疑惑地摸摸脸,湿漉漉的,下雨了?
望去,他站在洗碗池边,水至那喷涌而出,清亮的水花在光线下偶现七彩的折视,水喷洒上天花板,下起了缠绵的雨。他刘海碎长,贴着脸的轮廓水一直滑下,眼神有些茫然,轻抿着的唇瓣是种纯洁的线条。
那么站着,站得那么无辜。
我连啊都啊不出了,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冒着水丝来到水池边,看到漫溢出来的池里我的碟碗全成一块一块。真的是一块一块,给人打死都不相信是摔的,因为那一溜长叠起的餐具全都整整齐齐像是被切好的橙子,一样大小的四瓣,在涌出的水中,透明让我看清那些碎口跟刀割般平润。
水,打湿我的头发,滑进衣领里。
“我一放下它们就这样了,没用力。”
我转头看他,他也看我,眼里一片平静诚实。他伸手给我看水龙头的开关,“不是拧一下吗,我一拧水就喷出来了。”真的是很无辜啊,只不过拧一下水龙头就拧下来了。
好吧,我承认自己被抽到了,我不该有奴役你去做家务的念头,天已经惩罚我了,只是洗个碗厨房都废了。
我一语不发走开,还是快点叫修理工,不然水漫过客厅整个一楼也废了。
身后的他声音低低,像在问自己,“还是不行吗?”
我走出门,天空微蓝,几片云絮飘过,叹了口气,总觉得这段时间叹的气是三年来最多的。
那孩子,以为破坏就可以让人理他吗?说谎说的那么理智,就说青春期的少年让人无比头痛。
院子是篱笆围的,邻居的距离近的不算距离,我走到篱笆边,看到梅雅戴着一顶草帽,嘴里叼着一根牙签,早上起床的青胡渣还没刮,整一个邋遢大叔形象地蹲在门边为木篱笆刷颜色。
“梅雅,借电话。我家水管坏了叫一下街尾的修理工。”
梅雅将刷子放回颜料罐里,站起身拍拍裤脚,“怎么,电话坏了?”
“恩,坏了好几天了,过一阵子再买一个。”
“我帮你叫吧,奇怪,我们的电话几乎是同时牵的,记得电话的质量不错啊,怎么说坏就坏。”
我看梅雅进屋去叫修理工,一颗纸制的星星就把电话砸个四分五裂,真难说服自己这种电话的质量会好到那里去。
修理工是随叫随到,那是一个有着一头蓝色头发的青年开的店,整条街的水管电线家具维修都他包办。我喜欢他的头发,一种冷灰的微蓝干净透彻。就是不太爱说话,来去如风,你都还没来的及泡一杯茶挽留,他就已经工具箱合上修完走人。钱时整月结算,我只要每月25号从银行划账就可以。
梅雅那边刚叫,我回屋时那拥有一头漂亮蓝发的青年就已经在厨房里了。想起上一辈子花钱叫个维修人员是三催四请,十天半个月也不见来,哪像这里,真的随叫随到,中间不超过三分钟。
修理工从工具箱里扯出一条细管让水慢慢排出,然后拿出替换的水龙头开始在关上水闸的水管上工作。
他还站在厨房里,赤着脚,水漫过骨踝,头发老是没梳好的碎乱着,一身湿气让人觉得可怜兮兮。
最诡异的是,他眼神专注得可怕地看着人家修理工手上的大扳手。我站在厨房门口远望去那画面怎么有点诡异,空气有什么压着,好像有种莫名的气在来回碰撞。
好不容易才见他微皱起眉,挂上一个我不太想看的微笑,一脸恍然大悟地说:“我在书里看过,是一种利用杠杆原理来维修机械的工具。”
我一时没站住身子歪下去,别用那么认真的表情来跟人讨论你了不起的常识。
修理工的手速一直很快,我看他可以同时拿五六种工具,在水管前纷影错手地让工具抛上按下,快的看不到手只看到黑色的残影,想起哈里斯一脸不屑地说,雕虫小技,我还是更推崇整条街给他的“最优秀的修理工”这个称号,看啊,连个普通的修理工都如此有实力,这是个多么特别的世界,而且他修的东西在使用期限前就没自然坏过。
我礼貌朝他说:“还有浴室的门也拜托你了,重新换个锁,门板的裂缝也补一下。”
见那蓝色的头发点点头,我笑着完全无视另一只地回到客厅里,翻出茶罐打算泡一壶茶来待客,一直受人照顾真不好意思。
哄好你的女人
坐到沙发时磕到一本书,书名让我黑线,《哄好你的女人》。
翻起第一页,你想知道女人那难测的无底的心吗?你想知道你的女人为何对你不满意吗……
直接略过翻后几页,“哄好你的女人一百招,第一,甜言蜜语,只要是女人上至一百零八下到三岁三都渴望赞美与虚荣,所以你要不断地赞美她新做的发型,画的妆跟穿的新衣服。”
第一条旁边有铅笔备注,“此建议不具备可操作性,此人连德尔克斯的最经典爱情台词都免疫。另注,此人不化妆也没有新衣服跟打理头发。”
此人,难不成是我?原来我这么邋遢啊。
接着看,以下十几条被否定,备注不多,就打个叉。第十六条“做家务,永远别在这种小事上省功夫,就算你可以赚一堆钱,有名车豪宅与英俊的外表也只是一时的,女人真正会爱上你这个人的时候就是你在帮她们做家务的时刻,那会让她们觉得有安全感,一个男人连家务都肯为你动手还有什么事是他不会帮你做的呢。”
注,此建议逻辑性混乱,做家务只是一件事不可跟任何事并提,还有女人这物种可能有某方面缺陷,安全感跟家务是精神混乱者才会相混淆。另注,可操作性百分之六十,估计成功率百分之三十五。具体过程详议。
我思想缺陷,精神混乱?
