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犹豫。”
他决绝的冷睨着我,抬起的右手展平,利刃似的向着我的头直劈过来。
我扬起唇角,淡然承受他的掌风,心里的痛牵引着泪水泛滥流淌。
视线由模糊变得清澈,由清澈又变得模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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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三卷 情殇:【21】
他打过来的手,在半空停顿了一下,却还是狠绝的加大了力,飞扬入鬓角的眉紧皱,流光溢彩的红眸深沉可怖,无法泯灭的殇却开始复燃。
一滴艳红的血泪,不期然的滑落,在透着白色光氲的肌肤上,宛若坠入雪地的花瓣,凄怆绝美。
我贪婪的凝望着他,将他的面容深深烙进灵魂深处,若有来世,我希望他不再记得绮瑟。
“说再多的对不起,也已经无济于事。如果能因减少你的痛苦而死去,我无怨无悔。”我哽咽着坚持把话说完整,“威斯勒,请相信,我是真的真的爱你。若有来世,不为与你相爱相守,只看你一眼便好。”
他白皙的手触及我发丝的一瞬,倏然翻转,转而抓向我的肩,一把拖住我揽进怀中,紧紧抱住。
“告诉我,我到底该拿你怎么办?”
“……”
他不是已经决定杀我了吗,何必再问?
“你在一点一点割我的心,你在焚毁我至爱的绮瑟,我恨你,我恨你入骨!”他一字一顿的憎恶说着,却违心的吻着我的额头,和脸颊的泪。
我回抱着他,泪流不止的笑,这次,他终于没有把我当成绮瑟!
***
那个遗失许久的梦境,重又变得真实。
曳地的淡紫色天鹅绒裙裾拖拽而下,两个侍女整理着精美的绣边,镜子里惊艳的身影婀娜倾城,长发高束,公主冠上的珍珠和水晶交相辉映,高贵夺目。
也尤身着一身墨绿的官服,恭谨的站在镜子不远处俯首。
“公主,汤尼殿下已经对群臣发布声明,他至死都不会与公主成婚!”
我慢慢转身,眼神沉静的看着他,暗隐的霸气浑然天成,轻移方步走向精美的高背椅,几个侍女退至门外之后,我才又听到自己口中蹦出的威严质问。
“我让你打听的事情呢?”
“威斯勒王子喜欢的女人……属下还没有查到,血族王陛下也亲口说,威斯勒殿下生性闲散不羁,虽然不好权势,却极难驯服。”
“就是他了,无论他是否愿意,设法抓到他的把柄,如果他像他的两个哥哥一样,污蔑暗影灵族威严来抗婚,就直接杀了他!”
有谁知道,这冷绝的口气之下,是一颗相思成痴的心。
也尤抬眸看了我一眼,“公主,真的决定这样做吗?绮炫王子已经为您铺好了道路,返回灵族,他不会介意……”
“够了!此时返回灵族,我还有立足之地吗?曾经辛苦累积的力量早已经全部崩溃。和亲失败,就连父王也不会正眼看我一眼,我这个灵族公主的身份,只有在血族还有分量,在灵族不过是泼出来的水。”
“公主何必妄自菲薄?陛下还是很疼爱您的……”
“他的疼爱能支撑到什么时候?自从母亲死去,他也从没有亲自到我的宫殿去探望过。”尽管心里哀伤透凉,脸上却丝毫没有波动。
“按照我说的做吧!若是真的返回灵族,只怕也是被他们随便安排个臣子嫁了,倒是不如促成这桩婚事,结束两族的战争更有意义。”
“是!”
也尤扼腕的叹了口气,转身退出去。
坐在书房一整天,绮瑟茶不思饭不宁,虽然是翻看着一堆书信和文件,却一个字都没有入眼。
我能感觉到她的烦躁和担忧。
威斯勒的魅惑心神的笑,在脑海中过电影似的一次次闪过,初遇时,他在花园的轻微碰触,还有海浪拍岸的沙哑声音,都能扯痛神经。
她走到卧房的角落,竟那样蹲在地上,对着从花园抱回的白色纱帐傻兮兮的黯然落泪。
这个在人前趾高气扬,在莫尔斯与汤尼面前毫不示弱的公主殿下,只因为一个莫名其妙的笑失去自我。
“公主,威斯勒在殿外,他点名要找一个叫绮的侍女。”
我魂归附体似的紧张起来,迅速擦掉脸上的泪痕,摘掉头上的公主冠放进内室,将盘好的长发拆散,随意的扎成侍女发辫,紧张的揪住裙摆,像是个矜持的小女孩。
“让……让他进来。”
“绮,我听到你的声音了!”
威斯勒已经闯了进来,三两步站到我面前来,急切的拉住我的手走向门口,压低声音。
“我不是让你帮忙在你们公主面前说两句好话的吗?你说了没有?你有没有告诉她我已经有喜欢的女人?”
说着,他不安的往内殿张望,像是生怕被“公主”发现似的。
我费尽气力,才强迫自己从他俊美的脸上收回视线,“看样子,王子殿下已经知道了和亲的事!”
