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朋友讲给我听时,我并不特别往心里去。
女人和朋友沾点儿亲,他对她的生活现状挺关注。
他接着讲到的事,竟使我也成了关心那女人的一个人:
她是一个省吃俭用的女人。一分也不乱花丈夫寄给她的钱。不仅小有积蓄,还盖了两架塑料棚,种时令菜蔬,每年收入也可以。她雇了一名外省的帮工,曾做过他三年半的女东家。
丈夫第三次探家以后她雇的那帮工。他是一个流浪的打工者。有时也从城市流浪到农村,替别的农民种粮种菜。她是在县里的“劳力市场”上见到他的。询问了他一番,觉得他怪憨厚老实的。她又是个有心的女人,向劳力资格登记处的人方方面面地详细了解他。人家对她说只管放心地雇他。说他已经由这个“劳力市场”中介,被雇过数次了。没有雇主对他不满意的。
登记表上,写着那小伙子二十七岁,未婚。
“二十七岁了怎么还没成家呢?”
“这话问的,穷地方的人啊!就是为了挣点儿钱娶媳妇才离开家乡的嘛!”
于是她将他带回村里,带回了自己家,腾空院子里的仓房让他住。
小伙子是个尽职的人,责任心很强。将她家的两架大棚当成自己家的一样精心侍弄。她每年靠那两架大棚所获的收入自然更值得欣慰了。她也和气地对待他,不当他是外人。
当年春节前,小伙子要回家乡去了。她大方地多给了他二百元工钱,还买了些东西送给他。
他临走问她:“东家,今年还雇我不?”
她说:“当然雇呀。不过你可以和老父母多团圆些日子。只要你五月底前能回来,我保证不雇别人。”
他走后,她想——这种关系,雇工哪有讲什么信用的?不可信他一过完春节就回来的话啊。他那么问我,无非因为我多给了他二百元工钱和些东西,他表示满意罢了。
她决定一开春就到“劳力市场”去再雇个人。
不料他初八就回到了她家里。
她问他为什么回来得这么急呀?
他说有点儿信不过她的保证,怕她雇下别人。
他说得老实。她听得笑了。
那一年菜蔬过剩,很不好卖。卖不是小伙子分内的事。她雇他时双方面讲明确的,他只负责大棚里的菜蔬生长得好坏。但小伙子连他分外的事也主动承担起来了。幸亏有他尽心尽力,那一年她的大棚没亏损……
她更不当他是外人了。遇什么拿不定主意的事便愿与他商议,听听他的看法。他也简直将她的家当成自己的家了,眼里总是有活儿。从早到晚干这干那,使她看着过意不去……
她每每问他为什么不知道累呀?
他憨厚地笑笑说,从小就喜欢干活儿。
连她的女儿,也觉得他是除了妈妈外第二可亲的人了。
当年十一月份,她一想到往年过春节母女二人的寂寞,不免地忧上心头,怨挂眉梢。
有一天她终于忍不住,试探地问他留下来陪她母女过春节行不行?
他犹豫片刻,坦率地说,那得允许他先回家乡一次,将老父老母送到至亲家去。他说否则他会觉得愧对父母,怕父母在春节喜庆的日子里备感冷落。
她从他的话里听出,他是一个有孝心的儿子。也认为他的要求合情合理。提前与他结了工钱,放他走了。
春节是一天天地近着了。
过去一天,她就不免这么想—— 一个有孝心的儿子,怎么会已经回到了家乡,却不与老父老母团团圆圆地过春节,反而千里迢迢地赶回别省异地陪东家母女过春节呢?
东家就是东家,雇工就是雇工,双方之间是有利益得失的互相算计的呀。关系处得再好那不过也是表面的现象呀。
然而他二十八那一天竟回到了她家,还带回了些他家乡的土特产。
多了一个男人,那一年春节,她的家里多了往年春节缺少的、除非男人才能带给一户人家的生气。
那一年春节女儿过得很开心。
她自己脸上也每浮现着少有的愉快微笑了。
她不是一个感觉粗糙的女人。渐渐地,从小伙子在她面前常常无缘无故地脸红这一点,她看出他是爱上她这位女东家了。
而她自己呢,夜里扪心自问,也不得不承认,她也是多么的喜欢上他了啊!
某种错误(2)
但一想到她名分上是有丈夫的女人;一想到她大他三四岁;一想到两年来他一直是她的雇工,他们之间的关系一直清清白白;一想到他们之间如果有什么不该发生的事发生,即使无人知晓,自己在他面前还能维护住女东家的庄重形象吗?而倘若被外人觉察,口舌四播,自己还能在村里抬得起头来吗?
