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那该多好。
如果从一开始,就能遇见对的那个人,那该有多好。
我双手张开,倒在了地上,四肢呈“大”字。
很舒服的姿势。
我长长地叹了口气。
温抚寞走了过来,他蹲下身子,他伸手,抚摸着我的头发。
我任由他这么做着。
然后我说:“温抚寞,你走吧,我不会再记起你了。”
温抚寞没有说话,但他的手,还是在轻轻地抚摸着。
我有说过吗?他的手指,是纤细的长。
就这么,我在那耀目的阳光之下,安静地躺着。
像是过了许久许久 ,我慢慢地清醒过来。
睁眼,还是阳光。
但是,比梦中的,要柔和许多。
它在地板上静静地跳跃着,像是无声的芭蕾。
我的头,很痛,宿醉后的那种痛,恨不得那把刀,把颈子上的东西给割下来。
然后,我对上了一双眸子,那双沾染着妖妩的眸子。
犹如一泓春水中,飘荡着桃花瓣,随着涟漪,打着转。
一圈圈,勾人魂魄。
“起来跑步。”盛悠杰道。
“沈……”我吞口唾沫,再到:“么?”
“跑步,然后再到医院去上班。”盛悠杰一把将我扛起来,向着浴室走去。
“我们……”我再吞口唾沫,“现在是什么关系?”
“你吃了我的烤鸭,砸了我家的玻璃,就是我的人了。”我的肚子趴在盛悠杰的背上,他声音的频率就这么传入我的五脏六腑:“要走,没这么容易。”
桃花岌岌可危
就这么,我和盛悠杰,稀里糊涂地就复合了。
我想,这应该算是我厚着脸皮给换来的吧。
就像是,我喝醉了,跑去盛悠杰面前,拿着啤酒瓶威胁道:“你个龟儿子,今天给老娘句明白话,分还是不分……不过你要是敢说分,我马上把你脑袋瓜子砸得跟开了瓢的西瓜一样!”
要不然,就是悠杰其实骨子里和我一样小气,是心疼那玻璃的钱,想着如果不答应,我下次肯定还是要砸的,于是就应了。
更甚者,是盛悠杰终于认识到,用我还是比用他自己的右手舒服,所以,就让我回去了。
但不管怎么样,我和盛悠杰,复合了。
一切,和以前相比,似乎没有什么改变。
每天早上,他都要把我给抓起来,去跑步,呼吸树叶子放的倾国倾城屁。
然后,我们一起去上班,边拿工资边打情骂俏。
最后,我们再下班,在家里进行打情骂俏20版——上床做*爱。
真的,看上去还是和以前一样。
但是,我的心,却一直没有着落。
我觉得,有些事情是不对的。
例如,盛悠杰不再问关于温抚寞的事情了。
真的,他一次也没有再问了。
再也不疑神疑鬼。
可是,还是有些东西不一样了。
我总觉得,盛悠杰似乎是不开心的。
当然,在我面前,他表现得和以前一样。
可是,有好几次,我无意中从诊室外进来,都看见他在出神。
眼睛里的痕迹,不是快乐的。
而我,也更加小心翼翼。
我记得当时谈分手时,盛悠杰说出的话。
所以,我尽力避免出神,以免盛悠杰怀疑我响起了温抚寞。
我每次看盛悠杰的脸时,都是专注的,不能带一丝恍惚,以免他怀疑我在他脸上找到和温抚寞相似的地方。
甚至,我减少了和柴柴与童遥见面的次数,我怕盛悠杰怀疑他们是不是向我透露了温抚寞的现状。
日子就是这么过着。
我想,我们都是不快乐的。
但是,分手,确实痛彻心扉,大家都下不了那个狠心。
所以,就这么糊涂地过着。
不是说,糊涂是福吗?
