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玩意留着也是祸害,千万别谢我。”叶思蕊擦了擦汗珠与血渍,又是重力一脚踹在黑毛后心处,虽然黑毛已被暂时打晕,不过这哥们确实挺抗打的,如果不是他色心大起,还真不好接近。而且犯人随时有可能苏醒,尽早把犯人拖衙门领赏才是正事。
叶思蕊深深吐了口气,胸口感到一阵清凉,她俯视大敞四开的衣襟,稚嫩的肌肤上,还留有罪犯的肮脏手印。再看四肢,瘦弱的胳膊腿,那种瘦不是干瘦,而是嫩呼呼的。她忽然意识到这一问题,这身体岁数多大?为什么感觉上是这么年轻呢?还有一件事,见到她的人都会提到皇帝,她又跟皇帝有什么关系呢?
不过,种种疑团迟早会揭开,所以叶思蕊也不太着急,她用出吃奶劲儿拉动扁担向胡同口拽……黑毛此刻造型是惨不忍睹,翻着白眼,口吐白沫,原本就是圆盘大脸,又被叶思蕊打得更像猪头,还是红烧的。
他肥硕的大脸蛋随缓慢的移动进程在青石地面上蹭啊蹭……黑毛或许做梦也从未想过,五大三粗的大老爷们会被一个十几岁的疯丫头当场擒获。
============
“疯”行霸道
也许别人的穿越是为了改变一下生活方式,凭借“未来人”的头脑闯出一片新天地,可叶思蕊一点不惦记这事,就看她现在的扮相最多是个“三无人员”,没钱没地位没人管。不过首要问题是找到亲哥,呃……应该是亲哥的转世体吧?外貌如果差距太大就不好办了,她倒哪找去,又没长狗鼻子。
叶思蕊费了九牛二虎之力终于把犯人黑毛拉出胡同口,胡同外就是闹市街,百姓们惊见一彪形大汉如死狗般被疯丫头拖拽前行,无不惊恐不已,仓皇躲避。
别看叶思蕊穿越到古代还不到三小时,但她对百姓们惶惶不安的眼神已然见怪不怪了。这跟她当刑警有很大关系,在她眼里每个人都像不法分子,否则心虚什么?
叶思蕊实在累得不行了,但她又怕煮熟的鸭子飞走,所以大喇喇地坐在犯人后背上休息。
“吱吱,你又玩何把戏呢?……”一道清脆的童声顺叶思蕊身旁传来。叶思蕊侧眸一看,是个挺漂亮的小女孩,小女孩显然不怕她,还掏出小手绢替叶思蕊擦了擦嘴角上的血迹。
“吱吱是在叫我吗?”叶思蕊的声音柔软不少,难得有人看到她不慌张,虽然这孩子不能算完整的人,也就五、六岁大。
小女孩坐回自家门前的小板凳上,一双乌溜溜的大眼睛注视着血瓢似的黑毛:“你爹正四处找你呢,原来你又去欺负人了……”话语中似乎还透着几分无奈。
“……”叶思蕊越听越糊涂,可她确实没察觉这副身体有什么武学方面的优势,可这叫“吱吱”的小闺女时常在闹市打人,所以引得民众望而生畏?
“那我今日都欺负过谁?”
“李家的包子摊让你推翻了,还有路东口王婆婆家的母鸡,让你一屁股坐死了,嗯……”小女孩抬起头努力回忆:“柱三哥方才哭着跑过去,不知是否因你故……”
叶思蕊迷茫地眨眨眼:“听你这么一说,我是作恶多端的坏人呀,就没人管我吗?”
小女孩拖着下巴念起打油诗:“……哎哟哎哟,吱吱一过,寸草不生,店铺关门,牲畜不保,疯行霸道,免罪在手。”
“……”叶思蕊瞠目结舌的愣在原地,刚想在问点什么,只见小女孩家里跑出一大人,不敢看叶思蕊一眼,急忙连板凳带小女孩都抱走了,顺手还关上了大门。
叶思蕊仔细回想最后一句话——免罪在手。意思是她无论怎样为所欲为都没人敢管,她有免罪金牌吗?是皇上颁发的那种?
