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致研在那场冲突中认识了一个人,那个人就是吴世杰。
吴世杰几乎是本能的站在他这边,第一时间加入了战局,并且在老师面前作证,说事情的起因是邓肯有种族主义言论。
事后,吴世杰告诉程致研,他最欣赏那种一句废话没有,上手就一板砖的气势,觉得特亲切。两人就是从那个时候开始,成了朋友。
两方面都受了些轻伤,程致研是无所谓的,邓肯靠体育特长奖学金入学,没有什么背景,本身也不想闹大,事情就这么无声无息的过去了。
那是程致研在AP学院闯的第一场祸,其结果并没有让他收敛,反倒更加张扬肆意,因为只有不断闯祸才能引起些许注意,让他觉得自己不是个孤儿。多年之后,他和吴世杰再想起那件事,总是颇多感慨,他已不是那个蛮勇的少年,而未成年就做过伪证的吴妈居然成了律师。
打过那场架之后,程致研在冰球队的日子并不像预想中的那样难过。
当时的他和吴世杰的体格差不多,都是六英尺出头,在亚裔中算是高大的,但在白人球员占绝大多数的冰球队里只能排在最末,比赛中与人正面对抗,完全没有优势。吴世杰是万年的板凳球员,但程致研在场上却很有存在感,他身手敏捷,反应快,总是能冷静快速地移动,而且每一步都很有脑子。
练习赛中的几个关键进球让他在队里脱颖而出,其他队员开始对他刮目相看。教练对他也十分看重,总是以他为例,对其他人说:你们看,在赛场上身体和技术只是最基本的东西,关键比得还是脑子和意志力,最多再加上一点运气。
有时候,他甚至会指挥教练如何布置战术,实在过分了,教练便会大吼:现在我是绝对权威,你要听我的!但教练还是喜欢他的,因为他的确有想法。在一场校际比赛中,他组织起一次绝妙的进攻,事后教练问他怎么会想到这样的打法?他不无得意地说:因为他下围棋,从五岁开始。
那时的他尽情享受拼杀,总是过分自信,根本不相信有他办不到的事情。他喜欢开赛之前的那个瞬间,和队友们站在一起,许多支球杆交叠,大声地喊:Who’s better than we are?No one!
他以为,身边这些都是他的朋友。
25
圣诞节假期之后,AP学院冰球队与波士顿当地一所公立学校打了一场比赛。虽然只是普通校际比赛,但因为两队正在争夺一个参加全美高中生联赛的席位,所以任何一次对阵都很较真儿。
那天AP是客场作战,公立学校没有自己的冰球馆,赛场就选在一个社区体育中心里。观众席坐的很满,既有对战双方学校的学生,也有参赛球员的家长。程致研和吴世杰都没有家人在场,只有吴世杰读九年级的小女朋友拿着一部手持式摄影机,带着几个中国妞儿在场边替他们呐喊助威。
第一局AP学院比分落后,第二局又以两个进球反超。其中一个是程致研打进的,另一个也是由他助攻,那支公立学校的队伍作风彪悍,立刻以他为目标,严防死守。几次正面遭遇之后,双方队员都频频出现违规动作,冲突一触即发。
第二局结束,十五分钟休息,AP的队员士气高涨,在场边听教练布置战术,喝了一点水,处理了一下伤口,又再上场。
第三局,比赛陷入焦灼。开场五分钟,吴世杰横杆阻挡犯规,被裁判处以两分钟小罚,坐进受罚席,他的小女朋友挤到场边,隔着防护网跟他说话,他火气很大,让她离他远点。
不知是谁先发出一声惊叫,吴世杰回头再看场上,已经出事了。对方一名球员在中线处突然加速,用球杆将程致研推倒,而后猛地撞向界墙。谁都能看出来那一下撞得不轻,虽然这种冲撞在高速的冰球比赛中并不罕见,但奇怪的是程致研并没有马上爬起来,只是用手里的球杆无力地阻挡了一下。
