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终于到龟兹了。远远地就看到欢迎队伍,这次比温宿更盛大,还没走到音乐声就不绝于耳。城门口排列的帐篷有几百米长,帐篷前都有看上去级别很高的僧人冲我们礼拜。罗什和耆婆下了马,恭敬地向那些僧人回礼。我则仔细观察帐篷内精美的佛像,想着要是能保留到现代多好。
欢迎队伍前面是一个中年女子,体态有些臃肿,穿得雍容华贵,半袖金线衣,花团锦绣袍,肯定是王后了。她身后跟着的那堆衣着华丽的女人孩子,肯定是妃子和王子公主。再后面应该是文武大臣,几百号人齐刷刷向龟兹王白纯敬礼,气势宏大。一下子将龟兹王室贵族见个遍,恨不得手中有个相机,能见证这一历史盛况。
王后一把搂住耆婆和罗什,激动得痛哭起来。母子俩也眼睛红红的,细叙着四年的想念之情。我注意到王后身后人群中有个人,长相与所有龟兹人不同,非常显眼。
那是个中年男人,巧克力色皮肤,个子很高,削瘦的身板挺得笔直。他的脸轮廓狭长,大眼睛深陷在清癯的脸上,浅灰色眼珠流转,睿智悲悯。不像龟兹人留发及肩,而是留现代人一样的短发,有些花白。就算是穿着龟兹服饰,也能看出来他是印度人。到了他这个年龄,单用“帅”字形容太贬低他了,更难拷贝的是那份脱俗的气质,那种即便站在数百人中也能让人一眼盯着然后很难转移视线的气质。
他牵着一个小孩,大概十岁左右,脸有些圆,细白的肤色接近龟兹人,跟罗什长得很像,但更可爱。与罗什同样的浅灰眼眸骨碌碌转悠,看见我时有些吃惊,仔细地盯着我看了半天。我冲他笑,又偷偷扮了个鬼脸。小家伙一愣,赶紧别过脸。
毫无疑问,这个印度人就是那将嗣相位却辞避出家,东渡葱岭被龟兹王聘为国师的鸠摩罗炎,鸠摩罗什的父亲,当年耆婆费尽心思要嫁的人。连罗什的祖父鸠摩罗达多,也有“倜傥不群名重于国”的记载留于世。而那酷似罗什的小孩,就是他的弟弟,我忘记他弟弟叫什么名字了。慧皎在《高僧传》里仅记载了一个名字,他在历史发展中,只作为鸠摩罗什的弟弟存在而已。
王后终于停止哭泣,将罗什和耆婆带到鸠摩罗炎身边。耆婆对她曾经的丈夫也行双手合十礼,鸠摩罗炎眼里流露出浓浓的眷恋与思念。他应该更想搂她入怀的,定定地盯着她好几秒,还是回以合十礼。小家伙可没管三七二十一,一头扎进母亲怀里嚎啕大哭,耆婆也拥住小家伙,泪流满面。罗什用跪礼见父亲,被鸠摩罗炎赶紧扶起,父子俩都情绪激动,用梵文交谈了起来。
欢迎仪式进行了有一个多小时,鸠摩罗炎向白纯提出让母子俩回家去住,耆婆没有反对,看来也是念子心切。于是我跟着一起住进了国师府。
我问清楚了罗什弟弟叫Pusysdeva,是梵文,按古汉文翻译原理,应该翻成“弗沙提婆”,又是个拗口的名字。
作者有话要说:
关于更新,看文的亲们应该能看出来,小春很用心地写,凡是与历史有关,都要先考据一番。虽然不能保证一点都不出错,但小春想尽力接近历史事实。所以,小春的码字速度不快。我对自己的要求是:质量第一,好文至上。所以,一章三易其稿,是很平常的。我会逐字逐句地推敲,想着如何让历史性的和佛学的东西,变得通俗易懂,能让亲们有看下去的兴趣。我想亲们应该都是希望看到好的东西,而不是仓促的东西。