那就保持着这样的福气吧。
我和盛悠杰这边,桃花刚刚复苏,柴柴也不甘落后,花骨朵而开始蠢蠢欲动。
但是,此桃花可不是乔帮主,而是她家里帮她选的一个男人。
模样好,家世佳,是位大学老师,工作福利好,有前途,戴着一副眼镜,那叫一个斯文败类,不,斯文有礼啊。
不过美中不足的是,他的屁股不如人家乔帮主的翘。
不过这种货色在当今世上还是算很不错的了。
柴柴对这位读书人还是挺满意的。
我悄悄问她:“你就这么把乔帮主给丢开了?”
柴柴正色道:“我和他什么关系都没有!”
“胡说,你都被乔帮主给看光了。”我提醒:“而且,那天人乔帮主说不定真的进入了你一厘米呢?”
然后,柴柴让我去死。
我没有去死,而是来到了乔帮主家里。
我去的比较巧,或者说,我故意去的比较巧。
当时,乔帮主正在吃饭。
我也不客气了,自己拿起碗来,像鬼子进村似的,将桌上的菜扫荡了一圈,然后摸摸肚子,打个饱嗝,向乔帮主报告了柴柴最近的桃花状况。
出乎我意料的是,乔帮主什么也没说,只是低头刨饭。
我斜眼睨着他:“你别想告诉我,说你和柴柴什么关系也没有。”
乔帮主还是低头刨饭。
我蹙眉,开始打量他。
本来是想从乔帮主脸上的表情揣测出他丰富的内心活动的,但是一个不小心,眼睛就溜到人家的身材上了。
乔帮主的胸肌,那叫一个结实硬挺啊,绷得纽扣都要跳开了。
这可是我梦寐以求的事情:穿件紧身衬衣,然后稍稍一动,胸前纽扣一蹦,F罩杯就露出来了。
那时,盛悠杰的眼珠子再多,估计也不够掉的。
嘴角痒痒的,我伸手一抹,湿的,原来是淌口水了。
再看下去害怕自己会对乔帮主做出不好的事情,倒不是说对不起柴柴,而是依乔帮主的体格,我这条母狼的爪子估计一下就折断了。
所以,我收回目光,再次问道:“你真的真的真的对柴柴没有感觉?”
乔帮主继续低头刨饭。
我恍然大悟,接着叹口气道:“我知道你的心思了……”
“我喜欢那个女人,但是,我这份工作,很危险,平时休息的时间很少。如果她和我在一起,会过得很苦,所以,我宁愿她跟着那个男人。”乔帮主顿了顿,看着目瞪口呆的我,问道:“你认为,我会这么说,对吗?”
我继续目瞪口呆地点头。
乔帮主将碗中最后一口饭刨完,然后擦擦嘴,道:“那肯定要让你失望了。”
接着,他起身,向着门口走去。
“你干嘛去?”我唤他。
“去把那个女人给抢回来……记住把碗给我洗干净。”乔帮主穿上外套,头也不回地走了。
回过神来,我不由得竖起大拇指。
乔帮主,果然是男人中的男人,我就知道,你的屁股不是白翘的!
收拾完碗筷后,我回到了自己的家。
不得不夸赞一句,小乞丐也是在是聪明伶俐,自从上次我教了他怎么做家务之后,这间屋子就瓦亮瓦亮的,比我在家时还干净。
不过可能我的威胁也起了一定的作用。
我说的是:“如果我回来看见屋子有一点脏乱,就马上将你的脑袋给塞进马桶中……而且,还是我刚上完没冲过的马桶!”
记得当时我话音刚落,小乞丐的身子就抖了三抖。
不经吓的孩子。
我用苛刻的眼光,四下打量着,时不时伸手,摸了摸椅子,确实是一点灰尘也没有。
于是,我满意了,掏出皮包,咬咬牙,拿出一张人民币,递给小乞丐,道:“这些天你辛苦了,拿去买点东西吃吃。”
小乞丐没有接过,只是盯着我手上的钱,眉毛扬了扬。
看来是嫌少,我的心开始淌血,但还是继续咬咬牙,再掏出一张,递给他。
可小乞丐还是没有接。
我蹙眉,开始教训他:“你怎么能这么不知足?你以为大人一天上班挣些钱很容易吗?”
