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地飞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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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地飞鹰- 第2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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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见这么样一个可爱的姑娘,小老头脸上也不禁露出微笑。

“我们就是从你们来的地方来的。”

他说:“但是我们却不想到你们去的地方去。”

他的笑容慈祥和蔼,说话轻言软语:“天下这么大,有这么多好玩的地方可以去,为什么偏偏要下地狱?”

笛声更温柔缠绵,水晶人脸上的烟雾已消散。

胡大掌柜忽然掠下树梢,恭恭敬敬地向这个小老头躬身行礼。

小老头仿佛很惊异:“我只不过是个昏庸老朽的老头子而已,阁下为何如此多礼?”

胡大掌柜的脸色却更恭敬:“看见风老前辈,谁敢无礼?”

阴大小姐的眼睛忽然亮了,吃惊地看着这小老头:“风老前辈?”她的声音也显得很惊讶,“你就是那‘千里飞云、万里捉月、神行无影追风望’风老爷子?”

小老头微笑点头。

阴大小姐看着驴背上的小老太太:“风叟月婆,形影不离,这位当然就是月婆婆了。”

追风叟笑容更慈祥:“想不到这位小姑娘小小年纪,就已有了这样的见识。”

胡大掌柜干咳两声,问道:“风老前辈不在伴月山庄纳福,到这种穷荒之地来干什么?”

追风望看着他直笑:“胡大掌柜不在三宝堂纳福,却来到这种穷荒之地为的又是什么呢?”

“我……”

“其实胡大掌柜不说我也知道。”

“你知道?”胡大掌柜仿佛吃一惊:“怎么会知道的?”

“我们本来就是为了同一·件事而来的,我怎么会不知道?”

胡大掌柜更吃惊,故意问:“风老前辈说的是哪件事?”

“就是这件事。”

他微笑着,慢慢地从身上拿出了一只手。

一只金光灿烂的“金手”!

“既然大家都是为此而来的,为什么要一起走下地狱?”追风叟笑笑道,“既然我们都已来了,应该下地狱的就是别人了。”

现在他们已经来了,应该下地狱的人是谁?

悠扬的笛声远去,人也已远去。

他们都是为了“金手”而来的。

在“金手”的号令下,绝不容许私人的恩怨过节存在,不管你是“阴灵”也好,是胡大掌柜也好,不管你是什么都一样。

“金手”一现,就已有这么大的威力。

班察巴那翻身跃起,用一种很奇怪的眼色盯着小方,忽然说出句很奇怪的话:“现在我才知道,卜鹰为什么肯让你走了。”他忽然叹了口气,“你走吧,快走!”

小方不懂,正想问他为什么要这样说,是什么意思。

可是说完了这句话,班察巴那也走了,就像是一阵风一样飘然远去。

他要走的时候,从来都没有人能留得住他。

昏暗的油灯,混浊的面汤,汤里有沙子,面里也有沙子,吃一口就有一嘴沙。

可是他们总算来到一个有人烟的地方,小方和“阳光”都把这碗面吃光了,连面汤都喝光。

在这种边陲上的穷乡僻镇里,看到那些衣不蔽体、满街争拾马粪便的孩子,谁都不敢再暴诊天物了。

吃完了这碗面,他们就静静地坐在昏灯下,心里仿佛有很多话要说,却又不知道应该从何处说起。

也不知过了多久,小方忽然问:“你没有听说过追风叟这个人?”

“我听过。”

“你知道他是个什么样的人?”

“我知道。”“阳光”说,“二十年前,他就已号称‘轻功天下第一’。这二十年来江湖中虽然人才辈出,能超过他的人还是不多。”

小方沉默,又过了很久才开口:“我在江湖的时候,有个年纪比我大很多的好朋友,他的武功虽然不太高,可是江湖中的事谁也没有他知道的多。”

阳光听着,等着他说下去。

小方又道:“他曾经把当代武林中最可怕的几个人的名字都告诉过我。”

“其中就有一个追风臾?””

