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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只有三个女孩没走。初蕊,她一个未婚女子有孕,在这个时代无法再立足。我跟罗什商量,让她在我们这里把孩子生下。日后,如果她带着孩子难嫁人,孩子可以留给我们抚养。从罗什明确表明不会纳妾,我便一直心存怀疑,史书上所说的双生子,就是指初蕊肚子里的孩子。络秀,是所有凉州女子中年纪最小的,只有十四岁,眉眼还没完全张开,仍是一副天真烂漫的小女孩样。最后一个就是燕儿,我让燕儿和络秀照顾初蕊,平常我常去探望慕容超一家,空时便教三个女孩习字。
对燕儿,我竭力不让自己有偏见,她也许是真的喜欢上罗什,也许是为了以后能有安定的生活。无论什么原因,既然罗什已经跟他表明了态度,我就不该因此亏待她。
四月很快到来,罗什终于结束了讲经。在姚兴穿针引线下,他受了不少汉人子弟,到我们要回草堂寺的前几日,他已经受了道桓,昙影,慧观,慧严四人。这四人,加上被称为四圣的僧肇,竺道生,道融,僧叡,又被称为什门八俊,至此,译经所需人才基本备齐,再过几日便要回逍遥园草堂寺准备设立译场,开始罗什人生最辉煌的事业。
我迷糊地睁开眼,清晨的初阳已透进室内,照在一个月牙白的高瘦身影上,一张绘满风霜的笑靥在视线中渐渐清晰,灰眸中流淌着一江春水。
“罗什……”眼一下被泪蒙住,模糊不清。泪光中,飘然脱尘的清癯身姿向我伸出手,月牙白短衫,卷曲的褐色披肩发,一如当年车师城中浅笑着说要陪妻耍玩的一介俗客。人未变,心未老,只是岁月如白驹过隙。再回首,恍然如梦。
“回草堂寺之前,就让为夫一偿你当年的心愿吧。”他一直笑着,眉眼间的纹路沧桑,添处旷达的气度与魅力,男人味十足。
我浑浑噩噩地梳洗,一边忍不住偷眼看他。越看越有味道,兴奋期待的心境一如当初与他相恋之时。
“罗什,当年我赞过你是我见过的最英俊最有味道的男人。”环住他手臂,在他身上深吸一口气,满足地叹息。
他问我在干什么,我笑,“在闻你身上岁月留下的醇酒浓香。即便你已老,英俊不再,却添了更多的感悟与智慧。所以,我依然要赞:“你是我见过的最有味道的男人!”
他笑了,淡然的脸上飘过一丝红晕,即刻隐入不见。他伸手抚摸一下自己的脸,感慨道:“这样的老脸,你也依旧爱吗?”
我痴望着他,微微一笑:“你知道答案的。”
他点头,仔细打量我,用额头抵住我的额头:“艾晴,四十年间你一直就是这么年轻的样貌。罗什又是禁不住在想,你老了会是什么模样?”
我从他怀里出来,退开一段距离。佝偻起身子,假装手中撑着拐杖,一拐一拐腿脚不灵便地向他走来。走近了,皱着脸,眯起眼,伸出手抖抖地摸索着,哑着嗓子颤颤巍巍地咳嗽:“老头子,今天可是一年一度的俗世一日哦,你要请老婆子我吃啥呀?”
