份这一点可以看出来,武功好,学识好,马家骏可谓是非常优秀的俊杰了,但凡某方面特别优秀的人,他一定会有某一方面特别的弱智,老天都是公平的,没道理你是朵完美无瑕的白莲花,我是菜市场被人踩了好几脚的烂菜叶子,有得必有失嘛。
马家骏的弱点,就在于情商太低,比如原著中十年和李文秀朝夕相处,自己一手养成的小姑娘竟然喜欢上了别人,死前人家才知道你不是老头子,是个美大叔。
近水楼台,如此得天独厚的机会就这么生生滴浪费掉了!
这是个早婚早育的年代,庄妃嫁给皇太极的时候才是个十二岁的小姑娘,和亲的格格远嫁平均年龄不过十三四,李文秀□岁的年纪真的不算小了,可是偏偏马家骏是一心一意将对方当成一个小孩子,从来没有想歪过,纵然是看了人家小姑娘洗澡也没有想歪,一点旖旎的心思也没有,当然,对着一个没胸没臀年纪小小个子小小刚刚脱离幼女行列连少女也算不得的小姑娘,有旖旎心思的叫做禽…兽!
这事儿要是搁在别人身上,估计就觉得尴尬,但是睡一觉就跟没事人似的全然抛在脑后了。聪明人总是将事情想得特别多,比如纠结的马家骏童鞋此时在想,李三夫妇到底有没有教给小姑娘身体不能随便给别人看呢?
小姑娘知不知道被看了身体就等于失去了清白就要嫁给那个看到她身体的人呢?
若是小姑娘知道这些,向自己提出要嫁给自己的要求怎么办呢?
自己有仇家不同意伤了小姑娘的自尊,小姑娘做出什么无法挽回的错事走向不归路如何是好呢?
不得不说,马童鞋,你想的太多了!
想着想着马家骏愈加感到生活黯淡无光,难道自己真要娶一个小孩子做妻子?
若是李文秀知道马家骏所思所想,一定会啐他一口,然后嚷嚷着,你想娶老娘还不想嫁呢!
作为二十一世纪,见识过新新人类的保守派人士,洗澡的时候被看了,实在是一件很羞涩的事情。
不过李文秀自诩,没吃过猪肉,但是见过很多猪跑,严格意义上来说,这副身体还不是自己的,只是个小孩子而已,看一眼也不会少块肉,大不了改天自己再看回来就是了。
她还是小孩子,不必要为成人的世界买单。
这样想着,心中立马变得无比坦然,于是继续在盆里摆手中的棉手帕,淡定地在心里唱着,洗刷刷,洗刷刷,洗刷刷,洗刷刷……
洗完澡,又拿剩下一点干净的水冲了冲头发,不要指望能洗多干净,只要没味就成了,自从来到这里文秀对自己江河日下的卫生标准已经看开了。
想到刚才闯进来马家骏,李文秀脸一红,随即又想起他似乎进来的时候说了什么话,额,自己似乎太惊讶了,没有听到,反正迟早要面对,秉着早死早超生的心态,李文秀决定先行出击,掀开布帘,向马家骏的帐篷走去。
看到李文秀,马家骏无比纠结,脸上的人皮面具已经褶皱的不成样子,像是上厕所握在掌心揉成一团的卫生纸,李文秀看到这样的脸,菊花一紧,虎躯一震。
真是太提神了有木有!
“你刚才来我帐篷有什么事吗?”他很少主动来找自己,除了最开始来到这里送药的日子,马家骏几乎不怎么踏入自己的帐篷。
马家骏脸上的褶子更深了,眼睛有着深深的懊悔,深吸一口气,他又恢复成那个无比淡定很有威严的神奇老头计爷爷,“我只是问问马厩里的那匹白马呢?”
李文秀心里诧异无比,没有想到他还会注意这个,想到马家骏认识苏普的老子,也没有隐瞒,说道:“那马送人了!”
