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纨绔公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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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纨绔公子- 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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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他色胆包天,求得府中做客的梁雄帮助,找着这机会想吃上天鹅肉。

    “梁叔,你跟他客气什么,这厮就是那长孙家三儿。”长孙凛还没开口,地上的淫贼也不顾自己伤痛,咬牙切齿的说道。到手的肥肉飞了,还被痛打了一顿,他平常仗着自己老子权势,只有欺负别人的份,哪遭受过此等罪。

    长孙凛一时感到新鲜,也学着对方抱拳一挥。他对唐朝的了解仅限于历史人物,这还是来到唐朝第一次碰到的武林中人。听声音对方似乎是武林高手,不知自己的武功在这里算得上什么,能找个对手来一场畅快淋漓的较量也不错。唉,真是高手寂寞啊,从未使出自己武功的长孙凛无耻地想着。

    长孙凛不了解江湖,并不意味着其他人不知道。在一旁默默站立的方善婷却是悄悄地扯了扯长孙凛的衣角,细声地告诉他对手的来历。方善婷从小到大从未出过远门,甚是羡慕慕容无双行走江湖的经历。常缠着无双姐姐给她叙述江湖之事。

    三十年前,这武林中武功最厉害的要数三圣三邪。三邪当中的血影神魔以心黑手辣,身法快捷如电著称。他本名莫降,武功高绝,行踪诡异,平日为恶作案,从来无人得见他的真面目,之多见到一缕血红的人影,所以被成为血影神魔。此人在江湖上骚扰多年,所杀之人不分正邪。江湖上大小门派费尽心力,不要说消除他,极少数知道他本来面目的,也莫不噤若寒蝉,生怕遭来灭门惨祸。后来一自称乃是血影神魔徒弟的后辈站出来,声称无法忍耐师傅生灵涂炭,愿意大义灭亲,助武林中人对付血影神魔。此人便是现在的天鹰神君梁雄,在他的鼎力相助下,血影神魔最终自尽于襄崖山前。

    梁雄也因此声名大振,他所创立的天鹰堡在三十年时间迅速成为江湖上的几大势力之一。梁雄平日也甚注意维护自己名声,在江湖中名望甚巨,三圣三邪中剩余的几位已是死的死,隐的隐,退的退,多年未出江湖。因此在江湖上能与天鹰堡抗衡的也只有武林圣地剑门和四大山庄。剑门乃是三圣中的情剑圣手所创,每五年会有一名弟子出山行走江湖维持正义,虽然弟子稀少,却不曾遇对手,在武林中人心里剑门弟子即等同于武林第一高手。而四大山庄全是屹立江湖百年的名门正派,旗下全是家族中人,四大山庄之间也都互相联姻。虽然没有天鹰堡那般招贤纳士,人才济济,凭着多年所积累的敌国的财富和牢固的根基,在江湖上也是威风八面的。

    方善婷也曾好奇的询问过慕容无双武功高低的情况,慕容无双的原话是这样的:“三圣三邪以情剑圣手武功略高,其余各有千秋,而血影神魔在梁雄和数十位武林高手的围攻下,抵抗数时辰才因体力尽退含恨自尽。剑门弟子也侧面说明了情剑圣手武功之高。可以说传言非虚假夸大,这三圣三邪乃神级人物。而自己如是和梁雄对打,相信三十招以内必败。她是用自己的父亲做间接参照,而梁雄曾与上任剑门弟子酣战数百招,最后以二招惜败。”方善婷不禁咋舌,在她心里,这无双姐姐平日里飞来飞去的,已是何等了得,面对梁雄却是不堪一击。其实她并不知道,慕容无双在年轻一辈已是难逢对手的,只是梁雄得了血影神魔的衣钵,浸淫江湖数十年,既是她父亲也略逊一筹。由此,方善婷也就记住了梁雄的名字。