于是她又故意在他面前处处不苟言笑,严肃得十分可以了……
而那小伙子,他的身是雇工,他对女东家的感情——不,让我们照直了说就是对女东家的爱吧,是没资格主动流露的呀。对于一名雇工,那将是多么不明智的事啊!她对他好,那是抬举他;而她某天上午说辞退他,他是不可以滞留到下午的啊!正因为他爱上她了,他希望自己别被辞退。正因为他怕被辞退,他比刚到她家时话更少了,更循规蹈矩了。
他像一只蚌,将对女主人的爱,严严密密地夹在心壳里。
在她那方面,亦如此。
她是妇道观念特别强的女人。
他是特别本分的小伙子。在乎自己的品行端否,像传统的少女在乎贞操的存失。
爱这件事,在这样的两个人之间,注定了是不自然的,极为尴尬的。
它明明发生着了,却又被两个人处心积虑地,协力地掩盖着。尽管他们的心灵与肉体都是那么地渴望彼此亲近,彼此占有。哪怕是偷偷摸摸地,以类似通奸的方式……
爱对于那一个男人和那一个女人,成了自己折磨自己也相互折磨之事。
然而他们的关系一直清清白白的。
他们从来也没想过那一种清清白白对他们各自的意义究竟何在?
因为,相对于人性,相对于爱,甚至,仅仅相对于本能的情欲和性的渴望,一对暗暗爱着的男女之间那一种清清白白的意义,是根本不可深思的。一旦深思,便极可疑。一旦质疑,便会如窗上的霜花遭到了蒸蒸热气的喷射,化做微不足道的水滴,并显现它的晶莹所包含的尘粒……
又一年过去了。
身为东家的女人,首先经受不住那一种爱的非凡的折磨了。
那对一个有丈夫而又等于常年守寡的三十余岁的女人,可以想像是一种怎样的煎熬啊!倘若没有一个自己喜欢的男人还则罢了。明明有的呀,明明就同她生活在一个院子里,想要看见一抬头就能近在咫尺地看见的呀!又明明清楚他是爱她的呀!……
人有时和自己人性作对的那一种莫名其妙的坚决,大约是连上帝也会大惑不解和吃惊不已的吧?
有一天她对他推心置腹地说:“我非常感激你对我这东家的忠诚呀。我想我再也雇不到比你更好更值得信赖的雇工了。现在呢,我请求你一件事——我希望你到城市里去把我的丈夫找回来。你会明白这件事对我有多么重要。我除了求你,还能求谁呢?……”
她说完,给了他一处她丈夫早年的通讯地址,和两千元钱。
而他却只说了一个字:“行。”
说得毫不犹豫。
在那女人,将丈夫找回来,确乎是她多年以来的夙愿。
但她偏偏请求于他,还有另外的原因——她想打发他走。打发他走了,她觉得自己被爱所折磨的心就会渐渐平静了。倘他竟能替她将丈夫寻找回来不是很好吗?她自信她已经懂得如何牵住她的丈夫,不使他离自己而去了。倘这个目的没达到,她对她的雇工的信赖,不也是打发他走的最温良的方式吗?这个主意是她想了几个夜晚才想出来的。她不愿伤害他。她觉得她替自己替他都考虑得够全面的了……
至于那小伙子当时做何想法,我们就不得而知了。
总之他第二天一早就离开了她的家……
半年内她没有他的任何音讯。他仿佛泥牛入海,无影无踪于城市里了……
女人的心确乎地渐渐平静了。然而这绝不等于她能够彻底地忘掉他。事实上她不能。事实上她经常想他。尤其在夜里,在女人的心最容易因孤独而苦闷的那种时候,她想他想得厉害,想得不知拿自己怎么办才好……
那种时候她就对自己说她应该嫌恶他,理由是他辜负了她对他的信赖。她进而认为,他是为了占那两千元的便宜才毫无音讯的。
我多傻呀,我怎么可以信赖一名外省籍的雇工呢?难道女东家是可以信赖雇工的吗?那么还有哪种人是绝不能信赖的呢?
所幸自己和他的关系是清清白白的。
这么一想,她就又觉得,损失两千元而从此确保了清白,是极其值得的了。
然而半年后的某一天,他竟回到了她的家里,并带回了她的丈夫。
那年轻人头发很长,脸上长出了胡子,衣衫不整,还蒙尘吸土的。
他避开她的丈夫,抱歉地对她说,按照她给他的地址没找到她的丈夫。他不死心,钱花光了,一边打工一边继续找,找了几个省才终于找到她的丈夫。她的丈夫不肯跟他回来,他打了她丈夫两次,把他打怕了,他才不得不跟回来的……
她听了,一时竟不知对他说什么好。
他当天晚上就又离开了她的家。没告别,没留言,悄悄走的。
然而他替她找回来的是什么样的丈夫啊!丈夫起先在城市里学会了修理摩托,之后又学会了简单的汽车检修,挣了点钱;与人合伙开了个车辆修理辅。生意渐佳,钱包鼓了,就吃喝嫖赌起来。于是又把钱挥霍光了,把生意也断送了。乞讨过,骗过,抢过,被劳教过,却恶习难改。他本是没脸回家乡面对村人面对妻子女儿的。既然回来了,就收了劣心安居乐业吧?可他已经变成另类人了,不可救药,某夜偷了家中所有现钞,又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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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种错误(3)
几天后,那做妻的女人将女儿安排在一所学校里寄读,也离开村子到城市里去了。