“胡闹!”马家骏突然放大声音,吓了李文秀一跳,“你爹娘留下的东西,怎可随意送给他人,你送给谁了?”
“我也不知道他是谁,是个小男孩。”半真半假的话,反正两个人没有交换姓名不是?
马家骏脸上的菊花开得更加娇艳了,他盯着李文秀良久,似乎要用眼睛给李文秀做个x光,直到将李文秀看得身体发毛,差点跪地讨饶一五一十交代真相的时候,突然收敛了气场,又变成了白发苍苍的老翁模样。
他摆摆手,非常无奈地叹了一口气:“也罢,那是你的马,随你处置,只是你不要后悔就可以。”
这一刻,李文秀突然非常想叫他,马爸爸!
13论“爸爸”的共性
chapter12
诡异,极其诡异,李文秀发现,最近一段时间她的房东兼金主马家骏童鞋回来的非常晚,每次都要磨蹭到天黑才肯回家。
男人不愿回家,若是夫妻,估计那就是他们的感情出现问题了,可金主不愿意回家,作为寄生虫的李文秀会怎么想呢?
莫非,莫非,马帅哥找到了属于自己的春天?
想到马大帅哥会深情款款地注视着某人,李文秀就会有种异常惊悚的感觉,因为那张酷感十足的脸上还贴着一张菊花面具啊,有木有!
李文秀望着锅里快要焖成面糊糊状的蔬菜面条,由衷感到惆怅。
君生我未生啊,煮熟的鸭子就要飞走了啊,她还想若是有机会走出回疆,可以和马大帅哥发展发展,现在突然感觉,机会很渺茫啊。
怨不得李文秀会这样想,哈萨克部落和一些汉人强盗积怨颇深,没有系统学过功夫,只凭借打猎积攒下一些对敌经验的哈萨克人根本就不是那些学过拳脚功夫的汉人对手,每次强盗来袭,哈萨克人都会很吃亏,轻则丢了财产,重则家破人亡,哈萨克族人讨厌汉人,实在不是一两个汉人的友好灿烂的微笑可以解决的。
正因为这样,部落里守寡的年轻妇人特别多,其中不乏姿容姣好的,来到这里快两年了,李文秀再也不会感觉这只是个小说的世界,一切都按照小说的套路硬生生地往生活里照搬,从马家骏面具掉下的那一刻李文秀就知道了,这个世上存在这太多的不定因素,而她本人就是这个世上最大的一只蝴蝶,谁说马家骏只能喜欢李文秀的,她不再是原著里那个傻傻的姑娘,马家骏喜欢上别人的几率太大了。
他喜欢上别人倒也好,最起码,生命无忧,李文秀胡思乱想着。
“你把马送给苏鲁克的小儿子了?”李文秀抬头就看到马家骏那张黑漆漆地脸。
苏鲁克?那不是苏普的老子么?不过我都不知道苏普的大名,苏鲁克应该也是不知道的,好吧索性装傻到底好了。
想着李文秀作出了一副傻傻地表情,歪着头,疑惑不解地看着对方。
马家骏一挑眉,说实话,他闹不清楚李文秀是真不知道还是假不知道,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她和苏鲁克是有仇的,马家骏觉得这个丫头记性好得很,他交代的事情,一般来说,说一遍小丫头就能记住,她刚来那会儿被苏鲁克结结实实跺了一脚,马家骏可没忘记,那一脚直接把这丫头疼昏了,事后他给小丫头解释,小丫头也是一脸不服气的模样,同情有余,谅解却不足,他甚至听到小丫头极小声嘟囔了一句“迁怒一个小孩子,是不是男人”,那个时候他就觉得这个孩子鬼得很,联想到前几日她对自己说,她不晓得将马给谁了,说不定是真的,若是让这小丫头知道对方的身份,怎么可能将马白白地送人。
不过话说回来,这个丫头古怪刁钻,将马送人,也许只是谋划的一部分,说不定她想让苏鲁克生气呢,这种可能虽然很小,也不是没有。
“你今天见到我的马了?”李文秀见马家骏脸上没什么表情,拿不定他心里到底在想什么,试探性的问道。
这一会儿,马家骏已经释然了,暗笑自己,小丫头做什么关他什么事,他这么关心真是奇怪,于是平静地说道:“今个看到了,觉得很奇怪,所以问一下。”
说完似笑非笑地抬起头,“怎么了,后悔了,要是想要要回来……”
他还没说完,李文秀就打断了他的话:“哪能呢,送人的东西哪有要回来的东西,那马已经不是我的了。”
说完还一本正经地补充:“人,要说话算话,一诺千金才行。”
一诺千金?马家骏笑了,他怎么不记得自己教过她这个词儿,半年前还装着大字不识一个,怎么这会儿都能说上成语了?