    “你还是赶紧走吧,此人可不是普通人,既是在江湖上也是难逢对手。”方善婷眼神里带有几分恐惧,不知是为自己担心,还是为身边的男子担心。

    长孙凛微微笑了笑,拍了拍揪着自己衣角的小手,温和地告诉她不要怕,一切有他。他俊逸的脸上无所畏惧,方善婷娇柔的身子停止了颤抖,……她的心在颤抖。

    方善婷的目光更为柔和,似乎做出什么决定般,她紧抿着香唇,脸上带有毅然的坚韧,和长孙凛并排站着,揪着男子衣角的小手没有放开,反而更为用力。

    以梁雄的功力自然知道对方是在说自己,他嘴角微微向上牵,难抑得意之色。已从疼痛中缓过来的刘辅已艰难地站了起来,他看对面两人动作极为亲密,嫉妒之心涌出,便恨声说道:“梁叔,快,把那小子给杀掉,只要我们手脚干净,这长孙府的人怕是以为又是慕容家的人所为。

    而此时窦凤、窦仁和孙二已经骑马接近,听到有人要杀害自己的宝贝儿子,岂有容忍之理,放马往前冲上前怒斥。

    爱子心切的母亲一跃纵马跳下,她今天没有束高贵的发髻,而是用一蓝色的锦巾将秀发束起,青发略微蓬松地往下垂,一袭白色的劲装,脚踏深色马靴,手中拿的是一把剑,岁月也无法摧残的天生丽质,足以震慑全场的男子。

    可别小看窦凤手里拿的这一剑,她虽然武功不济,却也能跻身于武林二流高手。天山老人的三圣头衔,绝非虚传。这剑名叫寒蠇剑,乃以万年寒铁铸成,宽才两指,十分柔软,却可斩金截铁。剑鞘的里层是绿鲨皮,外层用天蚕丝织成,不畏刀剑水火。此剑不用时,可以当腰带束起,用时只须轻轻一按,剑就可以出鞘。窦凤尚是少女时曾行走过一段江湖,天山老人怕窦凤武功不济,便把自己许久未用的成名之剑赠与爱徒。这江湖中人多少也会给几分薄面,窦凤也就顺顺当当地圆了她的江湖梦,开开心心地回家嫁人。

    “天凤!?你是天凤?!”梁雄一改之前一副镇静自若的神态,两眼圆睁,脸上两撇胡子颤抖,声音略微发抖。

    窦凤正骄傲自己儿子临危不惧,听到有人称呼她行走江湖的化名,便知是故人。她疑惑地打量眼前的中年男子,迟疑地说道:“你……你是梁天鹰大哥?”

    “恩!没想到当年蜀山一别竟是三十年……”,梁雄一副向往,似乎沉浸在往日情怀当中。长孙凛炯炯有神的眼睛看看对面,又看看自己的老妈,啧啧,想不到娘亲年轻的时候也是位风liu人物。

    “天鹰大哥,你当年最不屑倚强凌弱的,怎么今日却助纣为虐,意图谋害我孩儿?!”窦凤可没有回应对方恋恋不舍的旧情,对于她来说,家庭和孩子是她的第一位。窦凤永远都想不到,当年她一句委婉的拒绝,竟然会给整个武林带来巨大的改变。

    当年的梁雄原名梁天鹰,凭着自己高超的武艺,在江湖上闯出了天鹰侠的名头。此时天山上下来了一位倾城容颜,却同于世家少女般矜持的天山美凤,手里拿的是天山圣女年轻时当年剿匪杀魔的成名之剑。她娇媚的可爱和不做作般的真诚,给当时的武林带来了一丝清风。当时许多年少成名的少年英雄、家世雄厚的世家子弟,都对这位美丽的少女着了迷,梁雄更是其中最疯狂的一位。窦凤行走江湖也只是玩票的性质,她在十四岁时早已在父亲和高士廉的主张下和无忌哥哥许下文定之礼。且自汉文帝以来,窦家已经出过三代皇后,此时的李渊虽未称帝,但窦凤的爷爷为北周雍州牧、酂国公,堂伯父乃定州总管神武公窦毅,堂伯母贵为北周武帝姐姐襄阳长公主,窦家可谓荣耀显贵。窦轨怎会让自己女儿嫁给打打杀杀的江湖人家。果然过不了多久,窦凤便被招回家中与长孙无忌完婚。窦凤拒绝每一位向自己求爱的男子,都是以父亲看不上对方的家世作为理由。