克孜尔千佛洞前有一尊鸠摩罗什的雕像,表现的应该是他三十到四十岁时的样貌。很瘦,很睿智,我觉得挺有他的神韵的,很喜欢。
第一部:少年时 我又收了个徒弟
章节字数:4392 更新时间:08…03…09 11:18
耆婆和罗什在家仅住了三天,就搬到王新寺去了。这是王家的寺庙,就在王宫西侧,离国师府走路一刻钟左右。罗什离开家前已经为我做好了安排:我做为他的汉语老师,继续住在他家,罗什每天下了晚课就到我这里学习。
至于去中原汉地的事情,因为已经入冬,下雪阻路,商队早已停止继续向前。我要走,也得等明年开春。我倒也不急着离开,刚到龟兹,我还没开始考察工作,吐火罗语也只是学了个半瓶醋,有人愿意供我吃住,我也乐得接受这份教职了。
一家之长鸠摩罗炎非常慈祥,对我总是彬彬有礼,像个儒雅的大学教授。要是我们学校有像他一样的教授,估计全校女生都会选他的课,连走廊也坐不下。我常忍不住想,如果让他教梵文,那季老就可以不用犯愁没人愿意学梵文了。他对我极为放心,从不过问我的教学方式,而且在罗什夸奖我教导有方后又给了我一个学生。
粗粗在龟兹王城——延城走过几次。这个绿洲古国有三重城郭,城防甚严。位于中心的王宫恢弘壮丽,焕若神居。整个延城的面积比我曾经考察过的温宿城大了五六倍不止,城里佛教气氛浓烈,到处可见大大小小的佛塔寺庙。
龟兹北依天山,在西域各国中算得上水资源丰富,所以田种畜牧发达。天山山脉中有丰富的黄金铜铁铅锡,矿产供应全西域。加上地处丝绸之路的十字路口,商业兴盛也带来了手工业的繁荣。龟兹的富裕,在整个西域排第一。
每日连绵的丝绸驮马挤满官道,潮水般的各国商客云集市场。走在龟兹城里,简直就是古代人种博览会:月氏、乌孙、匈奴、高车、突厥、鲜卑、柔然、蒙古、波斯、大食、天竺,甚至希腊罗马等现代欧洲人种,当然还有为数不少的汉人。每每走在街上,都能让我停住脚步,对着服饰肤色各异的行人发呆,直到被在一旁领着我的新学生严重鄙视,才恋恋不舍地继续挪步。
说起我的新学生,唉,眼下,正让我无比的头大。
一个长得超级可爱皮肤细白的小家伙正拿着我的素描本,用铅笔在上面乱涂鸦,然后用橡皮擦掉重画。他把我这个可以反复利用的书写工具当成最新的玩具,画得不亦乐乎。
我在一旁心疼地念叨:“小少爷,小祖宗,小魔头。你以为我家开文具店呐?橡皮被你擦掉半支,铅笔被你画得只剩半支,纸也被你写坏三张。你知不知道这都是不可再生的资源,被你耗掉了,这时代你到哪儿去买给我?”
其实我包里还有,不过谁知道我要在这古代待多久,省着点用总是没错。
他不理睬我,还在继续画。反正他也听不懂,我是用汉语说的。在画坏了第四张纸时我终于忍无可忍了,用吐火罗语大吼一声:“别画啦!”
我的河东狮吼对这个小鬼一点起不了作用。他抬头,两只忽闪忽闪的大眼睛对着我拼命放电,他的眼睛也跟罗什一样,继承自父亲,是浅灰色的,卷卷的红褐色头发却是承自母亲。他浅灰色的眼珠转了两转,丢了铅笔,爬下凳子,硬挤进我怀里:“那你唱歌给我听!”
