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他一起走出公司大门。
我想吃火锅,但建峰坚持说不够情调。于是带我去一家西餐厅吃红酒牛排。然而还未发动车子,建峰便接到一个电话。他接完电话,对我歉意一笑,“单伊,真的对不起,客户临时找我,所以不能陪你吃饭。”
“没关系。”我不意外也不失落。对他来说,客户永远很重要。
“下次补上。”
他临走时甚至吻了一下我的额头。但是他嘴唇的触觉让我感到陌生。
我与建峰之间淡如白水,我与他的约会好像只是一个必须完成的惯性环节。就像不饿的时候吃饭会食不知味,困乏的时候打哈欠并不真正解决困意。我仿佛与建峰并肩走在一条路的两边,甚至有时令人觉得你不知我我不识你。而我依然与他走在路两边。母亲一向认为找个男人作依靠是必要的,但我已经二十六岁,没有多少力气去找下一个男友。所以我若是同巧姐一样单身至三十多岁,母亲一定心碎。
从建峰那里出来,我步行穿过两条街回公寓。
地下通道的路灯像极了韦尔乔笔下的那一盏,细长老旧,豆油黄的灯光悬在空气浑浊的路口,没有生气。这令我想起老板钟磊,他的声音思维眼神,处处都如这盏半新不旧古板生锈的灯。
上周五我将剧本交给他。他翻开来看了两句文案便摆摆手,“忧郁症的精神科医生与乡村小学教师,无花果爱情?你以为我们要拍文艺片?我们的观众大多是年轻人,你处处要突出小资情调,否则谁看。”
我立即觉得闷气郁结。
老板点燃一支烟,敲敲桌子,“上次你给晚报生活版写的蒋欣一案专题,就是好题材。蒋欣法庭枪击丈夫然后自杀,你亲历过。我还可以帮你安排采访,蒋欣仍在康仁医院。”他吸一口烟又说,“现代人对家暴题材总是感兴趣的。要么你按我的意见修改本子,要么前功尽弃。”
我更是气结,“我不想再挖人疮疤。”
他瞪眼,“所以你写出来的本子总是清汤挂面曲高和寡,跟你的人一样。你的故事叫人打瞌睡。”
“或者你才能写出油头粉面对人胃口的东西来。”我愤愤然。
老板掐灭烟头,站起来冲我说,“单伊你会写专栏会无病呻吟又怎样?!我告诉你,电视文化就是俗文化,不俗谁会看!像你这样写本子你的字一钱不值!”
我几乎气炸,“主任,你永远像超市赶趟打折,跳楼价甩卖廉价花生油,以为赚肥,结果顾客终于吃腻。”
老板瞪住我,那张精瘦的脸孔正要爆发。巧姐却不知怎么的进门来挡在我面前,“不好意思,单伊火爆,还请你包涵。”
碍于巧姐的面子,老板没有说出更难听的话来。
事后巧姐狠狠训我,“他好歹是你老板,再大胆的员工也不该骂老板,简直拿饭碗砸自己额头。”
是是,生活是大前提。我不知如何又泄下气来,“饭碗永远比额头重要。”
“我那边正好在招人。广告部有适合你的空缺。”巧姐知道我近来不如意,所以想推我一推。
我叹气,嘟哝一句,“台里的广告尽卖药。”
“单伊你神经,逮谁咬谁!”她愤愤然转身走。
我这才醒,只得下班后跟她陪不是。
那以后老板再没给过我好脸色。现今人人都大爷,人人得罪不起,偏偏我爱得罪人。这个人还是老板。呵,我的饭碗已经与我的额头一般淤青发肿,欲裂未裂。
管他。
三
不知不觉已走完长长的地下通道,通道的尽头有小孩子在卖玫瑰,流浪小摊摆一堆杂色围巾等待顾客,拐角处还有一对情侣在冷风中拥吻。我不禁打一个寒噤,北风中爱情瑟瑟发抖,他们很是英勇。
