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白马啸西风的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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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白马啸西风的日子- 第1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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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过李文秀倒是很欣赏苏普这一点,挺有那么点“大智若愚”的范儿,比现代人那山路十八弯的大脑回路好多了。

    文明开化这玩意,说白了就是很简单的一件事情要将它弄复杂。

    到了21世纪文明变得更复杂,处处体现了人的聪明之处,就是吃的里面还要给你掺点“鹤顶红”,错,是苏丹红,古人曾经说过的各司其职,到了现代更为聪明的人那就变得复杂了,xx部xx部就是那浮云,你推我我推你,都愿意拿钱却不愿意管事,哪个地方要是出了点事故你看看吧,领导都会说“和我没关,你去找xxx”,绕了一大圈,层层交钱,层层托关系,但是最后却发现还是没有管事儿的。

    跟苏普说话,你不用特别费脑子,只要记住什么不该说,余下的,就可以倒豆子一般,根本不用像跟马家骏那儿要考虑对方听后会不会恼羞成怒,将自己咔嚓了。

    从这点上来说,李文秀还真的喜欢和苏普在一块,至少人身安全有保障。

    “每次看到你爷爷我都打寒颤!”苏普少年冲伪萝莉抱怨。

    李文秀表示理解,要是眼睛能发电,马大帅哥那双眼睛能赶上一个大亚湾核电站了。

    要是每个叙利亚武装分子都有那么一双眼睛,老美早就屁滚尿流滚回北美了。

    当然她要对顶着这种杀人目光还能有如此淡定神色的苏普少年表示最为真挚的佩服之情,不愧是未来哈萨克第一勇士,就凭这抗压能力,也是杠杠的!

    “你到底是怎么跟他朝夕相处的。”少年继续抱怨。

    李文秀咳咳了两声一本正经地说道:“我将他每一次愤怒都当做微笑,将他每一次训斥都听成爱慕!”

    少年无语了,看着李文秀,半晌憋出一句:“你真强大!”

    那是,姐的强大无需用言语表达。

    若是强大不存在于武力而在于心灵,姐就是那核武器!

    和苏普疯玩了一下午,李文秀感觉身心都年轻了。

    常年和马家骏这种大龄压抑青年在一起,在配合着天天观赏着那张菊花面,李文秀觉得自己再过几年就会未老先衰。

    回到帐篷,李文秀觉得一阵阴冷,入目,是马大帅哥那张阴测测的脸。

    “知道回来了?”马家骏的声音很是有惊悚的效果,莫名的让李文秀想起那种狗血伦理剧,《不要和陌生人说话》里面的冯叔叔质问梅姐姐的意味。

    李文秀干巴巴笑了两声,这个发现让她觉得很囧。

    马家骏似乎也感觉到自己话里的不对劲,也不说话了,李文秀看他放过了自己,甩下一句“我去做饭了”撒丫子跑掉了,只留下马家骏一个人生闷气。

    事实上马家骏童鞋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生闷气,本来在他的计划中,是要好好询问一下今天两个人去了哪里,这算是履行孩子家长的责任和义务吧,你说李文秀小小年纪,在草原上野来野去被狼叼走了怎么办,就算是没有遇到狼,遇到苏普的父亲苏鲁克也是个大麻烦,而且自己告诫过她,不能在外人面前显示中自己的功夫,他还忘了补充,其实你也可以显示你的功夫,但是你要保证,那个人不会开口说,这个世界最能保密的就是死人啦,要“干掉他们”之类的。

    可是,可是这算是什么,一见自己竟然撒丫子跑掉了,自己有这么恐怖吗。

    死丫头,做饭回来打屁股,一定不能这么轻易放过你了!

