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夜豪门:我的亿万前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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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夜豪门:我的亿万前夫- 第1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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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不应该吃醋,不应该发怒,不应该对她发泄怒火。现在,就不至于差点失去她,还连吃醋的资格都没有了……
    闭上眼,他在浓烈的血腥中颤抖而绝望地吻她,禁锢如铁的双臂把她抱得死紧。
仙人球带着刺
林可薇……告诉我,我要把你怎么样才好。
    我要怎么做,心才不会那么痛,才能把想飞的你留在身边?
    *****************
    风家主卧。
    房间落地窗遮得严严实实,房内只有些微的光。
    风成凌颓然地坐在电脑桌前,目光微醺,一身的酒气。
    没有林可薇在的房间好像一下子冷清了很多,空荡荡的,目光落到哪里都觉得难受碍眼。
    忽然他的目光瞟到电脑桌旁的那盆仙人球,眼中的戾气这才消失,变得柔和起来——
    一只手伸长了,把盆栽拿到手里。
    这是林可薇送他的生日礼物,也是林可薇送他的第一样礼物。
    那颗青色的仙人球带着刺,碰一碰都扎手,就像林可薇一样。
    他每天起码给它浇三次以上的水,就算有事在外面忙,都会记得赶回来。
    可是为什么他这么用心地在养,它还是越来越没生气,原本的绿色变得黯淡,形状萎靡不振,看起来就会要死去?
    从小风成凌养过很多活物:狗啊,猫啊,鹦鹉啊,金丝雀啊。没有任何东西在他的手里能活过一个月。
    可是这盆仙人球不一样,他必须让它活着!
    李妈经过卧室,透过洞开的门,看到风成凌又在朝仙人球浇水,不由奇怪。
    “少爷,你这水再这么浇下去,这仙人球没过个星期恐怕就要死了。”
    风成凌一愣,放下水壶,绷紧下颌瞪着李妈:“为什么?”
    “仙人球其实不用怎么浇水的。”
    “植物不浇水也能活?”
    虽然他没什么常识,上学的时候从没认真听过讲,所学的任何东西都在离开学校后通通还给了老师。
    可是植物要靠光和水才能生长,这是三岁小孩也知道的事情!
    “并不是所有植物都一个样的,它们跟人一样,分类别。”李妈经验老道地说,“比如仙人球,它属于仙人掌科,一般生长在高热、干燥、少雨的沙漠地带,性喜干耐旱。”
人跟植物是一样的
“并不是所有植物都一个样的,它们跟人一样,分类别。”李妈经验老道地说,“比如仙人球,它属于仙人掌科,一般生长在高热、干燥、少雨的沙漠地带,性喜干耐旱。所以就要让它经常晒太阳。它虽然也需要水,可是需求不多,你看见盆土很干了才能浇水,浇就要浇透,不干不能浇,否则容易造成腐烂。防辐射只是卖花人说的,让大家都放在电脑前,因为缺光,如果再浇水多点,很快就会死亡。死了又去买,那卖花人多高兴啊!”
    原来如此!
    该死!难怪它快要死了,他每天都浇好多的水,经常把土泡得软软的。
    他以为给它很多水,它就能生长得健康,却没想到是害了它。
    风成凌把盆栽拿起来,立即走去一楼宽阔的欧式露天阳台,将盆栽放在阳光下。
    李妈笑着跟过来,站在露台门口看着风成凌,忍不住问:“这盆栽是少奶奶送少爷的吧?”
    一听到“少奶奶”三个字,风成凌的背脊就一僵。
    那个该死的女人,宁愿住在医院里,也不肯搬回风家。
    她说一眼都不想看到他,每次他去医院看她,她就闭上眼睛睡觉。
    她就厌恶他到这种程度了吗?!
    要不是他派了佣人24小时轮班守着她,估计她早就逃跑了……
    风成凌眼神阴郁,心情烦躁:“不是!”
    虽然风成凌这么说,但怎么能骗得过精明的李妈——少爷的性格她最清楚了,只有他在意的人和事,他才会这么上心。
    如今,他眼里在意的只有林可薇,这是整个风家的人都看出来的。
    李妈咳嗽一声:“少爷,有些话不知道当讲不当讲。”
    “说!”