我向年轻的摊主买了一条浅灰色格子围巾,棉质的摸上去令人温暖。摊主用很可爱的纸袋将围巾包好递给我。这时那对拥吻的情侣也走过来,男人为女人买了一条粉色的长围巾,一圈一圈替她围上,女人白皙的面颊被映得暖香四溢。然后他为她买了一支玫瑰,她欢喜地拿在手上,看着爱人眼光婉转。
我忽然心里柔软下来。大概只有我这样的人不相信海誓山盟,看别人是矫情肉酸,其实是自己的爱情观早已生锈。
心理老态如单伊。
抬头看见夜雾中浓黑的天空,莫名又想起韦尔乔。一双睿智深邃的眼睛闪进脑海。我一怔。
我什么时候开始竟忽然想到了徐衍之。
此时手机在皮包里响起来。居然正是徐衍之。他给我一条短讯:《西方哲理漫画》我已经放在你新居客厅的书架中。
顿时我脑中竟莫名像有一道流水淌过,微微地清亮。我在路边拦一辆计程车,朝新房子驶去。
我在小区门口下车的时候,看到一辆车驶过来并朝我按喇叭。我顿住,让在路边。
车子却在我身边停下,门打开来,是徐衍之。
我诧异,“是你?”
他从车里出来,头发被风吹得随意竖起,一身灰色风衣令他显得更加高大。
“没想到你这么晚过来。”他看着我说,“你还有事?”
我摇摇头,“没有,路过而已。”看到他,我便忘记那本《西方哲理漫画》。我心里微微一震。
“你现在住哪里?我送你回去。”他一向绅士。
“谢谢。”
他绕过车子帮我打开车门。我坐进去,顿时感到暖香扑鼻。我辨不出车里是香水还是古龙水或是香皂沐浴乳的味道,但这样的空气分子会将人的每一个毛孔都包裹得温暖。
我从未在建峰的清冷的车子里闻到过这样的气息。
哪里知道,若这晚没有遇见他,或者一切还有转机。
徐衍之发动车子,打开音响。是一首老爵士。
“你果真喜欢King Cole。”我说。
“听着这样沧桑的声音,会感觉自己尚还年轻。”他笑。
“我自觉已经心理老态,没想到你比我厉害。”
他诧异地攒眉,“你是写作的人,须得比旁人心理老态,否则看不见生活的一些褶子。至于我,非得要这么用力工作,否则会感到自己已经活够。”他笑了笑。
我吓一跳,他竟然说出这样的话来。“你不像是会‘活够’的人。”我说。
“当年一无所成的时候,感觉人生有很多期待。后来做设计挣钱、花钱,反而没有了那时对生活的热情。”
“但你仍然致力于工作,甚至十分敬业。”
“人是惯性动物。我已经停不下来。”他答得随意。
我由衷钦佩。他亦是天生工蜂性格。“你从不会让自己感觉‘活够’,”我叹,“你习惯给自己找茬。”
他看我一眼,赞同地笑,“你说话很传神。我放弃巴黎回到这里,等于从半山腰跳下来重新开始。的确是给自己找茬。”
“跟自己赛跑。活着的新鲜感是至要紧的。”我佩服他的生活态度。
他看着我笑,“只有不断地跑,每天睁眼看见天光时,才会觉得自己足够活生生。否则死气一团。”
“但你并不是太贪婪的人,你易于满足。”我说。他是会看淡一些事的人。我丝毫不怀疑自己已经很早就麻木于生活的疲惫与繁复,繁复的工作,繁复的感情,容易令人厌世。但他说“会感到自己已经活够”的时候,只轻轻笑,有一丝不动声色的潇洒不羁。没有任何的悲凉和厌倦。
“我的确是容易满足的人。”他有一点吃惊,“你看透我?”
