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汉帝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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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汉帝国- 第6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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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手长就是好!”李广把过膝的猿臂一挥,颇有几分得意,在裘衣上一浏览,仰天大笑,声如雷霆,远远传了开去:“豪言壮语!此语胜却千篇文章!”
  程不识接过一瞧,跟着哈哈大笑起来:“我敢说,单于得此信,一定会气得吐血!”
  公孙贺接过略一浏览,笑得眼睛都眯到一起了:“多少年了,大汉终于说出如此豪言!兵临龙城不远了!”
  “斯言壮哉!”冯敬文人出身,掉起了书袋:“想当年,冒顿遗书谩高后,那是何等的让人气愤。如今,大帅此言一出,足以雪却此辱矣!”
  刘邦死后,冒顿就给吕太后写了一封信,意思是说吕太后死了丈夫,郁郁不乐,冒顿久处大漠中,无甚乐事,愿与吕太后互惠,同得其乐。说白了,就是要和吕太后上床。
  堂堂太后,受此之辱,那还了得?此信一到,整个汉朝喧然,樊哙更是大怒“愿得十万之众,横行匈奴中”。
  可是,当时的汉朝,国力不振,不能与匈奴开战。最后,只好采纳了陈平的建议,这事忍了。吕太后要张释之写了一封回信,很是谦卑。
  这是汉朝的奇耻大辱,数十年来,从未让人忘记。
  不是冯敬拍周阳的马屁,而是周阳所写,足以洗刷此辱。李广他们大是赞成,开怀畅笑。
  “哈哈!”
  欢笑声响成一片,含着无尽的畅快,比把左贤王十万大军给歼灭了更让人欢喜!
  ……
  雁门,周阳的帅府。
  此时的帅府里欢声笑语不断,是周阳和李广、程不识、公孙贺、公孙建、秦无悔、冯敬他们在饮宴庆功。
  周阳头戴幞头,身着寻常深衣,一身的燕居之服。比起戎装在身,少了几许威风,却多了一股子轻松劲头,多了几许俊朗,饮着美酒,吃着热汤热食,格外惬意。
  行军中,只能饮马奶子,吃肉干,这热汤热食很少。
  李广他们和周阳一般,一射燕居之服。李广连向来不离手的大黄弓也没有带,一双大手抓住一块兔肉,大口大口对付着。
  “打仗虽然不能有美酒美食,却是让人痛快!不打仗了,有美酒美食,人生至此,夫复何求?”程不识海吃山吞,大口饮酒,大口吃肉,大声说笑,好不快活。
  “程将军此言不对。谁说打仗没有美酒美食?胜仗就是最好的美酒美食!”冯敬不愧是读书人出身,想象力非常丰富。
  “斯言壮哉!”
  李广率先附和,举起酒杯:“程将军,罚!”
  “罚就罚!”程不识非常痛快,接过酒杯,一饮而尽:“再罚!”
  “你还真想得美呢!你饮酒,我给你递杯?”李广不干了。
  又引得众人一阵大笑。
  众人一边调侃,一边痛饮,真是快意,周阳大是欢畅。
  吃饱喝足以后,程不识问道:“大帅,接下来做什么?秋季已经到了,匈奴马上就要南下,这一仗可是很有得打呢!”
  周阳点头道:“程将军所言不错,我们得极早准备。我估算过了,单于南下,行军至少需要半月时间。这大战差不多还需要一个月,这一个月里,我们要做的事,一是整军备战,二是派出侦骑,侦察匈奴动向。三是要给骑兵再增加一些新的武吕,要让骑兵的战力更强,这才是最紧要的事情。”
  前两件,众人都无异议,第三件却是让人摸不着头脑。
  “大帅,还要给骑兵增加武器?什么武器?”公孙贺有些发愣。
  现在骑兵的装备是弓箭、汉剑、札甲,和匈奴的骑兵相差不大,足以应付匈奴了。
  这话正是众人要问的,齐刷刷的盯着周阳。
  “一是矛,二是手弩!”周阳的声音突然转高:“在和左大都尉残部的厮杀中,我们的骑兵之所以能取胜,并不是他们的训练好,更不是他们的装备上的优势,而是他们的人数多。匈奴虽是困兽犹斗,毕竟不是完整之军,士气上远远不如先前。”
  这是实情,众人不住点头。
  周阳接着道:“要是他们人手一把手弩,一边策马冲锋,一边对着匈奴放箭,那会是什以样的结果呢?一定是匈奴人仰马翻,匈奴的弓箭还够不着,就会伤亡惨重。”
  弩,哪怕是单兵使用的手弩,其射程也比弓箭更远,杀伤力更强,就是匈奴的射雕者遇到手弩,也是徒叹奈何。
  匈奴没有弩,要是汉军骑兵装备上弩的话,那么,对匈奴来说,那将是灾难性的。
  要是可能,所有的汉军,不分兵种,人手一把手弩,那灾难就会更大了。可是,目前还做不到,只能先给骑兵配备手弩。
  “对呀!”