    对了,还要将今天没有练完的功补上,哼哼哼。

    天气越来越凉,苏普来找李文秀的次数变得越来越少,为毛拟,因为他们的帐篷要往更温暖的南面迁移,纵然苏普有诸多不舍,也不可能为了李文秀留下。

    这就是游牧人民和定居的人民的区别,他们会种粮食和蔬菜,但是却不会用耕地代替放牧,这是骨子里的天性,就像是苏武一心想要回中原一样,其实只要他和李陵一样投靠匈奴,也不会过上那么悲催的日子,王昭君和文成公主的勇气在于敢于舍弃熟悉的环境到另一个不熟悉的环境过一辈子。

    李文秀觉得自己没有那么伟大,她不想一辈子在回疆过,她想要回到熟悉的气候,熟悉的语言,纵然是物非人也非,她也想要回去,江南,江南一定要回去!
21彪悍少女宰狼记
    李文秀没有像原著那般,天天苏普少年腻在一起,可是她还是遇到了狼。

    事情是这样滴,李文秀觉得马家骏对自己不错,教自己功夫,算是自己在这世上唯一的亲人,虽然没有血缘关系,作为寄生在人家屋檐下的一棵蔓藤,李文秀觉得自己很有必要报答一下宿主,于是决定给宿主弄点好吃的。

    天越来越冷,野菜也变得越来越少,李文秀想着多弄一些储备起来过冬,不知不觉走得越来越远。

    关于狼这种动物,最著名的大概莫过一本叫《狼图腾》的书了,里面讲述了各种各样的故事,文秀曾经捧着这本书连续看了三天四夜哭得一把鼻涕一把泪。

    狼是世界上最聪明的动物了,狼是人类的朋友!

    口胡!前者是真的,后者绝对是假的,当一只比你高比你大的肉食动物虎视眈眈将你当做盘中餐,流着哈喇子看着你的时候,你绝对不会以为它会是你的朋友,除非是相爱相杀!

    人为刀俎,我为鱼肉,起来,不愿意做事物滴人民!

    看着那只前身后倾,身体躬起来,随时会发出进攻的狼,李文秀快哭了。

    有部讲非洲土著的电影《上帝也疯狂》里面有演过土狼的特性,土狼只吃比自己看起来矮的,同为狼类,不知道草原上的大灰狼会不会也是这种特性啊,啊喂,喜洋洋,在哪里啊,快来救驾啊!

    李文秀抹了一把额头上的冷汗,将手里的篮子放下,慢慢蹲下,从靴子里抽出防身用的匕首。

    记忆中李文秀的父母也是有这种小型兵器,是一对金银柄的小剑,非常锋利,这把匕首,是马家骏给自己的,说是他不在家的时候家里若是来了人可做防身工具,李文秀来到这里却是一次也没有用过。

    望着狼那双锋利嗜血的眼睛,李文秀觉得腿有些哆嗦,握着匕首的掌心也不住出汗。

    动物都有一种天性,孤狼似乎能感觉到李文秀并不如外表上那般羸弱,非常谨慎,围着李文秀移动了一圈,仿佛在观察李文秀哪个地方是她的盲点,李文秀紧紧地锁住狼,眼睛都有些酸疼,想要流泪,她告诉自己不能流露胆怯,不能害怕,它只是一个畜生,只是一个低等生物。

    孤狼率先发起进攻,它飞扑对着李文秀的喉咙咬了过来,李文秀侧身躲过,在地上打了个滚,然后左手撑住地面,右手反手握着匕首,狼见一击不中,再次发起进攻,这一次她对准了李文秀的脸,锋利的爪子张开,似乎要将李文秀整个人撕碎在掌下。

    狼的速度特别快,就差一点,李文秀就中招了,狼狈的躲过,在地上结结实实滚了三圈,嘴里是青草混着泥土味,“呸!”

    她冲着草地吐了一口口水,nnd,大不了拼了,竟然害得老娘如此狼狈,老娘也不是吃素的!

    李文秀身形并不如恶狼这么高大结实,但是身材娇小,练功之后动作敏捷,动作迅速,加上人类的思维远不是狼这种动物可以比拟的,这一次李文秀左手撑起地面,重重地踹了口气,左脚蹬地,接着力道向狼冲去。

    “啊——”

    狼躲闪不及,匕首狠狠地刺进它的右后腿。

    这是一只已经成年的狼,骨头和肌肉都非常结实,恶劣的环境下,孤狼自有一套生存方式,李文秀本来以为受伤的孤狼会就此离开,没有想到李文秀的举动恰恰让孤狼以为她在挑衅它,剧痛之下,狼发怒了!

