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漠,黄沙,嘶叫奔跑的白马……
血,漫天铺地的血。女人在微笑招手,她的胸口插着一把金柄匕首,她的身后,是一个浑身是血的男人,拿着一把长刀,左边背心上却插着一支长箭1,铁骨铮铮,他在对自己微笑……
秀儿,好好照顾自己。
他们叫自己秀儿,可是,他们怎么会知道自己的名字,七岁之后,就再也没有人叫过了。
直觉告诉她,那是她的父母,可是理智却在挣扎,她的父母早已经死了,死于七岁那年的大火,她的父母都是老师……
那他们是谁?
一个七八岁的小女孩蹦蹦跳跳地飞奔到女人怀里,一只手牵着女人,一只手牵着男人,说不出的熟悉感,好像,好像很久以前,她们认识。
女孩举起握着女人的那只手,冲自己挥手,笑容灿烂,双眸灿烂明媚。
她听到女孩说,要幸福啊!
她明白了,他们是一家三口,可是为什么,她会想哭呢?
好像距离突然被拉远了,她想跑到他们,却眼睁睁看着他们越来越远,他们对自己挥手,她知道,他们在祝福她。
她哭了,哭喊着说让他们带着她走。
也不知道为什么,她只是想跟着他们走。
女孩大力挥手,她看着他们的身影渐渐模糊,电光火石间,她愕然想起,那个女孩,那个熟悉的笑容——
那分明是自己七岁的样子!!!
“啊——”
她睁开了眼睛!
2穿越,杯具女主!
chaptero1
来到这里快一个月了,日子过得昏昏沉沉,现实和梦境还没有搞清楚,脑子里乱糟糟的,一会是大学课堂,一会儿是烧杀抢劫妇女和老人的哭喊声,不同的画面交替让她脑袋就像是炸了一般,懵懵的疼。
穿越,一直以为只是出现在小说和电视剧里的情节真实发生在自己身上,睁开眼,她像是看电影般呆滞木讷地看着那些杀戮,火光冲天,被□的妇女,和拿刀拼杀的青年,刺鼻的血腥味,她躲在一角,看着不远处的厮杀,连恐惧都忘记了。
一瞬间她以为自己在做梦。
直到那些尸体横七竖八地摆到自己面前,浑身□的女人她们瞪大眼睛,死死地望着天空,李文秀却觉得她们在看自己,她不断后退,害怕地连话也说不出,连被人踢了一脚也没有反应过来。
凶恶地汉子说着口音很重的话,对着自己嘶喊,而她却什么也没有听到,剧烈的疼痛告诉她,她所看到经历的一切都是真的。
她是真的经历了一夜的杀戮,不是梦也不是制作精良的3d电影,她穿了,从昏昏欲睡的课堂直接到达人间炼狱。
接下来的一段日子,睡睡醒醒,高烧过后,精神却一直不佳,照顾她的人以为她是吓破了胆,只有她知道,是自己不愿醒来,她心里隐隐在想,如果一直睡一直睡,会不会穿回去?
哈,真是可笑,前一秒,她正在礼堂听着教授讲“金庸武侠小说的魅力”,下一秒就身临其境亲身体会——草原、帐篷,哈萨克服装,要不要写一篇游记《我在的日子》?
是的,她穿到金庸一篇不怎么出名的中篇小说《白马啸西风》里,成为了新出炉的女主角,李文秀,和现实中的名字差不多。
差不多,并不代表一样,她是文秀,独一无二的文秀。
不是书中的那个有点天真有点自卑的女孩。
记得上课的时候,教授就老拿她开玩笑,还说她真的有几分李文秀的气质,一时间成为系里的笑谈,没有想到一语成谶,自己竟然真的成了书中那个李文秀。
因为名字相仿的关系,加上这篇又是中短篇,《白马啸西风》成为文秀少有看过的武侠小说,记得曾经在宿舍和舍友探讨这本书,大家一致认为李文秀和霍青桐这两姑娘可以并成为金庸笔下最杯具的女主。
想到书中那句“那都是很好很好的,可是我偏不喜欢”,她就由衷替那个女孩子感到可惜——青梅竹马喜欢上了别人,喜欢的人她却不知道。女人总是容易同情弱者,尤其是书中李文秀这样优秀却命运坎坷的女子,更容易赚得眼泪,记得当时看的时候她哭得一把鼻涕一把泪的……
可是这并不代表,她愿意成为书里的李文秀。
一个彻头彻尾的杯具!
