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进罗家开始,雷伊凡全程使用中文,餐桌上的众人一愣,罗母好气又好笑地叹了口气。“没想到都三十三岁了还挑食啊?”
“我——”
雷伊凡却笑了。“不,罗澜不挑食,她只是不喜欢吃鸡、不喜欢吃鸭,不喜欢吃两只脚的动物,她喜欢吃海鲜,什么海鲜都吃,一点都不挑!”
罗澜怔了。
“你不吃两只脚的动物?为什么?”罗涵问。
“喔,因为我觉得它们很接近人……”罗澜脸热了,这是他们相遇后的第三年,但他却比认识她三十多年的家人还要熟悉她的习惯喜好,甚至如数家珍。
罗母有些尴尬,被这么一讲,她竟一点都不知这养了至少十几二十年的女儿喜欢吃什么,罗涵对海鲜过敏,所以他们的餐桌从没出现过海鲜,但没想到罗澜竟喜欢……
“那……明天我去市场买些虾蟹回来。”罗母说。
罗澜鼻头微酸,尽管只是再简单不过的一件小事,却代表了母亲对自己的重视。她看着朝她微笑的雷伊凡,心中热潮满溢,几乎想当着所有人的面给他一个吻,可她忍住。她知道他是故意那么讲的,为了她。
直到用餐完毕,她拉着从厕所走出来的他随便进了一间房。
“宝贝?”
罗澜一下子吻住他,她太感动,只能藉由这种最原始的方式表达自己的心情。她好庆幸自己选择了这个男人,他懂她、宠她、爱她,补足了她人生里曾有的缺憾,她不再孤寂了。“我爱你。”
她说,之前那一次,她用英文讲,讲得很轻巧。但这一次,她用中文,是她生在世上第一个学会的语言,极尽慎重。
雷伊凡听着那三个字,胸口猛然一震,抱紧她。“Te amo。”
不是含蓄的Te quiero,而是代表了深爱的Te amo,罗澜知道其中差异,如果不是真的这么爱,他不会用他的语言讲出这句话。
他们相拥着感受这一刻心灵的交流,抱了好一会儿,罗澜才后知后觉地意识到他们竟在无意间闯入父亲的书房。
罗父的书房并不算禁地,只是她从小不常进来。她看着书架上摆着几本厚重的相册,有些怀念,便上前取下,结果一翻开,里头不知道夹了什么,哗啦啦地落了一地,她啧一声,弯身待拾,却在看清那些东西后,不可置信地瞪大了眼。
“宝贝,怎么了?”
雷伊凡看她反应不对,跟着蹲下身,只见罗澜颤着手,一张一张地翻过那些曾经属于她的奖状、成绩单。她热了眼、梗了声。“我还以为我丢了……”
“没有,它们都还在,都好好保管起来了。”雷伊凡亲吻她,被家人忽视一直是罗澜心中不曾痊愈的伤口,即便他给再多的爱都无法补满。他跟罗澜一样感动,原来他的宝贝一直都被好好爱着,他揩去她的泪。“我们出去吧,我们去告诉爸妈,你很想回来,现在你回来了……”
“好。”罗澜笑着,任他牵住自己的手。
她猜不出爸若知道她看见了这些会有什么反应,可她会抱住他,与他分享自己这些年得到的荣耀,以及爱。
握着这个男人的手,她想,她很幸福,她什么都不缺了。
因为爱,始终都在。
尾声
雷伊凡在淡出时尚界后热衷摄影,跟着旅游节目每到一个地方,便拍摄该处的人文风情,一年下来累积无数照片。罗澜在曼哈顿市中心的艺廊为他筹办展览,开幕第一天冲着主角曾有过的话题,聚集无数的镁光灯,两人订婚的消息更是比摄影展本身还要受到媒体记者的关注。
