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猎夫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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猎夫记- 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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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一定不难!”他说。
  “我想一定很容易!”安妮妲点了点头,她口里还塞着食物。
  记得昨晚她也说过同样的话。当时凯柔问她:“伦敦那么大,安妮妲,你怎么找得到他?你又不知道他的地址。”  “那不难,”她很有信心地说,“伦敦不会有很多公爵,一定会有人知道,并会告诉我他的官邸在哪里。”
  “差不多所有的贵族,都在他们的房名上冠上自己的名号,”雪伦立刻附和着,“譬如:雷德蒙公爵就住在雷德蒙宫,德贝伯爵就住在德贝宫。”
  “所以布鲁伦公爵就住布鲁伦官了,”安妮妲接了下去,“我想他大概就住在美浮那一带吧!”  “你下了驿车后,最好雇辆马车再去!”
  “我也那么想,”安妮姐说“只是贵了点,但又不能不坐,不然我伯会迷路。”
  “当然要坐马车罗!”雪伦马上同意,“如果走路去布鲁伦宫的话,仆人可能会拒绝通报呢!”
  安妮妲在做这个计划的时候,这一点确实也曾困扰她。
  假如这个宫殿,一如爸爸所描述的那样富丽堂皇,那么公爵自然是被如云的仆众所包围了,她该如何通过这些仆役而晋见到公爵呢?这个难题很快就解决了,因为她想到,她是以一个女土的身份去求见他,只要坚持,仆人是没有理由阻止她的。
  “是什么原因令你决定去做这样的——探险?”她的餐友打断了她的沉思。
  他在说最后两字之前,显然停顿了一下,但是安妮妲并不在意,因为她己决定,关于她这一方面的谈话只能到此为止。
  她不愿意谈到凯柔或雪伦,除非她已说服了公爵,有把握把她的两个妹妹带进社交圈去,若再继续谈论自己,不就得提到两个妹妹了吗?“你何不告诉我这次赛马的情形?我对于马匹还知道一点,我很想知道谁赢了。”
  她的话并不假,她的确知道每一匹有名的赛马。
  她父亲在世的最后几年中,深以眼疾为苦,因此安妮姐和她的妹妹们便必须每天为他读报。
  梅登上校不只订了早晨邮报,并且还看一种以赛马和拳击为主的体育报刊。
  那些对拳赛的报导,或对拳击师受伤情形的描述,总令安妮妲惨不忍睹,因此她尽量选择赛马方面的消息念给她父亲听,而每当她父亲心情好的时候,便会告诉她那些马主的故事,那些人多半是他的旧识。
  因此,她把这个话题处理得非常好,活泼而不失趣味,今约瑟觉得非常奇怪,她竟会知道这么多!
  “你是不是位马主,先生?”两人愉快地谈了一阵之后,安妮妲发问。
  “是的!”他点了点头。
  然后他略为描述了一下他的马匹,但是却没有透露它们的名字。因此安妮妲想,他这一次马赛很可能输了,而且败情惨重,所以才不愿提起。
  晚餐结束后,安妮妲嫌饭后酒太浓而谢绝了。约瑟便建议她移到火炉边烤火。
  “今天赛马未免太冷了一点,”他说,“这家客栈又大老,到处漏风!”
  “你大概没住过乡下,”她脸上映着火光对他微微一笑,“只要在乡下住上一段时间,对于寒冷就能免疫了。”
  她想起老家在寒冬的光景:门前的小路总是被冰雪封冻起来,而又每次都得自己动手把积雪清除干净,挖出一条路来。
  “你看起来并不象是能够在冷风中四处奔走的乡下女孩,”他说这话的时候,嘴角上条扭曲的纹路更深了,“但愿在伦敦已有人准备用貂皮大衣包裹你,用温室的花朵来妆缀你!”
  他的话听起来很有讽刺意味,安妮妲觉得有点奇怪。
  她从没希望公爵会用貂皮大衣包裹她,而月。就算她们如愿地踏入那些社交场合,那些相识的最多只会送些花给她罢了。  看来这位文土里先生,真有点自作聪明!