“你醒了?”一个苍老的声音响起,打断她的神游。
文秀连忙整理好自己的状态,现在她在扮演父母双亡而且还被杀戮和血腥吓到的小姑娘。
一个月的时间,就算是真的有点小毛病,这么多天的休息也早该好了,现在的文秀只是不想面对现实。
“嗯。”她裹着毯子,抬头看着掀帘进来的人。
来人很高,头发全白,满脸褶子,驼着背,端着一碗冒着热气的汤药,药汁刺鼻的味道老远就能闻到。
“喝药吧。”他递过汤药,手习惯性地覆上文秀的额头。
雄性呼吸喷在她那张伪儿童的脸上,文秀害羞了,脸颊有些红,她看了那么多遍书,当然知道来人是谁,原著里面的悲情男配马家骏,原著里他一直易容成百岁老人“计爷爷”,事实上,他是一位长得颇为英俊的青年,他将女主抚养长大,并爱上女主,后来为了保护女主被自己的师傅打死,死的时候才三十多岁。
作为一个老师眼中的好学生,家长眼中的好孩子,文秀一直循规蹈矩的沿着家里定的路线前行,为了不耽误她学习,家里有叮嘱大学不许谈恋爱,虽然现在自己的身体是一个小萝莉,但是灵魂却是一个思想成熟的大人,虽然文秀并没有见过他的样子,这并不妨碍她在心里偷偷yy,一个外冷内热的大帅哥,欧也!
和自己的yy对象这般亲密接触,这简直太羞射了!!
看着他步履蹒跚满脸皱纹的模样,文秀感叹易容术的神奇,若不是提前知道,谁能想到这样一个老态龙钟的百岁老人会是一位年轻的男子,和他满是褶皱的手背相比,他的手心格外的柔软,指尖和掌心处有一层茧。文秀毕竟不是真正的七岁小姑娘,在知道剧情之后,她变得格外敏感,一点微小的细节都可能会引起她的注意——
这不是一双老人的手。
文秀端过汤药,皱起秀气的小鼻子,这大约就是装病的唯一害处了,她每天都要喝一大碗苦得让她想吐的汤药,一开始她还想,趁着对方出去的时候偷偷倒掉,但是眼前这位自己所谓的“临时监护人”似乎不是那么好糊弄,他每天都要看着自己喝完药,才出去。
文秀毕竟不是真正的小孩子,即使披着萝莉的外皮,她始终做不到像小孩子一般天真无邪,她不可能缠着“老人”问东问西,她本人又属于那种不善言辞的人,一段时间下来,这位“计爷爷”对她,也不像是原著里描写的那般怜惜疼爱,他们之间更像是住在同一个屋檐下的陌生人,除了每天早晨端药和一日三餐,文秀几乎见不到对方的身影。她不止一次的想过,对方早已看出自己在装病,所以故意熬这么苦的药整自己。
“不喝药,行不行?”文秀说道,但是小孩子柔软的声线让她“就事论事”的话语听起来像撒娇。
“不行。”“计爷爷”板起脸,冷冷地吐出两个字,脸上的褶子锋利的像是一把把刀子,严厉的眼神让她想起高考的巡场老师。
如此强烈的气场让文秀不由得哆嗦了一下,捏着鼻子迅速将汤药灌下去,然后将碗递过去。
收了碗,顶着一张“老人脸”的马家骏头也不回的走出帐篷,一句多余的话也没有。
真不知道原著里这位“计爷爷”怎么会给人慈祥的世外高人形象,也许他的慈祥的一面只给了原著里那个叫李文秀的小姑娘,而不是自己这个同名同姓的“伪萝莉”。
同样的事件,换一个人,结果还真是不一样的。
既然过程都不一样了,蝴蝶效应造成的结果会不会有所不用?