总之有新闻就是好新闻,展出期间本来预定三十天,后来又延长了十五天,甚至得到出版商的青睐,决定将照片与雷伊凡的心情感言结合,制成写真集发行。他给每一幅照片想了文案,越看越满意。
“看来我有成为大诗人的潜质。”
罗澜早已习惯了他的自吹自擂,随他乐去,展览用的照片她也参与挑选,但这次雷伊凡坚持自己来,神秘得很。
直到印刷出来的那天,罗澜看着出版商送来的样本,笑了。
书的最后一张照片不是风景,也不是某个地方的人文特色,只是一个人,一个女人。她在晨光下笑着,看着某个人,美得惊人。
罗澜从不知道自己竟能笑得这般温柔,彷佛对掌镜的人充满无限爱意,而照片的下面则是一段由雷伊凡亲笔书写再印制上去的文字——
原来,我走过了那么那么多地方,看过那么那么多瑰丽的景色,但最后真正渴望的只不过是一个女人的笑容……那是我一生追求的美好风景,mi amor。
我的爱。
番外之闯坪舻
罗澜一般对雷伊凡的称呼是“雷”。
心情好的时候则是“亲爱的”(Dear)。
不高兴的时候是“雷先生”(冷到不行的口气)。
至于爆炸的时候就是花样百出,各国语言(最近甚至学了西班牙文)都来,最后一定会有一句“西班牙公牛!”,前面的抬头则有“该死的”、“愚蠢的”、“自大的”、“○○的”……看不同情况做各式各样的替代。
于是有天,雷伊凡终于不耻下问地问:“宝贝,为什么你总爱叫我牛?斗牛的确是我们国家的特色之一没错,但其实还有更多不同的——啊,还是因为我们认识的那天是奔牛节?”
罗澜挑了挑眉,不答反问:“你一九八五年生的?”
“是啊。”
她一笑。“其实啊,我们中国有个十二生肖,那故事是这样的。”罗澜开始讲古,先是从玉皇大帝庆生解释到玉皇大帝是个怎样的人物(雷伊凡插话:“喔,等于上帝?”),然后祂为了过生日如何如何……以下省略一千三百二十一个字。“总之到后来每一年代表一种动物,你是一九八五年生的,那一年是牛年,说你是牛自然是天经地义。”
“喔……”雷伊凡一副恍然大悟的口吻。“那宝贝你是属什么?”
刚才她讲半天就是没讲这十二生肖的排序,雷伊凡扳起手指数了数,罗澜看着彼此差异的数字扯了扯眼角。“不告诉你。”
“咦~~”
开玩笑,按雷伊凡的个性要是知道她属猴子,肯定每天吱吱吱个没完,她才不要告诉他咧!
“还有,把你的手指收回去,不许再数!”
然后,就在某一天的早上——
“宝贝,起床喽。”
“唔……”
“我打了香蕉牛奶,亲爱的小猴子快点来喝喔~~”
“What?!”罗澜这下惊醒,不可置信。雷伊凡笑得好整以暇,蓝眸里贼光闪动。嘿嘿,罗澜忘了世界上有个东西叫估狗大神,比玉皇大帝还神奇,只要键入几个搜寻的关键字,就可以找到上千笔想要的资料……
只能说罗澜聪明一世糊涂一时,小情人有时候也不是那么好摆平的。
呜呼!
对,我没梗了 夏滟
在写这一本的时候,我得了睡眠障碍,大概是想得太多太远,觉得身体无能跟不上自己的思考,加上又陷入不断的自我厌弃中,午夜梦回总是徘徊在这种放下与不放下之间,困在夹缝里睡睡醒醒……
当然这是台面上的理由,实际上我怀疑根本只是世足搞坏了我的生理时钟(其实它一直没好过)。
去看了医生,目前正在调理中,我变成了晚上十二点半(硬要多挣扎半小时)睡,隔天早上十点多醒的乖宝宝,但一想到我一天有十个小时花在睡眠上,就有一种天啊好浪费的FU,但醒了要干么?老实说我也不知道……
(友:“当然是写稿!”)
