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光逆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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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光逆夏- 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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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着说着我眼泪就流了出来,怎么止都止不住。
  看着我的眼泪,周朗终于有些慌神。他一把将我揽在怀里,一边替我擦眼泪,一边心疼地吹着我红肿的脸颊,声音很轻,语气中却又掩饰不住的哀伤和慌乱。他说,“对不起对不起,我不该冲你吼。默默乖,算了吧,放弃吧。又不是一次两次了,你明知他是那种人,又何必自讨苦吃呢!”
  他替我擦眼泪时不小心碰触到了我肿得像馒头似的脸,我痛得倒抽一口冷气,推了他一把,指着自己的脸苦大仇深地瞪着他,“周朗,我不甘心!稀罕我的人都快赶上超女那阵势了,却偏偏栽在了那个混蛋手里!他不珍惜我就算了,可他凭什么眼睁睁地看着我被打都不上来保护我?他甚至站在一边冷眼旁观,都不来拦架!”
  周朗沉默地抱住我,没有说话。可那种决绝而坚定的姿态,却像一线阳光,透过层层云端照射进万丈深渊。照射进,我如至冰窟的内心。
  我突然有些安心。我知道,不论何时,这个男孩永远不会抛弃我。
  相识十几年,他总是以这样一副沉默而坚定的姿态站在我一转身就能看见的地方,护着我,让着我。小时候我因为淘气而砸坏了他家唯一一只古董花瓶,他替我顶罪,挨了一顿打,关在小房里呆了三天。每次跟妈妈吵架生气,都是他把我找回来,带到他们家去蹭饭。
  他帮我做作业,替我温书,为我补习功课。每当我起晚吃不了早饭时,总能在书包里发现一袋鲜奶和一块肉松面包……我习惯了这种保护,这种宠爱。我依赖于他在身边的生活,他就像是空气,每时每刻都存在于我的世界之内,历久弥坚,固若金汤。
  我叹口气,轻声说,“算了,我也就发泄一下。我没事,就是有点不甘心而已。走吧,回去晚了我妈又该唠叨了。你知道,最近她更年期,总是有事没事地拿我撒气。”
  自顾自地向前走去,迈出几步之后,却不见他跟上。我停住,未及转身,却听见身后一声长长的叹息。
  回过头,只见周朗一动不动地站在原地。他的表情依旧静如止水,可是眼底,却写满了一种类似于诀别的心痛。他说,“默默,忘了他吧。会有更好的人来珍惜你疼爱你,他,不值得。你知不知道,每次看你这个样子,我都特别特别的心疼。”
  我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周朗。在我的印象中,他不是一副自恋满满的样子炫耀自己,就是凭着自己一张贱嘴到处损人。
  这样的他,眼角眉梢间处处透着一股子苍凉。那种忧伤,那种无可奈何的悲怆根本就不该出现在他明媚的脸上。
  我想,这一定是个充满了阴谋和奸情的时代。这样充满文艺气息的他,还真让我有点不大习惯。
  于是我扯开嘴角,像摸小狗一般走过去摸摸他的脑袋,说,“别担心姐,像姐这么传奇般的人物,他那点边角料还构不成姐的威胁。”
  回到家的时候我妈正在往脸上贴黄瓜。她看着我狼狈的模样,轻哼一声问,“又去哪儿鬼混了?”
  我低头走向卧室,闷声道,“有人抢劫,我看不下去,于是就英勇地拔刀相助了。”
  不想听完这话她居然心情大好地笑了起来,她说,“林默,我不了解谁还不了解你啊!你这么自私的人,怎么可能会那么好心地帮别人?”
