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云突然又笑了,道:“我为什么又要怀疑你?”
秦隼果然已是个死人。非但秦隼,试剑山庄上下一百二十三口,没有一个活命。
晨雾散去,秋日已升,方竹筠却觉得更冷,白云只是苦笑。
血已冷,剑痕犹在,秦隼的喉头,清晰的印着一道细小的红线,创口平整,血肉并未外翻,却深达一寸有余。
此刻,秦隼凸起的双眼仍是充满惊鄂与不解。白云与之对视,面色逐渐凝重。
方竹筠双手紧紧抓住白云,依然忍不住全身颤抖,道:“我们为什么还不走?为什么还不离开这个鬼地方?”
“走?我们当然要走,可是,我们又能走到哪里去?”白云喃喃自语,“现在,我只想找个舒服的地方,好好的睡上一觉。”
方竹筠死死盯住白云,呆了半晌,方道:“我一直以为自己是个很聪明的女人,现在我才发现,我简直笨得要命。我实在已经糊涂了,这究竟会是怎么一回事,你又究竟是什么样的一个男人,这样的情况下,你居然只想睡觉。”
白云道:“其实我也笨得要命,我却知道,这世上有太多的事情,原本就莫名其妙,若是碰上想破脑袋也想不清楚的事情,最好的办法,就是干脆什么也不想,先好好睡上一觉。”
人在何处?人在江湖。身在江湖,有很多事,便往往身不由己,根本没得选择。
这,正是江湖人的悲哀与无奈。
第三章 我只想要你的头
拔剑,剑出鞘,血染大地。
江湖,是一个充满血腥与杀戮的世界。江湖,又是一个是非纠缠的地方。谁是谁非?其实并不重要,千百年来,是非恩怨,又有谁能真正分得清,道得明?
公正山庄,一个据说可以明辨是非的地方。公正山庄的主人,“江湖铁判”冷秋寒,武功并不高,却据说有一双断清善恶的眼睛。二十年来,冷秋寒耗费巨资,逐一悬赏追杀,诛除了不少江湖上恶迹昭彰,却又武功高绝的人物,侠名远播。
此刻,秦隼便在公正山庄。带他来的,是“出尘剑客”司空秀,秦隼的表兄。在江湖上,司空秀并没有太大的名气,秦隼却常说,他若与司空秀比剑,不出三招,必败无疑。司空秀之所以并不出名,或许只因为他已久未踏足江湖。剑客无名,剑,却始终是用来杀人的。
既已出尘,又何必入俗?“出尘剑客”司空秀,之所以再度拔剑,重入江湖,既不为名,亦不为利,只因为秦隼不仅是他兄弟,而且是他最好的朋友,就像白云和杨翔。
清癯的脸上,没有任何表情,司空秀的手,却一直紧握。
冷秋寒的目光,停留在秦隼的咽喉,血已冷,剑痕犹在,致命的一剑,一剑封喉。
冷秋寒的脸色,十分凝重。
二爷在一边苦笑。冷月宫主,银剑先生苏二爷。
冷秋寒转向二爷,突然道:“在试剑山庄,一剑击杀秦隼,这样的剑法,江湖上并不多见。”
二爷道:“的确不多,或许我可以。”
冷秋寒道:“你当然可以,可是,秦隼死时,你正在办理杨翔的丧事,我听说,你早已把杨翔当成自己的儿子。”
二爷默然。
冷秋寒继续道:“既然你并未杀秦隼,或许,你已知道凶手是谁。”
二爷苦笑,无奈的点头:“我当然已知道凶手。”
冷秋寒的眼里,闪过丝许同情:“我听说,白云是杨翔最好的朋友,杨翔死后,或许,白云就是你的儿子。”
二爷无语。
