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死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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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死身- 第10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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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你还能玩什么把戏的样子!

→第十一集 北美行(七)唐人街夜晚←

“哪里!我哪有圣母漂亮!”班妃笑道:“如果我有圣母漂亮的话,我早就勾搭上谢先生了!”

达娜格丹像是什么也没听见,对于那刺耳的“勾搭”两个字更是一点儿反应也没有。她笑了笑道:“你现在可以试试!”

我心下一跳,达娜格丹话里有话,在她面前“试试”可就不是光试试那么简单的了!

班妃笑了笑,端起咖啡杯抿了抿,接着把头转到一边,看着楼下的大厅道:“谢先生,你觉得下面的人活得开心吗?”

我摇了摇头:“我不知道!”

下面大厅里来来往往,形形色色有着各种不同肤色,不同年龄,不同性别的人。对于我来说,他们都是陌生的。但能够住进希尔顿大酒店,至少在外表上看来,他们都是成功的。可也仅止于外表上。

或许一个看起来非常强壮,非常健康的男人,他在床上的时候可能“不举”。而一个看起来气质高贵的女人,可能只是一个高级妓女,每天晚上都在承受着男人的蹂躏。

“那你呢?你活得开心吗?”班妃低着头,看着咖啡杯问道。“你为什么会问这些?”我并没有直接回答她的问题,而是用一个问题来代替了回答。“我?这个问题重要吗?”班妃依然低着头。我笑了笑:“你今天找我来不是为了谈这些的吧?”

我像是提醒了她,班妃终于抬起头来看着我:“如果可能的话,希望谢先生最好将手上的神器交出来,退出洛杉矶。”

“你不觉得很可笑吗?”我笑道:“你凭什么提出这样的要求?”班妃叹了口气:“我知道谢先生不会答应的!但我还想尽最后一次努力……”

我想了想,班家为什么会提出这样的要求?难道他们有把握能够在与我们的较量中取胜吗?据我所知,班家除了一些具有特殊能力的武器外,个人能力是极差的。而在我这边,抛开我个人……在不借助神器的情况下,达娜格丹并不逊色于我。曹雷的神力我是见识过的,强悍无比……小妖化身应龙之躯也并不好应付,再加上曹克、高洋和高澄。班家凭什么会那样认为?难道他们还有没使出来的牌吗?

我盯着班妃的眼睛,想看清她心底的想法。只见她的双眼还像在青城山上一样明净,丝毫看不出有一丝慌乱。

“妃小姐!我不觉得班家有什么资格提出这样的要求!”“难道就没有回旋的余地了?”班妃的话中有些失望。

“你觉得呢?”班妃沉默了一会儿,摇头道:“有些事……永远不像表面上那么简单!”“当然!昨天你们在查可尔套房玩那一手就很漂亮!只不知妃小姐是不是想杀鸡儆猴?”我笑了笑,招手叫过服务员,把咖啡撤了下去。

“对不起!我不能接受你的请求!”坐在一旁一声不吭的达娜格丹突然站起身来,拎起座椅上的白色风衣往外走了出去。

我耸耸肩,从怀里掏出两张百元美钞扔在桌上:“妃小姐,这顿下午茶还是我请了吧!”说完,我眼睛扫过愕然愣在那里的班妃,追上了达娜格丹。

我实在想不到这顿下午茶会吃成这样。在来之前我就有过计算,这顿茶不好喝!可我也没想到,班妃会提出这样的要求。

我和她只见过一次面,还是在青城山上,她追踪伯斯乐,遇上我。转而想对我下手,被我擒住。无可否认,她是一个很有魅力的女孩。

但女人的魅力,对于我这样的人来说,在谈判桌上的作用并不多。更何况,她一来就与达娜格丹针锋相对。她是想故意激怒达娜格丹吗?

激怒达娜格丹对她有什么好处呢?难道班家不知道达娜格丹是我的女人吗?虽然不说她能左右到我的决定,但至少她能起到一定的作用。在这样的情况下,以班妃的精明,怎么会去招惹她呢?