  他有种优越感,好象自己要比任何人都好、都重要。
  他这样做作,或许是因为她看起来既非名门、又没有什么地位吧!安妮妲禁不住暗想,她真希望立刻让他明白,她的门第并不象她的衣裳所显示的。
  “人们总以你表面的价值来衡量你,”她父亲曾这样悲叹过,“或许应该说,他们以你银行的存款来衡量你!”
  看来这话的确包涵了一些真理。
  假如她穿得象个名门闺秀,她敢说约瑟就不会用那种会令她窘迫的态度来看她,随至还会说些恭维的话呢。
  于是她没在火炉旁坐下,却说:“先生,驿车明天一大早就要出发了,说得正确一点,五点钟我就得起身,我想现在我该告退了,我这一天已经很男了。”
  她说的确是实话,明天一大早五点钟的时候,她就要上车了。此刻屋里的暖意,丰盛的晚餐,和约瑟劝她喝下的那一小杯酒,都令她有昏昏欲睡的感觉。
  “真谢谢你,”安妮妲又迅速地接了下去,“若非你的好意,恐怕现在我还饿着呢!”
  “我看不出你有什么理由,那么快就离开我。”
  约瑟举到唇边的酒怀突然停住了,随手放在几上,然后又说:“你够漂亮了。既然你志在找个男人,那么,不用再找下去了!”  话没说完,他便伸手把她往怀里一带,顺势抱住。她惊得一时呆住了;在她还来不及抗拒时,他的唇已吻上了她。
  有好一会儿,她被这突来的强吻炙得昏乱了,竟然忘记了挣扎。
  他的唇紧压着她的,激烈而有所渴求,所予的感觉与安妮姐曾想象过的迥然不同。
  就在她挣扎着要伸手推开他的时候,一种让她彻底震撼的异感突然窜遍了全身,就好象遭到了电殛。
  她为这强烈的震撼所苦,却又情不自禁的为之销魂。可是在她尚未弄清这震源的所在,甚至连想都不及想之前,她多年所持的教养已指斥她,要她奋力摆脱。
  但是她丝毫使不出力来,约瑟把她全罩住了:他的唇攫住了她的,他的膀臂钳住了她全身,她根本动弹不得。
  安妮妲这下明白这是怎么一回事了,同时也明白她必须挣脱他!顿时,她脑子里电光火石似的一闪,便提起脚跟狠狠地往他的脚上一踩。
  他惊叫了一声,嘴里不知诅咒了些什么,她就趁着这么一瞬,扭出了他的臂弯,直往房门奔去。
  她奔到了门口,抓住门门之后,才注意到他并没有跟上来,于是她调头向他发话,希望自己能疾颜厉色地痛斥他一番,没想到却艰难得几乎说不出口。她听见自己终于说了,但是竟柔和得毫不带火气,“我以为……我是和一位……绅土用饭!”
  说完便冲出门去,然后砰地一声把门关和。
  她跑上嘎嘎作响的橡木梯子,一口气奔回了小楼阁,迅速掩上门,点燃了蜡烛,然后一下倒在床上,犹有余悸地想起了几分钟前的狼狈处境。
  她竟被吻了!她这一生中的第一吻竟糊里糊涂地被从未见过面的陌生人占去。
  以往自然也有不少男人想吻她,乡里史库家的男孩子们,来她家拜访她父亲的那些光棍都曾看上她,此外还有位国会议员!他是个带着四个子女的鳏夫,当安妮妲断然拒绝了他的亲吻时,他还伪称他只不过想要收她为继室罢了。
  饱受这些人的骚扰之余,她红着脸暗下了决心:除非遇上了她真心爱上的人,她将永不献上她的嘴唇。
  她这么下决心,自然还有其他因素:她曾多次听人说起,当今的摄政王行为如何不检点,而他的朝臣又如何地不自爱。她虽是一知半解的,却也能猜到,他们所说的一定与接吻有关,然后她便自己推衍出一番道理,和一个自己不爱或并不准备嫁给他的人接吻,便是使自己蒙羞了。
  如今这事竟发生在她身上了,她从没想到接吻时双方竟会那么亲密,亲密得惊人……更恼人。
  那种感觉真奇怪,既令她欢乐又令她痛楚,当他把唇压着她的时候,尤其明显,更占优势,窜遍了她全身,几乎掠去了她的心智!