她的目的极为明确——寻找男人。
不过,不是寻找是她丈夫的那个男人。
寻找一个四处漂泊的打工者不是一件容易之事。
她却发誓一定要找到。
她找到了。
两年后。
在他的家乡。
他已是丈夫了。而且刚刚做了父亲。
她撒谎说不是去找他的,而是出远门路过他的家乡,一时心血来潮,想见他一面。
他知道她撒谎。因为他父母告诉过他,在他漂泊在外的日子,曾是他女东家的那个女人来找过他……
但他当时已将后来是他妻子的姑娘带回了家乡……
他留她住几天。
她自然不会住下的。连杯茶水也没喝完就走了……
寻找他的两年里她变老了三四岁。
回到村里后又变老了三四岁。而且变得性情乖张,难以相处了……
“才三十六岁,看去像四十六岁似的。而且变成个手不离烟的女人了!还经常喝酒,每喝必醉……”
朋友这么结束了叙述。
而我,连续几天里,每每思索不止。
最终,我悟到了这么一点——每个人的一生,难免会犯许多种错误。而有些错误,无论对于自己的人生还是他人的人生,往往是无法纠正的。此类错误似乎具有显明的宿命的特征。因而常被索性用“注定”两个字加以解释。其实不然,正是此类似乎无法纠正的错误,最多地包含着理性的误区。
理性强的人并不都是“好人”。
俗言的“好人”,却通常都是自设理性樊篱较多的人。
“好人”大抵奉行维名立品的人生原则。
但是,当“好人”的理性和“好人”的人性相冲突时,“好人”们又是多么可能犯难以纠正的错误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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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人(1)
父亲去世已经一个月了。
我仍为我的父亲戴着黑纱。
有几次出门前,我将黑纱摘了下来。但倏忽间,内心里涌起一种悱然若失的情感。戚戚地,我便又戴上了。我不可能永不摘下。我想。这是一种纯粹的个人情感。尽管这一种个人情感在我有不可殚言的虔意。我必得从伤绪之中解脱。也是无须乎别人劝慰,我自己明白的。然而怀念是一种相会的形式。我们人人的情感都曾一度依赖于它……
这一个月里,又有电影或电视剧制片人员到我家来请父亲去当群众演员。他们走后,我就独自静坐,回想起父亲当群众演员的一些微事……
一九八四年至一九八六年,父亲栖居北京的两年,曾在五六部电影和电视剧中当过群众演员。在北影院内,甚至范围缩小到我当年居住的十九号楼内,这是司空见惯的事。
父亲被选去当群众演员,毫无疑问的最初是由于他那十分惹人注目的胡子。父亲的胡子留得很长。长及上衣第二颗纽扣。总体银白,须梢金黄。谁见了谁都对我说:“梁晓声,你老父亲的一把大胡子真帅!”
父亲生前极爱惜他的胡子,兜里常揣着一柄木质小梳。闲来无事,就梳理。
记得有一次,我的儿子梁爽天真发问:“爷爷,你睡觉的时候,胡子是在被窝里,还是在被窝外呀?”
父亲一时答不上来。
那天晚上,父亲竟至于因为他的胡子而几乎彻夜失眠。竟至于捅醒我的母亲,问自己一向睡觉的时候,胡子究竟是在被窝里还是在被窝外。无论他将胡子放在被窝里还是放在被窝外,总觉得不那么对劲……
父亲第一次当群众演员,在《泥人常传奇》剧组。导演是李文化。副导演先找了父亲。父亲说得征求我的意见。父亲大概将当群众演员这回事看得太重,以为便等于投身了艺术。所以希望我替他做主,判断他到底能不能胜任。父亲从来不做自己胜任不了之事。他一生不喜欢那种滥竽充数的人。
我替父亲拒绝了。那时群众演员的酬金才两元。我之所以拒绝不是因为酬金低。而是因为我不愿我的老父亲在摄影机前被人呼来挥去的。
李文化亲自来找我——说他这部影片的群众演员中,少了一位长胡子老头儿。
“放心,我吩咐对老人家要格外尊重,要像尊重老演员们一样还不行吗?”——他这么保证。
无奈,我只好违心同意。
从此,父亲便开始了他的“演员生涯”——更准确地说,是“群众演员”生涯——在他七十四岁的时候……
父亲演的尽是迎着镜头走过来或背着镜头走过去的“角色”。说那也算“角色”,是太夸大其词了。不同的服装,使我的老父亲在镜头前成为老绅士、老乞丐、摆烟摊的或挑菜行卖的……
不久,便常有人对我说:“哎呀晓声,你父亲真好。演戏认真极了!”
父亲做什么事都认真极了。
但那也算“演戏”吗?
我每每的一笑置之。然而听到别人夸奖自己的父亲,内心里总是高兴的。
一次,我从办公室回家,经过北影一条街——就是那条旧北京假景街,见父亲端端地坐在台阶上。而导演们在摄影机前指手画脚地议论什么,不像再有群众场面要拍的样子。
时已中午。我走到父亲跟前,说:“爸爸,你还坐在这儿干什么呀?回家吃饭!”
父亲说:“不行,我不能离开。”
我问:“为什么?”
父亲回答:“我们导演说了——别的群众演员没事儿了,可以打发走了。但这位老人不能走,我还用得着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