叶思蕊怔了怔,她刚才只想着询问身世,貌似那小女孩还提到她有个爹……叶思蕊伸头探脑的四处张望,那白胡子老头在哪呢,原来她不是无家可归。
她正在左顾右盼时,感到屁股下的黑毛动了动,叶思蕊一不做二不休,顺手抄起一块板砖“啪!”一下砸哥们后脑勺上,瞬间又请黑毛“安息”了……
叶思蕊记得在追踪犯人途中路过衙门口,这是她当刑警养成的习惯,走到哪都会习惯性注意具有标志性的建筑物,以方便联系警队支援。
她见路边摊贩旁有一架手推木车,所以她很有礼貌的要求借用一下,还说领了赏银给摊贩一部分做酬劳。摊贩哪敢说不借,闻得疯丫头今日彬彬有礼更感惊悸,他不指望疯丫头主动还车,更莫说酬劳了:“拿去用吧,我一会儿自己去找车子便可。”反正吱吱再疯也不会跑多远,因为疯丫头只喜欢折磨这条主街上的老百姓。
叶思蕊费劲全力将黑毛拉上推车,有了代步工具就是省力气,她推起木轮车,“咯啦咯啦”颠簸着向衙门方向走去……
……衙门口的侍卫见疯丫头来捣乱,即刻手持刀剑挡下,而侍卫凶狠的表情与温柔的语气反差极大:“吱吱听话,衙门乃朝廷重地,快回家去,你爹正四处找你呢。”
“我领完赏金马上走。”叶思蕊也懒得解释,一翻手提起黑毛头顶的发纂展示坏人嘴脸:“这是你们要抓的通缉犯黑毛,人我抓来了,验货吧。”语毕,她手一松,黑毛的大脑瓜像大皮球似的在木板上颠三颠四落定。
两名侍卫大眼瞪小眼一愣,再看车上男子的脸孔,已被打得血肉模糊,身型上看倒是挺很像流窜三月的淫贼黑毛,不过吧,此人却无胡须,而且疯丫头的话实在不太可信。
叶思蕊看出二人在犹豫,她为了节省时间再次揪起黑毛的头发,不苟言笑道:“此人高七尺五寸,为掩人耳目剃了胡须,眉心有一道三寸长的刀疤,最重要的是,犯人已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还有什么问题吗?”
侍卫似乎没听明白叶思蕊在说何事,两人依旧呈面瘫状傻在原地,其中一人撞了另一人肩膀:“吱吱的疯病又加重了吧?”而另一名的态度则是肯定的:“据说席师爷给闺女换了新药引,看来是适得其反哟。”
叶思蕊别的没听到,但听到席师爷三字:“席师爷是谁?”
两名侍卫如释重负地互相击掌:“咱就说吱吱疯得不轻吧,不过这句话算正常了,哈哈。”
另一名侍卫见叶思蕊脸色愠怒,急忙解惑:“席师爷席子恒就是你爹啊。”
叶思蕊这下算整明白了,“吱吱”的爹是衙门里的师爷,虽然师爷不算朝廷官员,但师爷一职举足轻重,与衙门里的最高领导是挚友,出谋划策的工作。
所以她疯疯癫癫到处闯祸没人敢管,就像纨绔子弟家的子女四处惹是生非,再用钱用势摆平的道理一样。叶思蕊生怕最痛恨这种狐假虎威的小人,可偏偏穿越后的这副身体就是此类人!那她所谓的爹,任由闺女仗势欺人,也不是什么好鸟。
“别扯闲篇了,这人你们到底要不要?”叶思蕊已然不耐烦。如果运气好能拿到三百两赏银,她再也不回原本的家。
此刻,衙门内走出一名捕快,捕快曾追捕过黑毛,所以一眼便认出木车上的人是通缉犯,他三两步走上前察看,无视叶思蕊的存在,速问向侍卫:“谁将此人抓获的?!”
叶思蕊趾高气昂地走到捕快面前:“我,趁着犯人还有一口气,能不能快到给银子啊?”
“吱吱?”捕快似乎有些难以置信,但却从侍卫口中得知,黑毛的确是吱吱推来的。
此刻无人相信瘦小的疯丫头能抓到黑毛,但有缉捕文书为证,缉拿要犯就是功臣,捕快命侍卫将淫贼黑毛押入大牢,随后给了答复:“三百两纹银会交给席师爷,一两不会少。”
“凭什么给他啊,人是我抓的好么。”叶思蕊此刻真有心放了那淫贼,这叫什么事啊,她豁出命抓的人却不给钱。
城中谁不知疯丫头撒泼打欢的“功力”,捕快自然也不愿多费唇舌。叶思蕊见他一语不发,气得火冒三丈,刚欲揪起捕快衣领教训教训,身后便传来一声制止……
“吱吱,你方才跑去何处了?为父快急死了!”