这一对在开稿前其实我满乐的,上一本写得太郁闷,决定这本来好好调剂一下,一直跟人家讲我要写419(for one night)老梗。一夜情是我个人偏爱的题材(rou体万岁!就算有别的梗我也要写!),人很奇妙,我们可以在陌生人面前释放自己的喜怒哀乐,但对最亲密的人却如蚌壳一般一声不吭,人需要发泄,需要被理解,却又无法承担被重视的人轻忽带过的痛,这时候陌生人就是一个很好的倾诉对象,即便他们知道了所有弱点,也不会对我造成一丝一毫的威胁,某方面来说就像是《国王的驴耳朵》里那个吸收一切的洞。当然,最后发匠的秘密还是传出去了……
对我来说,写作就是那个洞。
我把自己所有的喜怒哀乐统统倾倒进去,书写有如我的发泄屋,我在里头撕碎窗帘砸破花瓶打烂玻璃使劲嘶吼,一切只求两个字——“自爽”。我现实生活里的人是不会看我的书(我也不希望他们看),因为里面包含了太多的“我”,那些不被理解不被需要的“我”。总之,这一次我又不小心涉入太多。
友:“你又写了一个很惨的男主……”
我:“因为我缺爱。”(哪有人把这种事讲得理所当然的……)
罗澜在我的计划中本来是女配角,还是用尽心机讨人厌的那种,想不到灵感一来反倒是先被扶正,我尽量保留了她不那么讨喜的本质(记仇、小心眼又不吃亏XD),写来有一定程度的畅快,但其实我写得比上一本《不婚流行主义》还卡,好痛苦……(为什么?!)
总之,连写了三本整死男主角的我终于腻了,谢天谢地,这一本就当作是【爱很潮】的番外篇吧(关联在哪?),反正都是时尚界的故事。基本上,这一本的时间点落在二OO八到二O一O的纽约秋冬时装周之间(大概是二月),其实和【爱很潮】差了快五年呢(在我的设定上),希望未来五年世界和平彗星不要撞地球不要有太多变动,不然这个Bug可大了……(抖)
因为是熟悉的职场,所以写来特别有感触,最后写到布莱恩公园落幕的时候自己还乱感伤了一把(也难怪会睡不着……)。一开始临时更换代言人的事件是真实存在,不过大老板的理由是“我看不惯她了”,真不愧是大老板!不喜欢吃两只脚的动物则是我国中的历史老师,她是正妹,但后来被其貌不扬(喂)的生物老师追走了。我喜欢把一些现实上的事情写在书里,当作是一种纪念吧,原来自己的人生历经过这些啊。
至于罗涵,亲爱的大家不用回去找了(实际上这一本的“每一个人”都不用回去找),因为我还没写,哈哈(而且我故意不开系列!因为我怕我写不出来……)。没意外的话,二O一一年(现在才几月)会陆续交代,希望啦希望……计划赶不上变化就是我的座右铭啊!
反正下一本我要先写小老百姓!小老百姓万岁!
这本的男主角是西班牙人,当初设定的时候,我本来是打算写阿根廷人的,然后在布宜诺斯艾利斯的酒馆发生一夜情(看!多浪漫的城市名字!),结果查了阿根廷的官方语言是西班牙文,于是取男主角名字的时候陷入了瓶颈,那干脆就当西班牙人吧!(好随便)但那时候因为某种原因,我对西班牙是怀恨的……(咬手帕)理由大家心照不宣吧,哈哈。
男主角有个雏形,但为了不影响到大家阅读的观感,就当作我心中的小秘密来处理,猜到的人就猜到,把他写得又M又蠢又整成这样,我内心其实很有罪恶感的……还被编辑骂:“你这样对吗?一夜情之后又热脸贴冷屁股,苦追不到、风吹雨淋、受尽折磨……”
结论:真爱是需要磨练的!
舞台会设定在纽约则是个人现实上的考量,一些事件不适合在台湾发生(我的认知啦!),所以在某方面来说这是一本“伪?外曼”,写作的时候有考虑过要不要选择翻译小说的笔法,但后来还是决定以好读为主,而且我跟外曼一点都不熟啊!因为我不看……(本人有翻译小说不能症,除了克莉丝蒂婶婶和日系)以后应该会陆续找来看吧?
