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间,公寓的门铃响过许多次,有送外卖的,也有房东或者邻居。有一次,门外站的人,吴世杰并不认识。那是一个年纪很轻的女孩子,长发束了一个马尾,高挑苗条,五官很漂亮。她说自己名叫沈拓,是程致研在天庭的旧同事,听说他失踪的消息,想知道现在情况怎么样了,有任何需要她帮忙的事情,她都可以做。
第一次打照面,吴世杰对她的态度就不好,而且,这种态度就一直这样延续下去了,他自己也难于解释为什么,他对不相干的女人一向是挺殷勤的。但不管他如何冷淡,沈拓还是孜孜不倦的每天都来,打听最新进展。来的次数多了,他似乎也就习惯了,任凭她厚着脸皮赖在那儿,送吃的喝的过来,甚至帮着收拾一下屋子。
除了沈拓之外,还有一个人来公寓找过程致研,那个人就是司南。她出现的那天早晨,天是下着雨的,气温很低,她站在楼道里按门铃,看见门开了,应门的又是吴世杰,有些意外。她瘦了许多,就像是硬铅笔勾的那么一个轮廓,着了淡彩,又被洗去一层颜色,看起来很憔悴。吴世杰让她进屋,她好像很怕冷似的,没脱外套,只解掉了围巾,露出脖子右侧的一大块淤青。
当时距程致研离开天庭已经差不多三个礼拜了,吴世杰很早就试图联系她,但电话打过去,始终是关机状态。一开始,他甚至以为她是跟程致研一起走了,后来听沈拓说了,才知道他们之间闹了些矛盾,似乎已经分开了。再后来,W的并购案浮出水面,吴世杰是聪明人,很快就猜到此事和程致研的失踪有关。
吴家有个世交,姓薛,是国内私人风险投资圈子里的元老。吴世杰向此人打听内情,薛伯对他并无保留,娓娓道来,言辞间半是嘲讽,半是钦佩:“司历勤这个人确实是不简单,差不多一年前就通过上海天庭的总经理跟W总部的几个董事接洽,瞅准了W内部分为两派,又正赶上美国地价跌到低谷,能用这个价钱把W买下来,简直是空手套白狼。圈子里还传说,他一早就把女儿安排进天庭工作,估计迟早也要进董事会的。这眼光这魄力谁比得过?”
吴世杰看司南的样子,便猜到几分内情,程致研走之前,两人八成是见过的,还发生了冲突。
“你知道他在哪儿吗?”司南问他。
一时间,吴世杰也不确定该怎么回答,只能说:“他辞职之后就走了,估计是想休息一段时间,具体去哪儿我也不好说,他旅行一向不按计划来的。”
“他还会回这儿吗?”她又问。
“我不知道,”他回答,“但丫鬟离开天庭,在中国的工作签证肯定不能再延长了。”
司南谢了他,很快就走了。吴世杰不知道自己说的话会有怎样的影响,都是实话,却又不完全是。
作者有话要说:之后会有几章是写程致研五年间的经历,然后默默就出来认爹了,大家表急。还有,关于结局,如果让司和程在一起,顾可就铁定炮灰了,你们真的忍心吗?要是大多数人都表示忍心,我就这么写了。至于沈拓,不用担心,她肯定是最惨的。
13
离开公寓之后,程致研去火车站买了一张由上海至北京的车票。
他其实并不想去北京,那趟T字头的列车只是他在不断变换的时刻表上看到的第一个车次罢了。
这是他第一次在中国乘火车,当年的春运已经过去,车上不算拥挤,发车时还比较干净,随着旅程推进,渐渐变得有些脏。
他始终看着窗外,几乎不留心周遭的人在做什么,也不跟别人聊天,只记得有人对他说:“哎,你的手在流血。”
他低头看自己的左手,指关节上的伤口都已凝结,是在公寓楼下粗糙的砾石外墙上弄破的,因为天气很冷,以及手上的动作,又有些裂开了,渗出一点血来。他对那人道了声谢,去厕所洗了洗手,又在旁人好奇的注视下回到座位,把一条骑车时戴的多用巾缠在手上。
到达北京已是深夜,他没有出站,上了最近一班出发的列车,在车上补票时,才知道目的地是山西大同。随后的两天两夜,他一路往西,从一个车站到另一个车站,从大同到兰州,再出了嘉峪关。