望着那张饱经风霜的脸,文秀怔怔地想。
3我不要吃肉……
chaptero2
大概是因为知道“计爷爷”的真实身份,初来乍到的文秀对他实在是提不起“尊老”的心来,因为对方和她几乎算是同龄人,虽然她现在顶着张萝莉皮。
在越来越苦的汤药下,文秀的“病”终于“好”了,她开始跟在马家骏身边学习怎么适应草原生活。
七岁的孩子还是贪玩中的年纪,相比之下文秀这个“伪儿童”会做得太多太多,文秀会收拾屋子,煮饭,跟着马家骏学牧羊,除非需要,她很少喊他“计爷爷”,马家骏不是个喜欢说话的人,大约是心情好的时候他会教文秀几句哈萨克话,除此之外,文秀很少见到他开口。
文秀觉得,自己和马家骏,计爷爷更像是无耻的剥削家和凄惨小童工的关系,天知道,她有多么不待见早起,她要睡懒觉,她不要天天干活,她要罢工!
当然,这只是在脑子里想想。
日子过得平平淡淡,离原著描写的“亲密无间的爷孙”还有相当长的一段距离,文秀觉得她现在更像是和马家骏搭伙过日子,因为这家伙完全不懂得怎么照顾小孩子,总是板着一张冷冰冰的脸,偶尔他会用一种审视性的眼光看着文秀,就像是要在她身上扎一个洞。
为了让自己看上去像是一个七岁的孩子,文秀有的时候会装傻充愣,但是绝大多数时间,她都在沉默,因为她比任何人都明白“言多必失”的道理,她还不想被人当怪物烧死,或者是分解。
看书的时候文秀就想过,马家骏不可能每时每刻都易容,脸上多了一张皮,应该不会太舒服,他和女主在一起长达十年的时间,亲密无间,小姑娘长成了美丽的少女竟然一点也没有察觉自己“计爷爷”的小秘密,这真是一件十分不可思议的事情。
来到这之后文秀才知道,所谓的“两个人就像亲爷爷、亲孙女一般”根本就不是自己想得那样同吃同住,马家骏有自己的帐篷,离自己的帐篷不远也不近。
练武之人耳朵比一般人要好使的多,要是冒然闯进马家骏的帐篷肯定会被他发觉,琢磨着晚上睡觉的时候他应该会将面具摘下来,文秀真的是非常好奇那张人皮面具下的模样,有好几次文秀都想趁着晚上冲进马家骏的帐篷,她有那贼心没那贼胆,有次她晚上在他帐篷外面转悠,结果被马家骏逮了个正着,他一只手将自己提溜到帐篷里,在烛光下被那张苍老的脸盯着还真是有点恐怖片的感觉,文秀慌忙跑回自己的帐篷,后来回想的时候,她觉得严厉的“计爷爷”也许只是在虚张声势,因为那个时候他那张脸真的非常像是戴了一张面具。
神奇的易容术,李文秀在心里羡慕,当然她不会傻到跑到马家骏面前唧唧歪歪说一通莫名其妙的话,然后提出学易容术的要求,那样八成会被警惕性极高的马家骏当场击毙。
哈,什么都比不上命重要,就是这样。
文秀原本是杭州人,算是土生土长的江南水乡女子,二十年来没有出过南方半步,连首都北京也没有去过,猛不丁来到“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的回疆部落她还真习惯不了,但是不习惯也要逼着自己习惯,即使让她现在回到江南,家也不是那个家了。
她不是小孩子,想家的时候会哭,离开家时间越久,回去的希望就越渺茫,每每想到也许一辈子都见不到自己在现代的父母的时候,她也会难过,甚至梦里的时候李文秀还会哭醒,但是醒来后,擦干眼泪,她还要继续生活。
文秀很乐观的想,也许某天自己一个瞌睡,又回去了~
马家骏是一个优秀的兽医和一个优秀的酿酒师,这两个在现在八竿子打不着的职业却让他融会贯通,原著里关于他的手艺活只是寥寥数笔带过,亲眼见到会更真实,她经常见那些哈萨克汉子提着牛羊来他们住的帐篷交换美酒,他们的马生病了也会来找马家骏,他们通常不会说太多话,汉子们冷冰冰的,马家骏更是板着一张脸,文秀一直很想跟着他学酿酒工艺,可是她不知道该怎么开口,她觉得马家骏不怎么待见她。
这是非常有用的手艺,靠着这两门手艺,百岁老人“计爷爷”不能出门打猎却可以养活自己,顺便养活吃“猫食”的李文秀——她现在闻到肉味都会想吐。
文秀发誓,她长这么大,没有像现在这样日复一日的吃肉!