“有。”小方道,“有追风臾,也有胡大掌柜。”

他没有提起“阴灵”,在大多数江湖人的心目中,“阴灵”根本不算是一个人,因为谁也不能确实他是否真的存在。

“现在他们都来了,都是为了‘金手’而来的。”小方接着问道:“‘金手,要他们来干什么?”

“阳光”没有回答。

他们都听班察巴那说过,“金手”就是富贵神仙吕三建立的一个秘密组织,目的是要在藏人间造成混乱,夺取权力。

失金被杀的铁翼,寻金断臂的卫天鹏,追杀小方的勾魂手,被吊死在树上的柳分分,都是这个组织中的人。

现在他们已将组织中的顶尖高手都调集到这里来了。

这些人是来干什么的?小方和“阳光”都应该能想得到。

小方看着面前的空碗,就好像这个粗瓷破碗里,会忽然跃出个精灵来解决他的难题。

他看了很久很久才说:“他们也不一定是来找卜鹰的。”

“嗯。”

“就算他们是来找他的,他也有没子对付他们。”

“嗯。”

“他的手下高手战士如云,他自己更是高手中的高手。”小方道,“如果连他都不能对付他们,别人去也没有用,”

“嗯。”

“不管怎么样,这些事反正都已经跟我完全没关系了。”小方道,“反正我已经完全脱离了他们。再过一个多月,我就可以回到江南。”

他的声音很低,这些话就好像是说给自己听的:“你没有到过江南,所以你永远都不会想到江南是个多么美丽的地方,那些桥,那些水,那些船,那些数不尽的青山……”

“阳光”静静地看着他,不管他说什么,她都应声附和。

可是说到这里,小方忽然打断了自己的话,忽然大声道:“我要喝酒。”

他喝了很多酒。

又凶又辣的土城烧,喝到肚子里,就像是一团烈火。

他记得卜鹰曾经陪他喝过这种酒,喝过很多次,每一次酒后微醉时,卜鹰就会低唱那首悲歌,那种苍凉的意境,那种男儿的情怀,使人永远都忘不了。

这个外表比铁石还冷酷的人,心里究竟藏有多深的痛苦?

小方一碗又一碗地喝着,不知不觉间也开始击掌低唱:

儿须成名,

酒须醉,酒须醉……

他没有再唱下去。

他的声音已嘶哑,眼睛已发红,忽然用力一拍桌子,大声说:“我们回去!”

“阳光”还是很安祥地看着他。

“回去?”她问小方,“你说回到哪里去?”

“回拉萨。”

“你既然已经走了,为什么要回到那里去?”“阳光”淡淡地问,“难道你已经忘了,再过一个月,你就可以回到江南了,那是你的故乡,你的朋友,你的梦,全都在那里。”

她冷冷地盯着小方,又问一遍:“你为什么又要回到拉萨去?”

小方也抬起头,狠狠地盯着她:“你明明知道我是为了什么的,你为什么还要问?”

“阳光”的眼睛就像是春雪般溶化了,化为了春水,比春水更温柔。

“我当然知道你为的是什么。”她幽幽他说,“你跟我一样,都知道那些人是来干什么的,你也跟我一样,都不能忘记卜鹰。”

小方已不能再否认。

他也不能忘记班察巴那说的那句话。

——现在我才明白卜鹰为什么肯让你走了。

卜鹰很可能已经有预感,已知道有强敌将来,所以不但让他走,而已还要他带着“阳光”一起走。

不管他自己遭遇到什么事,卜鹰都绝不肯让他们受到连累伤害。

“可是你自己也说过,如果连卜鹰都不能对付他们,别人去也没有用。”

阳光柔声道:“你既然已完全脱离了我们,谁也不能再勉强你回去送死,如果你不想回去,谁也不会怪你。”

“不错,我也知道谁都不会怪我的。”小方说,·“可是我自己一定会怪自己。”

“你宁愿回去送死?”

小方握紧双拳,一个字一个字他说:“就算那里已经变成个地狱,我无论如何也要下去!”