我一怔。对于一个十多年来不过只见了两次面的男人,我怎么会看透他。但我的确会认为他“习惯看淡”、“一向随意”、“一向绅士”。对于他,我似乎有相当的敏感度。
“我会看相。”我随口答。
“你会看相,并且你敏感。”他朝我扬扬眼睛。
“你也看透我?”我纳罕。
“几年前,你有一篇文章里写:糊涂的人容易保持纯真,而写作的人必须敏感。所以你感觉自己已经远离纯真一大段距离。你还说,你常常在理发店,在旅途中,或在等公车的时候,会产生同别人说话的欲望。往往通过一个眼神,一句话,一个笑容,获知他们内心的某一角落,棱角分明的人会给你留下印象。这些印象偶尔会填充在你的文字里。”他慢慢地说。仿佛在背诵一段记忆。
我忽然感动。
我的文字第一次被人当作记忆一样地背诵。而记忆永远是过往时光中那些深刻的事物。
“谢谢你。”我说。
“为什么?”
“演员永远应该感谢观众。作者永远应该感谢读者。”
徐衍之只是一笑。
四
我头靠在车窗上看快速倒退的楼房与车流路人,有各色的灯火滑过,隔在身旁男人脸部轮廓的影子里:专注而清澈的眼睛,挺拔的鼻子,棱角分明的下巴,嘴角形状有他一贯随性的表情。城市的灯火在夜里浓缩凝结,然后将他的侧脸镀上一层晕。
我突然回过神来——我的天,单伊从没有端详异性相貌的癖好。我听到自己心脏与胸腔撞击的一声响。
我深呼吸,目光转向前面的路。
“你这个时间仍然工作卖力,客户会放心。”我干瘪地冒出一句话,觉得尴尬。
他笑笑,“你似乎格外放心,几乎从不过问装修进度。”
“我说过,你工作卖力,所以客户放心。”
他抬抬眉毛,“谢谢。”然后又补一句,“生意人永远应该感谢客户。”
我也笑。他是个有趣的男人。有趣的男人不多。
“还要谢谢你的书。”我想起那本韦尔乔的书。
“你懂得它,所以送给你值得。”他慷慨地说。
我又感动。令我感动的事并不多,被了解和被记得,是其中两样。但甚少有人给我这两样东西。
“谢谢你,徐衍之。”
“你太客气。”他顿了顿,又说,“今年几乎没有看到你写的那个专栏。”
“杂志改版,我已经没有用武之地。”这是大实话,杂志销量多半靠娱乐版同行打拼,我那些清汤挂面文字并没有多少人愿意坐下来安静地看一看。
“自由撰稿适合才女子。”他轻笑,深眼窝中有一种东西在流转。
我不禁噗嗤一声,“才女子都像青花瓷瓶一般优雅地立在雕花红木桌上。我不过是陶土罐。”
“陶土罐自有人会欣赏。”他意味深长。
这样的认同感令我心里一暖。我说,“自由撰稿太不安稳,哪天你的读者没了,你的字便一钱不值。”
“哪一行都一样,顾客是上帝。我听说你现在还写剧本。”
“我写的本子多半被安排在零点后播出。”
他似乎有点不置信,却又柔和一笑,“大概因为你不写偶像剧或家庭肥皂剧。”
“墨水量少,技不如人。”我自嘲,“写剧本只是为吃饱穿暖,女人有稳固的经济来源,嫁人后腰杆会比较直。”
“我还以为单伊只爱浪漫。”他嘴角温润地扬起,“原来你写‘爱情这东西奢侈如限量版LV’,是心里话、大实话。”
我也笑起来,“原来你看过我那么多文章?”