叶思蕊手指一顿,这浑厚的声音中透着焦急,而且是那么地熟悉与亲切……她缓慢地转过身,眼前的男子虽身着古代衣裳,留着长长的发髻,但那英俊斯文的容貌丝毫未变。叶思蕊见到朝思暮想的人,不由百感交集,她猛跑几步扑倒在席师爷怀里:“哥……哥!呜呜,我终于找到你了,太好了太好了!——”
“……”席子恒神色平静,一扬手命捕快去忙,不错不错,今日吱吱未唤他“三姑”。
叶思蕊的眼泪只展现给最亲近的人,在亲哥面前她总是这般不堪一击,哥哥是挡风遮雨的避风港,无论出门在外有多勇猛无畏,回到家,她只想做个爱撒娇耍赖的小女孩。
席子恒蹲在她面前,温柔地替她拭去泪滴,随后牵起她的小手向家宅走去,叶思蕊则像乖宝宝似的跟随,腻在哥哥的手臂上,这种真实的触感,令她不禁喜极而泣。
席子恒领着叶思蕊走到卖糖葫芦的摊位前,摊主对席子恒很热情,未等席子恒拿银子便率先递上一串糖葫芦:“席师爷,带吱吱回家吃饭呀?”
“正是。”席子恒接过糖葫芦,取下竹签上的一个糖山楂递到叶思蕊嘴边,虽然此举像哄小孩,可叶思蕊一点都不介意,还笑眯眯地张大嘴要叼走,可山楂刚沾到嘴边,席子恒又将山楂高高举起:“吱吱今日又无调皮捣蛋呀?”
“……”叶思蕊听他说话的口气好像幼儿园阿姨,而她就是三岁大的小屁孩。
“当然没有,我还抓了一个罪犯。”叶思蕊平静如水的回应,她不想配合哥哥幼稚的问话。
席子恒温柔一笑,将红艳艳的糖山楂送到叶思蕊嘴边,随手顺了顺她的发帘:“这么乖,那爹今晚给你做些好吃的,呵呵……”
叶思蕊来不及咀嚼,把糖山楂推到腮帮里,脸颊一边鼓囊囊隆起,席子恒见状抿唇浅笑,还用手指摸了摸她脸蛋的“鼓包”,神色中充满疼爱之意。她不由上下打量亲哥一番。看这岁数也就二十六、七,跟她哥的年龄相差不大,再看自己怎么也超过十五岁吧?就说古代人婚配早,但也没早到这份上吧?难道灵魂乱转,她真成了亲哥的女儿?……叶思蕊打个哆嗦,显然接受不了这事实,她含糊不清问道:“哥,你真变成我爹了?”
席子恒笑而不语,将整串糖葫芦递到叶思蕊手中:“拿好了,如若再掉地上,明日爹可不给吱吱买喽……”
叶思蕊木讷地注视那串糖葫芦,顿感天降乌云电闪雷鸣,整个人在崩溃的边缘徘徊惆怅,天呐天呐……一转眼,亲哥变亲爹,这消息也太震撼了啊喂!