从兰州到敦煌,他坐的是一趟绿皮夜车,老式车厢,没有空调,投入使用的年头应该比他的年纪都大。车上挤满了人,其中有许多是要去农垦农场去采棉花的农民工,一路咳着瓜子,操着四川或者甘肃方言大声聊天。一开始车厢里有些闷,不觉得很冷,众人身上稀奇古怪的异味充斥其间。直到夜里,河西走廊沙漠中的冷风从车窗的缝隙间吹进来,所有人都把自己裹得紧紧的,空气变得异常清冽。
车厢里灯光昏黄,日间的一切都归为寂静,程致研看着窗外,目光所及处一片黑暗。他去过许多地方,走过比这更远的路,但那趟夜车却让他有了一种从来没有过的体验。曾经的他是心无牵绊的,随便走到哪里都是一样,潇洒的来去,全心全意地为眼前所见折服。而这一次,他才知道,走到很远的地方,坐在许多陌生人中间,心里思念着一个人是怎样的滋味。他有些庆幸,因为那种思念,寒冷带来的身体上的疼痛才变得不那么深切。
随后的两个多月,他都在西部打转,从敦煌到成都,又从成都翻越了川陕交界的秦岭,十七个小时抵达西安,途中火车换了两三次车头。而后一路向南,经过西昌、攀枝花,出了四川抵达云南昆明,一路都在奇伟雄壮的山河中穿行,出发或者停留都没有计划,一切随心。他很早就想要做这样一次旅行,却没想到会在这种情况下成行。
一路上坐的大多是火车,进入云南之后也坐过几次大巴。遇到过一次小车祸,深夜在高速公路上追尾,剧烈的震动把他从熟睡中惊醒。他失落了梦境,隐约还记得其中的场景,一座山,白雪覆盖,有的地方露出青色岩石来,他和司南一同向山顶行进,她身边还跟着一个小女孩,穿着跟她一样的玫红色冲锋衣,脸冻得绯红。脚下的雪很松,很难走路,他要照顾她们两个,后来干脆把小女孩背到了身上,稀薄的空气让他喘不过气来,很累,却心满意足。
她的手,隔着厚厚的防风手套紧握着他的,纤细却有力,感觉如此真切,但那种感觉尚且留在指掌之间,梦就已经醒了,还是只有他一个人,在一辆由昆明至景洪的长途汽车上。后半夜,他一直醒着,躺在那里看着车顶。
次日,汽车到达中缅边境附近的一个小镇。当夜他就在那里留宿,这一路上,他经常在火车上过夜,去的也都不是什么旅游胜地,住在小旅馆或者当地人家里,从来不用任何证件。但在那个边陲小镇,正赶上警方的禁毒行动,所有能住人的地方都格外的较真儿。
他挑了一间不起眼的旅馆,门口看店的是一个十六七的女孩子。他说自己没带身份证,只住一夜,次日一早就走。
小姑娘年纪虽小,却十分老练,一口回绝:“哥你饶了我吧,真的不行,这几天正严打呢,要是被查到一个没登记身份证号的,这店就开不下去了,你哪怕去做张假证,都好过这样难为我。”
边上还有人等着结账,有来做生意的当地人,也有些是游客,投来或好奇或淡漠的目光。
他没再为难那个看店小姑娘,离开旅馆去旁边的小饭店吃饭。店堂里顾客稀落,但他坐下不多时,却有人过来拼桌。一个年轻女人,二十五岁上下,利落的短发,晒得黑黑的,穿一件宽大的灰色T恤,手腕上戴着一只巨大的男装户外手表,他记得刚才在旅馆里看见过她。
他让她坐着,两人分别点了菜,她要了一瓶本地酿的白酒,倒了两杯,将其中一杯推到他面前。他不记得他们说的第一句话是什么,反正就是些很寻常的攀谈,没问名字,也不说从哪里来的。如果他们早几年遇到,他说不定会喜欢上她,她是他一直以来偏爱的类型,可以结伴旅行的那种人。而现在,他之所以注意到她,只不过因为她笑起来跟司南有点像。
他其实酒量不错,但极少喝,念大学时看到吴世杰喝的酩酊大醉,总是不能理解为什么有人要找这种不痛快。直到那天夜里,他第一次有了想要醉过去的欲望,一杯接一杯的灌下去,有那么短暂的片刻,他觉得身体低悬在半空,变得温暖而麻木,意识如丝般抽离,现实中所有痛楚逐渐远去。
喝完那一瓶酒,她对他说:“如果找不到地方住;你打算怎么办?”
