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葬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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葬神- 第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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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惜赵大海给吓得太狠了,两条腿软得就像面条,怎么也站不起来,于美凤骂道:“没用的东西。”随后另外叫了一个称号为“桂花”的女人去,等桂花见到秦歌时着实吓了一跳,秦歌形象实在是太拉风了。

    “你真的是秦歌?”

    秦歌做出个奇怪的动作,笑着对桂花说道:“我的能力很强!”

    桂花是风月场中的女子,对“能力”二字特别敏感,只不过,在桂花眼里,“能力”二字基本上都是与“床上”联系在一起的,桂花将秦歌上上下下给打量了一番,讥笑道:“就你瘦不啦叽的样子,还能力很强,我看你最多也就坚持三分钟而已。”

    “好滋味,试过才知道!”

    秦歌脸上仍是笑容满面,可他心里头却是在苦笑,不用说,他所说的话都与魂老有关,而做的那个动作却是各取了第一式和第二式的一半。

    “就你这样,还想试?配吗?再说,你离死多半不远了。”

    说了这样一番话,桂花心里得到了极大的满足,趾高气扬地向前走了,秦歌说道:“魂老,这样玩下去,迟早有一天我会被你玩死。”

    “所以,你要加油,争取不被我玩死。”

    “你狠。”

    说着,秦歌做着奇怪的动作到了房门外,走进去的那一霎间,魂老声音响起,“目光凝神注视右侧方,坏笑,比划出大馒头的形状。”

    条件反射,秦歌看了过去,右侧方站着的正是妙仙子,坏笑着的秦歌看到妙仙子的第一眼,看到的却不是脸,而是妙仙子胸前那两团存在,在明黄色的衣衫之下若隐若现,煞是惹人心动,正是血气方刚的秦歌,身体某部分起了变化,那比划着的双手,不由自主地按照那两团存在比出了大小,还情不自禁地说道:“好大的馒头!”

    而魂老的问话显然不可能如此简单就结束,“雪是什㊣(5)么颜色?”

    “白的。”

    “樱桃是什么颜色?”

    “红的。”

    “用几个词语来形容大东山。”

    “高耸,挺拔……”

    秦歌所做的动作,加上那些个字眼儿,让所有人都想到了某一方面上,其他青楼女子惊愕住了,倒是妙仙子不惊不怒,还对秦歌一笑,于美凤则是怒火中烧,同时也感觉自己找到了一个非常好的理由,一声大喝:“穷小子,癞蛤蟆还想吃天鹅肉,真是活得不耐烦了,敢污辱妙仙子,老娘今天就好好教训教训你,让你知道飘香楼的规矩!”

    与此同时,于美凤一巴掌朝秦歌打去,眼看就要落在秦歌脸上,房间里忽地刮起一阵风,却是常公子身影一闪,抓住了于美凤的手,说道:“于老板,这位兄弟可是我的贵客!”

    然后将于美凤给推到了一边,于美凤咀嚼着“贵客”两字,怎么也回不过神来,其他人再次愣住,桂花想起之前对秦歌说的那些话,脸色惨白惨白的,在众人惊讶中,常公子自来熟地揽住了秦歌的肩膀,笑道:“兄弟肯定也是同道中人,我们得好生研究研究,比如那两个馒头还有什么其他形状,比如两个馒头之间的沟深不深啊,再比如身材细不细,腿长不长,脸蛋儿好看不好看之类的……”

    “恩,一句话,就是要秀色可餐才行。”

    “兄弟说得太对了,比我‘食色,性也’都还高了一层,佩服佩服!”

    “你这么有研究,可知道妙仙子的第三妙是什么吗?”

    “那还用说,肯定是吹萧了。”

    “吹萧?”

    秦歌疑问了一句,不待常星辰解释,秦歌便问道:“那焦炭鱼可还合你的口味?”

    “合,太合口味了。”

    “你很满意?”

    “满意满意,实在是太满意了。”

    “那你准备给我多少金币?”