而以达娜格丹的沉稳,又怎么会受不了班妃的语句刺激,以至于刚才话说到一半,就转身离开?难道还有什么我不知道的原因吗?

班家有恃无恐地提出要求,而且一点儿商量余地也没留,他们倚仗的是什么?复兴荣耀的合作者,在洛杉矶,我已经清除了两个……宗教裁判所和印地安大巫师。只还剩下吸血鬼秘党、班家和魔法师协会。

吸血鬼秘党在两大公爵去世后,颓势已成。即使全体出动,威胁也不大。更何况我还拥有专门克制他们的太极擒鬼术……文雪依的银弹枪也能产生一定的杀伤力。

至于班家……这个神秘的家族,自从在老李家的过道里和青城山上见识过他们的三件武器后,我对他们就怀着一种复杂的心情。而伯斯乐当时又告诉我,班家正在研制的武器威力,更让我产生了浓厚兴趣。

如果不是我当时将班琴一举格杀的话,我相信我们之间肯定会有很多合作的机会。但现在……即使我想做出退让,他们的要求也过于奢侈了。

班妃的出现,到底是班家的意思,还是菲尼奥的意思……或者是她个人的意思。如果是菲尼奥的意思,那么他这样做是为了什么?单单为了神器?我看没有那么简单!早在取麒麟血和青龙血的时候,我已经与宗教裁判所和秘党结下深仇,看上去虽然与他无关,但身为一个合格的领导者,是不会不做出一种复仇的姿态的……会不会是宗教裁判所和秘党对他已经失去了价值?

如果是班家的意思,那么说明班家已经掌握了一种强大的武器,以至于敢绕过菲尼奥做主。能够把菲尼奥都不放在眼里,那这件武器的份量……会不会就是伯斯乐说的那件?

如果是班妃自己的意思……她是在对我提出好心的劝告吗?她已经知道了下一步的计划,而故意准备放我一马?

走出大厅时,我突然感到前面的达娜格丹黑气抖了一抖,分为三条黑丝,猛地刺进了别克车底下水道的井盘里。只听到一声惨叫,她若无其事地看了一眼井盘,走到车上。

我上到车里,皱眉道:“刚才你是……”“你没发现?”达娜格丹诧异地看着我。“发现什么?”

“在你和妃小姐谈话的时候,有一个人正隐身在下水道的井盖下,紧贴着墙壁。”达娜格丹眉头一挑:“本来我以为他是管道工人,也就没有在意。后来我突然发现,在井盘的四围并没有设立施工标志,就留上了心。那人刚才试图用一根探针似的东西,往车底装一样东西……”听到这话,文雪依打开车门,矮身往车底看了一眼,接着伸手进去摸了摸,拿出一个火柴盒大小的东西。

“窃听器!”她把那东西递到我手上。我仔细观察了一下,以现在的科技手段要做成钮扣大小,甚至更小的窃听器并不是难事。但东西小了,发射功率也成了问题。这火柴盒大的窃听器,功率能功覆盖到一公里左右。当然,这只是理想功率。在没有电磁干扰的情况下,而在洛杉矶这样的大城市,手机、电台、科研设备都能对它进行干扰,那么估算一下,最大的范围,可能在三百米左右。

但这样一来,我又起了疑心。班妃知道不知道这个人的存在。她不会蠢到试图在车底安装一个窃听器来偷听吧?要知道,人一下车,这窃听器就没用了。而且装在车底,这东西还要过滤一道车子的发动机声音。

我想了想,正打算掀开井盘,突然听到一阵警笛声,摇了摇头,发动汽车离开了希尔顿大酒店。

晚上韩勇为我们安排了一些节目。先是邀请到美国著名的一个乐队,来餐厅里表演。然后打算带我们去逛逛洛杉矶的夜景,最后是到唐人街吃宵夜。

我对这样的安排并无意见,只是对韩勇提了一个请求:“能不能早餐不要上烤鸭了?”“不好吃吗?”韩勇一愣,问道。我苦笑着摇了摇头:“大清早吃烤鸭,又连吃了三天!再好吃的只怕都腻了吧?”