    “想不到啊,想不到,当年心高气傲的天山凤凰,如今却已嫁入官家妇。”梁雄苦涩地看着他年年不忘的女人身后的美少年,才发现两人竟然有着近似的容貌。难怪他会对这一少年有着莫名的熟悉感。当年就为了她的一句话,他把自己的名字改为雄,取义雄心勃勃之意,他要成功,他要以自己的功名来向心爱的女人下聘。别人的父母都是江湖上如雷贯耳的名字,他梁雄也有个江湖上鼎鼎大名的师傅,只不过这位师傅的名声似乎臭名昭著。野心勃勃的他已经难以压制自己的野心,他反其道而行,不惜出卖对自己有授业之恩的师傅,事成之后才发现佳人从此渺无音讯……

    “女人始终都是要嫁人生子的,不是吗?”窦凤一脸理所当然的样子,几十年的家庭生活,她倒不觉得有什么委屈,反而相当的幸福。

    梁雄望着自己寻寻觅觅了三十年的女子,她依然是如此的美丽,脸上那平静和安宁,说明了她的家庭很幸福。一种叫嫉妒的恶魔不断地啃噬他的内心,他死命的紧抓自己的拳头。

    “这就是你所喜欢的功名?就长孙无忌那个胖子?!”梁雄的声音有些沙哑,嫉妒让他的脸扭曲得有些狰狞。

    “住口!长孙大人可是你能说的?!”还没等自己夫人开口,耿直的孙二已经开口呵斥道,他不懂现在场上是什么情况,他只知道自从遇上长孙无忌,他们哥俩就再也没有挨过饿。

    “哼!大人!果然是权倾天下的官家!”梁雄一脸的不甘心。这个时代,官方和武林存在一种微妙的关系,官家看不起整日舞刀弄枪却无所事事的江湖中人,武林人士也不屑于为虚伪清高的衙门效力。然而很多时候官方又需要通过武林中人的手来剿灭一些不安定因素,武林一些门派也是得到官方的支持才能发展壮大。李世民当年与少林寺合作,就是一个很典型的例子。让梁雄心有不甘的是,这长孙无忌是个手无缚鸡之力的书生,而且还是个胖子,他怎么能娶自己心目中的女神?!

    “梁天鹰!我相公这些年的确身居高位,心宽体胖。然而我跟他当年成亲时,无忌也不过是小小的文书,自太原起兵,到高祖开唐,再到玄武之变,哪次惊天动地的大事他没有参与?他这些年所付出的艰辛和汗水,岂是常人可看到的。你的无礼,不仅侮辱了我夫君的成就,也侮辱了我的智慧。”窦凤非常冷漠的怒斥道。她是出了名的护私,何况这些年长孙无忌对她是疼爱有加。不说别的,当年就是因为自己学做菜,才养出了这个大胖子。无论是油太多,盐太少,或者难吃得连孙二都不沾,无忌总是笑嘻嘻地把菜全吃掉。所以窦凤一直都觉得自己丈夫圆圆的身体十分可爱。

    窦凤一口气把话吐完,觉得继续待下去也没有意思,难不成还和此人续旧情不成?她看也不看对方,只是温柔地对自己身后的小儿子说道:“凛儿,善婷,跟娘亲回家!我看谁敢对你怎样?!”孙二也得到夫人示意,去把马车里的丫鬟给背了出来。

    梁雄被窦凤毫不客气的言语骂得一脸灰一脸白的,却只能站在一遍望着这一群人离去。身旁的刘辅有些着急了,“梁叔,就这么让他们走了?那我们就和长孙府的梁子结定了。”

    梁雄冷冷地看了刘辅一眼,恨声说道:“现在不是贸然行事的时候,否则会坏了你父亲的大事。”说完死死盯着窦凤离去的方向:窦凤,总有一天我会得到你!

    梁雄被窦凤的出现完全搅乱了心思,丝毫没有发现身旁有一双锐利的眼睛一直盯着自己。

初到大唐 11。共骑

    窦凤在附近一客栈所附的租马局再租了一匹马,沿着朱雀大街一直往家走。六个人,四匹马,怎么坐?很简单,善婷姑娘和小丫鬟都不会骑马,窦凤把小丫鬟带上,而长孙凛则负责把未婚妻给送回家。长孙凛抱怨道:“我也不会骑马。”窦凤笑眯眯地对宝贝儿子说道:“那窦叔和孙二,你选谁送你回去?”长孙凛望了望前边两张期待着的丑脸,只得讷讷地说道:“虽然不熟悉,还是会一点的。”