    血肉模糊之下,竟然反身张口对着李文秀的肩膀咬去,李文秀察觉时已慢一步,胳膊被狼狠狠咬伤一口,“嘶——”随着布料的撕拉声,浓郁的鲜血味扑鼻而来,胳膊一阵酥麻。

    狼尖锐的牙齿下,李文秀桃红色的袖子布料迎风招展,空气里弥漫着血腥味,分不清是狼的还是李文秀的。

    狼咬了李文秀的左手,左手已经没有力气拿匕首了,李文秀两手握着匕首,一脚飞踢,由下至上铲上狼,狼飞快地躲开,李文秀脚下动作太大,铲起了地上的碎草和泥土,挡住了狼的视线,狼要伸脖子嚎叫,李文秀一咬牙,闭着眼睛向狼滚去。

    不成功便成仁!

    她双手握着匕首柄端,冲着身后狠狠一扎,狼锋利的利齿咬在李文秀右肩膀处。

    李文秀的匕首不松动,一个劲儿在狼身上乱搅,浓郁的血腥味让她几乎忍不住吐出来,渐渐地肩膀上的牙齿开始松动,慢慢地失去了力气。

    李文秀踉跄地起身,肩膀上的狼重重地摔在地上,已经没了呼吸。

    别是胳膊废了,李文秀右胳膊一点感觉都没有,好像受伤的不是自己,只是胳膊两处伤口不停的流血,血腥味很容易引来狼群,李文秀用匕首撕开衣服,将受伤的胳膊和肩膀简单的包扎,踢了灰狼两脚,确定是死透了,将狼的流血处也包上,走了几步,拾起倒在地上的野菜篮子,将狼背起来抗在肩头,一步一步朝着家的方向走去。

    此时天已经慢慢变黑,左等右等等不到李文秀回家的马家骏已经急了,可是他不敢走,怕和李文秀走散了,理智告诉他最好的办法是在帐篷里等李文秀回家,但是情感却先一步,当他发觉的时候,他已经掀开帐篷帘子走了出来。

    练武之人的敏锐,他闻到一股血腥味由远至近的飘来,顺着味道的方向,他看到一个瘦小的影子,提着灯笼忙上前查看,果然是早上出门未归的李文秀。

    “你——”还来不及说出口的指责又咽了回去,此时李文秀小脸煞白,衣衫褴褛,一身血腥让人触目惊心,身后拖着一只死去多时却巨大无比的狼。

    虚弱地对马家骏笑了笑,李文秀张了张嘴,似乎要说些什么。

    她很想对他说,这一路她都是背着它来的,不会留下气味,只是看到帐篷的火光时实在累得走不动才将狼放下的。

    她还想说,看到你我真高兴。

    但是她什么也没有说出口,因为她已经晕过去了。
22受伤所带来的福利
    李文秀醒来的时候以为自己在做梦。

    一个根正苗红的大帅哥一脸憔悴的趴在自己床头,很颓废有木有,很口水有木有!

    “醒了?”帅哥虽然一脸憔悴,脸上有着胡须渣渣,但是帅气丝毫没有损害,反而非常有男人味道。

    帅哥好温柔啊,各种温柔地在对着自己笑啊。

    李文秀傻乎乎地笑起来。

    慢着,这帅哥为什么有点眼熟呢?

    看起来,好像是……

    “马家骏!!”

    李文秀眼睛瞪得就像是铜铃一般。

    内心的草泥马在咆哮,这货一定不是马家骏,这货一定不是马家骏,不自觉的手就摸向脖子,确定她可爱的脑袋依然结结实实的待在脖子上,松了一口气,这个世界玄幻了,连自己都能穿越,脑袋离开身体说不定也是可以活的。

    “现在感觉怎么样?”