  李广他们齐声赞同,不住摸额头。这想法不算创新,却是实用,怎么没有想到呢?
  这当然是和汉朝推行的防御战略有关了。
  这要等到汉武帝改革军政,才开始给骑兵配备手弩。再有卫青和霍去病这些天才统帅的推动,到了“漠北决战”时,汉军大量使用手弩,对匈奴的杀伤非常惊人。
  “矛又怎么用呢?在马上用矛刺杀,不如用剑劈顺手。”公孙贺不愧是建章营的校尉,一语切中要害。
  矛太长,丈多两丈,在马上挥舞起来,很不方便。对于武艺高超的战将不是问题,对于普通兵士就是问题,反倒不如用汉剑砍杀顺手。
  “不是刺杀。”周阳的话让他们更加惊奇:“先用弩射杀之后,紧接着用弓箭射杀。一旦进入近战范围,弓箭不能用了,光是挥着剑砍杀,这一长段距离,是不是就浪费了战机?要是有矛在手,端在手里,对着匈奴冲去,两军相遇的时候,一定会撞得匈奴人仰马翻。”
  在战场上,打击的方式越式,胜算就越大。给骑兵装备长柄武器,端在手里冲锋,到了唐朝,发挥到极致。
  当然,唐军用的不是矛,而是马槊。成千上万的骑兵端着马槊冲锋,两军相遇的瞬间,就会杀伤很多敌人。
  一寸长,一寸强!在相遇的瞬间,长兵器比刀剑更有杀伤力。
  周阳的历史不太好,对军事史更不了解,不过,他具有让他自己都惊讶的战争理解力,一通观察,竟然找到了更好的打击方式。
  完全可以想象一下,不计其数的骑兵端着长矛冲锋,必将是天崩地裂,一定会冲得敌人七零八落。阵势一乱,汉军拔出汉剑,趁势砍杀,这便宜就占大了。
  李广、程不识他们都是久历战阵的人,周阳一提点,立时明白过来,猛的站起,兴奋得直转圆圈。
  “我去找矛。”
  “我去清点弩。”
  众人你一言我一语的,自动分配任务,然后欢天喜地的去忙活了。
  ……
  未央宫,养心殿。
  景帝跪坐在矮几上,处理公务。养心殿虽是景帝歇息之处,也不妨碍偶尔处理公务。
  “皇上,破奴校尉的奏章。”春陀快步进来,把手里的竹简递给景帝。
  “是捷报吗?”景帝放下手中的竹简,扭头看着春陀。
  “回皇上,没有说。”春陀如实回答。
  “这个周阳,真是口风紧呐!风雨不透!”景帝嘀咕一句,接过来,展开一瞧,猛的站起来,大笑道:“春陀,周阳又打了一个胜仗,把左大都尉一万精锐给全歼了,一个也没有跑掉!”
  不容春陀说话,景帝接着道:“左大都尉是匈奴的第一猛将,深得单于喜爱,把他给打掉了,等于是折了单于的一只翅膀,要是单于是鹰的话,已经飞不起来了。”
  “恭喜皇上!”春陀忙凑趣。
  “咦!周阳把左大都尉杀了?”景帝先是惊讶,继而就是开怀大笑:“这信送得好啊!送得好啊!豪言,盖世之言呐!”
  “皇上,什么盖世之言?”春陀把景帝的欢喜劲头看在眼里,不由得大是惊奇。
  “你瞧瞧!”景帝把竹简抛给春陀:“眼睛睁大点,瞧清楚。”
  春陀接过一瞧,眼睛放光:“这话听着提气!长志气!”