在书写的过程中,我也彻底了悟自己的世界地理有多糟,说幼儿等级简直对不起幼儿!我一直以为阿拉斯加在俄罗斯楼上,我甚至在原文写“去阿拉斯加以后可以去南极看极光”——南极!我居然写南极!人究竟可以无知到什么程度,看我就知道了!
托雷同学的福,我好好研究了一下世界地图,所以不要怪女主角不知道阿拉斯加在哪里,因为我真的不知道……囧(国中老师要带着我切腹了)
然后,这本又是姐弟恋……主要是考量到两人的身分(模特儿就是卖肉的,太老会咬不动啊……),男主角在书中一开始的年岁刚好和本人相同,所以写起来格外有共鸣,其实我和他一样茫然不晓得未来要干么,只是这个不行了换那个,敲打键盘挥霍青春(和脑细胞)。
友:“男主才二十四岁就已经这么有出息,我们在干么……”
我:“拜托,人家碇真嗣十四岁就开初号机了!”(这句显示这个作者到底有多宅XD)
这一本书名《情夫要正名》有几个意思。情夫在一般定义上是指跟已婚妇女产生婚外情(多数是被包养、资助)的男人,不过现今有点被滥用的情况,所以就特别来正名一下(笑)。另外就是男主想正名/证明的双重意味,我喜欢这种可以多方解读的书名,这是个人的一点小趣味,然后被称赞抓到取书名的方向……(虽然下一本马上就被打回原形),干么这样,之前每一本都是我取的啊!(曾取出“宠得我XX”的人没资格说话吧……)(详见《不准太宠我》后记XD)
至于番外的部分,我原先打算写两篇,一是大家目前看到的〈称呼〉,二是范先生与他“小猫”之间的〈豢养〉,结果人算不如天算,范先生与他的“猫”实在不如我预想中的好解决,还没写完字数就超过半章,本书已经一爆再爆,我只好忍痛割舍这一对,如果我有空(重点)就会补完Po到Blog上,没空就不用问我了,大家有缘再见。
照惯例一样谢谢看到这里的人,旧雨新知统统感谢!还有我在非死不可上开了一个粉丝页,有兴趣的人可以上来陪我玩玩,在上头搜寻“夏灩”就找得到我了。我现在对爆字数的感觉就像是被迫加班的老公,一面想着又不是我愿意的一面又害怕被老婆(编辑)念;对不起以后我会努力在正规上班时间内把工作结束的,老婆原谅我(谁是你老婆)~~
大家习惯就好的P。S。:书中一如往常用了几首歌,一首〈Quando, Quando, Quando〉相信大伙都是耳熟能详,海尼根广告主题曲就是它!个人偏爱Engelbert Humperdinck的版本,听着就有一种“老天,你到底何时才要属于我?”的FU。John Denver的〈Annie's song〉是我长年爱曲,开稿前就已决定要使用,他的〈Take Me Home, Country Roads〉也很经典,“心之谷”的主题曲便是翻唱自这一首唷。
〈Eternal Flame〉也是一首历久弥新的情歌,对我来说,音乐是人生绝对不可或缺的一个部分,我听外文歌的习惯从十八岁那年开始,那时候看了孙梓评先生的《男身》,因为想要了解作者描绘的世界,所以傻头傻脑地把里头所提的歌统统都找来听了一遍。另一部分则是因为我娘,她是Bee Gees和Simon &; Garfunkel的粉丝,我娘是一个非常不会分享自己的女人,她几乎不曾讲述自己的喜好,我只好自己抓住一点蛛丝马迹,然后去熟悉。我从不否认我有恋母情结,她给了我许多东西,包含光明和黑暗,女主角那一句“人生而寂寞”也是我母亲的名言。妈妈啊,尽管我知道这是事实,但我不愿意从你口中听到啊……囧
没关系,我已经有一颗铜墙铁壁似的心脏,大伙儿不用安慰我了(没人要好吗?)。
好啦,下一本见喽,Adiós!
全书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