小乞丐下颚紧了紧,他深深吸口气,那双眼睛,冒着璀璨的隐隐的怒火:“两张一块的能买什么?”
“买两根棒棒糖,绝对能吃一上午。”我对此深有体会。
小乞丐用掀起的眼神看了我一眼,然后从柜子上拿出一个银色的东西,递给我,道:“这是我昨天在屋子里捡到的,你看下,是不是你的。”
我接过。
那是一枚银戒,流光在上面静谧地淌过。
并不贵重,刚刚能套进我的无名指。
它,曾经是属于我的。
那是我十九岁生日时,温抚寞送给我的,他说,以后会买枚真正的钻戒,真正地娶我过门。
可是我们的关系没能等到那一天,就完结了。
当初分手时,我以为自己已经把所有的东西,都还给了温抚寞。
但是回家后,才发现,还有个漏网之鱼。
它安静地躺在我的床头柜上。
当时,我拿起它,倏地扔出了窗外。
它在空中,划出条银色的线,然后落在草丛中。
接着,在阳光下,它静谧地哽咽着。
我不晓得自己是怎么想的,但是我下了楼,我将它捡了回来。
我一直将它锁着。
“昨天,我想你柜子后一定很脏,就推开,想打扫一下,结果就发现这个指环,我想应该是你不小心掉在后面的,就收了起来。”小乞丐道。
他说得没错。
在搬到这间屋子后,有一次喝醉了,我将它翻了出来,向着天花板上一扔。
一道充满力量的碰撞后,它就这么消失了。
那次酒醒之后,我没有再去寻找它。
可我知道,它一直都在这间屋子里。
“我去超市买东西了。”小乞丐似乎这么说道。
但是我没怎么在意了。
我将指环拿到窗前,对着阳光,看着。
指环内侧,刻着三个字。
寞爱色。
温抚寞爱寒食色。
寒食色爱温抚寞。
课桌上,指环上,脑海中,我和温抚寞都牢牢地将这些话刻着。
但是无论是笔,还是刀,都敌不过时间,都敌不过错过。
我们还是放弃了这些誓言。
消失了这么久的东西,忽然之间,又出现了。
是在预示着什么吗?
我还没来得及细想,谜底就揭晓了——一阵轻微的呼吸,传递到了我的身体上。
那呼吸,可以说是悄无声息,但是我的背脊,还是感觉到了它涌动的频率。
我浑身的血液,顿时凝滞了。
猛地回头,我看见了盛悠杰。
而且,在那瞬间,我就知道,他看见了我手上的指环。
还有……指环上刻的字。
是的,我有种感觉,他看见了。
可是盛悠杰没有表现出来,他的表情,很平静,若无其事,像是镜湖的水。
但是,那水,却看不见底。
让人内心窒闷。
我下意识要将指环藏住,但是这个隐藏的动作才做到一般,理智便声声地制止了它。
我不能再让盛悠杰猜忌。
既然已经是过去的事情,就没什么好躲藏的。
隐瞒,只能制造更多的误会。
于是,我在脑海中斟酌了下语言,接着,将指环轻轻举起,道:“这是刚才小乞丐……”
但是我的解释没能继续。
盛悠杰漫不经心地打断了我的话:“我看你这么久都没回来,就来看看你,对了,前面那条街开了一家香辣蟹,你昨天不是说想吃海鲜吗?走吧,一起去。”
我的手,我那握住指环的手,僵在半空中,伸也不是,缩也不是。
盛悠杰的面上,依旧是看不出什么,他微微一笑,道:“还傻站着干嘛?”
然后,他拉着我的手,一起离开。
但是,他拉的,是另一只手。
另一只没有拿过指环的手。
那天吃饭时,我好几次,鼓起勇气,想要将这件事情向他说明。
可是盛悠杰没有给我这样的机会,他次次都不动声色地打断了我的话。
我想,他是在逃避。
晚上熄灯后,莹莹的月光潜入屋中,像纱一般铺在房间里。
我一直睡不着,我还在想着下午的事情。
我不想让我们好不容易修不起来的感情再次出现裂缝,所以,我鼓足勇气,唤了他的名字。
可是盛悠杰没有应我。
“盛悠杰,我知道你没有睡,你不用说话,只听我说就好。”这次,我没有停下,而是继续说着:“盛悠杰,那枚指环,确实就像是你看见的那样,是当初温抚寞送给我的,两年前,它被我扔在了柜子后面,我便没有再管它。但是小乞丐无意中把它给我找了出来,我就拿着看了一下,接着你就上来了……盛悠杰,你信我吗?”
