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月全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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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月全本- 第8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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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说,“没看出来吗?”我说年轻人嘛,当然应当多试试机会。
  这些话都不咸不淡。通常都是这样的。这是一个过程的最初阶段。
  随后我送她回她的租住地。在一个弄堂口她下了车,谢绝我送进去。我也没坚持。她肯定有她的道理。
  我回去的时候,哑马已经在家里了。他趴在茶几上写诗。没错,他是在写诗。他抬头跟我打声招呼,又低头疾书。他来了灵感吗?他在写什么?
  他的脚边上有三个空啤酒瓶。
  我问他白天干什么去了,我打电话回来没有人。他说,乱走,在马路上,在弄堂里,在福州路上的书店和人民广场。然后黄昏的时候他站在外滩边,看落日和下班的人们。“上海的女孩子很时髦啊。”他说,“但是看得出来她们很势利,她们的目光从来不在我身上停留。她们不晓得一位天才的诗人就站在马路边上眺望。”
  “我们找个酒吧喝酒去吧。”他对我提要求。
  我说什么时候了?我明天还要上班呢。我看看表,已是凌晨一点半。
  我说你刚才来了灵感吧,看你在写诗,写的是什么?
  他说最近这段时间每天都有灵感。他只要坐下,拿起笔,诗句就奔涌而来。他要写一系列城市的细部。这是新鲜的题材,他的感受非常尖锐。“我尝试新的表达。个人被淹没,只残存在细部之中,就像战争废墟中的肢体——但是解释了战争。”
  他没有给我朗诵。也许我不是吕盛,而且我已声明我二十年不写诗,也不读诗了。他知道这一点,如果按照他的诗人性格,他应当蔑视我并离开我。但他没有。
  他仍住在我这里,一住住了十来天。我也没把他安排到别的地方去。
  这十来天里,他向我又借过两回钱,每次三百。这些钱是肯定有去无回的。他仍然白天出门,晚上回来。他倒真是每天都写诗,有时是睡到上午起来之后写,有时是晚上我睡了之后写。当然还有其他的时间,要看他的兴之所至。我看到他又买了两个新的笔记本和几支签字笔。对于他的诗我也没有太多的好奇心。这年头诗对于我是多余的东西,是我无法消费的奢侈品。我周末一个人的时候只到我租住的社区的音像店里租碟来看。租的都是警匪片和枪战片,有时也租一点三级片。我甚至很少逛书店,文学书我一年里难得看一两本。生活的惯性推着我来到中年。我发福了。我离我年轻时候的梦想越来越遥远了。
  他买了一些书,就堆在沙发上。他说他离开一个地方,就把书送给朋友,从不带着它们上路。“书和生活带来的痛感都放在心头,最后酿成尖锐的诗行。”他说,“刺痛别人的心。”刺痛谁呢?肯定是读者。但是诗歌有读者吗?
  我估计他又喜欢上哪位女孩了。那天他回来,我发现他穿了我的衣服。那是一件丝光棉的长袖T恤,花纹很华丽。他穿着很肥大,扎在裤子里也仍然肥大。我笑起来,但是也很生气。他太不像话了,怎么不经人允许就乱拿人家的东西穿戴?