“可是,罪恶,总是要用血来洗涮的。”
二爷道:“白云曾经是一名很好的剑客,可是我知道,他已经没了一颗剑客的心一颗无情的心。杀手无名,或许,杀死秦隼的,并不是白云。江湖上,有许多高明的杀手,往往并没有太大的名气。”
冷秋寒缓缓道:“秦隼有一名未过门的妻子,可是,刚刚却有人告诉我,她和一名年轻人在一起,带剑的年轻人,剑无鞘。”
司空秀冷冷道:“这个女人叫方竹筠,或许你也听说过,她之所以有名,只因为她长得很美。秦隼被杀那一天,她恰好也在试剑山庄,她也是唯一活着走出试剑山庄的人。”
冷秋寒望了司空秀一眼,道:“不,他并不是唯一活着的人,有人亲眼看见,和她一起走出来的,还有一个看似很落魄的少年。”
二爷依旧沉默,他已无话可说。
冷秋寒叹了口气,面向二爷道:“我很清楚你对白云的感情,所以,今天请你来,只不过想告诉先生一个事实。”
冷秋寒看着二爷,却已不再说话,他知道,从今以后,杀白云的人,会很多,而二爷已无法阻拦。
二爷长叹,这一点,他当然也已明白。
明白的,还有白云。
月夜,无星。冷冷的月光,透过稀疏的茅草,映在白云脸上。破旧的桌椅,狭小简陋的木屋。屋在山上,山无名。这里,是白云的家。白云是浪子,浪子,又怎会有家?可是,浪子也总归会有一两个朋友,朋友虽不是家,却和家一样,充满温馨和暖意。白云的家,本是当年和杨翔一起喝酒练剑,把酒言欢的小屋,现在,却成了杨翔冢前的草芦。
这样一个地方,自然并不隐秘,至少,该来的人都会来。
白云已经入睡,可以睡的时候,白云从不醒着。床板虽然很硬,白云却睡得很舒服。方竹筠躺在白云身边,她努力合上眼睛,却怎么也睡不着。一个人,心里若是装了太多的事,总是会睡不着觉的。
白云睡得很死,轻微的鼾声,在小屋内回荡。
方竹筠轻轻站了起来,推门走出屋外。月亮的清辉,冷冷映在身上,秋风吹起,寒意更浓。
一条颀长的身影,背对方竹筠,静静的伫立在月色中。
“你还好?”
“总算还没疯掉,”方竹筠道,“你若是我,你或许已疯掉。”
“他若知道你是个什么样的人,或许,疯掉的就是他。”
“我杀的人实在已经不少,我实在已是个很好的杀手。”
“那么,你不妨多杀几个。”
白云醒来时,太阳已经升得很高。艳阳高照,实在是个很好的天气。
方竹筠依然沉睡未醒,脸上,挂着倦意。
白云伸了伸懒腰,抓起桌上的酒壶。壶是空的,酒早已喝光。白云于是站起来,懒洋洋的推开门走了出去。
地上的草,早已枯黄。
冬天快来了,阳光依旧有些刺眼。
一出门,白云就看到了一个人,一个浑身黑衣的中年人。很瘦,脸很长,干枯的脸上,没有任何表情。这个人,看起来就像一只乌鸦。
喜鹊报喜,乌鸦却总报忧。
这乌鸦般的中年人枪杆般的挺立在阳光下。深球的太阳,其实很温暖,这个人却浑身散发着寒意,冷冰冰的寒意,宣示死亡。
黑衣人道:“你是白云?”
“我若不是,难道你是?”
“我只想要你的头。”
“为什么?”白云笑道,“我的头难道可以盛酒喝?”
黑衣人冷冷道:“你的头虽不能盛酒喝,却很值钱。”
“值多少?”
“绝对不少,白银五万两。”
“我的头既然如此值钱,我又为什么要给你?我为什么不自己拿去当了买酒喝?”