“去汽车站看看有没有去别的地方的车,”他回答,“或者就在车站过一夜。”
短发笑了笑,说:“跟我走吧,我给你找个地方。”
“你不怕我是逃犯?”他问她。
“就凭你?”她嗤的冷笑了一下,“你顶多是个躲债的,而且还是情债。”
她带他回到那个小旅馆,让看店的小姑娘拿了一把钥匙,见他一脸疑惑,便笑着解释:“我是此地的老板娘,只可惜没有老板。”
她肯定不是当地人,更看不出是在边境小镇开小旅馆的,反倒像是从某个沿海城市来西双版纳徒步旅行的游客,年假结束就要回到某栋CBD写字楼里上班的。
程致研跟她上楼,进了二楼西面一个小房间。她开了灯,又推开窗上的木隔扇,让湿润的夜风吹进来。
那种温暖麻木的感觉已经过去,他开始觉得不舒服了,去吐了一次。
等他从厕所出来,她递给他一只杯子,对他说:“白糖水,喝了胃里会舒服一点。”
他好像听到自己说了什么,但脱口而出之后就不记得了。
“谁是司南?”她看着他问。
他一激灵清醒过来,避开她的目光,没有回答那个问题。
她还是看着他,许久才又开口道:“没关系,咱们俩差不多,同是天涯沦落人。”
他在那间旅馆总共住了三天,原本很快就要走的,却被这个不太像老板娘的老板娘屡屡挽留,把附近值得一去的地方都走遍了。第二天,他发现护照不见了,猜到是怎么回事,但不能确定。他决定不去管,知道自己不能躲上一辈子。
第三天傍晚,他们回到旅馆。房门口坐着一个人,听到他们脚步声就抬起头,看着他露出笑来,说:“总算找到你了。”
“你是司南?”老板娘问。
“不,”她回答,“我是沈拓。”
14
那天夜里,程致研带沈拓出去吃饭,听她说这段时间上海发生的事。
华仕已成功收购W,因为新主子官方背景深厚,天庭那件商业贿赂案很快就不了了之了,也没造成多大的负面影响,但涉案的雇员,包括郑娜,还有老贝,都已经走人,餐饮部基本等于经历了一次大换血。
不知道为什么,公关部总监关博远也随后递交了辞呈,再加上程致研的突然离职,整个酒店运营部门的管理层几乎一下子被抽空。幸好查尔斯在其中发挥了中流砥柱的作用,撑过了这段人心惶惶的日子,如今继任的高管都已陆续到职,酒店运营也逐渐恢复正常。
程致研静静听着,对他来说,这些事就好像发生在另一个时空一样。他一点都不觉得意外,经历这样一场变迁,天庭必然会乱上一场,而面对这一切,查尔斯也一定能保持淡定,应对有方,因为这本来就是这出大戏中的最后一幕,查尔斯也是编剧之一。
沈拓见他不说话,就讪讪的焕了个话题,说他离开之后,吴世杰在他的公寓住了将近一个月,后来得到一些关于他行踪的消息,他的信用卡有一笔交易记录,刷卡地在东北某市,就离开上海去那里找他了。
吴世杰走后,每天在公寓驻守的人就变成了她,前一天下午接到领事馆的电话,说有人在景洪捡到他的护照,交到镇派出所,还留了一个旅馆的电话,就立刻就订了机票,天没亮就出发,坐早上七点半得航班,五个多小时之后到达西双版纳机场,又乘长途车到了这个小镇。
老板娘这一招,程致研早有预感,也很清醒的知道,来的人不可能是司南。他以为会是吴世杰,或者是陆玺文派来的什么人,却没想到会是沈拓。
“吴世杰知道你到这里来吗?”他问她。
她点点头:“领事馆的电话是直接打给他的,但他人在哈尔滨,一时买不到机票,所以我就先来了。”
“你明天就回去,就当没找到我,行不行?”