他凝神看着我,笑声清朗,却笑出了泪:“艾晴,为夫见不到你老了……”
我投入他怀中,泪水渗进他月牙白短衫,努力地笑着:“那不是更好,我在你心中永远年轻。我老了,就会变得难看,你会不喜欢的……”
“你能爱罗什年老的模样,罗什怎会不喜欢你年老的样子?”他摩挲着我的颈项,热泪滴上我的脖子,“你即便老了,也会是个睿敏智慧的老妇人,恬淡宁静,光彩照人。”
“好,不管你看不看得到,我一定做个像你说的老妇人。”我吸一吸鼻子,稍微离开他的身子,泪中带笑,“我饿了,你请我吃饺子。”
我拉起他朝宫门小跑,朝阳洒在我们身上,暖意直透心底。闻着空气中醉人的桃花香,我脚步轻快,健步如飞。似乎生出了一对自由的翅膀,如蓝天上飞翔的翩鸿,畅快淋漓地欢唱着生命之歌。
“你这个傻姑娘,怎么还那么性急……”
我们在长安的街巷里漫无目的地晃荡。他穿着龟兹服饰,长安有不少西域胡人,所以他的打扮并不特别引人注目。
我嚷嚷着要吃饺子,他奇怪地问我何为饺子。我形容给他听,他告诉我,这叫“馄饨”,而且不是从汤里捞出来蘸料吃,而是和汤一起盛在碗里混着吃。所以在小摊上,当一碗“馄饨”端到我面前时,我还真愣了不少时间。
还有西安有名的羊肉泡馍,又是费了不少时间解释才让人明白我要吃什么。原来这个时代不叫泡馍,而是“牛羊羹”。店家还问我们要不要点上一盅黄桂稠酒,我连忙点头说要。店家在一个大缸中努力地压,挤出酒汁,端到我面前。罗什不能喝酒,整盅黄桂稠酒便我一个人喝了。这酒绵甜醇香,回味悠长。黄桂的芬芳随着玉液般的琼汁入喉,酒劲并不大,恰到好处地暖着胃部。
又是吃的揉着肚子出店门。他好笑地管束我,一路大方地牵我的手,不管有多少人看到。在卖日用品的西市,我老是经不住被那些精巧的手工艺品吸引,职业病又犯,喜欢的不得了,不停地买。
我一直往前走,不料身边的他突然不见。回头找,看到他在一个摊子前流连。
走回头到他身边,他手上正拿着一个竹蜻蜓,眼神有些发怔。
“罗什……”
他仿佛突然醒转,将竹蜻蜓递给我看,轻声说:“不知小什会不会喜欢这个时代的玩具。”
我咬着嘴角笑,点点头:“是爸爸送的,他都会喜欢。我答应过他,我不在的半年里,只要他好好听外公外婆的话,我就会给他带爸爸的礼物。”
他偏头,偷偷擦掉眼角的泪,转身对着店主说:“店家,这个我要了。”
一直到西市关门,他都在摊子上寻找玩具,买了一大推东西。空竹,我自己也玩了一下。用绳子旋转中间的一个哑铃状的滚轴,可惜我功力不高,滚轴老师要掉下绳子。九连环,形制没有后世的复杂,但解锁的原理一样。我小时候从来不耐烦解,现在拿到手,玩了几下,不耐烦了。他接过我手中的九连环,沉思一下,然后试着解开一个锁。接下来的锁很快解开了。我目瞪口呆地看着整个过程,大概用了不到五分钟。心里想着,让小什解的时候一定要计时,看看他能不能超过爸爸。还有脱落,木偶,陶哨等。我们回未央宫时,四只手都快提不动了。
夕阳西下,柳絮在风中飘扬,绒毛边被金色阳光然出柔软的触感,飘在肩上,软在心里。这样柔媚的春天傍晚,与心爱之人过着两人世界,相视一笑的温馨。整个胸腔承载不住幸福感,溢出喉咙,化成无意识的情歌。看他目不转睛地凝视,突然发现我居然唱得是《在那东山顶上》。
我对着他灿烂一笑,索性放开喉咙唱,将我的幸福传染给其他人。但愿,这世间有情人终成眷属。
街头突然出现叫骂声和扭打声。与罗什对望一眼,急忙走上前。看到十几个街坊民众,扭住两个僧人,叫喊着要送去衙门。
“僧人居然宿妓,不怕遭天谴吗?真是没王法了!”扭住僧人的几个百姓嚷嚷着,一脸气愤。
“我等宿妓又如何?国师鸠摩罗什非但有妻,还有使命宫妓做妾。白日拜佛,晚上宿着众女子,听说已有妾室怀孕。我等与他相比,不过偶尔宿妓,根本不算犯法。”那个被扭住胳膊的年轻僧人不满地大声辩解。看他们衣着谈吐,应该是寺庙中的下层僧侣,并没有见过罗什。
百姓愤怒了,有人大喊:“这等恶僧,还敢狡辩。索性送给陛下,让陛下去发落。”话音刚落,便得来一片赞同声。
罗什的脸煞白,上前一步想要说什么。我赶紧拉住他,在他耳边低声说:“这当下,你出面也无济于事,先回去吧,我自有主意。”
他凝重地看着我,再看着依旧嚷嚷自己无罪的两个僧人,点点头,步履沉重地与我一起回到宫中的居所。
我掏出一包东西放在他面前,打开给他看。他疑惑地盯着我:“针?”