裁判随即吹响了哨子,示意对方边线界墙三米内冲撞,处以五分钟大罚,但场上的局势却没有因此受到控制,反而愈演愈烈。双方球员都朝出事的地方聚过去,很快乱作一团,每个人手里都握有碳素纤维的“凶器”,就连裁判过去劝架,也险些被打。
在场边的人看来,失控只是几秒钟的事情,边线裁判、记分员和两队教练尚且茫然无措,吴世杰就撞开受罚席的门,连滚带爬的冲进混战的人群,把已经失去意识的程致研拖了出来。他眼睛半开半闭,头盔不知所踪,脸上头上看不清有几处伤口,殷红的鲜血涌出来,沾染了黑色球衣和赛场上澄白的冰面。
比赛中止,校医跑进来做了急救,随后救护车来了,把他送进医院,因为严重的颅脑损伤,当天夜里又被转去了另一家医院,做了一场大手术。手术之后,他没有醒过来,医生们数遍了所有后遗症和并发症,挂在嘴边上的一句话便是Hope for the best; prepare for the worst(抱最好的希望,做最坏的打算)。
多年之后回想起那段经历,程致研总是觉得,昏迷中的自己并不是完全无意识的。他记得有一双手一次又一次的抚过他的脸颊,记得有人握着他的手,温热的泪滴落在他的手背上,记得ICU病房外面隐约传来争吵的声音,听起来就像是隔着重重的水幕——
“我不要听百分比,他必须活下去,必须醒过来!”
“我不相信什么意外!他们每一个人都要付出代价!”
……
三天之后,那一层层浸淫着他的漫漫无边的水终于退了,他在清晨醒来,发现真的有一个人坐在床边,握着他的手,那个人就是陆玺文。他从没见过她这样憔悴,身上搭着一条灰色开司米披肩,斜靠在折椅上,眼睛里布满血丝。
他慢慢转过头,对她说:“妈妈,我没事。”
他的确没事,到底是年轻,身体底子也好,只做了六个礼拜复健,就行动自如了。医生最担心的记忆损失也没出现,他什么都记得,唯有一件事例外,他不记得有多久没这样叫过她了,妈妈。
26
陆玺文人生的头十八年,跟那个年代出生的大多数人都差不多,住在逼仄的小房子里,有两个或以上的兄弟姐妹,从小到大都是放养的,想要什么都得靠自己去争,哪怕只是雨天的一把伞,或是饭桌上的一块肉。
就这样长到十八岁,陆玺文终于走出了与众不同的一小步,她考上一所名牌大学,继而又认识了一个条件很好的男朋友。
此男名叫程怀谷,其父在陆玺文念书的那间大学里教古代汉语,所以家就在校园旁边。他比陆玺文大两岁,高中毕业之后一直赋闲,既没工作,也没上学,只是在家补习英文,隔三差五的到大学里去玩玩,表面上看起来和其他学生无异。陆玺文在学校里交游甚广,两人见过几次,一来二去的就认识了。
至于是谁先看上谁,为什么看上的,因为年代久远,已不得而知。可以肯定的是,当年的陆玺文并不是那种通常意义上的美女,她排球打得很不错,身材比一般女孩子高大,五官娇好,但眉目间带着英气。相比之下,程怀谷倒是个典型的白面书生,跳舞唱歌他是会的,打球从来就不去。之所以说他条件很好,只是因为程家是正宗的书香门第,而且有颇为深厚的海外关系,程怀谷的曾祖父以及所有远堂亲戚都在美国,他自己迟早也是要出国的。
所以,在那个年代,谁都不会觉得这个无业青年配不上在名牌大学念书的女学生,反倒觉得陆玺文挺走运的,搭上了一条出国的捷径。