他这紧张的样子有点滑稽,我却怎么都笑不出来。
“是,父王刚找我聊过,你是知道的,我有喜欢的人。”
“公主并非不明事理的人,她已经派人去探查你喜欢的人却查不到。如果王子殿下真的深爱某个人,不妨说出来。”
先前威斯勒已经告诉我,他喜欢的人便是花园中初遇的绮,也就是此时站在他面前的“宫女”——更是真正的绮瑟。
他迷人的蓝眸略带温柔,凝视着自己心爱的人,话明明已经到了唇边,却欲言又止。
“殿下有话不妨直说。”
这一句催促,让我心痛难抑。
那一刻的绮瑟,其实惧怕听到他说出任何一个陌生的芳名,她根本没有做好承受的准备。
两个傻瓜呆子,还被彼此的含蓄蒙在谷里,美好的一见钟情,竟也弄巧成拙,痛得生不如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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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三卷 情殇:【22】
“我还没有对我喜欢的女人告白过,也没有正式约会过她,所以,任何人都不会知道我的心意。”
他双眸高深莫测的闪烁,顷刻间已敛去温柔,变得清冷妖魅。
“殿下是在犹豫,还是惧怕?”
“并非是我犹豫。至于惧怕,可能有一点吧。”
他无奈的叹息,背转过去,“不过,我不是怕被拒绝,而是我身边的敌人太多,我怕她知道我的情意之后,也会情不自禁。如果她真的暴露,可能会性命不保。这几千年来,我从没有真正的爱过一个人,所以我格外珍惜她,”
“殿下果真爱她!”
我感觉到绮瑟的身体在颤抖,她的双腿像是已经无法支撑身体的重量。
“绮,如果绮瑟公主方便的话,我希望你能说服她。通过灵族的传闻可知,她并非一般女子,应该与之匹配的,应该是莫尔斯那样魄力与雄心兼备的人,而不是我这个游手好闲、不问世事的无能王子!”
“殿下,过度谦虚便是虚伪,你的一举一动,以及力量强弱,都被公主摸的一清二楚。
更何况,莫尔斯殿下深爱刚刚去世的泰瑞莎。卡沃伊小姐,她尸骨未寒,莫尔斯是不可能与公主成婚的!殿下您也不会再将公主强加给沉郁情殇的亲哥哥吧?”
威斯勒有些不耐烦,“那不如嫁给汤尼,汤尼虽然脾气古怪倔强,却……”
“汤尼王子以阴险毒辣著称于世,殿下您不会让本就无辜的公主痛苦一生吧?”
“她痛苦……那我呢?绮,你应该理解的……”他焦躁的不知该如何解释。
我客气的退后一步,欠身俯首,“公主殿下心意已决,你的两个哥哥已经抗婚,如果你再抗婚,血族与灵族的战争将继续下去。
上一次,血族被重创,还没有来得及重整旗鼓,这是让血族覆灭的好机会,血族王纳里斯,也只有死路一条。
公主不会强加逼迫,但是,王子殿下应该将个人幸福与族群安危慎重比较,再——做——决——定!”
他气急失笑,“绮,你……你真是让我刮目相看,这些话都是你们公主教你说的吧!”
“公主身不由己,进了血族,等于一只脚迈进地狱,希望殿下谅解。”
“什么族群,什么战争,什么地狱,我都懒得过问!”
他怒火暗涌,却并没有发出来,突然紧迫的握住我的肩,强迫我正视他,“你告诉我,如果你无法与你相爱的人在一起,你会怎么做?”
“绮生性自私,若无法与爱人相守,我便会杀了他,然后自杀!”
他怔愣的看着我,大半天才有反应,“为什么要这样做?”
“相爱的人不能相守,比死去更痛苦,一起死,不就是最好的结局吗?”
“哦……”
他又诡异的失笑松一口气,慢慢扬起唇角,笑意有几分勉强,却又有几分决绝。
“我喜欢这样的结局!告诉你们的公主,我会与她如期举行婚礼的。”
“是!”
“在我面前,不必这样客气的行礼。”
他抬手本要拉我的手,却又像是觉得不太妥当,迅速背向身后,“对了,你是不是也跟着陪嫁?”
“灵族的侍女都是自由人,从不陪嫁和陪葬,公主嫁给殿下之后,我会返回灵族。”
“你不要马上离开,可以在血族多留一段时间,我有个礼物要送给你。”说完,他转身不见了人影,只留下一阵冷风在空旷的殿内回荡。
我感觉到自己的灵魂煞那间脱离绮瑟的身躯,她就像是失去了支撑,虚弱的瘫软下去——她的心已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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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场婚礼空前盛大,在血族人视为最吉祥的子夜举行,在绮瑟看来,这不过是葬礼前夕的祭奠。
前世的我,身着飘渺如云的婚纱,在一群侍女的簇拥下走出寝宫,掀起脸上的面纱,看到天空有炫目的流星划过。
脑海中回荡起熟悉却又陌生的声音,那是父王——暗影灵族之王,在绮瑟幼年时曾经对她说过的话。
“相传,暗影灵族的人在最幸福的时刻死去,会化为一颗耀眼的流星,灵魂升入天堂,经过百年历练后,再转世为人类。”
我不受控制的将纯银匕首放在后腰巨大的蝴蝶结内,小心的摸了一下,心中却感慨,若是在这个婚礼上死去,也算是幸福的,百年后,再转世成为人类,和威斯勒白头偕老。
“公主,快到大殿了,面纱放下来吧!”身后的侍女提醒。
“你们谁听说过,血族人死后会转世的传说吗?”