  “快,拿酒来,朕要痛饮千杯!”就在春陀惊讶之际,景帝欢快的笑声响起:“哈哈!”
  景帝一边欢笑,一边转起了圈子,越转越快,快得象在飞,不时双手握拳,用力的挥舞着:“快哉!斯言!”
  一百三十一
  雁门,周阳的帅府。
  周阳身着戎装。跪坐在矮几上,李广他们站立两厢,一脸的不爽,好象有人借了他们谷子,还他们糠似的。
  “你们怎么了?个个耷拉着脑袋。”周阳有些惊奇,打量着他们。
  众人都没有说话,脸有难色。程不识一碰李广:“飞将军。”
  “叫我做什么?”李广嘀咕起来。
  李广的嘴跟他的箭一样快,有难说的事,自然是要他来说了,程不识催促一句:“你说呀,快说呀!”
  “怎么叫我说?”李广嘀嘀咕咕,一脸的难色:“大帅,你交给我们的任务,没有完成。把所有的武库清查了,手弩只有三千多把。矛也不多,只有四千来枝,这远远不够给骑兵使用。加上建章军,我们有差不多一万骑兵呢,这哪够呀?”
  周阳的打法与以往全然不同,缺少兵器,这在意料之中。要是所有的武器都是现成的。只等着周阳去用,那么,汉军早就打得“单于夜遁逃了”。
  “就为这事,你们个个张口结舌,要飞将军来说?”周阳有气好笑,程不识他们竟然把性情直爽的李广当枪使了。
  “骑兵要是没有这些武器,威力就差一大截,那多可惜。”李广惋惜不已。
  一句惋惜的话,却是换来程不识他们的齐声赞同,一颗脑袋点得比啄米的鸡头还要快。
  “这么办吧!三千把手弩,肯定不够用,得从其他地方弄。现在要造也来不及了,步兵手里不是还有不少手弩吗?挤出来,给骑兵用。”周阳眉头拧得很紧,思索着道。
  “大帅,这我们想过,可是,这矛怎么办?”程不识的眉头拧得很紧。
  矛是一种利器,可是,在这一时期用得很少,到了东汉三国时期才用得多。汉朝造的矛并不多,能有四千来枝矛,很不错了。
  “把矛给建章军使用,四千枝矛够他们用了。”周阳抚着额头,思忖着道:“至于其他的骑兵嘛,把戟给他们,要他们当矛使就是了。”
  “啊!把戟当矛用?”周阳的话立即引来一片惊讶声。
  戟和矛是两种截然不同的兵器。戟既可以刺,又可以斫。而矛,主要是刺。把戟当矛用,就是减少了斫这个功用,的确算是创举,却是让人不太好接受的创举。把大炮当鸟枪使,谁愿意接受?
  周阳剖析道:“骑兵冲锋时,只需要刺就行了,斫已用不着了。我们现在的矛太少,戟倒是挺多,只有这样了。”
  戟是当时主要的长兵器,数量非常多,要多少有多少。
  这主意虽然降低了戟的威力,却也不错,能让骑兵发挥更大的威力,李广、程不识他们都是名将,仔细想想,这的确是目前最好的办法,欣然同意。
  于是乎,一支与周阳想象中有很大差别的骑兵就诞生了,他们多了两种武器。一是手弩,二是长兵器,使得骑兵的威力大增。
  可是,这长兵器有点不伦不类,让人……
  ……
  番禺,南越王都城。
  “得得!”
  一队健骑,身材高大,战马神骏,疾驰而来。
  为首一人,一脸的冰冷,好象那不是人脸,是冰块似的。不是别人,正是陈尚。
  “站住,什么人?”
  守城的南越兵士喝道。
  “闪开!我是汉使,要见南越王!”
  陈尚冷得象冰块的声音响起,微蕴怒气。
  “汉使?”城上兵士大是惊讶,仔细一瞧,红色的汉军军服,不是汉军还能是谁?大声吆喝起来:“闪开!闪开!让汉使进城!”
