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韵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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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韵事- 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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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序 一代人的风度与浪漫

  十年前,我正沉醉在魏晋风度;十年后,我又迷恋上民国*。蓦然发现:民国,另一个魏晋时代。一样的乱世生存之痛,一样的名士如云,蕴藉名士*。
  苏曼殊“无端狂笑无端哭”,像极了仰天呼哨后穷途恸哭的阮籍;梁宗岱西装配短裤,泰然自若行走在中山大学的校园,竟如刘伶的以天地为衣、屋宇为裤。金岳霖纵谈古今时,忽然从衣领里掏出一只虱子而沾沾自喜,岂不就是活脱脱的一个阮咸?
  宗白华先生在《论〈世说新语〉与晋人的美》一文里,高标晋人的“人格解放、神情超迈、态度恢廓、胸襟潇洒”。民国与魏晋在相隔千年的时空中遥相呼应,气脉相通。况且,“民国文化处于启蒙与过渡阶段,新旧交替,东西碰撞,孕育了最大的丰富性,产生了一大批名哲、名士、名作家。”再无一个年代,如此名士群起,俊杰横出:
  狂放如辜鸿铭,生在南洋,学在西洋,婚在东洋,仕在北洋,扎着辫子,执教北大;豪宕如陈寅恪,这个“全中国最渊博的人”,以自己的一生为“独立之精神,自由之思想”做注脚,晚年因一颗红豆,感慨系之,“著书唯剩颂红妆”,挥笔写下《柳如是别传》;桀骜如鲁迅,满身长刺,攻击人生,却也有“无情未必真豪杰,怜子如何不丈夫”的温柔一面;俊逸如沈从文,追溯人性之善,人情之美,沉醉在他的湘西桃源……
  那一代人,一身的风骨与气度。在学问事业中寻求安身立命之所,在心灵的跋涉中追求理想人生,点燃了一个时代的浪漫精神。
  二
  那一代人,爱情激荡于血液。
  民国,可谓“罗曼蒂克实验期”,如同伊甸园里吃了果子的亚当夏娃,突然擦亮了眼睛,得了思想与肉身的自由,他们本着赤子之身,做着浪漫之事。他们的爱情,关乎理想,迸发生命热度,人人都是浪漫骑士。
  “我没有别的方法,我就有爱;没有别的天才,就是爱;没有别的能耐,只是爱;没有别的动力,只是爱。”
  徐志摩的爱情宣言,嘹亮、赤诚,胜过任何一只夜莺的歌唱。他是倾尽生命的所有精气,为爱、为美、为自由。有谁这样赤子般地视爱情为全部生命、全部理想?舍志摩其谁,舍那一代人其谁?
  王赓在退出三角角逐时,不忘向徐志摩与陆小曼举杯祝福;卞之琳的单恋,化作最空明的诗,装饰了爱人的风景;赵清阁与老舍之间的“第四种感情”,相惜后的叹息,当得上虚怀若谷;沈从文与张兆和经历了“红玫瑰”的侵入后,依然风轻云淡看细水长流。
  即使薄幸如胡兰成,却也写出清嘉动人的《民国女子》,对张爱玲洞察若火,他始终是最解爱玲风情的人——外人岂能责怪张爱玲在爱情面前盲了眼,她属情于他,也真是结了一段同心。
  因为懂得,所以慈悲。慈悲是一种大风度、大胸怀。
  三
  那一代人,书香浸淫在心智。
  他们学贯中西,大师风范,是最后的文化贵族。他们视做学问为毕生的追求与幸福,且开辟园地、颇多建树,后人难望其项背。仅就白话文写作而言,知堂文章苦茶般的沉郁而幽宕,语堂文章的幽默洒脱使人如沐春风……百家*。五四以后,则如孙郁先生所说,白话文写作就显得粗砺了。
  到底是老派知识分子,满襟的智慧与从容,一生的淡泊与浪漫。他们的浪漫又何其简单:一卷书,半日闲,花草茶事,书画笔耕。精神生活的富足,使他们从尘世生活里脱俗出来,胜却人间无数。
  杨绛说钱钟书:“只要有书可读,别无营救。”钱氏夫妇,是真正的读书人。关起门来,淡漠了繁华。岁月之简宁,心境之闲静,如此彻底与纯粹。周有光与张允和夫妇每日伴着厅室书香与庭院清闲“举杯齐眉”;黄苗子与郁风夫妇,过着“春蚓爬成字,秋油打入诗”的书画合璧的侠侣生活。他们守住一窗的寂静与书香,施施然修出一颗智慧心、淡泊心。任人世狂澜吹打,他们依然守住自己的世界,吟啸徐行。
  书能洗心,洁品,立志,立说。而如今,物欲横溢,书香难觅。世上还剩多少个真正的读书人?