“回公主,我们只听说过,血族人死后,将彻底灰飞烟灭,永远都无法再活过,可能,他们的生命充满罪孽,没有机会再活了吧!”
“哦……”
抵达大殿入口时,我看到一个很久以前曾经见到过的人——司徒熙。
只是与真正的司徒熙相比,他眼角没有鱼尾纹,像是只有三十一二岁,显的异常年轻俊美,气质却如出一辙的深冷。
“父王!”
我听到自己轻轻的叫了一声。
我却不明白,为何灵族先王会与司徒熙长得如此相仿,如果这是巧合,未免也太过巧合!
他看我的眼神虽然充满慈爱和疼惜,却又若即若离,还暗含一丝歉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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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三卷 情殇:【23】
尽管隔着面纱,我却依然能看清楚,他的肌肤更胜女人,平滑若银白的瓷,散发莹润通透的光氲。
清雅的眉,清朗的目,朱红的唇,繁复华贵的皇冠,艳红如火焰冗长的发丝,洁白修身的豹纹毛边长袍,整个人艳丽绝美,飘逸倾城,又霸气凛然。
“绮瑟,你选对了人。”
就连他的声音也与司徒熙一样。
或许是因为父亲慕尚岩对洛雅芙女士的背叛,看着面前的灵族先王,我越觉得洛雅芙女士不该放弃司徒熙,纵然柯里男爵对她也是痴心一片,可司徒熙毕竟为她坚持了二十多年……
相较之下,“我却觉得自己选了最错的一个。”话虽然是从我嘴里说的,却是绮瑟绝望的感慨。
“幸福要慢慢铺垫,才会长久。”
“您了解,我向来没有什么耐心,只想一步就抵达目的地。”
“女儿,你刚出生时,可是连眉毛都没长齐呢!”他给了一个拥抱,拍拍我的肩,“也是用了两千多年,才蜕变的如此美丽如此坚韧,威斯勒是血族皇家最好的王子,我和他聊过,你们会幸福的。”
“看来,父王为我的婚事也费了不少心思!无非是嫁给吸血鬼罢了,我本应该明白,在这个皇宫,嫁给谁都只有一个结果。”
他帮我整理了一下面纱,虽然慈爱的凝视着我,却若有所思,视线像是落在了另一个地方,“今天的你,像极了你的母亲。”
“父王还记得母亲?”我听出自己的嘲讽——这是绮瑟的嘲讽。
“我怎么会忘记她,没有她,我不会有个这样倔强完美的宝贝女儿。”他伸手臂示意我挽住,随着庄重的音乐,带我迈步踩上红毯。
红毯尽头,是一个身着艳红王子长袍的挺拔脊背,栗红的发丝用精美的钻石发箍固定在脑后,瀑布似的垂于背上。
他像是察觉到我的视线转过身,幽蓝深邃的双眸凝望着我,惊诧的怔住。
直到他的伴郎提醒,他才走过来,眼神仍是不可置信。
父王将我的手放在威斯勒的手臂上,“从这一刻起,请珍爱我的女儿。”
“父王放心,我会让她成为最幸福的人!”他清冷的看了我一眼,带着我往红毯尽头走去。
红毯两旁观礼的人都起立,静默冰冷的看着我们,他们的眼神中没有祝福,没有微笑,肃穆的像是一场葬礼。
莫尔斯看着威斯勒的眼神,就像是那些灵族人看我的眼神一样,既同情,又惋惜。
“在花园中,我认错了人。”他低语。
“你不必说违心的话,我们不会幸福,父王也不会计较你是否真心,只在意你是否说实话。”
“无所谓啊,他更喜欢我叫他父王!”他似乎心情不错,“你也有演戏天份嘛,我把你错认为侍女,你就将错就错!”
“那不重要,反正……我已经准备杀你!”
他丝毫没有惊讶,一条手臂不知何时已经环在我的后腰,蝴蝶结中的银匕首被他巧妙的抽走。
“这里可不是杀人的好地方,我们应该等婚礼结束之后,找个隐秘的地方来场贴身搏斗!”
暧昧邪肆的语调让我气结,只希望这个典礼快点结束。
交换戒指后,他草草在我脸颊上印下一吻,夸张的长吁一口气,邪肆的讥讽冷笑,“哎呀呀……木已成舟呢!公主殿下,恭喜你从此更名为绮瑟王妃。”
对于他的讥讽,置若罔闻,我弯身,任纳里斯将钦赐的紫色水晶吊坠挂在我的脖子上。
“绮瑟,这枚水晶不只象征你在血族的地位,也能庇护你,并将你的灵魂与威斯勒的生命系在一起,切记不要随便取下来。”纳里斯严肃的叮嘱。
“是,陛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