果然,她的宝押的没错,两人交往半年之后,程怀谷拿到了经济担保和俄亥俄州一间语言学校的录取通知书。那一年,陆玺文二十,程怀谷二十二,刚好满法定结婚年龄。在程家人的默许,和陆家人的热烈拥簇之下,陆玺文退了学,赶在程怀谷签证办下来之前,和他领了结婚证书。
这场联姻背后有着太多源自于不同立场的考量,陆玺文的算盘自不用去说,程怀谷作为一个新婚的青年男子,也更容易证明自己没有移民倾向,更狗血的是,到了他真正坐在签证官面前的那天,他刚刚知道妻子怀孕了。
就这样,程怀谷很顺利地拿到了签证,飞赴美国。数月之后,陆玺文在上海生下一个体重七斤二两,身长五十三公分的男婴。她按照旧俗,坐了三十天的月子,摆过满月酒,就开始申请去美国陪读,那个襁褓中的小孩又成了她面签时最好的道具。签证官是个中年妇女,也是两个孩子的母亲,百分之一百的相信面前这个年方二十一岁的女人只是想去看看在大洋彼岸的苦读的丈夫,小孩周岁之前肯定是会回上海的。
于是,陆玺文又走出了与众不同的另一步,她去了美国,并且在仅仅七个月之后,就与程怀谷协议离婚了。
多年之后,各种各样的人试图从她成为Lady W之前的那十几年里挖出些什么,他们问得越多看得越多,就越觉得这个女人本来就不是池中之物,她的每一次选择、每一个动作都像是在铺展一个巍巍泱泱的棋局,她注定会成就一番事业,而她身边的人只能在她身后看着她一骑绝尘。
没人能否认她的卓然孑立,她之所以受人诟病,最大的原因还是在于她经历的每一次转机都是因为一个又一个的男人。程怀谷给了她出国的机会,俄亥俄州立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的某位教授又给了她一个永久居民身份。她花了四年时间,结了、又离了第二次婚,其间拿到了经济学学士学位。
同年,她离开哥伦布市,在纽约找了份工作,彻底改头换面,开始像一个独立的美国女人那样生活。
那一年,程怀谷也已结束了自己的留学生生涯,在哥伦布市一间体育用品商店做应付会计,拿极其普通的薪水,过极其普通的日子,最大的远景不过是考AICPA,再换一份薪水稍好些的工作。
那一年,他们留在上海的那个婴儿已年满五岁,程教授也已经退休。祖孙二人来到美国投奔程怀谷,在哥伦布市开始了一种完全不同的生活。
男孩转眼长到十岁,他开始慢慢懂得,他的父亲就是当地华人圈子里说的那种“搬运工”,把一个女人从国内带出来,到头来又被甩了。至于母亲,他只知道她叫陆玺文,每半年寄一次钱来给他用。
他习惯直接叫名字,因为父亲提起她的时候,总是说“那个姓陆的女人”。只有祖父一直提醒他:“致研,再怎么样,她也是你的母亲。”
他觉得像父亲那样叫似乎有点过分,母亲、妈妈又太过亲密,叫不出口,所以,索性就叫陆玺文。
27
又过了五年,除了名字和钱,程致研对陆玺文还是所知不多,只是偶尔听见父亲用嘲谑的口气说:汇款金额见涨嘛,看起来混得不错。
十五岁那年夏末,祖父被确诊为肺癌晚期,三个月之后死在急诊室里。
葬礼上,程致研看到一个高瘦的女人,戴着太阳眼镜,蜜色长风衣的下摆随风扬起。在他居住的那个社区,很少能看到这样人,也说不清是哪里不同,她几乎没有化妆,穿得也很朴素,但看起来就是跟别人不一样。
葬礼之后,她走过来跟他讲话,没有介绍自己,但在她摘下墨镜的一瞬,他就知道她是陆玺文。血缘是很奇怪的东西,就好像他还记得她的脸,刻在婴儿期的记忆里。
她问他是否愿意跟她一起生活?