拉萨还是拉萨,还是跟他们离开的时候一样,天空晴朗,阳光灿烂。

布达拉宫的圆顶依旧在蓝天下闪闪发光,所有的一切好像都没有丝毫变化。

这古老的圣城就像是他们的友情一样,永远都不会变的。

他们回到了拉萨。

“阳光”的笑容又变得好像这里的天气一样明朗,小方的脸色却更阴暗。

“这里好像什么事都没有发生过。”

“好像是的。”

“如果那些人已经来了,已经有了行动,这里一定变得很乱了。”“阳光”说,“每次有事发生时,卜鹰都会派人在城外巡逻示警。”

她笑得更愉快:“可是现在这附近连一个我们的人都没有。”

他们还没有进入拉萨圣地,路上只能看见三个人,都是活佛的虔诚信徒,不远千里到这里来朝圣的,三步一拜,五步一叩,用最艰苦的方法来表示他们的虔诚和尊敬。

他们的精神和肉体都已进入一种半虚脱的状态,对所有能够看得见的都视而不见,对所有能够听得见的都听而不闻。

他们已经将自己完全投入了一种听不见也看不见的虚无玄秘中。

小方忽然改变了话题:“有些事你虽然看不见也听不见,却还是不能否定它的存在。”

他眼中带着深思之色,慢慢地接着道:“有时它甚至远比能够看得见也听得见的更真实,存在得更久。”

“阳光”既不能完全了解他的意思,也不懂他为什么会忽然说出这些话来。

但是她没有间,因为她忽然发现有些事变了,变得很奇怪。

他们决定先到八角街上的“鹰记”商号去看看动静,再回去看卜鹰。

所以他们没有经布达拉宫旁边的那条街道走,直接就从大路进入市区。

街道上的行人已渐渐多了,有很多人都认得出“阳光”。

这里是她生长的地方,她从小就是个明朗热情慷慨的人,从小就非常讨人欢喜、受人欢迎,尤其是那些匍匐在泥土中求乞的乞丐们,每次看她,都会像苍蝇看见蜜糖一样涌过来。

可是今天他们一看见她就远远地避开了,好像连看都不敢看她一眼,就算有些人偷偷地在看她,眼睛里的表情也很暧昧诡秘,甚至显得很害怕,就好像生怕她会为他们带来什么瘟疫灾祸一样。

她自己知道她还是以前那个人,连一点都没有变。

这些人怎么会变成这样子的?是不是因为他们都知道小方已经不再是“鹰记”的人?是不是因为卜鹰已经警告过他们,不许他们再跟小方接近?

这些问题都只有等他们到了“鹰记”之后才能得到解答。

他们牵着马,很快地走过拥满人群、堆满货物的街道,终于看见了“鹰记”的金字招牌。

“鹰记”的招牌也还是和以前一样在太阳下闪闪发光。

“阳光”总算松了口气。

“朱云看见你的时候,样子说不定会有点怪怪的。”她劝小方,“你不要理他就好了,不管他怎么样对你,你最好都假装没看见。”

小方根本就不曾“假装”没看见,平时终日都留守在“鹰记”的朱云,今天居然不在,那些已经为“鹰记”服务多年的伙计也不在。

“鹰记”的招牌店面虽然全都没有变,可是里面的伙计却已全部换了,“阳光”居然连一个认得的人都没有。

他们居然也不认得“阳光”,居然把她当做了主顾。两个伙计同时迎上来,先后用汉语和藏语问她和小方要买什么。

“阳光”觉得很绝。

这些新来的伙计就算不认得她,也应该知道“鹰记”商号里有她这么样一个人,就像是“蓝色阳光”一样的人。

“我什么都不买。”阳光说:“我是来找人的。”

“找哪位?”说汉语的伙计脸圆头尖,长得很滑稽,说的是极道地的京片子。

“我找朱云。”

朱云是这里的大管事,可是这两个伙计却好像从来没有听过这名字。两个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同时摇了摇头:“我们这儿没听说有这么样的一个人。”

“阳光”觉得更绝了。

“我看你一定是新来的。”她问这个伙计,“你来了多久?”