看着马家骏愈发古怪的笑容,李文秀还不知道,她在马家骏面前故意藏拙的把戏,暴露了。
望着李文秀出帐篷的背影,马家骏觉得好笑。
他知道,这丫头埋得深,父母被同门师兄弟所杀,幼年背井离乡,一个人来到并不富饶的回疆,一夜之间,她的生活来了一个翻天覆地的变化,哈萨克部落的人民不喜欢汉人,她就像是一头小老虎,收起了爪子,佯装小猫。
不过装的再想她也不可能是真的,总有一天小老虎还是会露出她坚硬的牙齿和锋利的爪子。
不过这倒比最初遇到她时,那个哭哭啼啼的小孩子好得多。
马家骏不知道,此时他的笑容是多么多么的温和和……慈爱。
在村子的另一头,另一户人家,另一个帐篷,却有着区别于马家骏和李文秀这种别扭相处模式截然相反的一对父子。
苏鲁克是一个很可怜的男人,原著上金老爷子借马家骏的嘴巴说出了苏鲁克仇恨汉人的原因——“……他跟你一样,在一天之中死了两个最亲爱的人,一个是他妻子,一个是他的大儿子。都是给那批恶人强盗害死的。他只道汉人都是坏人。他用哈萨克话骂你,说你是‘真主降罚的强盗汉人’。你别恨他,他心里的悲痛,实在跟你一模一样。不,他年纪大了,心里感到的悲痛,可比你多得多,深得多”。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他丧妻丧子,是李文秀连累的,更准确的说,是李文秀身上那张“罪痕累累”的高昌地图,霍元龙和陈达海找不到李文秀,就拿村子里的人出气,而村子里的哈萨克人找不到霍元龙和陈达海,也将仇恨,算在了李文秀身上,归根结底却因为,他们都是汉人。
“儿子,今天计老头来咱家一个劲儿盯着那匹白马,这到底是怎么回事,我去打猎这几天,咱家怎么就多了一匹马?”苏鲁克随口问道,虽然他讨厌汉人,但是计老头住在村子里好长时间了,也帮了村子里很多忙,他不待见他,却有面对老人本能的尊重。
苏普有些脸红,他想起前几天那个小姑娘,小姑娘的相貌他记不太清楚了,但是小姑娘在麦子地里哼唱的歌是真好听,比天铃鸟还要好听,母亲和大哥死了,他老爹从此恨上了汉人,那个小姑娘虽然穿着哈萨克的衣服但是明显不是哈萨克人,可不能让父亲知道那匹马是一个汉人小姑娘送自己。
“我看那马在河边喝水,等了好长时间,都没有等到它的主人,它一直跟着我,我就将它牵回家了。”省去了遇到李文秀的那一段,这都是真的,苏普努力让自己抬头,显得不那么心虚,苏鲁克是个粗犷朴实的汉子,他看不出此时儿子正紧张地握着拳头,他更想不到儿子会对自己说谎。
妻子和大儿子死了,苏普是自己唯一的希望,当然苏普自己也很争气,小小年纪已经杀了一匹狼。
他拍着苏普的肩膀,说道:“那真是一匹好马,怪不得那老汉人看呆了,明天我到村子里问问,看看有谁家丢了一匹马,若没有,你再养着他。”
苏普听了又是一阵紧张,万一有人知道这匹白马的来历告诉了父亲那该怎么办呢?