    “其实这人跟植物是一样的,”李妈直言不讳地说,“少奶奶好比那仙人球,你要对她好以前,要先明白她的需要。”
    风成凌眼睛一亮,瞬间回头看着李妈:“什么意思?”
她喜欢的方式
“少爷你想精心呵护这仙人球,于是自以为是地给她大量的水。你以为是对她好,可是她又不需要,所以反倒多此一举地害了它——”
    见风成凌皱着眉一副认真聆听的样子,李妈高兴地继续说:“对人好也是一个道理,不是一味的,不是霸道的,你要懂得投其所好。少爷平时对少奶奶的好,我们大家都看在眼里。可是你有没有问过少奶奶,她想要的是什么?你对他的好,是不是她喜欢的方式?”
    风成凌阴郁地瞪着李妈:“那她想要什么,喜欢什么方式?!”
    “这个我就不清楚了,你要去问少奶奶的。”
    风成凌绷紧下颌:“她不会说的!”
    “仙人球也不会说话,可是你总有其它的途径去了解它。”
    “……”
    “少爷,凡事都要用心。否则,照你这个方式下去,再健康再生命顽强的仙人球,都存活不了多久。”
    李妈说着,直接走到阳台,把那颗仙人球小心地拔出来,倒掉湿土,从别的花盆里弄来干泥,再小心地把仙人球插回去,压紧根部。
    风成凌看着阳光下那颗小小的仙人球,神情若有所思……
    原来他对林可薇的好,都不是林可薇想要的?
    是啊,他一直自以为是地用自己的方式去对她好。
    却不知道,反而是他对她的“好”,把她逼上了绝路。
    ***************
    林可薇看着李妈把大袋小袋的东西一一往柜子上放。
    “少奶奶,这是这几天少爷专程令人去山里现采的蜂蜜……这些是水果冻,少爷跑了大半个A市,搜集了所有类型所有味道的果冻,他说不知道你喜欢那种,所以每种买了一样……你试试看,认定哪种以后就都买那个牌子……对了,少奶奶不是一直闻不惯这病房里的味道?少爷可真是贴心又周到,连这个都替你想到了。”
    李妈说着,又叫拿出好几个花瓶,各插了一大束香水百合,放在病房各个角落。
他其实疼你爱你
林可薇完全不为所动,拿出一本杂志书,无聊地翻阅。
    忽然李妈又蹿到她面前,从袋子里抱出一擂书:“知道少奶奶喜欢看这些情感小说和时尚杂志,你看,这些都是少爷亲自给你选的。”
    “……”
    “今天的开胃菜是美味血鸭和鸡蛋煮肉团。”当李妈把保温盒打开的时候,一阵香气四溢的肉香味终于吸引了林可薇的注意力。
    她讶异地看过去,瞬间皱了眉:“谁让你们去我家的?”
    这“美味血鸭”是林可薇妈妈的家乡菜。顾名思义,杀鸭的时候血留下,在鸭子快做好的时候把血放进去炒,炒的时候放一种芋梗进去,或是放魔芋豆腐一起炒,具体为什么不知,这是正宗的炒血鸭做法,美味可口。
    鸡蛋煮肉团,就是把肉和鸡蛋一起做成团,然后放入水中煮。
    说起来简单,可是做起来难,因为鸡蛋必须要用纯真的农家土鸡蛋做,才会好吃。
    而农家土鸡蛋比较难得,市场买不到。
    记得林可薇小时候最喜欢吃这道菜,每当她生病吃不下东西的时候,妈妈就会煮这道菜,就算再没有食欲也会吃一点。
    想起她割阑尾炎那一次,因为手术好几天没进食,等到可以吃东西时,她却忽然变得厌食,什么也吃不下。眼见着她一天比一天消瘦,妈妈心急如焚,就为了几个土鸡蛋连夜赶到乡下,因为天黑路滑摔断了一只腿,在医院躺了半年才好。
    泪水忽然聚集到眼眶,林可薇眼睛红红的,忽然想起爸爸妈妈的很多好。
    为什么当一个人的眼里只有恨的时候,她就被蒙蔽了眼睛,所想起来的一切,就全都是对方的坏?
