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将来发生什么事,我都不会变,你一定要相信。”
“我不信。”她的脸贴着他的脸,脸上己有冰凉的泪珠,“我相信。”
长夜仍未过去。
最大的一个帐篷里灯火通明,唐麟已将他这一组所有的人都召集到这里来,小方也不例外。
这时距离冯浩的暴死已有四个多时辰。小方已睡过一觉,别的人却显得没有他幸运,每个人看来都很劳累疲倦。
唐麟的眼中布满血丝,神情却还是很镇静。
“我们已分批出去搜索过,附近三十里之内,绝无人迹。”
他说得极有自信,他派出去的每个人,在这方面都是专家,如果他们说这附近三十里中没有人迹,谁也不会找出一个人来。
“所以杀死冯浩他们的凶手,必定就是我们这队伍的人,现在一定还留在队伍里。”
唐麟的声音冰冷:“这队伍中能杀死他们五个人的并不多。”
“五个人?”小方脱口问。
“是五个人。”唐麟冷冷道:“你睡觉的时候,又死了两个,你一定睡得很熟,所以连他们死前的惨叫都没有听见。”
小方不再说话,也无话可说。
唐麟道:“他们五个人的来历不同,武功门户也不同,更没有同时与人结仇,所以他们的死,绝对不是仇杀。”
可是杀人一定有原因,有动机。
杀人的动机,通常只有两种——财、色。
唐麟道:“他们被杀,一定是因为有人想动我们这批货。”
驼子直到这时才开口:“货物已经被人动过,而且有十几包货都已被人割开,想必是因为那个人先要看看这些货是不是值得他动手。”
“如果是你,你认为是否值得?”
“绝对值得。”
“这批货一个人虽然搬不走,但是他如果能将我们一个个全部暗杀,货就是他的了。”
唐麟的目光始终没有正视小方:“现在我们虽然还不知道这个人是谁,但我们一定能查出来,因为这队伍中每个人的来历我们都已调查得清楚。”
其实并不是每个人,还有人是例外。
小方就是唯一的例外。
唐麟道:“在凶手还未查出之前,我们暂时留在此处,谁也不许离开队伍。”
他忽然转过头,用一双满布血丝的眼睛盯着小方:“尤其是你,你暂时最好不要离开你的帐篷一步。”
小方还是无话可说。
这些事都是在他到后才发生的,无论谁都难免要对他怀疑。
唐麟也已不再掩饰这一点:“你最好现在就回到你的帐篷里去。”
小方刚准备走,想不到居然有人替他说话了。
加答一直想说的,想说,又不敢说,现在才壮起胆子。
“不是他,他不是。”
“不是什么?”
“不是你们说那个人,我不是瞎子,他杀了人,我看得见。”
“你看得见。”
“我跟他,他跟我,就好象一个人跟一个人的影子,一直在一起。”
唐麟冷笑:“你抱着马沙的尸体痛哭流涕时,你也看见他在哪里?”
加答不说了。
他只有一根肠子,一很从嘴巴通到底的肠子,看见了就是看见了,没看见就是没看见。
唐麟用一只青筋已暴出的手揉了揉他那双发红的眼睛:“我的话已经说完了。我的意思你们一定全都明白。”他挥了挥手:“你们走吧!”
每个人都走了。
小方走得最快,因为他知道有人在等他,可以给他安慰。
他刚走入他的帐篷,刚看见蜷伏在毛毡中的波娃,就听见一声惨呼。
这次他没有睡着,这次他听得很清楚,惨呼声就是从他刚才离开的那帐篷中传出来的,而且就是唐麟的声音。
唐麟已经死了,等他们赶回那帐篷时,唐麟已经死了。
一柄雪亮的剑,从他的前胸刺入,背后穿出。
一剑穿心而过。
帐篷里依旧灯火通明。
一击致命、一刺穿心的那柄剑,依旧留在唐麟的尸体上。
雪亮的剑,亮得就像是眼睛。
——初恋时少女的梦眼,黑夜中等着捕鼠的猫眼,饥饿时等着择人而噬的虎眼,准备攫鸡时的鹰眼,噩梦中的鬼眼。
如果你能想象到这几种眼光混合在一起时是种什么样的光芒,你才能想象到这柄剑的光芒。
地上也闪着光。
不是这柄剑的亮光,而是一种暖昧的、阴森的、捉摸不定、闪动不停的寒光。
发出这种闪光的,是十三枚暗黑光的铁器。刚才被召集的人现在大半都已回来,其中有很多人的眼睛却很利。
可是他们虽然能看得出发光的是什么,却看不出它的形状。
其中难免有人想捡起一枚来看看,看清楚些。
驼子忽大喝:“不能碰,碰不得!”