  后来我也不生气了。诗人都这个样子,他愿意跟你交往,就是把你当成兄弟。这种关系古已有之。时间不会改变诗人的处世方式。我表示了理解,毕竟我曾经也是诗人。
  我问他又爱上谁了。他说我们一起找个小酒吧喝酒吧,“我请客。”他说。多么可气可笑,他请客。他请客的钱是从我手里借的。
  但我还是跟他喝了一回酒,就在我们附近的一家生意不怎么好的小酒吧。他一握住啤酒瓶就很高兴。他说他认识了一位上海师大的女学生。学美术的,在人民广场画速写,他看她画画看了一个下午。这样就认识了。然后,他请她吃晚饭。这是一位苏州的女孩。“江南女子,”他说,“很清秀,一口吴侬软语听得你浑身舒服。”
  他打的送她回学校。第二天又在人民广场见了面。她还是画速写。之后又吃晚饭。再之后,他见她的面,穿了我的丝光棉T恤。他请她给自己画速写,交换条件就是当场由她命题写一首诗。他写了,他说:“写得还不错,尽可能通俗吧。”我问:她看得懂吗?他说她是异类,居然看得懂,而且还夸奖写得好。她的命题是要他写广场鸽。他的诗里有这样的句子:
  那些灰色的、白色的和宝蓝色的闪电
  就低伏在你的脚边
  隐藏了飞翔和自由的欲望
  但是他的欲望是没有被隐藏的。他开始了热烈的追求。为了见到她,他守在学校的门外。他被保安阻拦,不得入内。我想象得到他那尴尬而焦灼的模样、六神无主的模样。他真的喜欢她。他喜欢一个女孩子的时候都是这样倾情。他不会使用电脑,不会发伊妹儿和手机短信,不会聊QQ,他只用最古老的方法向她倾吐自己的一往情深:他每天给她寄信。当然,信里面都夹了情诗。
  也许那说吴侬软语的女孩觉得这样很刺激新鲜,很与众不同,所以愿意与他交往,用这种不合潮流的方式。他们有时就在人民广场见面。那地方对他们来说有一种磁场。他请她吃麦当劳,喝可乐,打出租车送她回学校。车窗两旁流动了灯光的海洋。
  他又向我借钱。就像以往一样,他借钱的口气大得很,坦然得很。我拐弯抹角地问他什么时候离开上海,继续“在路上”。他说他不晓得,以目前的情况看,他可能还得待一阵子。我对他有些不耐烦了。他干扰了我的私生活。我和邮购公司的小李略略有了些进展。有个周末我试探地问她想不想去我那儿看碟。她居然显出了犹豫,而不是一口回绝。但这个家伙住在我那儿我是不可能把小李带回去的。何况,我习惯了一个人住。
  最可恼的是有一回,我发现我床头的一口精致的进口小闹钟不见了。那是我某次参加一家外企的新产品发布会,对方赠送的礼品。另外还有一对小磁盘,也是精美的礼品,也不见了。他承认,这两样东西他拿去送给吴侬软语了。他说女孩子就喜欢这些别致的小玩意儿。
  我生气地骂他。我说哑马你他妈的太不尊重人了。你至少得征求我的同意,跟我打声招呼吧。你不要把主客的身份搞颠倒了!
  我骂他的时候他一点儿都不尴尬,脸上挂着坏坏的笑。他说别生气嘛老兄,我们不是好兄弟吗?好兄弟之间互相拿点东西有什么好大惊小怪的?我以后跟你打招呼就是了,不生气了好不好?
  他接着就跟我打招呼了。他说我有两个手机,能不能借一个给他用用,他走的时候会还我的。“放心,只给她打电话,不会打到贵州老家去的。我跟家里没有联系。”
  他就这样拿走了我的一部闲置手机。我当然还得给他办张卡,预存两百块钱话费。不然的话他只能跟上帝通话。
  我越来越烦他,巴不得将他扫地出门。他有太多的恶习。某些恶习我从前也有,但我现在早已改掉。我是他妈的正常人了。他永远还在不正常的状态之中,并且不自知,还以为别人都不正常。
  我想起我的一位台湾客户跟我说的一个笑话。他说他老爸有一回从台北开车去高雄。他在家里,开着收音机,忽然听到交通险情报道,说在快到高雄的高速公路某段有一台小车正在逆行,请接近这段路的司机朋友千万当心。他一想不好,他老爸此刻应当就在这段路上。就立即打他老爸的行动电话。他老爸在电话那头很气愤地说:儿子啊,哪里只一台小车逆行啊,是所有的车子全都逆行呢!