韩勇看起来憨厚地一笑:“那……谢大哥!我叫你谢大哥可以吧?”“当然!”我笑着点了点头。“谢大哥!你喜欢吃什么?我让厨子弄!”韩勇问道。“豆浆油条包子馒头都可以!你看着办吧!”我笑着拍了拍他肩膀,走了出去。

韩勇请的那只乐队在八十年代红遍了全美,但早在九十年代初期就开始走下坡路了。曲风跟不上时代,而主音吉它手又与主唱起了矛盾,几乎好几次都快要拆伙,又被经纪人公司拉了回来。这在好莱坞都已经是人所众知的事了。

不过虽然过时了,但只有过时了才能叫做经典。乐队靠着八十年代创作的几首经典歌曲到处跑场子,赚外快,吃饭是不成问题的。

小妖是不懂英文的,但应龙族人天生就是音乐家,在她的眼中,唱的这几首经典歌曲,只有四个字可以形容:“不堪入耳!”

幸好乐队里的人没一个听得懂中文,要不然光是小妖评论的那一番话就能够把他们气死。小妖其实也没说什么,要说到底只是不喜欢这种音乐风格。在她的眼里,只有中国古代的歌舞才稍稍有些看头,至少气势上就强!这四个人拿着几个破箱子,也不知道在鼓捣什么!

乐队里是没人听得懂,但韩勇听得懂。直把那家伙尴尬得头都抬不起来。本来是想拍我马屁的,谁知道让小妖给坏了。

餐厅里其它的外国人,倒是一副很沉醉的样子,看来他们的歌声已经将时光转回到了八十年代。每个人都闭着眼睛欣赏着。

这餐饭吃得很慢,直到晚上八点多,才终于结束。

开车的是韩勇的手下,一个叫小林的年轻人。韩勇则在另一辆车上,在前头带路。洛杉矶的夜景并没有想象中的好。但在夜色中的城市总是很特别的,有一种白天里看不见的迷人色彩。

到唐人街的时候已经是晚上十点了。韩勇刚停下车,就有两个剃着平头的年轻人走到车前,看上去像在交涉着什么。

过了一会儿,韩勇无可奈何地走了过去,两个年轻人跟在后面。他敲了敲车窗,我打开看,他苦笑道:“谢大哥!我们还是换地方吃吧!”

来了!麻烦来了!我就知道韩勇不会那么好心,一直殷勤地侍候着我们,肯定是有所求。果然如此!

“怎么了?”我冷冷地道。虽然我对他还算放心,但我不喜欢这种把我拉下水的方式。他肯定是与唐人街的帮会有过节,而借着我们在的时候,想解决这个麻烦。他要是直接提出来,我或许还不会给他看这种脸色。但他现在是把我们带到这里……算什么?给对手示威吗?把我们当枪使吗?

“梅家的人不让我们在这里停留。”韩勇叹了口气,一副愁眉苦脸的样子。“那我们走吧!”我关上窗,将一脸愕然的韩勇隔在窗外。

坐在我身旁的小林像是想说些什么,最后还是忍住了。韩勇丧气地朝车子走了过去,那两个梅家的年轻人朝这里看了一眼,什么也没说。

正当韩勇发动车子准备离开时,梅家的人突然掏出手枪,对里面“砰砰砰”开了几枪,接着飞快地消失在了黑暗中。

这一手玩得太突然了,我根本就想不到他们敢这样干。等我到了韩勇车前时,他已经是出气多,入气少了。

一共中了三枪,位置分别在右肩、右肋和背上。另一旁的司机,被一枪直接击中头部,当场死亡。

我把韩勇从车里拖了出来,掏出手机,叫救护车。曹克和高澄从另一辆车上下来,正准备追过去,被我叫住了。这里是梅家的地盘,我不想他们再出意外。

高洋检察了一下韩勇的伤势,摇了摇头。人越来越多,现在是不适合让小妖化身应龙取血的。我斟酌了一会儿,留下曹雷、曹克和高澄,其余的人跟着我。

虽然韩勇被梅家的人突然袭击,有生命危险,但小林还是很镇定。我把他拉到一旁,问道:“梅家是什么来头?”