  南越当时虽然拥地自大,名义上仍是奉汉朝节制,汉使的到来,那可是大事,南越兵士哪敢怠慢,吆喝不断,忙着清道。
  番禺城小人少,街上的行人不多,即使不清道也不会阻碍陈尚他们奔驰。可是,这种拍马屁的良机不能错过了。
  正奔行间,前面转出一队南越兵士。拦在路上,为首的兵士一拉马头,前来见礼:“吕丞相有请汉使过府叙话。”
  陈尚的声音永远那般冰冷:“吕丞相是哪位?我只知有南越王,不知什么吕丞相。”
  “你?你敢轻视丞相?”这人可是吕嘉的心腹,吕嘉给轻视了,哪里忍得了,手一挥,喝道:“来啊,把这不知天高地厚的东西给我拿下了!”
  南越兵士呼啦一声,围上来,把陈尚一众人围在中间。
  陈尚这队人都是细柳营出身,是周亚夫训练的精锐,早就在尸山血海里历练得心如铁石,哪会把他这点阵仗放在眼里:“哼!你敢对汉使无礼?该杀!”
  这人根本就不信,嘴角一扯,可是,只见剑光一闪,他的一颗头颅就飞了起来,只觉眼前的人突然变矮了。
  “砰!”
  人头重重砸在地上,这人不住转眼珠,嘴巴不住张阖,他到此时都没有弄明白,为何陈尚要对他突下杀手。
  陈尚手中还在滴血的汉剑指着一众兵士:“你们。还有谁敢拦路?”
  陈尚跟随周亚夫征战,杀人如麻,身上的气势放出来,宛如一头凶兽,南越兵吓唬老百姓还可以,面对陈尚就是婴儿与壮汉的差别,吓得不住后退。
  “大胆!”
  随着一声断喝,吕嘉出现,手一挥:“给我拿下!”
  “你是何人?”陈尚毫无畏惧之色。
  “在下便是南越丞相吕嘉。”吕嘉得意的一挺胸膛,趾高气扬:“你冒犯我,该当何罪?”
  陈尚冷着一张脸。盯着吕嘉:“很好,你既然来了,省得我跑一趟。这是条侯给你的请柬,请吕丞相赏光,前去饮茶。”
  从怀里掏出一束绢帛,扔给吕嘉。
  吕嘉接过一瞧,不由得脸上变色,适才的得意之情刹那消失不见,代之而起的却是一脸的笑容,亲切得象见到老祖宗似的:“请问汉使,条侯在何处?”
  “在长沙,恭候丞相大驾!”陈尚的声音没有一点感情色彩。
  “在长沙?”吕嘉倒抽一口凉气。
  在当时,长沙是汉朝的南方重镇,汉朝在这里驻有重兵,积囤军械、粮草,一旦南越有事,汉军就能快速到达岭南。
  周亚夫一代名将,他到了长沙,这意味着什么?意味着汉朝的大兵压境了。人的名,树的影,他对周亚夫是万分忌惮,周亚夫请他去长沙饮茶,他有那个胆子么?
  不用想也知道,周亚夫摆茶请客,是茶无好茶,有去无回,他敢去吗?
  突然之间,吕嘉脸上痛楚四起,不住抽冷子,手脚僵硬,结结巴巴的道:“有请汉使回复条侯,吕嘉不甚感激,可是,旧疾发作,恐不能一睹条侯尊面,还请条侯见谅。”
  “那可真不巧!”陈尚冷冷的回一句,一拍马背直奔王宫。
  直到陈尚他们不见了踪影。吕嘉的“病”又好了,不打摆子了,手脚也灵活了,恨恨的道:“周亚夫,你怎么到了长沙?这不是坏我大计么?”
  ……
  南越王宫中,一张软榻上,一个须发皆白的老者半躺半靠在软榻上。
  此人须发虽白,却是红光满面,精神还不错,眼睛明亮,乍一看上去,哪里象是近百的人物。
  他,就是南越王赵佗!
  赵佗是一个传奇人物,真正意义上的传奇人物!此时的他,已经九十多岁了,马上就要过活过一百岁了。
  赵佗是秦朝大将,他十九岁时,就得秦始皇赏识,做了秦始皇的近身侍卫,跟随秦始皇南征北战,扫灭六国,一统华夏。
  秦国统一六国,他立下了汗马功劳。
  六国被灭后,秦始皇决定对岭南用兵,把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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