    “少奶奶,少爷这几天都往你家跑,就是为了了解你的童年,打探你的喜好。”李妈一边帮她盛饭,一边说,“前些日子,是少爷做的不对,少爷的个性你又不是不知道,他的心眼不坏,没有恶意。他其实疼你爱你,只是用错了方式。”
我不需要他的在乎
“谁要他疼我爱我了!”林可薇用力把头扭向窗外。
    “少爷那么生气,是因为他太在乎你了!”
    “我不需要他的在乎!”
    “……唉,算了,少奶奶先吃饭吧。”
    说不通,李妈也没辙,这林可薇外表柔弱,倔起来九头牛都拉不回。
    这一次她把自己锁在房间里差点轻生,让所有人都对她大跌眼镜。
    都以为她性子柔弱,没想到烈起来这么骇人,连风成凌都被震到了。
    病房里沉默下来,林可薇靠在床头,吃着那久违的味道,原本坚硬的心,忽然变得柔弱起来。
    过往和家人欢笑生活的画面,突然冒出来,在她的脑海中回放。
    就这样丢下父母的安危于不顾,她于心何忍?不管他们千错万错,都是她的亲人啊!
    她怎么可以去恨自己最亲的人呢?!
    一颗豆大的泪珠滚出眼眶,落在碗里。
    她的心终究不够狠,哪怕是两份家常菜,就可以轻易让她原谅他们的所作所为。
    叹了口气,她妥协地对李妈说:“让风成凌进来。”
    李妈惊喜的表情:“真的吗,少奶奶!”顿了顿,“你怎么知道少爷在门外?”
    她记得她没说啊。
    林可薇无语:
    拜托,这几天风成凌虽然没跟进病房,但站在病房门口,时不时透过病房的玻璃窗朝里面望一眼,然后又飞快躲开——这种自以为神不知鬼不觉的愚蠢行为。还真以为她没发现吗?
    李妈收拾了碗筷离开病房,过了片刻,病房门打开,一个高大的身影走进来。
    几天不见,他好像瘦了点,憔悴了点,黑眼圈很重,眼睛也没什么神。
    倒是林可薇皮肤白皙,面庞红润,神采奕奕得要发出光来。
    风成凌从进来就小心翼翼地观察她的脸色,既不敢走近,又不想离得太远,就站在病房中间。
    记忆中,林可薇还从来没有见过他这样局促和无所适从的时候。
只觉得“可薇”好听
他暴戾起来的时候是火,冷酷起来的时候是冰,这两者都是令人害怕的。
    可他时而又很可爱,做出一些傻傻蠢蠢的事;时而又温柔多情,心思细腻地去讨好你。
    他真是个矛盾体,任何举动发生在他身上都可能,真是令人感到意外。
    看到这个样子的他,她忽然觉得无奈,也不知道该说什么。
    两人就这样静默地对峙着,淡淡的光芒从窗口倾泻而来,照着他黑白分明的眼,高挺的鼻梁,薄情的唇,以及那刀雕的面容。
    直到,突然骚动打破这一切——
    一只毛茸茸的脑袋从他的裤袋里探出半颗头,紧接着转了转咕噜噜的黑眼睛,好奇地打量着病床上的林可薇。
    是一只小狗!
    林可薇很喜欢宠物,所以一眼便认出了那是只茶杯贵宾,小小的,是漂亮的咖啡色,脑袋还没有拳头大。
    风成凌见这小东西吸引了林可薇的注意力,立即把它掏出来,几步走到床前,放到了床上。
    小家伙整个身体只有一个巴掌大,两条小短腿在被子上吃力地爬啊爬,忽然翻了个跟头,四脚朝天,因为被子不平整而一时翻不起来,只好拼命抖动着四肢。
    林可薇笑了,她笑着捧起那只小狗,小狗立即很乖巧地窝在她的手心里,伸出粉嫩的小舌头舔她的手心。
    “喜欢吗……”耳边,是他迟疑的声音。
    林可薇低垂着眼专心地逗弄小狗,不经意地“嗯”了声。
    风成凌松了口气,心中的石头落地,他继续说:“它叫可薇。”
    林可薇立即抬起头,看着他:“为什么?”
