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简介:(1)
陈晨,5月22日生于杭州。作品曾发表在《最小说》《布老虎青春文学》等杂志。获第十届新概念作文大赛一等奖。
金子棋,1989年生,是与双子速配的天秤座。喜欢的作家有泰戈尔、杜拉斯、顾城、郭小四。喜欢J加美少年,并有轻微正太控。现在上海念高三。获第十届新概念作文大赛一等奖。
徐筱雅,1987年生于广西南宁。安静,畏生,不内向。写作不勤奋,灵感来时下笔流畅,灵感去时抓耳挠腮。读书不勤奋,经常由于书中人物名字太长而放弃阅读。性格懒散,经常临时抱佛脚。死心眼,不喜欢遇到谈话时钻牛角尖的人。获第六、七届新概念作文大赛一等奖,第八届新概念作文大赛二等奖,第十届新概念作文大赛一等奖。
朱戈,1990年5月生于上海。自幼学习钢琴,但至今未在等级考试中有所收获,十五岁受国内动漫影响喜欢上吉他。现就读于上海某重点中学,在高考路上迷茫着前进。获第十届新概念作文大赛二等奖。
张希希,非典型的魔羯女。喜欢读书,喜欢绘画。相信在成长的过程里,任何璀璨都只是一笔带过。喜欢清澈的电影,喜欢可以分享的文字。喜静,亦喜动。获第八届新概念作文大赛二等奖,第十届新概念作文大赛二等奖。
刘雯,1988年出生,新疆人。获第十届新概念作文大赛二等奖。
马岩龙,笔名莫小七,男,1988年生于河南新乡。现就读于郑州广播影视学院新闻传媒系,摄影摄像技术专业。获第七、八届新概念作文大赛入围奖,第九届新概念作文大赛二等奖,第十届新概念作文大赛二等奖。
刘洋,笔名刘备,男,1989年9月生,陕西人。文学爱好者,电影爱好者,音乐爱好者,三流文艺青年。获第十届新概念作文大赛二等奖。
曹兮,笔名朝夕,网名Asher,1991年6月生于江苏徐州市,双子座。梦想的生活方式是:在舒服的床上睡觉,睡醒后写点梦里的东西,接着再睡,直?##怀龆鳌W钕不兜囊痪浠埃阂桓鋈丝藓埃愀浇硭托校坏绻患湮莸娜丝藓埃憔鸵龊芏嗍虑椤;竦谑煨赂拍钭魑拇笕坏冉薄?/p》郭龙,1988年8月生于安徽淮南,现就读于厦门大学。性格里有夏天的热情与不安分。喜欢走路与写作,热爱一个人静静地思考。曾经想去流浪,现在正在流离。每天醒来与睡去都会悄悄告诉自己:可以经常失望,但不能绝望。喜爱“等待”这个词,默默等待千里之外的那个人。获第十届新概念作文大赛一等奖。
青慧雯,1991年8月生,成都人,潜心学习十六载,最喜欢的东西是书,最喜欢干的事是买书。不过查点记忆,书,读得不多;买的书,其实更少……幸亏脑中好歹存了只言片语,偶尔动笔,聊以自慰。获第十届新概念作文大赛一等奖。
靳星,类猫科。静如处子,动如脱兔。喜书,嗜睡,好美食,爱逛街。笑容甜美且狡黠。长期表情茫然无辜状态,但某时也异常清醒,且兼备感性与理性思维。目前为全方面发展而努力,对于未来,希冀多多。获第十届新概念作文大赛一等奖。
林培源,男,1987年12月生于汕头澄海,射手座男生。2007年考入深圳大学文学院,完成个人首部长篇小说《暖歌》。拥有灿烂笑容和斑驳灵魂。敏感、脆弱。崇尚质朴干净有力量的文字。喜欢的作家有苏童、余华、史铁生、福克纳、苏珊·桑塔格、麦卡斯勒等。获第七届“中国少年作家杯”一等奖,第九届新概念作文大赛一等奖,第十届新概念作文大赛一等奖。
李晁,1986年10月1日出生,贵阳人,获《上海文学》中篇小说大赛新人奖,第九届新概念作文大赛二等奖,第十届新概念作文大赛二等奖。