  我再不吭声,伸手摔上卧室门的前一秒却听见她淡淡的叹息,奇怪的是,那种无奈和疼惜竟然跟周朗如出一辙。她说,“默默,我不知道是该说你坚强还是该说你冷淡。其实你没必要总是活得这么理智这么清醒。爱也好恨也罢,有时候糊涂一点,至少不会太累。”
  我打开门冲她笑笑,特文艺地说,“我没事。妈,你知道我总能把自己保护得很好。这世上没有谁离不开谁。人首先要懂得珍惜自己,好好生活着,爱才有所附丽。”
  关上卧室的门,笑容僵在唇角。坐在床上望向窗外,夕阳染透云层,渗漏出点点血红色的光晕。我自嘲地闭上眼,唇角努力划开一道轻微的弧度,可内心,却依旧寂如深渊。
  是的,我的确喜欢苏漠北。不,确切地说,是爱。
  从初见他第一眼的惊艳,到渐渐产生的好奇,再到了解之后的好感,一步一步,逐渐深入。他是我第一个真正意义上爱过的人,之所以在乎,所以,才更加容不得背叛。
  高一那年暑假,我在Paradise酒吧见到苏漠北的第一眼时就明白,王若琳的那首歌简直就是唱给我听的。
  LostinParadise,苏漠北,我迷失在你的天堂。
  他坐在角落独自抽一根万宝路,面前摆着一杯BloodMary,不喝,双眼只是迷离地望向某个地方,浑身上下散发着一种迷一般的邪魅气息。
  这个男人并不英俊,五官凌厉深刻,唯有那双桃花眼带着致命的诱惑,强势到令人无法抗拒。那种骨子里透露出的张扬是神赐于世人的诱惑,那副神情仿佛能将世界踩在脚下,狂妄到不可一世。
  BloodMary,血腥玛丽。
  成分是Vodka,TomatoJuice,LemonJuice,WorcestershireSauce,TabascoSauce,Lime。
  一直不喜欢这种红色的液体,像血,看得人心惊胆战。可是偏偏有那么多人爱喝,因为它酸甜掺杂的味道,肆意张狂,自以为是,像极了角落里这个眼神永远魅惑迷离的男人。
  见我坐到他对面,勾唇浅浅一笑,突然将手中的烟头狠狠按熄在浇满啤酒的烟灰缸内,轻声说,“你听,烟在尖叫。”
  男子的笑如苍穹微光,铺天盖地将我淹没。于是,怔忪半晌,我几乎是下意识地脱口而出道,“帅哥你太有型太酷了,连说话都这么幽默!你做我男朋友成不?”
  他懒洋洋地靠在沙发上望着我微笑,眼底却闪烁着摄人心魄的光芒。他若有所思地盯着我说,“这样啊,那我们打个赌吧。你若能在全校做广播体操的时候站到主席台上大声喊一句‘我是单身女性,你们谁对我有兴趣,下来私聊’,我倒可以和你试试。我一向喜欢有挑战性的女孩子,正好我最近感情空虚,抓紧机会哦!”
  知道什么叫电光火石吗?知道什么叫一见钟情吗?这就是了!
  这样狂妄嚣张到不可一世的男人,这样邪魅到犹如鸠毒的男人。我的心竟然在霎那间无可遏止地跳动起来,晨钟暮鼓一般,一下一下,慌如鹿撞。
  我想我的确是被他迷住了。如此不安分的因素,明知碰不得,我却仍愿饮鸩止渴。
  翌日早晨做课间操的空当,我毫不犹豫地跑上主席台,在校长和体育老师万分惊讶的神情中,当着全校4000多名师生的面说出了那句我穷极一生都会记忆犹新的话。
  我握着主席台前的话筒,以一种势在必得的语气沉声道,“我是高一五班的林默,单身女性,你们谁对我有兴趣,下来私聊!”
  那一刻,我的心情平静到不带一丝波澜。我知道,台下定会有一个人细细观察着我的一举一动,所以,为了爱情,我只能赌。
  我从小就是这样,向来目标明确。对于自己喜欢的东西,不管付出多少我都会尽己所能去争取,因为没有目标的人生永远都只是一片死水。
  谁说无欲无求才是人生的最高境界?如果四大皆空了,那就直接去当和尚好了!