只可惜他说得已经慢了些,已经有人捡起了一枚。
他刚捡起来,只看了一眼,他的瞳孔就已突然涣散。他的脸就已开始变色,变成一种暧昧的、阴森的死灰色,嘴角同时露出一种诡秘而奇异的笑容。
每个人都在吃惊地看着他这种变化,他自己却好像完全没有感觉到。
他还在问:“你们看我干什么?”
这句话只有七个字,说出了这七个字,他的脸就已完全扭曲变形,他的人就好像一个忽然被抽空了气的皮球,忽然萎缩、倒下。
他倒下时脸已发黑,死黑,可是那种诡异的笑容却还留在他脸上。
他已经死了,可是他自己好像不知道自己已经死了。
他好像还觉得很愉快。
别的人却已全身发冷,从鼻尖一直冷到心里,从心里一直冷到足底。
有些见闻比较广的人已经看出来他是中了毒,却还是想不到他只不过用手捡起一样东西来就会中毒,毒性竟发作得这么快。
只有几个人知道他捡起的这样东西,就是蜀中唐门威震天下、令天下英雄豪杰闻名丧胆的毒药暗器。
小方知道的比任何人都多。
他不但知道这种暗器的可怕,也知道这柄剑的来历。
“这是魔眼。”
驼子拔出了尸体上的剑,剑锋上没有留下一滴血,明亮如秋水般的剑锋上,只有一点暇疵,看来就像是一只眼睛。
“魔眼!”有人忍不住问:“什么是魔眼?”
“这柄剑的名字就叫做魔眼,是当今天下最锋利的七柄剑之一。”
名剑就像是宝玉,本来是不应该有暇疵的。
这柄剑却是例外,这一点暇疵反而增加了这柄剑的可怕与神秘。
驼子轻抚剑锋;眼中也有光芒闪动。
“唐麟虽然是蜀中唐门的旁支子弟,却是唐家可以数得出的几位高手之一,他的出手不但快而准,而且还练过峨嵋的仙猿剑。”
唐麟用的是柄软剑,平时皮带般围在腰上,他拔剑速度也和他的暗器同样快。
他的手经常垂在腰畔,只要手一动,腰上的软剑就会毒蛇般刺出。
可是这一次他连剑都没有拔出来,对方的剑就已穿心而过。
这剑实在太狠、太快。
他们彼此了解,都知道这队伍中的人谁也使不出如此犀利迅速的剑法来。
他们以前也从未见过这柄剑。
凶手是谁?剑是谁的?
驼子忽然转过头,盯着小方。
“我想,你一定也听说过这柄剑的来历。”
“我听说过。”小方承认。
“这柄剑是不是已经落入一个姓方的年青剑客手里?”
“是。”
“这个姓方的人是不是方伟?”
“是。”
驼子独眼的光芒忽然收缩,变得像是一根针、一根刺,他一个字一个字地问:“你就是方伟?”
小方道:“我就是。”
这句话说出,每个人的瞳孔都已收缩,心跳都已加快,掌心都已沁出冷汗。
帐篷里立刻充满杀气。
小方仍然保持镇静。
“这柄剑是我的,我的出手一向不慢,要杀唐麟也不难。”
心跳得更快,有几只带着冷汗的手,已经悄悄地握起兵刃。
小方却像是没看见,淡淡地接着道:“只不过这次如果真是我杀了唐麟,我为什么将这柄剑留下来?难道我是个疯子?难道我生怕别人不知道是我杀了他?”
