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吾乃食色(VIP完结+番外~爆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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吾乃食色(VIP完结+番外~爆笑文)- 第5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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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结实有力的双臂,那修长匀称的双腿,那柔韧的没有赘肉的腰肢。

虽然屁股被挡住,不过估计也是有弹性的肌肉。

我看得入了神。

估计我的眼睛又冒绿光,口水又开始滴答,脸部又痉挛性地抽搐了。

所以,云易风看着我的眸子,半阖了:“你是寒食色?”

他话音落了许久,我才回过神来,恍惚地应了声:“是的。”

闻言,云易风的鹰眸半敛,一道寒光在里面流溢而过:“你是不是曾经收留了一个少年。”

少年?

铁定就是小乞丐了。

我就知道,这孩子绝对和黑道有关系。

面对着他逼视般的目光,我只能点头,道:“是的。”

“你为什么要收留他?”云易风双目炯如寒星。

“因为当时,他在外面乞讨,发了次高烧,在病中一直住在我家,病好了后,也就稀里糊涂地住下了。”我说的是大实话。

“那么,你现在是把他当什么人呢?”云易风就这么盯着我,那眼光,像重石一般,压在我的身上。

我现在把小乞丐当什么人?

那这肯定就要取决于大哥你把小乞丐当什么人了。

事情发展到这,我的脑子开始飞速旋转。

虽然我知道小乞丐和云易风有某种关系,但是,我并不确定他们究竟有什么关系。

如果是朋友还好说,如果是敌人呢?

那我帮助了他的敌人,云易风岂能轻饶过我?

于是乎,我甚犹豫。

正在这犹豫的当,那个纹身混混不耐烦地兼狗腿地催促道:“我们大哥问你话呢。发什么愣?”

看着云易风那瞧不出神情的眸光,我只能硬着头皮道:“我把他当……当,当孩子。”

小乞丐确实是个没成年的孩子。

我这么说,没透露出喜恶,甚稳妥。

接下来,我竖起耳朵,仔细聆听云易风话语中的风向。

如果云易风说,小乞丐是他的朋友,那我肯定要大大宣扬自己对小乞丐的好。

说我一看就知道那孩子气度不凡,整天是如何如何地把小乞丐当神仙似地供着,让他衣来伸手饭来张口,除了上厕所,什么事情都帮着他干。

但,如果云易风说,小乞丐是他的敌人,那我肯定要大大宣扬自己是怎样往死里虐待小乞丐。

说我一看就发现那孩子獐眉鼠目,贼头贼脑,一脸贱相,所以整天对他非打即骂,命令他服侍我,让我衣来伸手饭来张口,除了上厕所,什么事情都帮着我干。

可是,云易风接下来却问道:“你对他,有意思吗?”

我眉毛颤抖了下,小心翼翼地反问:“您刚才问的有意思中的意思,是什么意思?”

云易风缓缓回答:“我刚才问的有意思中的意思的意思就是,你对那少年,有没有男女意思?”

旁边云易风的手下脑袋开始发晕,一个个眼睛里开始有圈圈在旋转,估计脑神经也开始在打结了。

而我的眉毛也呈现波浪状态,一波一波地浮动着。

男女意思。

男女意思。

男女意思!

我总算是明白云易风和小乞丐之间的关系了。

原来是情侣。

拍板柔弱的小受忍受不住霸道强壮的小攻的日日求欢,终于鼓足勇气,逃离了出来。

结果,在半年多之后,两人在酒吧的洗手间中相遇。

小攻将小受抵在镜子上,邪肆地说道:“这辈子,你都休想再逃出我的手掌心。”

可是小受趁他不备,还是逃了出去,像只澳大利亚小野兔般消失在融融月色中。

几天之后,小攻终于查到小受在消失的时间中,和一个女人居住在一起。

被背着而涌起的愤怒,强大的醋意,像飚风“卡特里娜”,横扫众生。

小攻一生气,女配的后果就很严重。

要知道,耽美小说中的女配角,那才叫死得一个惨不忍睹啊。

我就纳闷,为什么小乞丐会喜欢我。

现在总算是弄明白了:压我总比被云易风那身板压要轻松吧。

这要是让云易风知道,小乞丐和我在床上打了次架,他绝对会直接把我扔进机器中,压个粉碎,做成三大袋肥料,供这别墅前的草坪吸收养分。

等把小乞丐找回来后,他会抱着他,用最阴森的笑容指着草坪道:“看,那女人就睡在草里,每一根草,都是她的眼睛。”