“才三天。”

“你知不知道这里的老板是谁?”

说京片子的伙计笑了。

“做伙计的人,如果连老板是谁都不知道,岂非是个糊涂蛋?”

他不糊涂,所以他说:“这里的老板姓卫,不是燕赵韩魏的魏,是天津卫的卫,叫卫天鹏。”

“阳光”打马,马飞奔。

一一卜鹰一手创立的“鹰记”商号,老板怎么会变成了卫天鹏?

“不知道。”

所有的伙计都是新来的,都是从外地来的,这些事他们完全不知道,甚至连卜鹰的名字都没有听说过。

“阳光”相信他们是真的不知道,就算杀了他们,也一样不知道。

他们也不知道卫天鹏在哪里,老板的行踪,做伙计的人本来就无权过问。

——卜鹰呢?

“阳光”打马,马飞奔,奔向卜鹰的庄院。

她不能确定卜鹰是不是还在那里。

想到那些人看见她时的奇怪表情,想到那些人眼里那种暧昧诡秘的神色,她心里已有了种连想不敢去想的不祥预兆。

但是她一定要去找。

在他们离开拉萨的这段日子里,这里究竟出了什么事?究竟发生了什么可怕的变化?所有的问题都一定要先找到卜鹰才能得到解答。

但是她已经找不到卜鹰了。

她和小方赶到卜鹰的庄院时,那地方竟已变成了一片瓦砾,所有的亭台楼阁、树木花草都已被一把大火烧得干干净净。

“好大的一场火。”

多年后人们提起这次大火时,心中仍有余悸:“火头至少有三四十个,一开始就有三四十个地方同时烧起来,整整烧了三天三夜。”

每个人都认为那是场“天火”,是上苍降给这家人的灾祸。

起火的真正原因从来都没有人知道,也没有人想知道。

“阳光”站在瓦砾间。

她依;日还能分辨出这地方本来是个八角亭,四面是一片花海。每当春秋佳日,卜鹰空闲的时候,她总是会陪他到这里喝两杯酒,下一一局棋。

沿着花丛间一条用采石铺成的小径往东走,就是她居住的小院。

她已经在那里住了十年,她所有的梦想都是在那里编织成的,所有的回忆也全都留在那里。

可是现在什么都没有了。

她痴痴地站着,痴痴地看着,看着这一片令人心碎的废墟。

她没有流泪。

为了一一个心爱的瓷娃被人砸破,她会流泪,为了一只小猫的死她会哭上半天。

但是现在她反而没有流泪。

旧梦依稀,满目疮痍,没有人,没有声音,所有的一切都已化为飞灰。

一一卜鹰呢?

“他一定还活着,一定不会死的。”

她一直不停地喃喃低语,反来复去他说着这两句话,也不知是说给小方听呢,还是在安慰自己。

小方连一句话、一个字都没有说。

他还能说什么?

这里不是他的故乡,不是江南,但是他心里的伤痛绝不比她轻。

他了解她对卜鹰的感情。

家园被毁,还可重建,人死却不能复生,只要卜鹰还活着,别的事都没有关系。

——他是不是还活着?

——如果他还没有死,他的人如今在哪里?

瓦砾间传来一阵沉重的脚步声,一个高大的喇嘛踏着灰烬大步而来。

“阳光”回过头,看着他。

“我认得你。”她的声音虽已嘶哑,居然还能保持镇静,“你是噶伦大喇嘛的弟子。”

“是。”这喇嘛说,“我叫阿苏。”

“是他叫你来的?”

“是。”

阿苏的神情也很沉痛:“三天前我就已来过了。”

“来干什么?”

第十九章 在山深处

“那时火已熄了,我来清理火场。”

“阳光”的手立刻就因激动而颤抖,过了很久才能问:“你找到了什么?”

阿苏也沉默了很久,等到情绪平静才能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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