  四
  那一代人,青春盛放于面颊。
  民国是个独具美学意义的年代,在最后的古典与最先的摩登之间,青春苏醒,生长出一种美的姿势。旗袍与洋裙,交相摇曳,映衬出淑女的贞静,女郎的摩登。小曲与爵士,咿呀流转,吟唱出花样的年华,粉饰的太平。
  《良友》与月份牌上的明星、名媛,一张张脸是纯真年代里的妩媚。她们笑啊笑,笑得青春像一簇花团怒放。
  民国时期的服饰风尚,名媛摄影,老上海电影,它们折射出的文化美学,风月无边,其人性魅力与社会风情,在今日依然令人*。
  青年,是新的青年,当Mr。某遇上Miss某,可以谈一场看电影献玫瑰的罗曼蒂克的恋。
  旧的体例在解体,新的生活在构建,国学作底蕴,西风正吹拂,人人是蒙娜丽莎,青春与微笑从一个被禁锢的时代里扑哧冰释,在另一个时代里怒放出春天。
  五
  在民国,古风尚存,青春亮烈。在民国,名士*,淑女窈窕。风花雪月里,是一代人的风度与浪漫。
  

胡适的兰花兰草(1)
一、小脚太太,留美博士
  每当夏日午后,连街上的洒水车都在播放着“我从山中来,带着兰花草。种在小园中,希望花开早……”那歌词是胡适写的早期白话诗《兰花草》(原名《希望》)。而他这一生,也真是拈了兰花又惹兰草,满庭芳。
  自从“五四”以来,思想文化领域里沐浴了一阵欧风美雨,诸多传统陋习一一被打倒。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老式婚姻也被痛打得落花流水。你看,沉稳如鲁迅,把朱安当成“母亲送给我的一个礼物”,束之高阁,敬如陌路;澎湃如郭沫若,在花烛夜揭开新娘红盖头,惊呼:“母猴!”然后落荒而逃。更不要说,浪漫如徐志摩,为了先后追求林徽因与陆小曼,把张幼仪当做绊脚石而无情踢开。其实,那些被弃的女人,个个出身闺秀,温淑贤良。当男人们在外面世界寻找自由与爱情,她们却在家恪守妇道,伺候公婆,隐忍空房,孤灯一生。她们不幸地成了一个时代的牺牲品。
  只有胡适,与江冬秀奉命成婚,看似厮守终生,有了“小脚太太、留美博士”的笑谈。作为新文化运动的思想干将,胡适为什么安心成全了一桩旧式婚姻?
  胡适早年失怙,母亲的抚养对其一生影响至深。胡适13岁时,听由母命,与安徽江村江冬秀订婚。胡适说过:“我母亲不识字,但她是世上最好的女人。”胡适对这桩旧式婚姻的安命,确有出自孝心以及一份对母亲这一类无才有德妇女的宽容。郭沫若、郁达夫、徐志摩……那些“爱情骑士”,为了自己的幸福,而牺牲了发妻的终身幸福,并且无一不表现出对原配的嫌恶。他们的爱情何其罗曼蒂克,但他们的做法何其不平等。他们忽略并封锁了一个女人的生命尊严与情爱尊严。宁愿说,胡适的婚姻,包含着他对待妇女上的平等观。
  胡适在性格上,温和中庸。绅士文明,是他的人格追求。唐德刚在《胡适杂忆》中说:“适之先生是位发乎情、止乎礼的胆小君子。搞政治,他不敢‘造反’;谈恋爱,他也搞不出什么‘大胆作风’。”“岂不爱自由?此意无人晓。情愿不自由,也就自由了。”胡适结婚前夕写的诗句中,是绅士的隐忍与微笑,自嘲继而超脱。