  所以,那天放学,人群熙攘的校门口,当苏漠北走过来轻轻执起我的手时我就知道,我赢了。
  所以我一直觉得,只有努力和奋斗过的人生才最精彩,这样才不会后悔,更不会在以后的人生中感到错过和遗憾。
  我如愿走进了苏漠北的世界。他带我泡吧,玩夜店,跟他的朋友们拼酒,飙车。
  彼时16岁的我,从来不知道在我的学校之外还有这样一个丰富多彩的世界。以前我虽不算是多好的学生,至少也没让老师和妈妈操过太多心。可是这一切在遇见苏漠北之后全部被颠覆了。
  我的人生,我的世界,都因为这个男人,开始了新的转折。
  我天真地认为,如果想要真正融入他的世界,这些东西,便都成了我不得不学的课程。于是,我学会了抽烟,喝酒,蹦迪,跳野舞。于是,我开始步入了一种名叫“堕落”的生活。
  那时的我尚且不懂,人世间有太多勉强不得。我将自己小心翼翼的爱情理解成一句禅语,甚至傻呼呼地告诉苏漠北:世间爱情都一样。求不得苦,万丈红尘皆是空。
  他只是不屑地笑笑,叱我一句“幼稚”,眼底写满了讥诮。
  我难过地看着他,却依然满心期待地以为自己能将他感化。却不知,在他眼里,我早就成了一个为爱痴狂的傀儡。
  很多事情,周朗劝过我,吕筱然也劝过我,可我就是不听。用一句很矫情的话来形容,叫做宁死不屈。
  我们三个从小在一栋楼里长大,彼此几乎是对方肚子里的蛔虫,谁心里那点小九九还未说出来便已被大家心有灵犀地知晓。仅仅一个眼神一个表情,大家便都能猜出对方的下一句话会是什么。于是二人在发现对我说教无妨后只得放弃,虽然他们依旧对我的行为表示极大的不耻和抗议。
  说到默契,便不得不提起我们之间那些个狼狈为奸的破烂事。
  有一次聊天时吕筱然问我,“林默,你妈怎么给你起了这么个名字呢?为什么要叫‘沉默’的‘默’?”
  我无比惋惜地叹一口气,傲气横秋地说,“谁知道呢,还不是我出生那会没跟我爸妈沟通好呗!”
  未等我说完,周朗立刻接口道,“是啊,沟通好了就不叫林默了,直接叫林磨叽得了!”
  我一只手伸过去死死拧住周朗的耳朵,刚听见他杀猪般的一声嚎叫,就看见吕筱然一副护犊情深的模样冲过来将周朗紧紧护在身后,眼神却死死盯着我身后,然后表情无比荡漾地娇笑着说,“哟,那不是季晓录吗?!传说中的校草啊,头一次见到真人难道林默你就真的真的不激动吗?”
  我猛然回头,身后空荡荡的一片。再回身时,俩人早已不知去向。
  那是我第一次听吕筱然提起季晓录的名字。他是我们学校的传说,有个很狗血的外号,俗称:白马王子。
  打个比方,论相貌他属于偶像派;论体能和学习他属于实力派;论恋爱他属于清白派;论家世他属于高干派。
  别问我是不是在这儿瞎掰,我生活中就是出现了这么一个人,不但各方面的成绩优异,生活作风简单干净,而且,人家还有个有钱有势的好老爸。
  可是,这样传奇般的人物只能用来崇拜,却不能用来爱。
  大概是从小被保护得太好,他完全没有高干子弟抑或富二代所拥有的那种浮夸纨绔,整个人就像生活在玻璃罩里似的,太过美好纯净,很多女生都只敢偷偷地喜欢他思念他,却不敢开口表明,更别说主动追求。
  而季晓录也像个不开窍的木头一般,就这样孤身一人地顶着张祸国殃民却又无比无辜的脸满校园晃荡。
  这也是我们至今未听说过季晓录有恋爱对象的原因。
  因为所有的传说,永远都只活在人们的想象和传诵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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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种相濡以沫的依赖,叫“周朗”(03)
更新时间2010…12…30 14:51:17  字数:2951

 起身,从冰箱里找了块冰袋自己敷在脸上,刚刚爬上床就听见门“嘭”地一声被撞开,睁开眼,便看见吕筱然那张清纯中又夹杂着点野性的小脸露了出来,第一句话就是,“默默,你又被苏漠北甩了?”