苏普多虑了,马家骏当初是为了躲避仇家才隐姓埋名来到哈萨克部落,帐篷按在在村子里极为隐蔽的地方,哈萨克部落的人不喜欢汉人,平时自然不会有什么来往,谁也不知道马家骏的后院里到底有什么。
第二天苏鲁克真的挨家挨户地问去了,除了马家骏家,他都问了一遍,果然是一无所获,没有主的马被儿子牵回家不会引起什么麻烦,他很高兴,因为他看得出来,儿子很喜欢那匹马,他出门打猎从来没有送给过儿子什么东西,这匹马既然儿子喜欢,就让他养着吧。
晚上苏鲁克红光满面跑到儿子苏普面前说,他打听了,没人知道那匹马的来历,让儿子放心去养,苏普听了以后非常感动,虽然他不知道为什么小姑娘的白马那么显眼却没有人知道来历。
少年暗自下定决心,这是最后一次,以后一定不再对父亲说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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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李文秀哼歌比天铃鸟还好听出自原著,不是我编的,所处年代不同,那些老前辈的措辞在现代很多人看来也许会有些“莎士比亚”调调~
老实说,我一直觉得苏普小时候挺机灵的,不知道为神马长大以后就变“郭靖”了。
14割麦子和少年
chapter13
李文秀原以为没有交换姓名,自己又不喜欢出门,她和苏普应该是没什么交集的,没有想到两个月不到,自己再次见到了这个哈萨克少年。
不知道是不是她的错觉,她觉得几个月不见,这个少年个子又长高了不少,看上去皮肤又黑了,整个人黑黝黝的就像是从煤里面爬出来一般,只露出两排大白牙傻乎乎地冲着自己笑。
长达半年的时间,李文秀种下绿油油的小芽芽已经变成黄橙橙的大麦了,她一直以为回疆白天很热,小麦会像地理课本上讲得那样一年三熟,没有想到竟然会有这么漫长的时间,看样子回疆的小麦是一年一熟。
在种麦子的时候马家骏任李文秀折腾,现在麦子熟了,马家骏还是没有插手的意思,不过和上次给李文秀扎了个“野草人”一样,马家骏扔给自己一把镰刀。
她现在唯一想感谢的人就是金老爷子,设定的时候,李文秀是个长得非常不错的姑娘,老爷子笔下的美女就没有一个皮肤黑的,这些天她一直拿着镰刀割小麦,从最初的笨拙吃力到现在的有模有样,是量到质的变化,这些天天天在太阳底下炙烤,金老爷子的金手指给了她很大的帮助,感谢老爷子赐我不黑的皮肤,啧啧啧,看看苏普就知道了,简直是从南非来的异国友好人民。
“怎么是你啊,这都是你种的么?”少年骑在高大的白马上,“居高临下”的俯视着自己。
这要在一般台言小说里,这种情节差不多就是女主看到了一个很帅很帅的男人,然后男人看到一个很美很美的女人,于是两个人一见钟情,他们相爱了。
但是在这里却是一个傻乎乎的二愣小子,冲着一个灰扑扑的姑娘露出白森森的牙齿,神马美感都被破坏了。
看到这个小孩,李文秀就气不打一处来,这个人是毁灭自己幸福生活的最终Boss,是自己未来情殇对象!
嗷嗷嗷,为什么自己的暗恋对象会是个小屁孩,她没有恋童癖的鸟~~
累了一天的人很容易睡着,累了几天的人,就是个炸药包,我们大家要远离她。
此时的李文秀就正在扮演一个炸药包的角色,每天她都在用镰刀和小麦奋斗,手被划的一道一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