他叹了口气:“这柄剑我得来并不容易,我绝不会把它留给别人的,不管那个人是死是活都一样。”
驼子忽然大声道:“有理。”
他的目光已从小方脸上移开,从他属下的脸上慢慢地扫视过去。
“如果你们有这么样一把剑,你们杀人后会不会把它留下来?”
没有人会做这种事,就算是第一次杀人的凶手,也不会如此疏忽愚蠢大意。
本来已握紧兵刃的手又放松了。
小方也不禁松了口气,他忽然发觉这驼子不但明理,而且好像一直都是站在他这一边的,一直都在暗暗保护他。
驼子又道:“但是凶手也绝不会是我们这队伍中的人,这里没有人能一剑杀死唐麟,也没人能从你手中夺走这柄剑。”
小方苦笑道:“我已经有两三天没有看到过这柄剑了,你应该记得,你第一次见到我的时候这柄剑并不在我手里。”
驼子立刻问:“怎么会不在你手里?在谁的手里?”
小方没有回答。
他想到卫天鹏,想到了水银,想到了那可怕的无名剑客。
他甚至想到了卜鹰。
他们每个人都可能是杀死唐麟的凶手,却又不太可能。
在这片几乎完全没有掩护物的空旷沙漠上,无论谁想要偷偷地侵入这帐篷,杀了人后再偷偷地溜走,是不可能的。
他也相信这一组人的能力,如果附近有人走动,他们绝不会查不出来。
除非凶手已混入了这队伍,而且完全没有引起别人的注意。
可是这队伍中每个人彼此都很熟悉,别的人要混进来,好像也绝无可能。
这些事小方都不能解释,所以他只有闭着嘴。
驼子居然也没有追问,只告诉他:“在凶手查出来之前,你还是不能离开,这柄剑你也不能带走。”
小方又叹了口气:“在凶手查出来之前,就算有人赶我走,我也不会走的。
他说的是真心活。
连他自己都觉得,这些人的暴死,跟他多少总有点关系。
他也想查出凶手是谁。
驼子又在吩咐:“明天我们不走,谁也不能离开队伍。三十五岁以下的男人,不管有没有练过武,都要加入警卫。”
他忽然也叹了口气:“幸好班察巴那明天一定会回来了。”
长夜将尽。帐篷里已经有了朦胧的曙光。
波娃还是像刚才一样蛤伏在那里,用毛毡盖住了头。
这次她是真的睡着了,睡得很熟。
一个男人无论在经历过多么可怕的事件之后,回来时能够看见一个这么样的女人在等着他,心里总会充满柔情与安慰。
小方坐下来,想掀起毛毡看看她,又怕将她惊醒,却又偏偏忍不住伸出了手。
就在这时候,加答忽然像一只地鼠般溜进了他的帐篷,手里提着一双式样奇特、手工精致的小皮靴。
他的神色看来紧张而慎重,他忽然跪下来,用双手将这双皮靴献给小方。
“这是喀巴沙。”他说:“我只有这一双喀巴沙,就好像你只有一把‘魔眼’。”
小方虽然听不懂“喀巴沙”三个字,却猜得出加答说的就是这双靴于。
他虽然不太了解藏人的民俗,却知道藏人最看重自己的一双脚。
如果你想从藏人的装束上看出他们的贫富,最容易的方法就是看他们脚上穿的靴子,其贵贱的悬殊,绝不是外人所能想象得到的。
小方虽然不知道“喀巴沙”就是藏人们穿的靴子里最华贵的一种,甚至在波斯都引以为贵,但却看得出加答对这双靴子的重视,甚至已将这双靴子与那柄威慑江湖的名剑相提并论。
加答又接着说:“我没有穿过这双喀巴沙,我的脚有脚汗,我不配穿,可是我本来也绝不会把它留给别人,可是我现在献给你。”
“为什么?”小方当然要问:“我不会把‘魔眼’献给你,你为什么要把这双喀巴沙献给我?”