  原本心情已经稍稍平复了些,结果因为她那个加了重音的“又”字,我的表情顿时垮了下来,我说,“别跟我提那个悲剧。”
  她若有所思地盯着我,过了好半天才组织出一句很文学的话,“哪个女孩青春年少的时候没有犯贱般地爱过一个人渣?没事,犯完贱了能吸取教训,更懂得爱惜自己就行。”
  吕筱然将苏漠北形容成人渣。以前她这样骂他时我总是据理力争,有时连我自己都不知道在争什么,可就是不许别人辱蔑她,哪怕是我铁磁,是我最好的朋友。
  从始至终,我像个老母鸡一样小心翼翼地护着苏漠北,谁知,这样的关心却被他当成犯贱,这样的爱护被他弃如草芥。
  所以这次,我终于破天荒地没有再反驳她。
  我抱着流氓兔的抱枕坐在床上发呆。这个抱枕还是我跟漠北恋爱第一个月,逛搜秀时他买给我的。每次难过我都会抱着它,看见它那副色迷迷的小贱样,我的心情总是会莫名其妙地好起来。
  我不知道这是什么原因。大抵是这个流氓兔皮笑肉不笑的样子太像周朗,眼睛一眯,便是一肚子坏主意。所以,一想起他,一想起这个始终坚定不移陪伴在我身边的男孩,纵然再难过的心情,也会在不知不觉中慢慢平复下去。
  只是,这一次,不知为何,我突然失去了全部的感觉。
  大概是因为在大街上哭够了,也或许是因为这场爱情令我疲惫的次数太多,如今看来,我连哭泣的力气都被透支干净了。回家之后我一滴眼泪都没有流,整个人就这么呆呆地坐着,躺着,脸上呈现出一副近乎白痴的表情:面无表情。
  记得初中时就有人说我性子太过淡漠,一天到晚没心没肺,只要不触及到我的自身利益,就算天塌下来,吃喝玩乐照样不误。
  然而,只有我自己知道,我不是这样,我只是学会了隐藏。
  这个世界很玄妙,或许有人天生就没心没肺,却没有谁会是天生的冷血。这个社会可以把人塑造成任何一个模样,好坏与否,看的不过是你自己的选择和造化。
  估计是实在看不下我这副半死不活的神情,半刻之后,吕筱然转移了话题,她说,“哎,你知道吗,我今天又看见季晓录了,跟个女的在一起,一看关系就不正当!你说这孩子怎么突然就开窍了呢?那女的也没多漂亮啊,俩眼加起来还没我一只眼大呢,他怎么能让她抱着自己的胳膊呢,大街上拉拉扯扯的影响多不好啊!”
  我无奈地听着她酸溜溜的语气,想个半天,只得敷衍着答道,“你丫一女流氓什么时候变得这么保守了?得了得了,别瞎想,没准电视台正好当街采访,那女的就一主持人,看见季晓录这模样难免不动春心。人家摄制个节目啥的就算亲一起也是正常,你说是吧?!”
  身边久久没有动静。我侧过头看她,就见吕筱然一副大义凛然的神情,表情严肃地拍拍我的肩说,“亲爱的,你第六感一向很准,有你这句话我就放心了。我先回家了,爱你,安。”然后在我脸上响亮地“啵”了一口,以光速窜了出去。
  于是我彻底无语了。其实她最初跟我说起季晓录怎么好怎么好时我还真没当回事,后来随着她对季晓录的话题与日俱增,我才开始正视这个苗头。
  我一直觉得吕筱然是个妖孽。明明是清水素颜,骨子里却透着说不出的妩媚妖娆。就连举手投足间,也练就出一种一成不变的风情。
  我们都出生在普通的工薪阶层,可人家就是能把几十块钱的地摊货穿出自己的特色。她初中时就开始学化妆,学抽烟。每个月的生活费一到手,便立马计划着买哪本时尚杂志,买什么护肤品,买哪种烟,再搭配什么风格的衣服和鞋。
  高中时我们都看安妮宝贝,看《彼岸花》,看《二三事》。我喜欢书中特立独行的乔和良生。可是吕筱然独独喜欢视若媚行、时而淡漠时而却又一腔孤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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