我没有再说话。
房间里是寂静的,只听见我的心跳,演奏着不安的曲调。
是的,我是不安的。
番外:醒悟(上)
深夜的清寒一点点地渗入屋子里。
窗外,那浓紫的天,看上去,是那么沉重。
身边的盛悠杰忽然搂住了我的身子,紧紧地。
他说:“我信你,食色……只要你在我身边就好,真的,只要你在我身边,我什么都不在乎……”
盛悠杰的声音中,已经没有了那种让人又爱又恨的自信。
那寥落的寒冷就这么渗入我的心中。
是的,盛悠杰是在逃避。
他认为,既然自己清除不了温抚寞在我心中留下的痕迹,那么,他就应该逃避。
可是,这样的他,已经不再是我认识的那个盛悠杰了。
不再是那个时而强横,时而温柔,时而霸道,时而体贴,时而让我恨得牙痒痒,时而让我爱的头脑发热的盛悠杰了。
他不再快乐了。
是的,他不再快乐了。
心内,忽然生出一种荒芜,一寸寸地,啃噬了全部。
是我,让他变成这样的。
我囚禁了他的固执,我折损了他的好强。
他的性情,被我砍得七零八落,再也拼不完整。
他的快乐,也不再完整。
我觉得这一切都是讽刺的,这是一个轮回。
我因为安馨的存在而选择与温抚寞分手,而盛悠杰因为温抚寞的存在而和我产生嫌隙。
不同的是,我争取了,我不愿意放手,所以我重新抓回了盛悠杰。
但是,我现在开始怀疑自己这么做是否是正确。
因为,盛悠杰的眼睛,再也不会露出那种自信。
那种属于他的独特的自信。
一路走来,他的生活都是顺产的,这种顺畅是他自己拼搏出来的,他着迷于这种用自己的汗水染成的舒畅。
但是在我这里,他挫败了。
人心是最难琢磨的东西。
他想要的,我做不到。
我发誓,我确实是尽力去做了,可是结果却不是他所满意的。
但是,盛悠杰还是接受了。
为了我,他还是接受了这番在他眼中是残缺的爱。
是的,在他的眼中,温抚寞一直存在于我们之间,他曾经试图逼着我忘却,彻底地忘却,可是我没能做到。
他本来是要离开的,可是因为我而迟疑了。
盛悠杰看见了我的痛苦,看见了我的泪水,所以,他决定放弃自己的原则,放弃自己的快乐。
他愿意接受我这个心中还留有温抚寞的寒食色。
我开始细细回想,如果当时,温抚寞也像我这样,去争取了,挽回了,事情会不会有什么不同。
如果他也像我一样,喝醉了,跑到我家楼下,大喊大叫,作出一副在乎我的样子。
如果他一遍遍地来请求我的原谅,一遍遍地告诉我,说他已经忘记了安馨。
如果他做了这一切,我会原谅他吗?
是的,恐怕我会。
我想,我是会原谅他的,我们也许会重新在一起。
可是,我不会快乐。
就像盛悠杰一样,我会假装欢笑,可是我不会真正快乐。
我会整日整日地猜忌。
当温抚寞出神时,我会认为他响起了安馨,继而泫然。
当温抚寞抚摸我的头发时,我会认为他是在抚摸安馨,继而怅惘。
当温抚寞同与安馨有关的人见面时,我会害怕他们谈论她,继而凄惶。
我会痛苦,陷入无边无际,不可告人的痛苦之中。
是的,如果当初我继续和温抚寞在一起,这就是我属于我们的结果。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