………【第十五章 这才是最妙的】………

    第十五章这才是最妙的——

    ?于美凤想破了脑袋,也没有想到竟然是这样的结果,她眼里多金又帅气的贵客,竟然和一个穿得又破又烂,浑身脏兮兮的痞子混在一起,还一起称兄道弟,勾肩搭背,讨论着风花雪月、秀色可餐,就好像真的是失散多年的两兄弟一般;想了半天,于美凤将目光落在那焦炭鱼上面,心中顿时涌出了无数个念头。

    本来房间里的气氛就比较怪异,秦歌突地冒出“你准备给我多少金币”这一句话,让气氛更加怪异了,妙仙子是毫不掩饰对秦歌的好奇,胸前的宏伟存在也因好奇而微微荡漾起来,一般来说,碰到常星辰这样的情况,处在秦歌地位上的人都会受宠若惊,唯唯诺诺的,哪里敢讨论敢直言索要金币呢?

    可秦歌偏就这么做了,而且,在秦歌话音落下的刹那,常星辰恍然大悟般将身上的金币都一古脑儿地掏了出来,说道:“兄弟,就剩下这么多了,实在不好意思。”

    秦歌看着手里的一大把金币,心里的激动根本无法用语言来形容,活了十八年,他是第一次见到,亲手抓到这么多金币,粗略一数,怎么也有二十来个,秦歌双手不由颤抖起来,虽然以他现在的实力,他能够稍稍控制这种颤抖,可他不想控制,傻傻笑道:“第一次拥有这么多金币,实在是忍不住啊。”

    “兄弟会做那焦炭鱼,以后拥有的何止才这么一丁点金币,那是想要多少就有多少,不仅会有很多金币,还会有更多的美女投怀送抱。”

    常星辰说这句话的时候,桂花看着捧了一大把金币的秦歌,那眼睛贼亮贼亮的,刚好这时,秦歌抬起头来,这一刻,桂花将之前对秦歌的鄙视啊讥讽啊全都忘得干干净净,赶紧使出浑身解数,扭着腰摆着臀,抛着媚眼;可惜,秦歌的目光在她身上却连一秒都没有停,桂花脸色顿时大变,她感觉到有一只无形的手,在啪啪啪地扇她耳光,扇得她满脸通红。

    秦歌的目光直接落在了妙仙子身上,准确点说,是胸前!而此刻,魂老的声音恰时响起,“盯住,眼珠子不能转,坚持三分钟!”

    这会儿的秦歌表现得比先前更痞,要放在之前,于美凤早就冲过去将秦歌骂个狗血淋头,可现在,于美凤反倒是希望秦歌看得更认真更疯狂一点,最好疯狂到把手中一大把金币全都塞进妙仙子胸前那条深沟中。

    妙仙子一点尴尬都没有,还将那对凶器给挺得更高,让秦歌看得更清楚,怪异的气氛变得暧昧起来,常星辰饶有兴致地在一旁看着。

    十秒钟,一分钟……

    转眼间,两分半钟过去,妙仙子那对凶器忽地“波”涛汹涌起来,抖动之间,秦歌真的看到了那抹樱桃红的存在,身上血液快速流动,情不自禁地喃喃念出声,“这才是最妙的。”

    “那秦公子要不要试一下呢?”

    妙仙子往前一顶,这一顶,让秦歌浑身血液一下子冲到脑袋上,随后从鼻子里飞溅出来,秦歌再次流鼻血了,也不再坚持下去,当下转身,落荒而逃,走出房门前秦歌还不甘心地说道:“改天再试,我会坚持更久的。”

    “那小女子就恭候秦公子的驾临了。”

    妙仙子那能渗进骨子里的温言软语钻进秦歌耳朵里,秦歌鼻血流得更加汹涌了,常星辰见秦歌跑出去,直接一把将焦炭鱼抓在手里,扫了一眼妙仙子,赶紧追了出去,边跑边说道:“兄弟,你等等我。”

    “我还有急事,有空再会。”

    秦歌跑得飞快,可那速度却怎么都甩不掉常星辰,秦歌只得说道:“常公子,不要跟着我了,以后你要找我,就大喊三声我要吃鱼,到时我就会来了。”

    “真的假的?”