任其乐,1991年12月生,甘肃人。获第九届新概念作文大赛一等奖,第十届新概念作文大赛二等奖。
丁玫,1989年2月生,湖北人,喜欢美食和音乐。获第九届新概念作文大赛一等奖,第十届新概念作文大赛一等奖。
作者简介:(2)
吕城江,1987年6月生,浙江人。获第十届新概念作文大赛二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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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1章 纯爱:烟火季节
雨季不再来 文/陈晨
美好短裙物语 文/金子棋
丢失了梦的清晨 文/徐筱雅
摇滚的日子 文/朱戈
第2章 记忆:似水流年
双生花 文/张希希
小子,小子 文/刘雯
写给二十年后的自己 文/刘雯
一个有关于我爱罗的童话 文/马岩龙
第3章 倾听:黑白森林
坠入天堂 文/陈晨
桃太郎 文/刘洋
十年 文/张希希
十一月分开旅行 文/曹兮
第4章 虚构:玄光幻影
无尘剑殇 文/郭龙
殇城杜鹃 文/青慧雯
月伤 文/马岩龙
红绡 文/靳星
第5章 故事:彼岸传奇
凉山 文/林培源
火车,快开——献给我的故乡 文/刘洋
晚宴 文/李晁
南方往事 文/徐筱雅
第6章 戏说:天南海北
萤火 文/青慧雯
有主题的故事 文/任其乐
百灵 文/丁玫
我不写武侠 文/吕城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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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晨:雨季不再来(1)
一切都要过去,像那些花,那些流水。
——三毛
[1]
好些年过去了。在夏天即将要来临的时候,我又回到了这个南方小镇。
空气中依旧有那种潮湿的香樟树的味道。小镇的雨季依旧是在春末夏初的时候来临,天空依旧是弥漫着细小的、没完没了的冷雨。
南方小镇总是在雨季里被潮湿寒冷的雾气所包围。小镇的人们像是盒中之兽,没有谁可以在雾气中逃出来。
我知道他们困了几十年,又或许是几百年。
他们的记忆,根深蒂固在这里。永远也不会被泯灭。不会丢失。
那些多年之前的事情,像是不褪色的电影,像是薄雾里他们模糊恍惚的脸。我知道,我一直记得。
我仿佛又看见了向牧。穿着黑白条纹的短袖衬衫。站在那条两旁种满香樟树的街道的末尾。
他看见我来,揿灭手里的烟蒂。把一袋青苹果递给我。对我说,这个,给你姐。
我低着头,有些胆怯地对他说,知道了。然后,我看见他转身,双手插在口袋里。往回走去。
是小镇的傍晚,夕阳在天空上被撕裂。昏黄的阳光一点点沉落下来。我看见,那些阳光伴随着向牧的背影。消失在我的视线中。
[2]
那年,我十二岁。姐姐十六岁。向牧,十九岁。
似乎从很小的时候,我就知道向牧这个名字。那个时候,向牧是这个南方小镇上所有男孩子的偶像。我也不例外。很小的时候,他父母就离婚了,母亲和别人跑了,他跟了他父亲。不过,在他十二岁的那年,他父亲去了更南方的城市。把他留在这个小镇上。他从很小的时候,就开始了一个人的生活。
他开始和小镇上的不良少年混在一起。