他握着方向盘,没有看我,只轻声答,“或者你应该问,你的哪篇文章我没看过。”
他的话似玩笑,却逐一落在我耳膜上,微微发颤。而他的眼睛仍然专注清澈,里面流转着不可捉摸的形状。我深吸一口气,转过头去看车窗外。
夜已经深了,沿途一晃而过城市的奢迷梦寐,光影流动然后远去消失。徐衍之说“单伊只爱浪漫”,很对,曾经的单伊浪漫到不信现实,而现在却现实到俗烂生锈。也难怪老板批我写的故事“叫人打瞌睡”。我想起我现在正在写的那个本子,虽然知道被拍成剧集的概率不大,但仍然熬夜查资料,甚至昨晚还看了一整个通宵的心理讲座视频。我潜意识中仍然存留那种勤奋出成果的人生规则。呵,真够傻气。
音乐切换成舒缓的小夜曲。我昨夜未眠,眼皮渐渐沉重。
五
我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还在徐衍之的车中。窗外好像是市中心的广场。广场上只有零星的几座路灯。夜已经很深。
我拍拍自己额头,我居然在他的车子里睡着了。我摸出手机,时间竟然已经已经是午夜两点。
“你醒了。”他轻轻的声音。
我转眼看看他,觉得不好意思,“你怎么不叫醒我?”
“看你很累的样子。”
“真不好意思,在你的车子里睡了太久。”我坐正身子,才发现身上披着他的风衣。我一怔。他很照顾人,那件厚重的风衣搭在我肩膀上仿佛一层软被,带有男性的*与温度。
空气变得局促。
但他只穿单衣。我立刻把衣服递还给他。“谢谢你的衣服,”我有点歉疚,“你应该早叫醒我的。”
他笑着接过大衣,“睡觉是最让人觉得幸福轻松的事情,你睡得正香,想必很疲倦。我不忍心扰人好梦。”
“所以你在这里坐等五个小时?”我愕然。
他微微欠起嘴角,脸上似有困乏之色,但仍旧轻松地说,“不知道你住哪里。这里停车方便。”
我顿时感到心脏震动了两下,一股暖的气流从心口漫上喉咙。“如果我整夜不醒,你不是要在这里坐等一夜?”
他只淡淡一笑,“其实我也正打算就地休息。”
车子里有空调吹过来的清香,舒伯特小夜曲仍单曲循环。我在昏暗的光线里看着他的眼睛,忽然感到一丝暧昧。单身男女在车*度半夜,即便没有任何肌肤相触,仍然会令人感到莫名的暧昧。并且在刚刚的五小时之内,我身披他的风衣。
广场上的灯光从车窗映进来,我能看清他轮廓分明的脸。有那么一瞬,我知他在凝视我而我亦在凝视他,只是一瞬。我立刻感到那股气流突然间冲进了脑中。
我慌忙转过脸去。
“能不能麻烦你送我回公寓?”我没有看他。
“当然。”他的声音让人感觉安全。
我意识到他刚才只穿了一件衬衣在车里坐了五个小时。“你该赶紧穿上外套,小心感冒。”
他却默然注视我两秒,然后顿悟似的披上他的风衣。“谢谢。”
“很多人依仗自己年富力强,常常不在意健康细节。工作狂人尤其如此。”我有些尴尬,牛头不对马面。
“我确实有很多不好的生活习惯。谢谢你提醒。”他声音仍然温热。
我只得深深吸气。
徐衍之发动车子将我送到公寓楼下,已是凌晨三点。
“上楼喝一杯茶?”我礼貌邀请。
“时间已经太晚,还是不方便打搅。”他很通情理。
我正要开车门出去,他唤我一声,“单伊。”
我回过头。
“你的东西。”他递过来装有那条围巾的袋子。
我转身取了那条新买的围巾,跟他告别后下车。拉开车门即刻有寒气直逼人的脸,我这才发现自己的脸仍旧发热。我原以为自己已经冰冻生锈,除了初恋,我从未因为男人产生这样的反应。
这是头一次。
我还记得刚才他的风衣留在我肩头的气息和重量,纠结在心口令人不安。
回到公寓看见巧姐仍在熬夜加班。
“巧姐,已经三点了。”我褪去外套朝卧房走去,“加班过度小心皱纹泛滥。”
“还以为你终于要跟于建峰良宵一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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