  胡适有他的处世哲学。他不像徐志摩一类人,一生为爱而活。他的人生,志存高远,在于仕途经济,经邦治国。爱情是他的调味部分。他在婚姻上,大致也与他的政治主张一样,要的是理性与秩序。留美期间,甚至写过一篇维护传统婚姻制度的文章。他二元论地看到了自由恋爱飚风下隐藏的实验危机。
  对江冬秀,胡适也曾怀着“点滴改良”的愿望。在他写给江冬秀的信中,他鼓励她识字、读书,并想象了婚后夫妻在思想上唱和的闺趣:“我当授君读,君为我具酒。”
  1917年,胡适回国,12月,他带着一颗“扑通扑通好奇的心”,与江冬秀结婚。婚后燕尔,一年未到,长子祖望诞生。唐德刚说:胡适是中国社会三从四德的婚姻制度里最后一个福人。
  许多男人都替胡适扼腕叹息,喟叹他一世才俊,却配得一个没有文化、乡野粗鄙的小脚女人,真是鲜花插在牛粪上的颠倒版。然而胡适的婚姻,并非只有一双小脚、一个乡妇。胡适并没有完全安心覆盆于一桩老式婚姻。失之东隅,收之桑榆。胡适自有一套婚姻哲学:“智识上之伴侣,不可得之于家庭,犹可得之于友朋!”看看美国情人威廉司,看看中国小情人曹诚英,看看他任驻美大使期间的杜威夫人罗慰慈,看看他的美国二房东哈德门太太!尽管江冬秀一生没摇撼过她的夫人身份,但她也是婚姻之重的不堪承受者。而作为男人的胡适,他并非是“小脚太太、留美博士”美谈里的圣人,他也是个在社会领域里爱惜自己羽毛、理性做事的大思想家,在私人领域里彩旗飘飘、红旗不倒的偷腥丈夫。男人,本性?

胡适的兰花兰草(2)
二、满庭花簇簇,开得许多香
  心悦诚服地承认,胡适是一位魅力十足的男士。思想巨擘,学识渊博。温文尔雅,翩翩有礼。你看他,神采奕奕,嘴角牵动,时时展露着他威尔逊式的微笑。智性的光芒,稚雅的天真,集于一身。是“高级而有趣的朋友”。然后,透过胡博士一双不厚的镜片,看他英气的眉宇,终于看出,考据癖胡博士,原来分明长着一双似嗔还笑的桃花眼!
  民国年代,胡适确实是知识女性们眼里的“卡萨诺瓦”。未见胡适已倾心,一见胡适误终身。许多女性拜倒在胡博士的西装西学下,包括陆小曼、陈衡哲、白莎。30年代,女诗人徐芳曾单恋胡适情入膏肓。有一夜,相思到不能入睡,起来,徘徊花园中,采夜来香,一朵朵摆放,无意间,竟把花朵们摆成了许多个“LOVES”。这样相思无寄的女崇拜者,多如星星。徐芳除了仅被胡适“吻着了媚眼”之外,终于只能把相思写在诗歌中。
  胡适的情爱,给了谁?
  众人津津乐道的,是他的美国情人威廉司。我恰恰觉得,威廉司是胡适生命里除了江冬秀之外最苦情的女人。1910年,胡适留学美国康乃尔大学。1914年,胡适已与女画家威廉司成为精神上的挚友。“其人极能思想,读书甚多,高洁几近狂狷,虽生富家而不事服饰;一日自剪其发,仅留二三寸。”两人交流思想,谈论哲学,散步游园,有一种暗含的欢喜。胡适曾为威廉司写过一两首暧昧的艳词——
  枫翼敲帘,榆钱入户,柳棉飞上春衣。落花时节,随地乱莺啼。枝上红襟软语,商量定、掠地双飞。何须待,*杜宇,劝我不如归?