小镇狭窄而阴暗的弄堂里,常常会发生一场斗殴。数个男孩子扭打在一起。伤口和鲜血暴露在南方潮湿的空气当中。向牧打架很厉害,他一个人对付五六个男孩不成问题。很快,他就成了那群混混的头头。
那时,我一向觉得他是威风而且英俊的。手下几十个混混任他呼之即来,挥之即去。我听到,那些令我害怕的小混混管他叫大哥。还给他递烟。
当然,向牧之所以会和我的生活联系在一起,是因为我姐姐。
向牧喜欢我的姐姐。是那种义无反顾的喜欢。
可是,姐姐却不喜欢他,甚至是讨厌他,厌恶他。
那时,我刚上初中,姐姐已经高二。每天,她都和我一起放学回家。往往是在幽深而且不透风的小弄堂里,突然窜出几个小青年。挡住我们的去路。而向牧会很潇洒地从那几个小青年背后走出来。然后,对着我姐姐笑。那种笑容邪邪的,又有点孩子气。
他就这样对着我姐姐笑。什么话也不说。
而姐姐总是飞快地拉起我的手,绕过向牧和那几个小青年。我看到她板着脸,一脸不开心的样子,甚至有些紧张和窘迫。而当我们走远的时候,我们就能听到后面传来的口哨声。姐姐总是自语道,神经病,流氓。而我,总是忍不住往后面看,我发现那几个小青年在对着姐姐吹口哨。而向牧,则是一动不动站在那里。他还是朝着姐姐微笑。
像个傻傻的孩子一样。那个时候的向牧,一点也不像打架的时候,那个时候,他威猛,冷酷。而现在,他像一个孩子。
其实,我是希望姐姐能和向牧交往的,那样我就能光明正大地和向牧混在一起了,我就能成为他们其中的一员,没有人再敢欺侮我,也没有人再敢嘲笑我了。向牧会让那群混混帮我教训那群可恶的孩子。我要像他们对待我一样对待他们。我要朝他们脸上吐口水。往他们身上扔石子。
我还要骂他们,你们才是没有父亲的孩子。
[3]
我是个没有父亲的孩子。
我没有父亲的概念。从小到大,我就和母亲和姐姐生活在一起。我甚至没有看到过父亲的样子。我只知道,父亲在我很小的时候,就抛下我们走了。他走到哪里去,为什么走,我都不知道。
陈晨:雨季不再来(2)
我什么都不知道。
似乎姐姐知道父亲,她也许还记得父亲的样子。但是,她和母亲一样,不允许我在家里提到父亲,也不允许我问任何关于父亲的问题。小的时候,我甚至为了父亲在家里又哭又闹。我哭闹着说,我要见他,我还要去找他。我要让他回来,让别的孩子看看,我也是个有爸爸的孩子。
母亲忍无可忍,将手中的陶瓷碗扔到了我的头上,血顿时从头上流了下来。姐姐和母亲手忙脚乱地帮我包扎,姐姐心疼地在我耳边说,弟弟,为了他,不值得。他根本没有存在过,弟弟。
我在疼痛当中模糊地听到了姐姐的话。我不明白姐姐为什么会这样说。我感觉有液体在我的头部依附着。它的出现使我的头很疼。但我感觉到了,那种液体是冷的。冰冷的。
也许,我从小就是一个习惯寒冷的孩子。
初夏漫长的雨季,在我的眼里,是寒冷的。那种寒冷,没有任何安全感和依附。那种寒冷,给我带来了恐惧和孤独。
南方小镇的夏季来临的时候,总会有一段绵长的雨季。一连几个星期,都下着没完没了的雨。有的时候,大得吓人。有的时候,淅淅沥沥,像是没有重量。伴随着雨季,香樟树也开始掉叶子。红色而干枯的树叶伴随着风雨不断落下。在空气中,残留最后一丝潮湿的香味。
我终于知道连冬天里最骄傲的树也会苍老。以前,我一直幼稚地以为那些密密麻麻而且坚韧的叶子是永远不会枯萎的,也不会坠落。事实上,任何东西都会老去,都会离开。
都会消失。
而那些在冬天里都不坠落的叶子。却在这个南方小镇的雨季里,纷纷落了下来。
它们,是不是和我一样,已经感觉到了这个雨季的寒冷呢?