想到这,我牙关开始打颤,头皮也开始紧缩。

为了保命,我恨不得拿上趵实泉的泉水来洗净我和小乞丐的关系。

于是,我忙道:“不,不,不,怎么可能,我一直把他当弟弟,不,是当妹妹看待的,而且,而且,他告诉我,说自己喜欢一个男人,说那男人有着宽厚的肩膀,强壮的胸肌,蜜色的肌肤,深邃的眸子……对了,我还听见他在睡梦中喊着什么‘风,抱紧我,抱紧我,风’,估计那男人的名字中有个风吧。”

一口气把这番话说完,我大大松口气。

这一番话,不仅成功地撇清了我和小乞丐的关系,并且,还突出了小乞丐对他的深情。

说不定云易风一个高兴之下,不但会放我回去,还会为我在这附近买幢别墅,方便我和小乞丐两个姐妹情深呢。

但是,话音落后,整间屋子的气氛十分沉闷。

渐渐地,旁边有了窃窃私语。

“原来二少喜欢的是男人。”

“宽厚的肩膀,强壮的胸肌,蜜色的肌肤,深邃的眸子,名字中有个风字……不就是云哥吗?”

“这么说……二少爱的是云哥?”

很好很好,大家都听懂了我话中的意思,我心甚慰。

可是接下来的一些话,却惊得我头发根根竖起。

“可是……云哥是二少的亲哥哥啊?”

“现在不是流行耽美吗?只能说二少有些重口味。”

“那二少说‘抱我’,估计是已经被云哥抱过了吗?”

这些话,虽然很小声,但是,却像是无数根冰做的钉子般,一下下地钉入我的骨髓深处。

原来,云易风和小乞丐是……亲兄弟。

那么,我刚才的那番话完全是……找死。

而且这次,还会死得……硬邦邦的。

此刻,云易风的脸色,不是一般的难看。

他看着我的眼神,锐利,像是刀片,“刷刷刷”地射过来,将我的五花肉一片片刮下来。

我屏气敛息,脑子乱成了一锅煮沸的粥,正“呼噜呼噜”地翻滚着。

天下死法千千万,就是不知云易风要赐予我哪一种。

脑子中正翻来覆去地呈现着自己的死状,云易风开口了:“易歌就在楼上,你去看看他吧。”

“易歌是谁?”我一时没反应过来。

“就是你一直在照顾的那个少年。”云易风道。

声音静静的,颇为冷酷。

我“哦”了一声,接着醒悟过来,小乞丐说自己叫易歌云,倒过来就是云易歌。

居然跟我们玩这一手,小乞丐,皮不揭了你的!

“龙三,你带她上去吧。”云易风吩咐。

旁边那个纹身混混忙应了一声,接着就催促着我往楼上走。

纹身混混原来叫龙三?难道就因为他手臂上纹了一条龙?

可说实话,他的纹身师傅手艺太差,晃眼看去,还以为是条虫呢。

还不如叫虫三。

边这么腹诽着,我边踏上了楼梯。

刚踏上三阶,身后传来了云易风的问话:“寒小姐,我总觉得我们似乎是见过的。”

“大哥,她上次在东山医院为你检查过一次的,那是她的兼职,正职是封士男科医院的医生。”纹身混混帮着我解释道。

我赶紧点头如捣蒜。

但我忘记了,云易风不是龙三,没这么好蒙。

只见他那双鹰眸中,闪过一道绵长的幽芒:“我总觉得,我们不止见过那么一次。”