  他是不是也有同样的感觉?她禁不住这样自想着。
  然后她又立刻斥责自己:管他怎的?他感觉如何,根本不值得她去想!他行为不轨又欺人太甚!不仅厚颜邀了个毫无助力的单身女子共餐,还趁机占她便宜。
  此刻她后悔没抓住刚刚那个机会狠狠数落他一顿;但她那时正迫不及待地想逃出他的掌握因为,她已知道他有多强壮,若再落入他手里,便再也逃不掉了。
  她恨恨地想着,希望那一脚踩得够重,的确把他给伤了!这很可能:由于天气冷,她不仅穿上那件沉重的天鹅绒长袍,同时还在那双薄底的室内拖鞋下加垫了一块木后跟,为求美观,木跟还剥得细细的,自然成了利于重点攻击的最佳武器!
  “活该,就让他痛去!”她觉得这就是报复了。
  可是,她立刻又想起他嘴唇自她体内唤起的那种异感。
  事情发展得那样快,直到现在她几乎还无法相倍,约瑟的手真搭上了她,并且着着实实地吻了她。
  但是事情确实发生了!
  “我还能说自己从没被人吻过吗?当然不能!”她知道事实已无法挽回。
  想着、想着,她愈觉得约瑟可恶:他对她的悔辱还不仅仅是这一吻呢!“既然你志在找个男人,那么,不用再找下去了!”
  她也记得他说达句话时的表情,她的脸顿时红了起来:他究竟把我……想成了怎样的女人?这还是她第一次因话语天真而被误会,并且竟误会到这种教人说起便会脸红的地步!
  “他竟敢这样对我!”
  想到这里,她禁不住大声嚷了起来:“他竟敢这样对我!”
  她恨不得现在就当着他的面喊,恨不得现在手里就有把剑把他杀死;假如刚刚踏在他脚上的,不是她的鞋跟而是一把锥子就好了。
  然后她勉强抑下了怒气,警告自己,生这样大的气也没有用了:反正今后再也不见他,再也不全想他了。
  反正,他可鄙、可恨,里外都不是人!
  第二天清晨五点天还未大亮,驿车便起行了,约瑟爵土那厢,居然还不见动静。
  新换的马匹,走起来自然要快捷得多,今天的行程看来是不会脱节的。因此安妮妲不由得开始希望,希望驿车在傍晚以前就赶到伦敦,那样她今晚就可以去见公爵而不必等到明天了。
  要找个能够住的旅馆,并不困难,她很有信心,可是她也不至于那么天真!她明白,象她这样的单身女人,多数的旅馆都不会接纳的,更何况她还要求最便宜的房间了。
  时间在她的感觉里,依然是缓慢难熬。幸好天已放暗,而今天所路上的路面显然要比昨天的好得多。
  马车夫显然也急着赶到目的地。他尽力策着马,连在中途休息的时候,也不容许旅客多作停留。
  一路上毫无意外,也没有什么盘问检查之类的,驿车终于驶进了来德巷的双鹅车场,此时,车场里的大钟正好敲响了五响。
  双鹅车场要比安妮妲所想象的大得多,喧杂而拥挤,她从未见过这样多的马匹与车辆挤在一起。
  她把心中的惊异说了出来,这时坐在另一角落的胖子先生,开腔了:“你以为这样就很多吗?我上次问过店主,据说还有一千三百匹马,六十辆车目前还在路上呢!”
  这个大男人,说着一面伸了伸四肢,顺便揉了揉挤得快要发麻的筋骨,然后末等车子停稳便先跳下车去,奔向场内付设的咖啡店去。
  店内附带着卖些餐点,等车的旅客以及准备换车的旅客,多半就站在这里随便吃一些糕饼、牛肉或火腿肉,而且通常都会喝上一口白兰地,等精神恢复后,再上车。
  安妮姐记得凯柔的叮咛:去见公爵之前,先得打扮起来,于是她迈进那个附设的咖啡店去,想找间她可以换衣服的房间。
  “要两先今。”门房的答案非常简洁。
  “两先令?”安妮妲叫了起来,“我只不过用十分钟!”