“你若喜欢喝酒,最好现在赶紧先喝上几口,否则,只怕你已不再有机会。”
毫无征兆,一柄剑已递到白云胸前,简简单单的一剑,速度却不可思议的快,快得要命。杀人的剑,往往很简单。
这黑衣人无疑是个很好的杀手。杀人的人,总会死在别人剑下。
秋风吹起,白云随意的一剑挥出,像风一般自然。秋风无情,秋风吹过大地,又有谁能抵挡?黑衣人的攻势,于是在这秋风中化解,一如冰雪融化在阳光下。
剑,寒光四射,冰冷冷的剑尖,抵在黑衣人咽喉。
“你为什么不杀了我?”
“我为什么要杀你?”白云收回长剑,道,“杀人,其实并不痛快,远不如喝酒痛快。这两年来,我只杀过一个人,只因为他的父亲,杀了我的朋友。”
“可是,我是来杀你的。”
“想杀我的人,远不止你一个,我若一个一个的去杀,岂非累的很?”
黑衣人怔住,突然掉头就走。
“我很奇怪,你为什么不杀了他?”不知何时,方竹筠已醒来,站在白云身后,“江湖上,你若不杀人,就会被人杀。”
白云道:“我为什么要杀他?杀了他难道会有人给我五万两银子?你或许不会想到,我的头居然那么值钱。”
方竹筠突然笑了,道:“其实我也很想要那五万两银子。”
白云奇道:“你要那么多银子有什么用?”
方竹筠道:“我只想花五万两银子请你洗个澡,你实在已脏得要命。”
白云呆住。
“哈哈。”一阵爽朗的笑声,自白云身后响起,“我若有五万两银子,我也会请你洗个澡的。”
白云没有回头,脸上已有笑意,“是你?”
“是我。”
一个浓眉大眼的青年,“嗖”的跳到白云面前。于是,白云看到了一张爽朗的笑脸。
白云道:“你也是来杀我的?”
“你的头的确很值钱,我却并不想杀你。”青年笑道,“就算全天下的人都要杀你,我也不会杀你。”
青年的手中,攥着两个很大的葫芦。
青年双手举起,葫芦凑到白云眼前,道:“我来,只想请你喝酒。”
白云的心头,涌起一阵暖意。他知道,即使所有的人都不再相信他,沈冲却一定会。只因为,他们是朋友。
第四章 杀手无名
这段时间经历的事情虽然很多,和朋友在一起却总是件高兴的事情。高兴的时候,白云通常很想喝酒。
买来的酒,总不如偷来的好喝,沈冲的酒,一般都是偷来的。酒是好酒,很香,很醇,很醉人。白云和沈冲都喝得很快,酒很快已喝光,他们却没有丝毫醉意,眼睛依然很亮。
沈冲忽然道:“我知道你很想为杨翔报仇,可是,你却一直没去找过雷剑。”
白云道:“我虽然不喜欢杀人,我却很想杀雷剑,可是我知道,被人杀的滋味一定更不好受。”
沈冲道:“可是我也知道,终归有一天,你还是会去找他的。”
白云笑了,这就是朋友,有些事情,虽不足与外人道,朋友却总是能理解的。
沈冲又道:“我总觉得有些奇怪,我总觉得杨翔原本是不应该死的,二爷应该知道,杨翔并不是雷剑的对手。”
方竹筠道:“或许,是杨翔执意要亲手为父母报仇,这世上有很多事情,原本就必须自己去面对,没法逃避。我知道,江湖上最重血性,我也知道,杨翔是个血性汉子。二爷当然也会明白,有很多事情,并不是他可以阻止的。”
方竹筠看着白云,期待他的见解,白云却并未开口。
沈冲道:“可是,我听说二爷一直把杨翔当成自己的亲生儿子,若是你,你是否会眼睁睁的看着自己的亲生儿子去送死?二爷又为什么会知道杨翔的父母是雷剑杀的?他明明知道杨翔绝对杀不了雷剑,又为什么要告诉杨翔?”
白云静静的看着沈冲,这一切,他早已想过。
方竹筠道:“可是,二爷的确把杨翔当成自己的儿子,这一点很多人都知道,二爷又怎会想让杨翔去死?杨翔死了,对二爷又有什么好处?”