闻言,我的背脊像是有只大蜘蛛在爬一样,毛骨悚然。

凉意一阵阵地从脚趾丫丫传递到四肢百骸。

雪上加霜的是,我身子一抖,随着“咣当咣当”一阵金属的敲击声,那五把搁在我内衣中,用来防身的小李飞刀就唏哩哗啦地落在了地上。

房间的气氛又重新沉寂了下来。

所有人的目光,都落在那锃亮锃亮锃锃亮兼暗器的手术刀上。





嫩桃花

“这是什么?”龙三皱眉。

我稍稍愣了片刻,随即若无其事且云淡风轻,或者说是故作若无其事且云淡风轻地说道:“哦,这个啊,是我吃饭的家伙,医生嘛,都要用的,所以要随身携带,便于练习。各位大哥别看着这个东西小,切起皮肉来可一眯都不含糊呢。记得有次我切一个患者屁股上的小疮,刀刚刚挨到那疮的表面,皮就破了,接着,里面那些白色的脓液像岩浆一样喷了出来,溅得满天花板都是,滴滴答答滴滴答答地直往下掉……”

闻言,那些大哥全都脸色惨白,喉结上下翻滚,像是作呕的前兆。

龙三忙拖着我来到一间房间前,恭敬地敲了三下门,接着一把将我推了进去,然后快速将门关上。

那厌恶的神情,像是在对待一条鼻涕虫。

伤自尊了。

安抚了下自己受伤的黑焦焦的小心肝,我才开始观察自己所在的房间。

和楼下的装修,是同样的风格,所有的东西,都像镜子一样光滑,干净。

可是,却没有一丝家的感觉。

这时,我看见,床上的棉被下,拱起了一团。

像是有人睡在里面。

不用说了,肯定就是小乞丐。

我蹑手蹑脚地走过去,轻轻地掀开被单。

果然,被单下,是沉睡中的小乞丐。

他的睡容非常安详,脸颊还是一如既往的水嫩,像是新生的柳枝,轻飘飘地抚在人心上,痒痒的。

他的嘴唇,水润中泛着柔和的光,吻上去,一定是种清新的薄荷气息。

他的头发,漆黑柔软,细致光滑,散落在脸颊边,让人伸出想抚摸的遐思。

我真的伸手,抚摸了他的头发,一下一下。

接着……再拿起旁边的一本精装书,狠狠地向着小乞丐的后脑勺给砸下去。

随着一声闷哼,我成功地将小乞丐给敲醒了。

愤怒地睁眼,看见是我,小乞丐愣住了,像是看见了从天而降的仙女姐姐。

好,我承认夸张了一点。

其实,他吃惊的样子,更像是看见了一个拿着扫把,长着个大大鹰钩鼻,门牙缺了一颗,满脸皱纹的巫婆。

小乞丐是愣住了,像中了定身咒一样坐在床上。

但是我没被定住,所以,我继续拿着书猛K他的脑袋瓜子,连K还边骂道:“你个死小孩,一声不响就跑出去,你知不知道我们很担心?我和乔帮主找了你一个星期,到处跑,就怕你被小贩子给拐卖到山区了。结果呢,你居然给我在这里好吃好睡,屁事没有!你打个电话通知我们报一声平安不行吗!?你睡,你睡,我让你睡!”

小乞丐的脑袋瓜子就这么被我砸得东倒西歪的。

等砸了差不多二十多下,砸得小乞丐的脑袋成了多边形时,他像睡醒了似的,猛地醒悟过来,一把抓住我拿书的手,怒吼道:“老女人,很痛的,别砸了!”

“不痛不足以平息我心中的怒气!”我挣脱开他的手,继续砸。

到了最后,小乞丐的怒火被敲起来了。

他倏地抓住我的双手,将我给压在了床上。

我的双手,被他禁锢在自己的头顶。

他压在我身上,低头看着我。

我们身体的某一处,相互碰触着。

这是个经典姿势。

小乞丐看着我,那眼神,像是一泓春水,想要溺死人。

他的眼睛,璀璨若星,清澈干净。

“我不联系你,是因为,”他的声音异常低柔:“是因为我不敢联系你……我怕见到你……我怕你再也不理会我,怕你讨厌我……寒食色,你,你讨厌我吗,在我对你做了那件事后?”