我点头:“是针,不过不是一般的针。”
他带上眼镜,用指尖跳起一枚针,放到蜡烛下仔细观察:“确实不一般,没有针眼。”
我拣起一枚,放进嘴里嚼。他大惊失色,掰住我的脸,便要我吐出。我哈哈大笑,再捡一枚递到他嘴边:“你也吃吃看,味道还不错。”
我低头看这枚针,犹豫着伸舌从我手指上卷入口中,小心地品一下,猛地看向我:“是糖?”
“恩。”这可是我在食堂厨房让师傅用了一天时间做出的针形巧克力,外形非常逼真。幸好来的时候是冬天,现在天气也不热,所以一直能保持针的形状。
我正色说道:“罗什,娶妻一事,已是你此生最大的污点,何况纳妾。外人并不知你我四十年的情感,也不知这些送来的妾室其实已基本遣散。那些底层僧人,会以你为榜样,为自己的情欲找借口。这样下去,你的声誉会受损。所以,你需要用一些手段,证明你有神力,唯有你才可娶妻。”
他看了看面前逼真的针,抬眼问我:“这是否也是罗什的记载中写过?否则,你怎会预先知道并准备这些假针?”
我笑着点头,他还是那么敏锐。我将《晋书》里那段背出:“诸僧多效之。什乃聚针盈钵,引诸僧谓之曰:‘若能见效食此者,乃可畜室耳’。因举匕进针,与常食不别。诸僧愧服,乃止。”
我拉着他的手到床边坐下,温柔地说:“罗什,明日姚兴应该会来问你如何处置这两名僧人,你需要做这场戏。”
见他低头默不作声,他应该还是心有愧疚的。有些急了:“罗什,想想你译经的使命。你要译经,要带领三千弟子,你的尊严一定要维持住。答应我,好吗?”
他抬头,眼睛扫过那包假针,终于凝重滴点点头。
第五部:长安的辉煌 译经的辉煌
章节字数:5498 更新时间:08…10…17 12:26
罗什的吞针,让长安僧众心悦诚服,终于渡过了信任危机。两名僧人在罗什恳求下被释放了,他们面带愧色地向罗什发誓:“日后定一心奉佛,不敢有半点亵渎。”
四月中旬,我们要启程回草堂寺。走之前我去慕容超家告别,却发现本来已经破旧不堪的草堂寺居然被拆的四零八罗,娉婷和静儿在塌掉的草屋前哭泣,慕容超满身是血,瞪着大眼愤恨地看着眼前的一堆破烂,拳头握紧,似乎能拧出水来。
我大惊,问明了原因。原来是赫连勃勃,自从醒来后便派人到处寻找,终于找到了慕容超。他将昏睡一天一夜怪到慕容超头上,带着几个家丁,把慕容超痛打一顿,还把他的家给拆了,所有东西全部砸烂。
我看着脸被打的肿起的慕容超,一阵心疼。他如同我自己的孩子一般,舍不得他被人欺负。而且他跟赫连勃勃的梁子是因我而起,再让他们一家待在长安,不知报复心特别中的赫连勃勃还会不会使出别的无耻手段。
所以,我们回草堂寺时,除了罗什新收的弟子,三位跟着我们的女子,还多了慕容超一家。只有在我们的庇护下,赫连勃勃才不敢动他们。这么多人,浩浩荡荡地向逍遥园进发,用了一整天时间,晚上才到草堂寺。
回到草堂寺旁的家后,罗什每天去寺里组织译经,忙的昏天黑地。罗什自带的梵文佛经来中原后大多散落。而且这个时代绝大多数梵文佛经并无手写本,一般都是师傅背诵出来,讲解给弟子听,然后便全凭弟子的记忆。罗什的记忆力超凡,但也无法背全所有经文,幸好还有佛陀耶舍帮忙。
烛光下罗什带着老花眼镜,坐在几案前冥思苦想。一本梵文经书摊在面前,他反复念诵,在另一本空白本子上记录下译出的文字,时不时圈圈点点地修改。他每天晚上回来后依旧忙个不停,我极尽所能的照顾他,家中所有事务皆由我来打理,好让他专心译经。
半个月时间里,他一直在翻译《金刚经》。我读过这部经文,知道这短短五千字的经文其实非常难理解,所以他译的很艰难。可我不敢帮他,不光是因为我背不出深奥的《金刚经》,而且我知道他不会乐意我直接告诉他后世的经文,这样他辛苦翻译的意义何在?