又来了!自从有一天鸠摩罗炎去姑墨办事,几个晚上不回来,小家伙就天天晚上钻到我房里硬要跟我睡。我为了让他少点折腾,唱了个儿歌给他听,他就开始天天要我唱歌,还得不重样的。我的现代歌曲,全变成了催眠曲,唉,真是糟蹋啊。
我叹气,把凳子让出半边,让小家伙坐着靠在我怀中,唱起周华健的《亲亲我的宝贝》,一边轻轻拍他的背。小家伙闭着眼睛,长长的睫毛映衬着高高的鼻梁,还真是可爱。
我其实能理解他为什么喜欢粘我。他的母亲和哥哥都侍奉佛祖去了,母亲在他六岁就出国,四年多没有音讯。跟他最亲的奶妈前些年也过世了。家中虽然有丫头保姆,却无法给他最需要的母爱。而在他的年龄,需要有玩伴,虽然每天白天他都要进王宫跟王子们一起读书,可是回家后没有人能陪他玩跟他疯,比他大三岁的哥哥早就是一副小大人样,又有四年没在一起,他每次看见罗什都有点战战兢兢。
所以我的出现,扮演了母亲和玩伴的角色,让他每天有个可以撒娇的对象。他在我身边所有调皮的举动,其实都是为了能吸引我的注意,让我对他多一份关心罢了。只是苦了我,每天被迫既当小兵又当敌人,先跟在大将军身后听候调令,汇报军情。然后又装腔作势地跟大将军呼阿呼阿地对打,最后高举白旗大叫饶命。唉,跟个精力旺盛的小孩上窜下跳,每天把我累个半死。
我满含爱怜地唱完歌,发现他睡着了。我抱起他,放到床上。揉揉肩膀对着他小声说:“知不知道你很沉呢,再大点我就抱不动你了。都十岁了还喜欢小孩子的玩意,唱个儿歌都能睡着。”
这几天一直下雪,我是江南人,在全球变暖温室效应下很少看到这样的鹅毛大雪,刚开始时着实兴奋了一把,带着弗沙提婆一起在院子里堆了两个雪人。可是没多久我就发现不好玩了。因为下雪,我又怕冷,便很少出门,我的考察工作暂时耽搁。幸好罗什带来很多书,有汉文版的《史记》,《左传》,《吕氏春秋》,《战国策》,《诗经》等等我早就看过的,还有一些已经失传的书如《石氏星经》。
他家书房还有大量梵文吐火罗文婆罗迷文佉卢文经卷和书籍,内容非常广。声韵学、语文学、工艺、技术、历算之学、医药学、逻辑学、星象、律历等都有涉及。我看着满屋子的书,口水流了一地。要是能把这些书顺回现代,那该多有研究价值啊。这个时代的书籍一般人根本买不起,一本书相当于普通百姓一年的开支,更不用说那些写在丝绸之上的帛书。官府用的文牒,买卖的契约,大多写在木板上,因为纸张比木板贵多了。
鸠摩罗炎的国师府外观看起来很普通,陈设也一般,却原来财富都藏在这间书房里。所以我每天都要在这间价值无法估量的书房待上几小时,拼命地抄那些珍贵的典籍。我不是没想过去买,可是他的书房里有很多拿着钱在集市上也买不到的书,有鸠摩罗炎从印度带来的,还有各地使者送给龟兹国王的,我既然不能顺,只好抄了。所以这十几天也不无聊。
而罗什,他每天回家,先向父亲问安,再来我这里上课,然后还要去书房看一会书。他默默地看书,我默默地抄书。他走时手里还会拿本没看完的书,第二天就能换本书带走。有时他来了我还没结束弗沙提婆的课,他便默坐一旁自己看书,往往等我给他讲课了,他早已经能背诵出要讲的内容。我说错的地方还会轻声纠正,让我额头一片汗。我容易么?这上下五千年全装在一个脑子里,出点错还不行么?我气急败坏地敲他的光脑袋,警告他要尊师重道。
我正在一边回想这十来天在国师府当家庭教师的经历,一边为弗沙提婆盖好被子。突然觉得背后冷飕飕的,是罗什,揭开了防寒的门帘,倚在门框上看我。
“咦,今天怎么到的特别早?”