  哑马就是这样的人。全世界的人都是不正常的,只有他正常。全世界的人都在逆行。
  但我看见他趴在茶几上写诗的时候我又心软。他写诗的时候的神情极其动人。光线从侧面投向他的脸,勾勒出他清瘦的轮廓,显得庄严又圣洁。在这样的时刻他是神,是诗的圣雄,头戴荆冠,身背十字架,从稿纸上出发向天边远行。他写诗的样子让人心生怜惜。他也步入了中年,不管他其他的方面有多少改变,他写诗的那种姿态永远都是恒在的,就像雕塑一样。
  这样的时候,他若向我开口借钱,借东西,借什么我大概都会答应。我说的是这样的时候,而不是其他的时候。
  这样的时候我会被触动,一种久远的情感会从干涸的记忆中渐渐浮现出来,暖暖的、软软的、黏黏的、稠稠的。我知道这一刻我又回到了从前,就像我们突然读到李白的诗,会回到开元年间。
  我对此惊喜,但又惶惑。最后,我劝诫自己,少来这一套。过去的,就永远让它过去。
  我还是要给他挪个地方。在我们公司附近有个社区里我们租了几套房子给员工住。我叫公司里的人架了张临时床,挤进一套三居室里。那里头住了六位员工。我找了些理由,把他哄过去了。我告诉他,他可以在我们公司楼下的餐厅里用餐。
  可是住了三天,那些员工就跟我提意见了。他们并不知道他是我的朋友。他们中有人跟他吵了架。因为他乱用他们的洗漱用具,而且把客厅弄得乱七八糟。他还把别人的一双新皮鞋穿了出门。他生活毫无规律,半夜开灯看书,在一个本子上写写画画,搞得大家睡不安稳。
  他也来找我,苦着一张瘦脸。他来到我的办公室,双手摊开,说,他们排斥他,凶他,他不能跟这些人住在一起。而且他早已不习惯群居生活。他要求还是住回到我那里去。
  “不行啊,哑马。”我说,“诗人应当生活在人民之中。你跟他们把关系搞好吧。”
  “我想还是和你住在一起。只有你能够理解我。”他说。
  我考虑了一下,还是拒绝了他的要求。我觉得够忍耐他的了,换谁都不会这么宽容。
  “那你还要借点钱给我。”他又提出新的要求,“三百块钱。”
  “这个行,这个我答应你。”我连忙答道。
  两天之后的早上,我穿好衣服提上电脑包把门打开,却意外地发现哑马靠在我的门口睡着了,嘴巴微微张开。我把他摇醒。我说:“嘿,怎么回事?你怎么在这里?”他说昨晚上他跟房子里的一个人吵架,其他的人把他赶出来了。他在外头走了一夜,天亮的时候来到了我的屋门口。我说他们怎么可以这样做?他说他们就是这样做的,一点人性都没有。他们是这个城市里的猪。
  “好啦好啦,我会处理这件事的。你先回去睡吧。就说是我叫你回去的。这帮家伙,太操蛋了!”我说。
  “我不回去了,我还是住在你这里。你不会那样对我。你曾经是个写诗的。”
  “算啦,不要提我是写过诗的。你还是回到他们中间去。我这里不太方便。”我说着把门带上,朝小区外边走。
  “那个说吴侬软语的女孩子,”他忽然叫道,“和我分手了!”
  我没有回头,说:“分了就分了吧。再找。天涯何处无芳草。”
  他在后面叫起来:“你不要走!我想和你聊聊!所有的人都抛弃我了!我想和你聊聊!”
  “我没时间。我要上班。”我仍然头也没回。
  在小区大门口,我拦住了一辆的士。
  他追过来,拍着车窗:“你下来,我想和你聊聊,就一会儿行不行?”
  我把车窗摇下,说:“我真的没时间。公司里有个早会。回去休息吧。我晚上再找你。”
  司机开动了车。我听到后车盖嘭嘭地响。司机刹住车,从窗子里探出头,朝后头吼道:“捶什么捶啊,捶坏了后盖叫你好看!”
  我回过头去,看到哑马站在车屁股后,透过后窗瞪着我。我生气地对他大声说:“哑马,你太不像话了。你要干吗?”