“因为你要走了,要走很远很远的路,要走得很快很快,你需要一双好靴于保护你的脚。”
“我为什么要走?”
“因为班察巴那就要回来了。”加答说:“别人怀疑你,可是别人不敢动你,别人都怕你,怕你怕得要命。”
加答用衣袖在擦汗:“可是班察巴那不怕,班察巴那谁都不怕,什么人都不怕。班察巴那一回来,你就会像马沙一样死掉。”
他的声音已因恐惧而发抖,像他这样的战士,为什么会对一个人如此害怕?
小方又忍不住要问道:“班察巴那他……”
他没有说完这句话,波娃忽然惊醒,忽然从毛毡里钻出来,吃惊地看着他:“你刚才说了四个字,你在说什么?”
“班察巴那。”小方道:“我正想问我的朋友,班察巴那是个什么样的人?”
波娃的身子忽然也开始发抖,看来甚至比加答更害怕。
她忽然紧紧抱住小方:“班察巴那要来了,你一定要快走,快走。”
“为什么?”
“你知道不知道圣母峰下第一位勇士是谁?你有没有听说过五花箭神?”波娃连声音都已嘶哑,“班察巴那就是五花箭神。”
在酷热如烘炉的沙漠中,在热得令人连气都透不出的屋子里,你依然可以看到远处高山上的皑皑白雪。
在你已经快热死的时候,远处的雪峰依然在望。
只有在这里,你才能看见这样的奇景,那么就算你不是藏人,你也应该了解,藏人的思想为什么会如此浪漫?如此神秘?如此空幻?
这种思想绝不是一朝一夕所能形成的,经过了千百代浪漫、神秘而美丽的生活后,其中当然会产生许多神话。
其中最浪漫、最神秘、最美丽的一种神话,就是五花箭神。
五花箭神,用藏语来说,就是班察巴那。
在藏人最原始古老的经典文字中记载,班察巴那的箭,是——
“百发百中的,锋利无比的,箭羽上有痛苦的心,箭簇上有相思的心,直射人心。”
班察巴那掌管着人世间最不可抗拒的力量:情与欲。
他的剑上饰满鲜花,他的弓弦是蜜的丝。
他是永远年轻的。
他是天上地下,诸神中最美的一个少年郎。
他有五枝锐箭,一枝坚强如金,一枝温柔如春,一技娇媚如花,一枝热烈如火,一根尖锐如锥。
他的力量没有人能抗拒。
波娃和加答说的这个班察巴那不是神,是人,是他们心目中的第一位战士、第一位勇士,他的力量就像神一样不可抗拒。
只可惜小方就算会听从他们的劝告要走时,也已太迟了。
帐篷外已传来热烈的欢呼声:“班察巴那回来了,班察巴那回来了!”
班察巴那牵着他那匹高大神骏的白马静静地站在那里,接受他的族人们欢呼。
他已离开他们三天,在这块无情的大地上,过了三天绝对孤寂艰苦的生活,可是烈日、风沙、劳累都不能让他有丝毫改变。
他的衣着依旧鲜明华丽,看来依;日像天神般英俊威武。
——没有任何人、任何事能击倒班察巴那,也没有任何危险困难是他不能克服的。
永远都没有。
帐篷里黑暗而安静,外面的欢呼声已停止,甚至连驼马都不再嘶呜。
因为班察巴那需要休息,需要安静。
虽然他经常都在接受别人的欢呼,但是他却宁愿一个人静静地躺在黑暗里。
他天生就是个孤独的人,他喜爱孤独,就好像别人喜爱荣耀和财富。
他静静地在黑暗中躺下来,现在已经没有别人能看见了。
他英俊发光的脸忽然变得说不出的苍白疲倦。
可是只要有一个陌生人,他的光彩立刻就会像火焰般燃烧起来。
他绝不能让他的族人对他失望。
他是藏人。
虽然他曾经入关无数次,在中原,在淮阴,都曾经生活了很久,甚至连大江南北都曾有过他的足迹。
但他仍是藏人,穿藏人传统的服装,吃藏人传统的饮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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