又翻了几页,翻得我嘴角抽搐,满身鸡皮疙瘩,这些个一百招真是可怕,更可怕的是竟然有人在一边认真地估算成功率跟操作方法。
我重重地合上书,这本书哪来的,我不可能借这种书,更别提买来放书房了。沙发旁有好几摞书籍,都是他看完放的,我一直以为他从书房搬来,可是现在细看才发现有几近一半的书都是我没买或借的,这些书跟从书房里拿来的书混成一沓沓。
我想到什么地快步上了二楼的书房,门一开我傻眼。以前那个窗明几净,四面书墙,浅绿绒地毯搁着彩印靠垫的书房消失得无影无踪。书,满满的直塞上天花板从墙角堆到门边的数不清的书,简直就是整个房间成了书的仓库,你连脚都踏不进去了。
我下巴脱臼,被吓得。因为我听说几天前在市广场那边有三家私人书店被盗,据说盗贼没留下一丁点痕迹,摄像头明明没坏可就是什么也没拍到,听说此案件影响甚劣,已经成立专案小组。
这些书不会是……这时一本遗迹整理68年版的考古文学书从书山中掉下来,滚到我脚边。
突然想起一句经典名言,“偷书不算偷。”
如果不算偷,那警局干嘛成立专案小组啊!
伸脚将书挨进去,碰地甩上房门,催眠自己什么也没看见,天啊,要是警察查到我这里该怎么办?这盗窃罪该坐多少年啊,我一点坐牢经验都没有,那滋味一定不怎么好受。
修理工修完浴室门后总算又一次喝到我泡的的茶,我想一个人热情微笑亲自捧上一杯烟气腾腾的茶水,谁都不会拒绝的。
他喝一杯后表情有点怪异,鼻子皱了皱,“味道有点不知怎么说。”
我知道他的意思,没喝过的人第一次接触会有很大的不习惯,不是难喝,而是味蕾分析不出味道的成分。
出门前他说了句,“小心点。”
我送客到门口,不好意思地说:“下次会小心的,家具坏掉我也很伤脑筋。”
他很含糊地说了几句话,好像是“不是这个意思”云云。
我听不懂,也没问,那是件失礼的事。
花,是女人的生命
披风总算是补好,再修修线头就可以穿了。客厅沙发里的他正赖在上面,趴着去翻旁边的书堆,看来他是找不到几本满意的。
我将针搁回针盒,放进桌子的杂物竹编篮子里,然后自己也拿了一本看了三分之二的诗歌集坐在窗边默读。
我在流水如银的月光下忏悔
星辰与那些花一同燃烧
是否原谅
那些昨日今天不小心落下的小罪恶
是否原谅
那只是那个孩子
“是否原谅,那只是个孩子。”我喃喃两遍,望出窗外那片红色的花朵在月亮下深重地生长,远一些的月光花开了,像上百颗恒星,荧荧发光。
心情不知怎么有些伤感,想起前世一个老友,是个任性的混蛋。明明就是超不会照顾自己,还敢抛家弃子地当流浪汉,用脚环游了世界一圈。那是个为了梦想与自己信念自私得可以逆天,可以不择手段的人。
最后一次见他是什么时候呢,是在西藏布达拉宫的山下。那时他看到什么呢?躺下时那天空肯定是蓝得世界独此一份吧,只来得及赶去见他最后一面,静静地睡着。笑的还是一如既往的嚣张,一如既往地想让人扁他。明明被折腾得破破烂烂的身体却敢跟那些朝圣者一样,一步一跪磕到西藏圣地,最后脱力去见佛祖。不,他该下地狱,让那么多人为他担心,真是混蛋。
怎么想起他呢,是今晚的月光太清澈吧,如那老混蛋的眼睛那般清澈无畏。也是想起他的放肆,不声不响的绝对,像这个孩子呢。
我想死了来到这里,那他,那些先我一步的朋友,是不是也在新的世界里,开始他们新的旅程?今夜,有点想你们。
他走过来,不喜欢鞋子的脚踏在原木地板上有种奇异的和谐感,少年的黑瞳让我颇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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