  归期,今倦数。十年作客,已惯天涯。况壑深多瀑,湖丽如斯。多谢殷勤我友,能容我、傲骨狂思。频相思,微风晚日,指点过湖堤。
  ???????????????????? (《满庭芳》)
  然而两人,停留于精神层面的欢欣上。1917年,胡适回国完婚去了。直到1933年,胡适再次返美,两人成为情人。她一生未嫁,只是为了“保存一个自由身,随时应胡适之需”。终其一生,她在为胡适修改讲稿,成立出版基金,整理书信。其余时间里,是一种无望的苦恋及胡适隔山隔水的淡忘:“我唯一一个愿意嫁的男人,我却连想都不能想。”——威廉司始终是胡适“身体上干瘪的情人、思想上丰赡的友人”。
  胡适,在1923年,正当婚姻的“七年之痒”时,跌入与表妹曹诚英的轰轰烈烈恋爱中。据说,胡适在当年的婚礼上,即对这位充当伴娘的表妹心头一惊——当时曹正当妙龄,体段婀娜,黑眸明净。1923年,胡适在杭州烟霞洞养病。曹诚英来探望,两人旋即跳入爱河,在烟霞洞共度了三个月的神仙生活。西子湖畔,孤山脚下,钱塘潮边,两人缱绻难分。徐志摩曾在日记里写道:“适之在欢乐中,仿佛年轻了十来岁。”胡适终于在旧式婚姻外,闹了一场罗曼蒂克的恋爱。
  一生少在日记手信里表露情迹的胡适,在《藏晖室日记》中记载:“这三个月中在月光下过了我一生最快活的日子;今当离别,月又来照我。自此一别,不知何日再续。我们蜜也似的相爱,心里很满足了。一想到离别,我们便偎着脸哭了。”

胡适的兰花兰草(3)
被恋爱冲昏了头的胡适,回到北京家中,跟江冬秀提出离婚。他在《怨歌》的结尾激昂写道:“拆掉那高墙,砍掉那松树,不爱花的莫栽花,不爱树的莫种树!”没想到的是,他还没砍掉那松树,却被江冬秀的一把菜刀吓晕!江冬秀举刀相向:“你要离婚可以,先杀了我和你的两个儿子!”忽闻河东狮子吼,柱杖落地心茫然。自此,江冬秀成了传言中的河东狮,胡适成了怕老婆的典范。他揶揄过,“怕老婆的国度,将是更*的国度。”
  胡适退回围城,郁郁颓废。有说夫妇两人斗气,经常举酒坛子烂饮比酒量,一醉万事空。那段时间,是胡适的“男人中年危机”,感情、事业,皆在低谷。曹诚英,也远走美国入康乃尔大学读农科博士,后来成为中国第一个农科女教授。耐人寻味的是,曹在美期间,胡适把她托付给了威廉司。威廉司以一种爱屋及乌的宽厚之心,喜欢上了这位任性的情敌。一见胡适误终身,不是诳语。曹诚英回国后,依然相思不能自拔,痴迷到上了峨眉山欲遁入空门,后被其哥哥劝回。
  三、暗香杳然去
  胡适的情史,是一个男人在情爱世界里的成人史。早年是维特式的精神恋人,关乎理想。中年时出于返童愿望,渴望年轻女人。直至后中年,谙于*,欲望摇曳。在此过程中,爱情的成分渐少,情欲的成分增多。1937年抗日战争爆发后,胡适临危受命,出任驻美大使。此间,他遇见了那位让他神魂颠倒的*高手——罗慰慈。罗慰慈风情万种,惯用欲擒故纵法,成为胡适生涯里一个高级情人。“我一直想着你,我的小孩子。”胡适自称是“你的老头子”,但罗慰慈最终成为杜威夫人,胡适也与个人护士及房东哈德门太太同居。
  唐德刚说:“青年的胡适虽然颇受异性的爱慕,但他本质上不是一个招蜂惹蝶之人;不像他的好友徐志摩,所到之处便蜂蝶齐飞!”胡适一生,追慕者众多,他亦采得兰花兰草几朵。他晚年对江冬秀说:“我这辈子,没有太对不起你的地方。”名士*。而男人的道德底线与理性防线在哪里,才算是“没有太对不起你”?
  夏志清在杂忆中,责怪江冬秀不尽妇责,不崇医学,让女儿素斐两岁时生病夭折,后来住美国时,又不会讲英语,整天只会搓麻将。世人对江冬秀颇多微词。然而事实上,江冬秀并不像一般的乡村女子那样愚弱。她颇果断,颇具一种泼辣的办事能力。相夫教子,造福祖辈。面对丈夫的屡屡出轨,“不做怨妇,要做泼妇”(朱碧语),错乎?况且,世间女子,唯独做一个花花肠子男人的妻子,大概是一个女人最不幸的角色。女人之嫁于一个男人,又如谚语说:当你登上了艾菲尔铁塔,你就再也看不到铁塔本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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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勇振,《星星、月亮、太阳——胡适的情感世界》,新星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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