    看到李文秀苏醒,马家骏的表情明显的松了一口气。

    “嗯,除了头有些晕,其余的倒是没什么。”李文秀很老实地说道。

    和马家骏在一起这么久,已经让李文秀忘记撒娇是什么了,她只是很老实地说出自己的感受,一场生死让李文秀终于明白,自己不是原著的李文秀,也永远做不成李文秀。

    她不想管那些高昌宝藏,也不想管汉人和哈萨克族人的矛盾,只希望自己能活下来。

    “你失血过多,又睡了这么长时间,头感到晕是很正常的事情。”出乎意料的马家骏竟然给李文秀解释了起来。

    “哦。”李文秀现在没心情从这里装萝莉,刚经历一场生死,李文秀觉得自己瞬间长大了。

    “我去给你端点吃的,你先填一下肚子,一会儿把药喝了。”马家骏甩下一句话,转身大步离开。

    李文秀受伤了,就不能干活了,醒来前几日她还惶恐不安,因为马家骏的那个脾气实在是古怪,自己不干活,马家骏一定会翻脸,说不定还会将自己丢出去自生自灭,可是让她没想到的是,出乎意料的,马家骏竟然什么都没有说,不仅如此,那些原本属于李文秀力所能及范围的马家骏也统统的揽了过去,显然他的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让李文秀彻底的休息。

    “那个,那个计爷爷,你你不用这样的……”李文秀很惶恐,其实她这人吧,就是有点轻微的抖m,被虐习惯了,你偶然让她翻身做主人吧,她还真不习惯。

    马家骏冷冷扫了李文秀一眼,似乎在考量李文秀的话有几分真心,停了一会儿,男人顶着菊花面具生硬地说道:“你折腾来折腾去是不是想要偷懒,赶紧好,好了干活!”

    被马家骏这么不阴不阳地说着,李文秀竟然感觉浑身说不出的舒畅,仿佛本来就应该这样,她迅速滚回自己的床上,然后睡觉,这才是马家骏嘛,使劲儿奴役自己,压榨自己的马家骏,温柔好长辈什么的,是不适合他的。

    李文秀自然是不知道,她拖着狼浑身是血一步步来到马家骏面前给了这个年轻人怎样的震撼,说实话,马家骏是真的不喜欢李文秀,因为李文秀太不像是一个孩子,更不像是两个大侠的孩子,做人没有一点骨气,圆滑,狡黠,他知道这个小女孩在故意讨好他,她对他的好,是建立在他能保护她的基础上。

    马家骏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孩子,若李文秀是个男孩,马家骏一定会当即将他杀了,以绝后患。

    可是,这是一个女孩子,一个手无寸铁的女孩子,一个父母双亡的女孩子,马家骏动了恻隐之心,留了下来,未曾想到,一留竟然是这么久。

    其实中途相处无数次,马家骏都想要将李文秀杀死,在南疆,杀死一个汉人小姑娘实在是太简单了,她没有父母,没有朋友,唯一的那个傻小子,自己骗骗他就糊弄过去了,况且,这个人看到了自己的真面目。

    可是为什么没有动手?

    马家骏自己也不是很清楚,也许是因为自己每次回帐篷,都能吃到花心思烹制的热菜热饭,也许是对方小心翼翼讨好自己的笑容,也许是对方明明害怕恐惧却依然故作冷静坚强的表情。

    不得不说,李文秀这个小姑娘,虽然奸诈,狡猾,但是却给了他一种从来没有过的感觉,一种家的味道。

    安静的平和的,家的味道,甚至很多时候,在李文秀营造的温馨气氛中,马家骏都会忘记被师父追杀的恐惧。

    若不是李文秀一身血晕倒在自己面前,马家骏可能永远不会知晓,在很久很久以前,自己就已经把这个小姑娘当做了自己的亲人,当做了自家人。

    甚至是在寂寞孤独的南疆唯一的温暖。

    他不想再失去,这样永远过下去,真的也非常非常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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