    虽然常星辰嘴里在疑问,可脚步还是停了下来,虽然他自信能追上秦歌,但有些事不能操之过急,看到秦歌的身影消失,常星辰眼睛里露出与之前全然不相同的目光,又夹了一块鱼肉放进嘴里,吞进肚子里后说道:“只是吃了两小块鱼肉,我的战劲就浓郁了好几分,已快达到淬炼穴窍的八星之境,相信要是再多吃点这样的焦炭鱼,成为九星战师不是什么问题。不过,会做出这样的鱼,他怎么可能只是飘香楼里人人都瞧不上眼的小厮呢?看来得好生查上一查,还有那妙仙子……想不到小小的东兴城,竟然还有这般卧虎藏龙之人。”

    此刻,妙仙子手里正拿着一块剩在盘子里的焦炭端详,想着常星辰对付焦炭鱼的每一幕,暗自思忖,“这焦炭鱼到底有什么奥秘?竟然让常星辰做出如此举动!秦歌?这里面另有隐情?”作为飘仙楼高高在上的妙仙子,自然不熟悉处于最底层的秦歌的情况,妙仙子想到秦歌流鼻血的样子,不由笑道:“很有意思的一个小男人。”

    很快夜色更黑了,飘香楼里更热闹了,其中不少人吵着要见妙仙子,可是得到的答复都是妙仙子今天累了,已经歇息了,这些人好是沮丧,只得抓住其他青楼女子泄火。

    而今天事件中的赵大海,也回到了他所住的地方,虽然他没有被开除,还得了表扬,可他到现在都还没有回过神来,就在这时,一个黑衣人站在他的面前,冷冷地说道:“老实点,我问什么,你就答什么,你要是答错一个字,或者有所隐瞒,我就送你去见阎王。”

    “你……您……您说。”

    赵大海浑身直发抖,黑衣人问道:“今天焦炭鱼你是看着秦歌做的吗?”

    “恩,我看了大部分。”

    “把你知道的,听到的都说出来。”

    赵大海哪里敢有其他想法,把所见所闻一五一十地说出来,黑衣人又逼问几遍,确定赵大海再无可说时,警告赵大海不得将今晚的事说出去,随后闪身离去,赵大海惊魂未定,躺在床上一动不敢动,迷迷糊糊之间,又一个黑衣人站在了赵大海的身前,赵大海惊呼:“你……”

    “闭嘴,我问什么你答什么,若错了半个字,让你脑袋搬家。”

    遂即,这个黑衣人又问了前面那个黑衣人所问的问题,赵大海脑袋糊涂到极点,却仍将之前说过的话又说了一遍,黑衣人也是再三逼问加警告后消失。

    “这些人到底要做什么?那个焦炭鱼就好吃到这种地步吗?”

    赵大海心里怕极了,不敢再睡着,就那样将眼睛睁得大大,与此同时,妙仙子与常星辰却都在念着,“金币叶是什么东西?”

    这边,秦歌正狂奔出了东兴城,魂老暗自念道:“三分钟都没有坚持到就流鼻血了,这小子的精神力比我所想的还不一般,看来还得加紧对他精神力的开发,要不然迟早会坏事。”想到这里,魂老说道:“还不赶紧修炼,边修炼边回忆这一个月所发生的事情,从头到尾,不论大小,一点都不能漏下;还有,告诉我,你准备拿着金币做什么?”

    “做一件大事!”

    秦歌的话语中有说不出的庄重,让魂老一时间都不好再问下去,他只是奇怪秦歌有什么大事做,秦歌一路奔跑不停,即便黑夜笼罩,也没有阻挡住秦歌的奔跑。

    而就在这浓浓黑夜中,屠家却是一片哀嚎,浑身血淋淋的屠威已经给抬了回来,躺在床上,东兴城里最有名的大夫许川中正在帮屠威看病,屠威老子屠军说着,“许大夫,无论花多少钱,一定要把威儿治好。”

    “我会竭尽全力的。”

    “拜托了。”

    屠军说完走了出去,对手下人吩咐道:“你们,去把皮老三两人给我找回来,威儿出了事他们居然没有在身边,事情肯定跟他们有关系;你们几个,去问问住在周围那些人都看到了什么;还有你们,查一查平时和威儿有仇的人;管家,你亲自去一趟太安城,找一找王家的陈雄、常生两个人;要是让我查出来是谁伤了威儿,我定要他比威儿还要惨一百倍,我要他满门被灭!”