我深深地看着他,然后,缓缓说道:“小乞丐,你小弟弟搭帐篷了。”

我说的是实话,我们的这种姿势,直接让小乞丐的命根抵住了我的小妹妹。

所以,命根也一点点地开始搭起了帐篷。

闻言,小乞丐整个人都熟透了,耳朵都红得透明。

他立马放开我,坐起了身子。

样子确实可爱。

虽然刚才我的注意力大部分集中在小乞丐那偷偷违章盖房的小弟弟身上,但是,也确实有将他的话给听进心里。

我认真地回答非所问了他的话:“我不讨厌你。”

“真的吗?”小乞丐眼睛亮了,眸子闪现着清丽的光。

“那天的事情,其实是我挑起的。”我道:“是我先调戏你的,不是吗?”

小乞丐微微垂着头,睫毛黑细卷翘,皮肤有着玉的质感,莹润透明。

我继续道:“小乞丐,其实,是我的错,真的,是我的错。我寒食色就是一个女流氓,一个女无赖,每天没事就思考着怎么吃美男的豆腐,所以没事就掐你的屁股,揪你的咪咪。不过上次,你也算是吃回来了,虽然我的豆腐没你嫩,但嫩豆腐,好豆腐,只要能吃到就是好豆腐……”

“我喜欢你……”小乞丐的声音低低的,在整个房间中幽幽地徘徊:“我,真的喜欢你。”

小乞丐脸上那桃花般的粉嫩慢慢地飘到了我脸上。

听着这青涩的表白,我这老脸,也慢慢地红了。

娘亲咧,这朵桃花,真嫩。

可惜,我不是化肥,我是条大蛀虫。

于是,我甚诚恳地对小乞丐说道:“我也喜欢你,但是,是那种弟弟般的喜欢。易歌啊,你长得好,家境也好,性格也好。但是,你才17岁,我下不去手的……好,我承认是对你下过手,但那是轻手,无伤大雅的那种,不是重手,我要是对你下了重手,你能活过几天啊。”

“你也比我大不了几岁。”小乞丐似乎是钻进了胡同里,执拗地说道::“那么,你愿意等我吗?等我成年,等我到了你认为适合的年龄。”

我摇摇头。

没有一刻的犹豫。

“易歌,我真的无法对你保证什么。”我道:“事实上,在感情这种事情上,任何人都无法保证什么。没有人该等谁一辈子,也没有谁是非谁不可。感情这种事,靠的就是机缘。最后和你待在一起的人,很多时候,并不是你的刻骨铭心。”

小乞丐依旧是垂着头,眉目分明的脸,此刻蒙上了一种郁郁。

良久,他像是下定决心似的,忽然抬头,眼神霍亮,道:“我不需要你等我,但是,我会等待的。等我到了适合的年龄,我会重新开始追求你,那个时候,你再也不能拒绝我!”

其实,一直到刚才,我都在对小乞丐和云易风是亲兄弟的这一事实感到怀疑。

主要是,两人外型差太多了。

但是现在,我确实了,小乞丐的血液中,也有那种霸道的气质流窜。

其实,能被一朵嫩桃花缠上,也是一种荣幸。

并且,谁又知道以后会发生什么呢?

于是,我点头:“好,那时候,我铁定不会拒绝你。”

说完之后,忽然有种晕陶陶的感觉。

开始还在担心倘若童遥在35岁之前就结婚了,撇下我一人该怎么办。

现在,是双保险了。

我心甚慰。

但仔细想想,这两朵桃花,都不是保险的主。

一朵是友情之花,另一朵嫩得出水,估计最后的最后,我还是会孤老终生。

这么一想,我心复戚戚。

算了,事情想多了就没法子活了,所以,我决定开始打听一些八卦。

比如说,小乞丐的家事。

在我的引诱与逼迫下,小乞丐讲出了我想要听见的事情。

原本,小乞丐和云易风是同父异母的兄弟。

他们的父亲,原来便是道上的大哥。

虽然母亲不相同,但两人自小关系还是很亲厚的。

他们的父亲一早就把云易风培养成接班人,因为没有压力,小乞丐便得以过自己喜欢的生活。

他从小便喜欢拉小提琴,于是就决定高中毕业后去维也纳考音乐学院。

然后,两年前,他们的父亲因心脏病发不幸去世,云易风便顺理成章地接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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