    窦凤自然不担心方善婷不同意,因为之前她也曾拍了拍儿子的俊脸,开玩笑地说道:“方家已经同意把善婷嫁到咱家来了,你以后要想和心上人约会,跟娘亲说声,不要偷偷地。幸好今日娘亲找到你们,不然按照那梁天鹰的功力,怕是你这细胳膊细腿的连渣都没有了。”

    听到约会二字,就在他们身边的方善婷“呀”了一声,赛雪的皮肤满是红霞,犹如新月生晕,却没有回话纠正,怕是因为害羞,抑或着不介意两人的亲密关系。窦凤可是相当留意未来媳妇的反应,也没有理睬长孙凛的反驳,她要的就是这种效果。

    所谓强扭的瓜不甜,方善婷虽然为了她的三个条件而同意了这桩婚事,怕也是因为无奈居多。家和万事兴,窦凤可不想因为儿子之前所做的糊涂事影响到小两口以后婚姻生活。唐代是经济空前繁荣、思想空前活跃、妇女空前解放的时代,婚姻思想开放,贞节观念淡漠。《唐律》规定“若夫妻不相安谐而和离者,不坐”,使唐人对离婚态度较为开通。

    窦凤可不舍得善婷那么好的姑娘离开自家,所以她这几天也在想着该怎么增进他们的感情。尤其是长孙凛这段时间还特别老实,竟然没有在外面闹事。看来凛儿是长大了,她想待成了亲以后,这孩子估计更能定下来,到时让他在衙门寻个差事,或者帮自己处理家里的产业,再不然,就呆在家里,陪着自己,让媳妇给长孙家生一群娃娃,多美啊。待生了孩子,这个小儿子也成父亲了,这个当年差点命丧黄泉的孩子,自己也能安心离开他了。

    想到此,窦凤两眼有些湿润,她无意地叹了一口气。善解人意的方善婷看了看仿若自己姐姐般的母亲,知道她可能想到往事,便伸手拉了未来婆婆的手,以示安慰。长孙凛却很没良心地拉着马做了番研究。

    月光隐没,淡云漂浮,满地繁霜,一轮新月悄悄地悬挂在柳树上,淡淡的清辉穿过花丛,仿佛穿破了初ye的昏暗。外郭城的朱雀大街上,三两匹马在慢慢悠悠地往前行进。后面不远不近,也跟着一匹白马,马上一男一女,姿势有些奇怪。少女身着淡色石榴红的长裙,斜坐在马背的前部,悬挂在半空的秀足如弯月纤纤。微风吹过,下摆宽松的柔软裙绡随风飘逸,少女的右手紧紧按住自己的下裙,左手则小心翼翼地轻搭在男子的腰上。男子的左手牵着马绳,右手也在则是撑住少女的背脊,避免她坠下马。两人之间,不多不少,隔着半个手臂的距离。

    长孙凛望着前方悠闲自在的三人,心里暗暗叫苦。不就是和个大男人共骑而已,何必如此矫情。这回可好,他一个现代人,即使以前尝试过骑马,那也是玩乐性质。如今却还要带上一个女孩,身前的少女,自母亲把她扶上马以后,他能感觉到她的身体轻微地颤抖。长孙凛意识到可能是因为此前那件事的后遗症,他非常君子地维持着这个姿势。只是他一只手要驾驭马匹,另一只手要稳住少女的身体,自己还要尽量维持两个人的平衡,胯下劣质的马鞍勒得自己难受,少女身体的清香和柔软却不断的刺激自己的感官。痛并快乐着?

    行了一段,长孙凛的呼吸逐渐加重,右手不敢乱动,一直维持着这个姿势,已经开始麻木。少女似乎知道到身后男子的不适,贝齿轻咬红唇,左手用力一拉,身体一个放松,嘤咛一声,整个人都陷入了男子的怀抱。长孙凛不禁大吸一口气,身体更为僵硬。而怀中的少女则粉脸腮红,双眸紧闭,如鸵鸟般低头埋在男子怀里。静静地……静静地……

    初月映照的斜影悄然跟着转移,马背上的两人的身影越靠越紧。月色、清风、人影,长安城的夜晚,一副绝美的画卷。咚!——咚!——二更的锣声由远到近传来,更夫走在路上,张嘴正欲吆喝,看了看前方,竟然把嘴巴闭上了。

    窦凤回头看了看远处偎依着的小两口,难掩脸上的笑容,心中暗自得意阴谋得逞。凛儿真棒,不愧是我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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