    屠家上上下下全部动员起来,另外一边,陈雄和常生两人也躲进了大东山里,两人自然是怨恨深深,不过,陈雄则是满腹疑问,“一个月前还什么都不是,一个月后就把一招战胜两个九星战士,那小子身上到底发生了什么变化?”

    常生也想不出个所以然来,却是说道:“会不会就像传奇故事里面说的那样,那个小子得到了什么天材地宝一类的宝物,或者是惊天战技?”

    ㊣(7)说者无意,听者有心,陈雄的眼睛一下子亮了起来,思索半晌后,陈雄说道:“常生,走,我们回王家。”

    “现在回去不是找死吗?”

    “放心,死不了,说不定我们还有一场大富贵,只不过不能让屠家的人抓住,还要避开平时与我们不和的人,只要能见到公子,就一切都好了。”

    “真的?”

    “当然是真的,当大哥的什么时候骗过你?”

    陈雄自信满满地说来,常生想了一下,点头说道:“听你的。”遂即,两人互相搀扶着,在大东山里慢慢行进。

    秦歌却是离云台镇的荷叶村,离他曾经的家,不远了。



………【第十六章 欲擒故纵】………

    第十六章欲擒故纵——

    ?天亮了,一块写有“爷爷秦华之墓”的木牌子,沐浴在第一缕阳光中,坟墓前面跪着秦歌,秦歌摸着木牌上被风雨摧残留下的痕迹,说道:“爷爷,我来看你了。”

    “要不是爷爷捡我回家,养我长大,这世上,早没有我的存在了……”

    秦歌回忆着与爷爷相依为命的一幕幕画面,缅怀半晌后,秦歌看向远处说道:“爷爷,你曾说过,那是块好地,要是能葬在那里,死了都愿意;爷爷,你放心,我在你坟前发过誓,会完成你愿望的!”

    咚!咚!咚!

    磕了三个响头之后,秦歌站了起来往荷叶村村长刘百强家里走去,那块地正是刘百强的,别看刘百强只是一个小小的村长,可他却是方圆五百里出了名的蛮不讲理,欺压村民、为非作歹简直就像吃饭、喝水一样平常,特别是近几年,他的名声还传到了东兴城里,因为五年前刘百强的女儿刘莺莺成了东兴城城主的第十七位妻子,据说还颇为受宠,这也让刘百强欺压起他人来,更加肆无忌惮了。

    虽然刘百强是这样一个人,但秦歌还是有把握能拿下那块地,那些金币足够让刘百强动心了,一路上,魂老没有给秦歌下什么命令,可秦歌却是抓紧每分每秒修炼着泡妞十八式;自然,魂老也知道了秦歌要做的大事,暗自念道:“原以为他拿到金币的第一件事是去找女人,没想到却是报恩,倒是一个有情有义的小子,看来我的选择没有错!”

    刘百强的家越来越近了,秦歌却是听到有凄厉的惨叫声从里面传出来,皱了皱眉,秦歌走到门口,却被守门的给拦下,这个守门的实力还不低,是四星战士,云台镇的镇长都没有这样的待遇,显然这都是因为刘莺莺的缘故。

    “要饭的,滚到一边去。”

    秦歌心急爷爷的大事,一直未换过衣服收拾过自己,再加之一番奔波,形象更糟糕更落魄,倒是和要饭的差不多,秦歌也懒得多说废话,直接从口袋里掏出一个金币,在守门的眼前晃了一下,说道:“我是来给村长送钱的。”

    守门的看到金币眼睛一下子就亮了起来,在秦歌那个口袋上盯了好一会儿,才带着秦歌走了进去,没走多远,就看到五六个正追着一个和他年纪差不多的女孩儿,女孩儿长得挺清秀,只是脸上堆满惊慌,后面一男的破口大骂着,“玛的,小贱人,你是本公子花了三十个银币买回来的,本公子要玩你是你的福分,你竟然还敢逃!给本公子站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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