  “我要你下车。我们聊聊。我难过。所有的人都把我抛弃了。”
  “我跟你说了我有事。我晚上会来找你。”我说完了就叫司机快走。
  车朝前开动起来,后盖又嘭嘭的一阵乱响。司机和我都跳下车去。哑马转身跑开,退到十几米远的地方站住。司机追上去,他又跑。司机停下来,他也停下来。总之隔着十几米远,用一种令人气愤的表情望望司机又望望我。
  我摇摇头说哑马你太操蛋了。你怎么变成了这么烂的一个人!
  我和司机回到车里,又开动起来。司机骂骂咧咧,说他妈的这人神经病啊这人!这时,只听得后盖上嘭的一响。不是用手捶的声音,是什么东西砸过来的声音,响得很重。司机当即刹住车,跳了下去。我也下去。我在地上看到了半截砖头。司机拾起砖头就上去。哑马掉头又跑。跑了百八十米远,站住了。司机一顿臭骂,然后转身而回,手里仍抓了那块砖头。他往回走,哑马也往回走,离我们反正十几米远。司机不追了,我一时来了怒气,反而上去追他。见我追过来,他返身又跑,边跑边回过头来笑。那种笑像五岁孩子的顽皮的笑。但是我不觉得可爱,只觉得可气。我奋力追了百来米,就像他当年在他的山区中学里拿竹竿追那些捣蛋的学生。但他比我跑得快。他跑的时候裤口袋里掉下来一个东西。我追上去一看是一个笔记本。我拾起来。他不知道掉了东西,站住了,又是那样的笑。
  他脑袋后头,上海的层层叠叠的屋顶上,升起了一轮白白的太阳。
  到了公司里,我还在生气。同时我也把那几个员工叫过来训了一顿。我说打狗都得看主人,你们是不是不想给我面子,嗯?!
  这天确实有个董事会。我们决定了几项大事。之后,到外边吃了顿饭。我喝了不少红酒。回到办公室后我把门关上,打算躺在沙发上小睡一会。但红酒的劲来了,怎么也睡不着。我看到桌上有个东西,是我拾起来的哑马的笔记本。我拿过来,顺手翻了翻。那上头写满了诗,修改的墨团到处都是,字迹龙飞凤舞。
  随便翻开一页,有两首短诗跳入了我的眼帘。
  一首叫《遗忘》:
  我将被黑暗带走
  就像深沉的夜带走它的流星
  由此我不会被人提起
  我的脸在时间中模糊,犹如岁月
  那些将我遗忘的人
  会记住我写下的诗行:
  我行走之时,通体发光
  但我只是照亮了自己
  一首叫《行走》:
  在我左手,是高楼
  在我右手,是人流
  在我前方,是欲望
  在我后方,是追赶欲望的狗
  在我头上,是的,只有在那
  无边的上面
  我暂时还没有望见什么东西
  让我涌出一行行忧愁
  我继续翻下去,其中一首,可能是写他和吴侬软语的,有这么一段:
  ……
  你让我产生幻觉
  以为莲花在内心的早晨绽放
  以为我可以暂时歇下来
  喘着粗气,和一个人坐在石凳上交谈
  随便聊些什么,家常、或者
  你画夹里的鸽子和肖像
  你让我悲伤
  是因为你让我大梦醒来
  我被打回到地上
  红尘滚滚   泥浆沾满脚丫
  泪水打湿衣裳
  无数的人影包围了孤单
  ……
  还有《陌生》:
  我对陌生一点都不害怕
  因为我对你来说,对他来说
  也是陌生
  陌生是一种黑的颜色
  就是说,什么都看不见
  在这条又长又短的路上
  我每天都是盲人
  还有一首写到了上海:
  ……
  我走在这个城市
  这条街叫淮海路
  这有老式钟楼的地方叫外滩
  这些浮着焦灼表情的面孔叫人民
  所以这广场叫人民广场
  人民在这里溜达疲倦的双腿
  喝汽水,羡慕鸽子和名贵的狗
  和从路那边一闪而过的奔驰320
  但那不是生活的本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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