他的晚课在四点到五点,通常都要六点以后才会到我这里。今天居然五点半就到了。我是怎么知道具体时间呢?因为我的时间穿越表上本来就有时间功能,还有对应的十二时辰,阳历和阴历的日期,很是方便。自从穿越功能丧失,这个表也就只剩下计时功能了,所以我还是天天带在手上,别人看着也就是一个长相奇特的手镯而已。
还要说明一点的是,新疆时间与北京时间有两个小时的差异,在新疆旅游时,我就把手表调成了新疆时间。否则早上十点起来,中饭两三点才吃,晚上九点天还是亮堂着,每天一点多睡,这个时间太怪异了。反正一千六百五十年前没有时差概念,所以我的时间穿越表上就用了现代的新疆时间。(为了行文方便,以后本文提到的时间,皆为新疆时间,而不是北京时间。)
“在宫里与王舅谈话,便直接过来了。”
他走进屋,淡定地看一眼床上的弗沙提婆,突然用吐火罗语说:“别装了。”
弗沙提婆马上睁开眼,一骨碌从床上翻身下地,小脸红红地叫一声:“大哥。”
我瞪圆眼睛,这死小孩,居然装睡,骗我抱他上床。罗什仍然淡淡地,让弗沙提婆自己回房去睡。弗沙提婆见大哥比见老爸还怕,赶紧窜出去了。
“他还是孩子,别对他那么严。”我的母性泛滥,总是舍不得对弗沙提婆硬起心肠。
“刚才的歌很好听。”他却顾左右而言它。
“只是一些汉地的儿歌罢了,龟兹的歌肯定更好听。”龟兹“管弦伎乐特善诸国”可是经过玄奘认可的。
“我不曾听过。”他顿一顿,一丝怅然浮出眉间,“父母亲从未像你一般唱歌哄我睡。”
想像一下鸠摩罗炎和耆婆对着婴儿罗什唱儿歌,我噗哧笑了出来,估计念经催眠还差不多。
他有些疑惑地看着我笑,我赶紧说:“那你想听么?”
他有些犹豫,没有答我,却在低头沉思。然后像是下了个大决心似的,坚定地朝我点点头。我有点奇怪,听个歌而已,还要想那么多干吗?我又唱了一遍《亲亲我的宝贝》。一时兴起,想起《浪漫满屋》里宋惠乔唱儿歌的桥段,就根据歌词配上了些临时编的舞蹈动作,当然没有美感可言,但喜剧效果特别好,瞧眼前风清云淡的小帅和尚笑得那叫灿烂。那毫无顾忌的笑,才是一个十三岁的少年应该有的。
唱完了,看他还在笑,他的笑真的很好看。我定定地看他,想把这个笑在脑中定格下来。这几天一直在画他,想把他的画像带回现代,让二十一世纪的人也能看到一千六百五十年前那个绝世高僧的真面目。可是,我毕竟不是学画画出身,画个平面立面图还行,要画人物实在水平有限。画了好几次,都不满意。不说没他那神韵,连三分形似都达不到。这会儿,真恨自己没有神来之笔,不然,眼前的笑容,如能入画,瞬间凝为永恒,有多好啊!
他的脸又开始渐渐泛红,眼睛飘到别处。我回过神,刚刚那样盯他肯定让他不自在了,赶紧没话找话:“呃,那啥,王找你何事?”
作者有话要说:
南北朝时期僧人慧皎著《高僧传》记载鸠摩罗什的身世:“鸠摩罗什,此云童寿,天竺人也。家世國相。什祖父达多。倜傥不群名重于国。父鸠摩炎。聪明有懿节。将嗣相位。乃辞避出家。枺却辛搿9昶澩跷牌淦偕蹙茨街W猿鼋加胛Α
王有妹,年始二十,识悟明敏,过目必能,一闻则诵。且体有赤黡,法生智子,诸国娉之,并不肯行。及见摩炎,心欲当之,乃逼以妻焉,既而怀什。什在胎时,其母自觉神悟超解,有倍常日。闻雀梨大寺名德既多,又有得道之僧,即与王族贵女,德行诸尼,弥日设供,请斋听法。什母忽自通天竺语,难问之辞,必穷渊致,众咸叹之。有罗汉达摩瞿沙曰:此必怀智子。为说舍利弗在胎之证。及什生之后,还忘前言。顷之,什母乐欲出家,夫未之许,遂更产一男,名弗沙提婆。后因出城游观,见冢间枯骨异处纵横,于是深惟苦本,定誓出家,若不落发,不咽饮食。至六日夜,气力绵乏,疑不达旦,夫乃惧而许焉。以未剃发故,犹不尝进。即敕人除发,乃下饮食。次旦受戒,仍乐禅法。专精匪懈,学得初果。什年七岁,亦俱出家。”
第一部:少年时 为什么要出家
章节字数:4956 更新时间:08…03…09 11:18
“王舅要我还俗,辅佐他处理国事。”
“啊?你肯定不答应吧?”要不然就没有后来的大翻译家了。
“你如何得知我不答应?”他探头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