“梅家?”小林苦涩地摇了摇头,告诉了我。

如果说韩勇还能算是个黑白两道都沾边的生意人,那么梅家就是真正的黑道家族。他们在美国经过一百多年的发展,已隐然有与黑手党四大家族比肩的趋势。从美国的东海岸到西海岸,从阿拉斯加到夏威夷,只要有华人的地方,就有梅家的势力!

梅家主要靠的是走私与贩毒为生,这在美国警局里都是半公开的秘密了。他们的走私生意大部分来自于亚洲,而毒品更是与金三角密不可分。

自从前几年哥伦比亚政府大规模剿灭毒枭后,全球的毒品供应就落在了金三角的身上。他们通常会先从缅甸走海路过马六甲海峡,经苏伊士运河到达里斯本,然后在里斯本消化掉一部分后,再到达巴拿马,走陆路销往南北美洲。

本来这样的家族与韩勇的生意是没有交集的,可韩勇也并不是一个安分的商人,要不然他的生意也就不会做到那么大了,他在上海的那家酒店里的毒品就是靠的梅家提供。

→第十一集 北美行(八)神秘的梅家←

韩勇与他们一直做了五年的生意,大家一向是相安无事。直到最近,韩勇换了一个供货商。梅家刚开始倒也并没有多大的意见,反正不就是做生意嘛。毒品生意也是生意,价低者得,况且在韩勇这里也消不了多少货。

但想不到的是,韩勇联合起了不少和他一样做着酒店生意的卖家,联手调换供货商。这一来,就对梅家的生意制造成了很大的冲击。

梅家也和韩勇坐下来谈过几次,但每次都是不欢而散,事情也就慢慢地拖了下来。可这事,韩勇他拖得,梅家人可拖不得。每拖一天,梅家就要少赚一笔钱。

其实当小林不断地跟我解说的时候,我心中也在不断比较。站在一旁看,梅家和韩勇的关系就是供货商和渠道商的关系。

梅家有货,韩勇有渠道。但有货的不止梅家一家,而有渠道的却相对较少。这样的话,韩勇就能够坐地压价,梅家因为受不了韩勇提出的价格,两家谈不拢。

如果是正经生意的话,大不了大家就各走各的话了,可他们玩的是毒品,纯粹的黑道生意,那事情一处理起来,就麻烦了。

毒品这东西自从鸦片战争之后,在中国的江湖道上就有个共同的默契,那就是谁也不能沾。但梅家早在鸦片战争之前就到了美国,现在基本上完完全全就是美国人了,他们当然不会放着这赚钱的生意不干。

而韩勇则算是这些年出来的新贵,也没把这种默契放在心上,两个当时可是一拍即合。谁知道后面谈崩了,不知有多少人在那里等着看笑话呢。

韩勇到底也算是在洛杉矶有头有脸的人物,梅家的底子自然更厚,谁也想不到梅家人竟然会在自己的地盘上把他干掉。就算是要下手,也应该不会这么明目张胆。

除非梅家人全都是猪,这样一闹,他们自己也脱不了干系,以后谁还敢和他们合作。难道还有第三股势力吗?

这些话不方便和小林说,我只让他带我去找梅家的当家人。小林以为我要帮韩勇出头,自然是乐得做个带路的。

事情发生在唐人街,梅家的人早就知道从被窝里爬了起来,一听到小林带人过来,全副武装地守在了门口。

梅家的总舵在一间小茶馆里,从外面看上去与别的茶馆并没有什么不同,暗红色的牌匾上写着大大的“吟雪”二字。

梅家的当家人据小林说,他也不清楚。虽然他陪韩勇来过几次,但每一回他都只能留在外面的大厅里,至于里面是谁做主,他完全不知道。

而在洛杉矶的黑道上,梅家的当家人也从来都没有人见过,每一次出面的都是梅家的一个外号“金鹤”的男人。

当我见到金鹤的时候,就明白了这个外号的来历。满头卷曲的金发,接近两米的身高,就像一只细长的竹竿杵在门口。他是一个混血儿,只是看不清他血液里还留着多少黄种人的血,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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