做饭的文秀不想吃饭,而吃饭的马家骏更加不会注意这种问题,他大概以为这就是小孩子的饭量。渐渐,文秀吃的东西越来越少,马家骏才察觉不对劲。
“你每天就吃这点东西?!”“计爷爷”皱着眉头,声音拔高,眼神不怒自威,激光似地扫在李文秀身上。
一碗羊奶,一点羊头肉,三顿吃的没有他一顿吃得多。
文秀很没有骨气地缩了缩头,目光闪躲,她不知道该怎么给他说这件事,难道一定实话实说“我不想吃肉了,你能不能弄点别的东西来”?要是让现代那些天天抱怨食堂没肉的舍友知道,会不会几个人抡起拳头胖揍自己一顿?
这么不知好歹的话她可说不出来,别说现在日子很好她觉得很不错,退一万步来讲,她现在什么本事也没有,离了马家骏根本就没有办法过,哈萨克人对汉人歧视得很,“计爷爷”这样常年和他们住在一起还经常帮助他们的百岁老人他们尚且还有隔阂,更何况什么本事都没有的文秀,人家供她吃供她住牛肉羊肉伺候着,她还挑三拣四,像话吗?
嗷,原来天天有肉吃的生活并不是每个人都能消受得起的,我是穷人命,我要吃菜!!!
文秀是个没出息的纵使内心波澜壮阔澎湃万丈,但是在马家骏的高威政策打压下,她还是一句话也说不出来,在那嗖嗖小刀似的目光中,她选择直接低下头装死。
“说话!吞吞吐吐的像什么话!”
音调再次拔高,文秀更加不想说了,低着头权当自己是乌龟。
马家骏慢吞吞地喝着酒,吃着肉串,事实上自从文秀来了以后,他基本上就没有管过这琐碎的事情,做饭洗衣整理屋子这些事情基本上都是文秀在做,他似乎对这个孩子关注有些少,目光放在文秀身上,再次上下打量,和最初见她的天真稚气不同,那一夜的血光似乎将她所有属于孩子的天真烂漫都带走了,醒来的时候她目光呆滞,话也不说一句,就好像逃避般缩在帐篷里一个多月,他觉得这孩子未免被家里保护的太好了点,一点也不像是“侠盗”的女儿,倒像是那些有钱人家的娇滴滴的小姐,便对她有些看不上眼,但是后来冷眼旁观发现根本就不是这么回事!
自从“痊愈”后,她便像是换了一个人,一点也不娇气,学东西很快,很多东西一教她便能上手,那些在游牧家庭从小耳熏目染的小孩也未必有她做得好,平时做什么都不紧不慢的,很稳重,也不多话,也不是说这样不好,只是见多了那些哈萨克族活泼好动的孩子,乍见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