沈冲无语,这些,正是他想不明白的。
方竹筠继续道:“二爷或许很想除去雷剑,可是杨翔却并不能杀死雷剑,这样做,对二爷绝无好处。”
沈冲忽然一跃而起,道:“我们为什么不去找二爷?我们为什么不去找他问个明白?”
白云道:“我们为什么要去问?”
若二爷真如沈冲所想,问又岂能得到真相?若二爷并非沈冲所想,又何必去问?
沈冲一呆,很快又坐了下来,道:“你说的实在没错,你实在要比我聪明一点。”
方竹筠却叹道:“他有时候虽然很聪明,有时候却只是个疯子,现在,连我也快疯掉。”
沈冲闻言,又是一愣,道:“为什么?”
方竹筠道:“有人出五万两银子买他的命,他非但不急,而且整天只想着喝酒睡觉,他岂非是个疯子?你若是我,你是否也会疯掉?”
沈冲笑了,道:“我若是他,我也会和他一样的。”
方竹筠叹道:“原来你也是个疯子。”
“那么,或许我也是个疯子。”一个声音突然响起,是二爷。
江湖上有很多事情,原本就无可奈何,可是,人却总是要活下去的,笑,总比哭好。这道理,白云明白,沈冲明白,二爷当然也明白,却不是方竹筠所能理解的。
一个人若要与命运抗争,最好的办法,并不是竭嘶底里,而是平心静气,这样才能保持冷静清醒的头脑。否则,在命运没把你打倒之前,你早已被自己击垮。
二爷看着白云,道:“我知道你一定会在这里,我也知道,杀秦隼的一定不是你。”
方竹筠道:“可是,杀秦隼的究竟会是谁?”
白云道:“我不知道,可是我知道,他若要杀我,根本不必如此大费周章,我虽然没看见过他的剑,可是我知道,那一定是柄杀人的好剑。”
二爷道:“也他并不是要你死,也许,他要杀的原本就只是秦隼,可是不管怎样,你应该明白,如果有人要杀你,你就必须得杀了他,你必须得活下去,好好的活下去,我知道,你一定可以的。”
白云苦笑,道:“我的确应该活下去,现在,我的确还不能死。”
方竹筠的眼睛忽然瞪大,她看到了一个人,一个浑身黑衣的中年人。很瘦,脸很长,干枯的脸上,没有任何表情。这个人,整个就像一只乌鸦。
白云笑了,他当然也看到了这个人。
白云道:“你又是来杀我的?”
黑衣人道:“五万两银子虽然很多,我现在却已不想要。”
白云道:“那么,你为什么不走?”
黑衣人道:“我只是想告诉你一件事,说完后,我马上就走。”
“什么事?”
黑衣人道:“我虽然很喜欢钱,我的剑却从来只杀该杀的人,我原本有太多的理由相信你是杀秦隼的凶手。”
白云道:“现在你已不这么认为?”
黑衣人道:“若是有人要杀我,我必定会杀了他,你却并没有杀我。”
白云道:“也许,我只是要你认为杀秦隼的并不是我。”
黑衣人道:“你根本没必要那么做,那样也不能证明什么,你不杀我,只因为你本就不是一个杀人的人。我一直以为,只有两把剑可以一剑击杀秦隼,我现在已不这么认为。”
白云道:“你已知道杀秦隼的凶手?”
黑衣人道:“我虽还不知道谁是杀秦隼的凶手,可是,我知道至少还有一柄剑,只需一剑就可以杀死秦隼。”
白云的眼睛亮了:“你已见过那柄剑?”
“是的,我已见过那柄剑。”黑衣人道,眼里突然有了恐惧,“那柄剑辉过时,听不见剑声,也看不到剑光,仿佛天地间并没有这么一把剑存在,这柄剑却又无所不在。”
死寂。没有人说话,呼吸也仿佛停止。每个人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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