    “它是母的。”
    “……”这是个很烂的理由。
    “想不到更好听的名字。”风成凌老实说。
    他想了半天,也翻了很久的字典,可是看来看去,只觉得“可薇”好听。
    这个世界上,没有任何人的名字能比的上“林可薇”。
    林可薇又低头去逗弄小狗:“可是你会让我觉得你在变相骂我是狗。”
还不如一只狗
“那我再买只公的,叫成凌?”
    “你那么愿意当狗,可是我不愿意啊。”
    “……”风成凌。
    小狗在林可薇的手里闹得欢腾,卷卷的毛,毛茸茸的身体,可爱的泰迪头,看起来,就像一只上了电池的好动娃娃。
    “你很喜欢狗?”风成凌忽然问。
    “嗯。”
    “那你就把我当狗那样……宽容地喜欢我。”他语出惊人。
    林可薇讶异地抬头看他,却见他一脸严肃,一只紧绷的脸终于忍不住,她扑哧一声笑了。
    风成凌却没有笑,还是很严肃的表情:“你笑什么?狗会的事情我都会,我会的事情,狗不一定会。”
    “风成凌,你疯了——”林可薇再也忍不住大笑起来,“你怎么拿自己跟一只狗比呢?”
    风成凌眼光黯然。
    是,他已经堕落到连狗都会嫉妒。
    买这只狗的初衷,就是因为从林可薇的父母口中得知她很有爱心,从小便喜欢小猫小狗等动物,所以他特意买了这只茶杯贵宾来讨好她。
    可当他看到小狗在林可薇的掌心里舔弄、打滚、撒欢,而她却用那种喜欢得不得了的表情看着狗狗时——他又感到无比的沮丧和苍凉。
    她那么讨厌他,在她眼里,他甚至连一只狗都不如。
    他要做些什么,才能讨她开心?他要怎么对她,才会让她喜欢?
    茫然让他第一次让对自己不自信——以前他可以用风家二少的身份,亿万的身价,俊帅的脸去勾引那些女人。
    可是这些放在林可薇面前,通通没用了。
    还不如一只狗,打个滚,她就会满心欢喜。
    ******************
    医院别院的大榕树下,每到晚上9点30分左右,就会有一辆银色的林肯停在那里。
    因为它来得很安静,停得也很安静,一般是在夜晚,所以路过的人,都不会注意到那车内原来坐着一个人。
    风亦轩精致的脸陷在昏暗里,车内没有开灯,完全被黑暗笼罩。
终于还是失去她了
他时而会点一根烟,那微小的火星也不会引人察觉。
    五天了,从林可薇住院当天到现在,每到这个时间,他忙完公事就来这里。
    从这里的角度正好可以看到林可薇的病房,她在二楼,窗台是外廊式的。
    每当在林可薇睡觉之前,她都会站在窗台前,给花瓶里的水换一换,再拉上窗帘。
    风亦轩坐在车内,眼眸深谙,每天就为了等着看她的这几分钟,然后驱车静静地离开医院。
    他打探过了——今天是林可薇住院的最后一天,明天她将搬回风宅。
    风亦轩狠狠地吸了口烟,打开车窗,将烟从窗口弹出去。
    他本以为,只要跟她保持着朋友的关系,这辈子就都不会失去——没有永远的恋人,只有永远的朋友。
    他不想失去她,所以才不肯逾越那条线。
    可他没想到,从一开始,他们对彼此的感情就做不成朋友。一方隐忍,一方克制,到最后,不但没做成朋友,还越来越疏离。
    他终于还是失去她了……
    曾经在她喜欢他的时候,他吊着她,以为她一辈子都会是他的。
    心好像忽然被抽空,空得像无边无际的田野……
    那是寂寞空虚的感觉,他以为他习惯了,却没想到,这次的来袭会这么猛烈,差点将他席卷。在最后一丝理智还残留之前,他发动引擎,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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