他避开她目光,回答说:随便,去哪儿都无所谓。
其实他很想离开哥伦布市,觉得这是个无可救药的平庸之地。但在他父亲的眼中,哥伦布是世界上最适合居住的城市,物价平,税率低,即使薪水不高,也能存下钱来,而且还有个女朋友就住在附近,每个礼拜约会一次,方便而平易。
在程致研看来,这种生活足以闷死人,他想要环游世界,从冰封的北极,到炎热的拥挤的热带城市,每一天都是新的,像秒速三十七点二米的自由下落那样刺激。
陆玺文点点头,好像看穿了他的心思,然后解释:“不过不是现在,等我安排好一切就来接你。”
她跟他说话样子,就好像他是跟她差不多年纪的成年人,没有掩饰,没有诱哄,这让他感觉很好。
他并不懂她说的“安排好一切”究竟指的是什么,以为只是和他的抚养权有关的一些手续。数月之后,她也真的带他去当地民事法庭办抚养权变更。父亲的态度依旧不善,但从头至尾都没提出任何异议,看得出所有条件都已经谈妥,就只等签字画押了。
然后他被带去纽约,在那里又进了一次法庭。从那个法庭出来,他有了另一个法律意义上父亲,他的继父,James Walden。
程致研第一次见到詹姆斯还是在哥伦布市,他和陆玺文一同来接他去纽约。詹姆斯比陆玺文大三十岁,已是年近古稀,但看上去比实际年龄年轻一些。他清瘦,极其整洁,穿着简单却也考究,笑起来很温和,讲话风趣,带新英格兰口音,有种缓缓的不急不躁的调子,非常好听。
程致研是个极善模仿的人,不自觉地去学,很快就成了一种习惯,再也改不回来了。他知道詹姆斯很有钱,但却不知道他那么有钱,他们是坐他的私人飞机去纽约的。
办完正式的收养手续,他们走出法庭,詹姆斯对程致研笑,说:“现在你也是我的孩子了。”
他已有两儿一女,外加好几个孙子孙女,程致研的年纪其实跟他的孙辈差不多。
那天之后,他们极少有机会见面,难得老头儿没有忘记这个便宜儿子,知道他考到驾驶执照,就送了他一辆车,派人替他办妥了手续,转学去私立寄宿学校读书,每月二十号有零用钱进账,就好像发薪日一样准时。
这一切都进行的极其低调,就像陆玺文和他的婚礼。他们是在纽约市政厅登记结婚的,整个过程不过十分钟,只有一个朋友在场见证,包括捧花和午饭花了不到一百美金。
但是,世界上没有什么事情真的可以避人耳目。冰球场上的事情一出,陆玺文第一反应就是,这不是意外。
医生的检查结果证实了她的想法,在那场群殴当中受伤的人不少,但大多都是肉搏留下的轻伤,只有程致研伤的最重,脸上头上共有七处伤口,既有球杆造成的机械性损伤,也有冰刀造成的锐器伤,有两处几乎致命。更重要的是,手术之前的血检中,还发现他体内有未代谢完的致幻药物LSD成分,这也解释了他为什么会在被人推倒之后完全无力招架。如果不是吴世杰反应及时,把他从人堆里拉出来,很可能入院之前就已不治。
虽说执行不力,但计划本身十分高明。冰球赛场上的暴力冲撞司空见惯,在职业比赛中,打架甚至是合法的,而且在场的都是未成年人,没有人会第一时间想到要追究谁的刑事责任,等到再想追根溯源,物证都已经不在了,至于人证,那是最不可靠的东西。
陆玺文在得知这一切之后,报了警,但是没用,没有任何确实的证据能证明这是蓄意伤害,甚至谋杀未遂。当时在场上的球员不是说没看见,就是保持沉默。比赛中止之后,球杆和冰刀都被队员各自带走了,再找回来作分析,也不会有什么结果。最后,警察甚至提出了一种截然相反的假设——程致研在赛前自行服用了LSD,比赛进行到第三局时,药劲上来了,出现了幻觉,所以才造成了当天的意外。
陆玺文勃然大怒,请了律师和私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