=========================
辱疯女者,斩立决。
席子恒的家宅并没有叶思蕊想象的那般奢华,简单的小宅院里只有一名老厨娘在忙碌。院里几间木屋,一间客厅,一间较大的里外套房是席子恒与“闺女吱吱”的卧房。屋内摆设古朴简约,不过能放东西的家具上堆满了书卷,三面墙由书架构成,瓷瓶里插着纸卷。可以说,他们住在图书馆里。
叶思蕊穿过外屋走入属于她的小卧室,她拥有一张偌大的木板床,床上有两个枕头,两床被褥,床上散落这一些布玩偶,除此之外,睡房中基本没有其它家具了。
叶思蕊又看了看外屋的摆设,父女睡在一张床上?这也太诡异了。
“哥,我曾经是疯子吗?”她跑到院中,席子恒正在浇花。
“不疯,吱吱是孩童。”席子恒回答得很自然。
叶思蕊感觉他们的对话很奇怪,好似席子恒尽量护着自家闺女,一点都不嫌弃闺女神志不清的真相。她趴在席子恒肩膀上,亲密地蹭了蹭:“可是外面的老百姓都叫我疯丫头。哥,你跟我说实话吧……”
席子恒轻声一笑,拖住她大腿背在身后,随后在院中缓缓踱步:“吱吱还未长大呢,等成了大人自然会懂事。”
叶思蕊很怀念这种感觉,温暖又熟悉。她记得小时候,哥哥叶思浩也时常这样背着她到处走,她替哥哥擦汗,哥哥总是笑得很灿烂,夸她是好妹妹。
叶思蕊又想哭了,她的眼泪总是在哥哥面前泛滥……回忆抽疼了她的心。2010年X月X日,她永远记得那一天,当日她执行完任务急急赶回警局复命,因为今晚要她与哥哥共进晚餐,可等待她的,却是一具冰冷的尸体……叶思浩安详的躺在停尸间内,胸口中枪当场毙命,那一天,也是她的生日,哥哥冰凉的掌心中,握着一条水晶项链。她跪倒在哥的遗体旁,懊悔与痛楚将她整个人撕成碎片。就在几个小时前,她曾收到哥哥的短信,哥故作神秘的问她喜欢什么颜色的水晶,叶思蕊因在执行任务而关掉了手机,哥哥当时应该正在为自己挑选生日礼物,却被劫持珠宝行的抢匪乱枪射死,还没来得及回复哥哥最后留言,人就这么没了。叶思蕊在医院里昏迷了三天,一股强大的复仇力量使她从悲痛中站起,而她的余生,就是为了亲手杀了那名劫匪,替哥哥报仇,其他事,她想都没想过。
“哥……我好想你……”再次见到一条鲜活的生命,她开心得无以复加。虽然此人不再是叶思浩,但她依旧能感到那份亲情的暖流在彼此间涌动,她真是很幸运。
席子恒早已习惯吱吱瞬息万变的个性,拍了拍她手背,将她放回地面,牵起她的小手向饭厅走去:“今日眼泪太多,为父不愿见吱吱总哭。”
叶思蕊立刻擦掉眼泪,即刻转换话题:“那我今年多大了?”
“十六。”
“……”还要多大才算大?
“那,爹呢?”
席子恒伸出十指:“比吱吱大十岁,呵。”
叶思蕊一怔:“那不对啊,你十岁就有我了?”隐晦台词她没说,你有这么“彪悍”吗?
席子恒发现闺女今日的思路格外清晰,但必然是一时清醒罢了:“对呀,爹向来神勇,否则哪管得了吱吱呢?”
叶思蕊挑起眉:“我有大名吗?为什么叫吱吱?”
这问题可难住了席子恒,闺女疯癫的十几年里,从未关注过这件事。回想当初,唤她“吱吱”只因为她一到半夜三更就躲在墙角学老鼠叫,“吱吱吱吱”的闹不停,所以席子恒便随意给她取了这名字,怎知这一叫,就是十年。
叶思蕊得不到席子恒的正面回答,凭她敏锐的分析力,她断定自己并非席子恒亲生女儿。不过叶思蕊也没再追问其他,但席子恒为什么会收养她,她究竟是谁的孩子还有待细查。此刻,既然所有人都认定她是疯子,她现在提出什么问题都不会有人认真回答。
现在最重要是,她又可以和哥哥的前世坐在一起吃饭,太幸福了。
叶思蕊笑眯眯地注视席子恒,席子恒夹起一口菜送到她嘴边,她就大口吃掉,享受着席子恒无微不至的照料……不能说席子恒和亲哥长得一模一样,但眉宇之间有九分酷似,或许是因为古装的扮相,席子恒看起来更儒雅更温柔。
席子恒虽不明所以,却深感欣慰,只因吱吱今日格外听话。何况厨娘好似已受够了“凌 辱”,特别向席子恒正面警告:若他的宝贝闺女再打翻饭碗或将饭菜洒在地上,家中唯一的厨娘决定辞工不干了。
饭后,叶思蕊主动收拾碗筷,此举更令席子恒惊讶不已:“放着吧,厨娘自会收拾。”
“我闲着也没事做,哥去忙吧。”叶思蕊手捧一摞碗碟向厨房走去,边走边道出她观察到的一件事:“今年有科考,我看好你哦……”
“……”席子恒瞠目结舌地凝望吱吱背影,吱吱的癫狂症莫非再次加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