所以,当他皱眉凝思时,当他反复修改时,我不插一言,只是默默地在旁边端茶送水,安静地陪着他。
半个月后,他将一叠稿子放进我手里,眉眼中尽是笑意:“艾晴,此经终于译完。这是罗什送给妻的礼物,所以,你是第一个读此经的人。”
我接过,带着墨水清香的稿子留有他微暖的体温。我笑着翻开第一张稿纸,细细品读,一张接一张看下去,眉头却是越来越紧。他探头问:“如何?”
我抬头看他,神情凝重:“罗什,这不是我在后世读过的《金刚经》。”
他一愣:“为何不是?”
我思考着该怎么说合适:“恩,有些地方一样,但有部分不一样。给我感觉,现在看的,更深奥,更拗口。”
我犹豫一下,老实地说出:“罗什,说实在的,你现在给我的稿子,我看不懂。”
他怔住,脸上飘过失望。我急忙安慰他:“嗯,这个,《金刚经》本来就很难懂。我非佛教徒,自然难以理解。”
他沉思一会儿,严肃地说:“《金刚经》讲解空理,乃无可说之说,不能言之言,最难以语言文字表达。正因为此经义理深奥,所以罗什译成汉文时,竭尽脑汁,希翼将此经文如实译出,不失其奥义。”
如实译出?这么说,我之所以看不懂,是因为这稿子太过忠实于原著?可是,我知道直译并不是他的风格,他的翻译,向来重意大于直译。
“罗什,这部经文,你希望给谁看?”我将稿子交还给他,“是受过系统佛理教育的高等僧侣,是受教育程度高的文人雅士,还是初通文墨的在家居士,甚至大字不识一个的普通百姓?”
他浑身震了一下,低头翻看手上的稿纸,一张张快速地翻到底,然后突然抬头大笑:“罗什明白了。”他抓住我的手,说,:“艾晴,你的智慧领悟,已是这个时代难寻。若连你都看不懂,还有多少非佛教弟子能懂?”
他将稿纸放在几案上,背起手在室内踱步,烛光摇曳,照出他沉思的身影:“罗什译经,到底给谁看?”
他踱步到窗前,背手望着窗外月华下苍劲的松树:“先前已有的译文,聱牙难懂,影响教义流传,只是佛法在中原长期不兴。若要佛法迅速普及,不可只倚靠有能力的皇亲贵戚,需针对更多民众。可是民众中,识字之人并不多,如何让他们也能理解佛法大义?”
他凝视思考,再继续说道:“艾晴,你今日一说,让罗什醍醐灌顶。译经之前,尚有许多要考虑之处。佛经浩瀚如烟海,千万卷不足以涵盖,到底选什么经文来译?译经之时,到底重文辞还是重原质?”
他昂头,一直在沉思。我静静走向他,与他十指交缠,倚靠在他肩上。过了一会儿,他低头看我,笑意昭然,满目清明:“好,罗什决定,经文,便以大乘空宗点论为主。罗什虽大小乘皆通,但自身雅好大乘,况大乘更适合汉地,而空宗始祖龙树,提婆之作,中原尚无人译出。《中论》《十二门论》和《百论》,皆是空宗义理之精华,罗什想日后一一译出。”
我点头,我看过的佛教资料里说过,在公元二三世纪,印度的龙树,提婆师兄弟俩人,根据《般若》思想,撰述了《中论》《十二门论》和《百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