  “这就是我们的价钱。”门房一副不要就拉倒的样子,安妮妲明白,再和他争下去就是件蠢事了。
  ‘好吧!“她一面说,一面把钱付给他,于是他就叫个小孩带她去店后一间最小、设备又差的房间。
  她脱下旅行时所穿的长袍,略略梳饰了一下,然后换上了那件三姐妹公认为最好的长袍。
  若以时尚的眼光来看,这件长袍显然已经过时,虽然安妮妲已把原来过宽的腰身改窄了,腰线也提高了,同时还在领口加上一圈细致的花边。
  无论如何,这个半红的软料子,十分适合她,至少为她苍白的脸颊,衬出几分姹红。
  至于头上的小软帽,可是她们三姐妹分工合作而成的,手工尤其精巧的雪伦,还为它加上了一些缎带。
  她迅速地装扮自己;她一向装扮简单,修饰起来毫不费事。不用多久,镜子里已出现了一个令她满意的身影,虽然比不上凯柔和雪伦,但是她的确够漂亮了,足以和任何一个伦敦女子,竞艳一时。
  她私心也这样期望着,因为她虽然已尽可能地美化了自己,可是这只够得上卡夏城的标准,如今所到的是个文物荟萃,时髦华丽的大都市,她所做的努力会不会徒然呢?这个恐惧立刻被打消了。
  因为,有件事实早己被肯定了:凯柔和雪伦是美丽的,而她自己却绝对称得上漂亮。
  假如她不这样想,就有一点自欺欺人了。
  安妮姐自言自语地说:“假如我不能够相信自己,则更不要想说服公爵了。”
  她寻了一辆出租马车,要车夫载她去布鲁伦宫。
  “是不是科隆街?”
  “对了!”安妮妲含糊了一声,心想但愿他说对了。
  一声吆喝,马儿就乖乖地走了起来。安妮姐倚在车上,暗想,雪伦说中了,伦敦的大家院果然是根据屋主命名的,车夫自然都知道这些大宅的住址。
  马车两三转,便转到了一条又平又直的大石板路,而路旁的景致也显得越来越优雅。显然这是个高级住宅区了!她不由自主地紧张起来。马蹄敲在石板上的回声,滴答、滴答的,直敲得她心儿七上八下。
  放眼所至尽是朱门华厦;巨大的花园中则摇曳着迎春早放的名花。
  有紫丁香,郁金香,另外还有几株梅花,都开得十分明媚,虽说自己的家乡也有这样的花,却是怎样也不及它们!
  安妮妲撑起窗户,快意地浏览着:街上来往着各式各样的行人,她几乎忘却自己是坐在一辆奔腾的马车上,而觉得自己正面临着一个大舞台,生动活泼的戏景正一幕接一幕地在眼前展开。
  啊,伦敦真够刺激!这是她的评语,又象一声叹息。
  她专心看着窗外的众生相:一只穿红衣,骑在小丑头上的猴子令她喷饭;站在圆桶上,把桶身踏得团团转的山羊则令她称奇。
  有挽着篮子沿衔叫卖玫瑰花、水仙花的女人,也有把松饼用盘子盛着顶在头上,一面摇铃招揽着生意的男人。
  这一切把安妮妲给迷住了,直到马车放慢,穿过了一扇精致的大铁门时,她才警觉过来,车道的尽处,一幢白色的建筑物赫然在目。
  车道不长,安妮妲只能及时向两旁各望了一眼。她看到花床里种的是殷红色的郁金香,回廊上的白色大石柱子则显得年代悠远而古色古香。车子还没驶到门阶的时候,一个带着银色假发,身穿镶金边的蓝制服的男人,已从门厅里闪了出来。
  她跨出了马车,然后又因为旅行箱和旅行斗篷都必须留在车上,而要马车候在阶前等她。
  她才踏上了门阶,那位举止严肃,有礼的男子已迎了上来。安妮妲断定这位必是大管家了。
  “你有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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