“为什么?”她反问。
“不为什么,我只想休息一段时间。”他回答。
沈拓低头吃面,过了一会儿才点点头,说了声好。
听她这样回答,程致研倒有些意外了。方才说出那番话时,他明知是不可能的,只是随口玩笑罢了,没想到她却答应了。
第二天,程致研就跟着沈拓踏上回程。
临走,老板娘嘱咐他去镇上派出所把护照领回来,又对他说:“很遗憾,来的人不是她。”
他摇摇头道:“没关系,我知道她不会来。”
沈拓在一旁听着,心里应该很清楚他们说的是谁,一直都没作声。
上飞机之前,程致研在机场给吴世杰打了一个电话。
吴妈还在哈尔滨,听到他的声音,言语间没有欣喜也没有责怪,反而带着些讥诮,对他说:“你赶的倒很巧,明天飞美国正好听宣读遗嘱。”
程致研心里一沉,很清楚这句话背后是什么意思——詹姆斯去世了。将近六个小时之后,飞机在浦东机场降落,走出国内到达处,他便在航站楼的大屏幕上看到相关的报道。电视画面上陆玺文正从曼哈顿W集团总部的大门走出来,一袭黑色衣裙,戴着墨镜,身边四五个保安替她遮挡着记者伸过来的话筒,但闪光灯的侵袭却是挡不住的,她始终低着头,很快坐进一辆黑色轿车离去。
短短几秒钟的画面转眼就过去了,程致研心有种奇异的释然。终于结束了,他想,十年的觊觎与争斗终于落下帷幕,不管结果如何,从今往后他总算可以仅仅为自己活着了。
他没有去美国听遗嘱,又隔了几天才从律师那里听到消息。老沃尔登安排的很好,W的股份都已经变现,每人一份信托基金,不算很多,却也足够维持优渥的生活。不同的是,Draco和Kenneth那边的基金是不能变现的,只能定期支取孳息,而陆玺文和他得到的两份却可以自由处置,听起来似乎更优厚些,但若要体会其更深一层的意思,则亲疏立现。
又过了一个多月,程致研才见到陆玺文,她已不复从前光彩照人的样子,说不上憔悴,也似乎并不很伤感,只是放手让年华老去,任由时光在脸上刻画,只几个月的功夫便全然是一个年过半百的普通女子的样子,反倒让他觉得更亲切些了。跟着詹姆斯这些年,陆玺文其实也攒下了一笔私产,大多都投资有方,进项颇为丰厚。她一向是很有企图心的人,不知为什么突然失去了继续钻营的兴致,把零零总总的一切都扔给程致研,自己干脆甩手不管了。
有时候,她想的很多,絮絮的对程致研说:“如果我不是那么想要W,就会更多时间陪在他身边,如果陪在他身边,就不会对他的病一无所知,也不会不知道他要卖掉W……”
程致研听着那一连串的“如果”,突然意识到她是真的爱着那个暮年的人的。她曾说他是她的导师、朋友和情人,所有人都当她惺惺作态,其实却是千真万确的。
至于司南,司南。仅在深夜,如丝如水的寂静被成倍的拉长,他放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