一个又一个阴雨天,我靠在窗边。看着沉闷阴郁的天空,轻轻闭上眼睛。往往就这样,睡了过去。
[4]
我和姐姐还是一样,过着平常的日子。姐姐读书很用功。成绩很好。老师都很喜欢她。母亲也很欣慰。而且,姐姐长得很漂亮。头发天生的乌黑和柔顺。夏天的时候,她总穿着一条白色的连衣裙,在小镇一条条狭窄的弄堂里穿梭着。这个女孩,似乎天生不属于这个狭小而俗气的小镇。
我想,也难怪向牧会如此喜欢她。
向牧开始在每天放学后等她。他依旧是穿着黑白条纹的衬衫。学生们看到靠在校门口电线杆上抽烟的向牧时,总是会发出一阵小小的骚动。不管是男生还是女生都开始议论。
——原来那个人就是向牧呢。传说中的“黑帮”老大呃。
——真是英俊。
——他喜欢三班的叶一阳呢?就是那个美女,还是学生会主席。
——只好像叶一阳不喜欢他。
——真是痴情,每天在这里等。
学生们也只敢小声地谈论,不敢过于声张。像是怕被他盯上,看到向牧的人都快速地避开了。
而每当他看到我姐走出来的时候,都会扔掉手头的烟蒂。把手紧紧地插在牛仔裤袋子里,眼神专注地看着我姐走出来。
而姐姐,却从来不看他一眼,尽管,她知道向牧在等她。她总是提一提书包,加快步伐从向牧的身边走过去。而他,只是在我姐后面跟着,一声不吭。姐姐越走越快,时不时转过头用余光看看后面。终于,她停下了,转过身,对向牧说,你别这样跟着我行吗?
她的声音是冷漠的。
向牧只是微笑。对她说,我只是,想送你回家,怕你危险。
我一个人可以的,你不要跟着了。她说。
哦。
……
只不过,向牧依旧每天在校门口等着姐姐。他经常拎一些水果给我姐姐,有新鲜的樱桃,桃子,还有青苹果。而姐姐从来都是不收的。所以,向牧会把那些水果给我,让我带给姐姐。我常常会在街末看到他。他问我,你姐姐喜欢吃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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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晨:雨季不再来(3)
我说,青苹果吧!很小的那种。
他点点头。递给我一个黑色的袋子。又对我说,里面有一些,拿回家给你姐。
那个时候,我有些犹豫。因为,姐姐不仅一次警告过我,不要再拿向牧的东西。还让我告诉他,她不会要他的东西。
她每次说起向牧的时候,语气总是有些恶狠狠的。她对我说,以后,不要和那个流氓说话,知道吗?
以后,你可不能像他那样,多没出息。
你以后要是再拿那个流氓的东西,我就打你。
流氓——这就是姐姐对向牧的称谓。在姐姐的眼里,向牧就是一个流氓,一个令人厌恶的小混混。仅仅而已。
可我,仍旧每次接过向牧让我转交给姐姐的东西。也许,是我害怕对向牧说出姐姐让我说出的那些话。
回家路上,我拎着那一袋青苹果。想到回家,把东西给姐姐,她一定会狠狠地责怪我。我心里就担心和害怕起来。路过河边的时候,我一横心,把那袋青苹果扔到了河岸旁。然后,飞快地跑。可是,跑着跑着,心里却难过起来。
不知为什么,我又跑了回去。想去把一袋青苹果捡回来。可是,当我跑到河岸的时候,却发现,苹果早已被河水冲走了。只留下那只黑色的袋子,上面沾着河岸旁的泥土。我捡起那只黑袋子,对着那只袋子发呆。
我突然觉得心里像是被什么东西扎了一下。失去了知觉。
[5]
6月的某一天。我在家里写作业。姐姐在学校补课。
下午三点,姐姐急匆匆地跑回家。还没放下书包,就气喘吁吁地问我,你知道向牧在哪里吗?我去过他家了,他没在家。
我有些惊讶,疑惑地问她,你找他?
是啊,来不及了,要出事了。你知道他会去哪里吗?
看得出,姐姐十分着急。这是她从来没有过的。她在我眼前晃来晃去,白色的球鞋上还有雨水和泥渍。冥冥之中,我感觉到,一定是出什么事了。至少在姐姐看来,是大事。
我赶紧带着姐姐去小镇上的台球馆。我知道,向牧八成是在那儿。那里是混混们的聚集地。他们在那里打台球,看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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