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第二个问题没人能给出明确的建议,我只有试着来写,写到恺撒在废墟中找到她时,我恰好听见外面的一声鸟鸣。我忽然有种感觉说,她最后的话不应该煽情啊,她是也只是一只普通的、白羽的鸟儿,她最后的声音应该像鸟儿的哀鸣那样,不用听懂,却让人悲伤。
所以我给她设计了这样的遗言,她看着恺撒,眼睛透亮,每说一句话都吐出一口血来,但她说,“谢谢您……赶回来……我觉得还好……但我得去医院,您能送我……去医院么?”这句话从我笔下自然而然地流淌出来,平凡得就像她日常会说的话那样,直到此刻,在我心里,麻生真这个人物才真的活了过来,跟《龙族》里的其他任何女孩都不一样,包括那个同样低调的苏茜。
她在恺撒的怀里渐渐地凉下去了,然后死了。
那一刻恺撒这位从来都高高在上的贵公子感受到了疼痛,他之后近乎失控的行为纯属报复。我的某位同事说,小说里最痛苦的情绪之一就是自责,恨天恨地恨神魔,都不如你恨自己恨得那么痛苦。
我的某个朋友说我自从认识了他才把恺撒写活了,因为恺撒就他的缩影,这句话带着一些玩笑的性质,不过我确实跟他就恺撒的性格讨论过多次,核心是,到底什么样的人才能称为“贵公子”。
在言情小说里贵公子的主要特征就是有钱和光鲜靓丽,但我想这种人只能称作“有钱人家的少爷”,而所谓“贵公子”,“贵”指的是贵族。贵族精神这个词其实是来自于西方,包括富有教养、严于律己、自由灵魂、爱惜荣誉和担当责任等等很多方面。我想大家都看过一些反映西方中世纪的电影,战争袭来的时候,平民们会围聚在贵族的住宅前希望他站出来保护手无寸铁的妇孺,而贵族,无论你是何等的虚弱和衰老,这时候都有义务取出祖上传下的利剑,擦亮多年不用的铠甲,带领壮年男子们对抗强敌,而让妇孺先行撤离。这种精神直到一战末期仍然留存着,我忘记了具体的人物名字,一战中,英军的一艘战舰被德军的炮火打成重伤,缓缓地下沉,这时德军的舰长立刻下令停止炮击,接近英舰救援伤病,而英舰舰长也接受了这一贵族风度的救援,但在水兵们全部转移到德舰上之后,英舰舰长返回自己的战舰,随着它沉入大海。他自认是一名贵族,所以战败的责任全在他的身上,胜负已经清楚之后,平民自然可以选择胜者投靠,他却应该用生命来展现自己的尊严。
恺撒就是一名贵公子,他自负地位高于他人,能力强于他人,也应当负担起更大的责任。
他风度翩翩……或者说风骚无度……引得女孩们一见他而误终生,可他从未检讨过这件事,在他看来女孩们的倾慕都是他应得的东西,他也会按照贵族的礼节回报她们,比如赠送她们礼物,再比如邀请她们跳舞,在他看来这种举动就很足够偿还她们的感情了,“欧耶!今天恺撒·加图索当着所有女孩的面跟我跳舞!”贵族式的生活很早就教会了他穿梭于女孩之间,把绝大多数男女交往看成游戏,游戏完了他就回到未婚妻身边去当忠犬。直到他遭遇了麻生真。
麻生真是那么一个平凡的日本女孩,她完全不熟悉恺撒的那种游戏,她喜欢恺撒,并不说出来,但坦白外露,她把所有东西都给恺撒,沉浸在喜欢某个人的心情里,因此无所畏惧。
她死了,恺撒来不及回报她,他自觉这辈子不欠什么人的感情,唯有对真他永远都还不上。
这个世界上总有些人的感情你是还不上的,就是那些真正爱你的人,你再有钱、再有能力、再风情万种都没用。
矢吹樱的名字其实是由两种花构成的,樱花和矢车菊。
矢车菊是种很平凡的野花,我听过一种说法,这种花的花语是“遇见”。因为欧洲某些地方有传统,人们把矢车菊摘下来之后压平放进口袋,下次伸手进口袋无意中拿它出来的时候如果它的花形依旧完整,那么你就会遇到心上人,或者会关照你的贵人。
樱遇到了源稚生,大概就是这个意思。我有时候觉得自己是蛮神经病的……分明我写下矢吹樱这个名字的时候就想到了“遇见”这重含义,可直到写樱从东京塔上奋身一跃的时候,那段遇见的故事才写出来。
樱是这三个女孩中我写得最顺的,大概是一开始就想得很完整了。“你给我吃的,我让你的漂亮女孩。”某种程度上说,樱的孤独和绘梨衣的孤独是相似的,她们都是怪物,与世隔绝,所以深信着第一个打开自己心门的人。
我真心觉得樱和源稚生是很完美的一对,如果是他们的话,会静静地坐在海滩上看潮起潮落,一整天都不说话,到了夜幕降临的时候,樱起身说我去做晚饭了,请稍等,源稚生会继续坐在那里,直到樱把饭端上桌。
想想也觉得很美,很想用些笔墨来写这样温柔的情节,但故事推动到那里,他们已经没有了去海滩的希望。好在象龟这种木讷的人,还是有过那么一刻的心动,向樱发出了“一起去法国海滩度个假吧”的邀请。
樱井小暮是很容易被忽略的一个角色,因为甚至没来得及怎么写她跟源稚女的对手戏。
她和樱是相对的,樱是黑色的、沉默的、忠诚的,樱井小暮是五彩缤纷的、花枝招展的、性感可人的,但她们的角色相似,是那对兄弟背后的女孩。
在我原本的构想中,樱和小暮的死会导致这对兄弟的误会加深,但写着写着,我发现这对兄弟的感情已经太过纠结了,已经容不下樱和小暮的位置了。所以樱和小暮跟故事的结尾其实无关,她们分别只属于源稚生的世界和源稚女的世界。
其实樱和小暮都值得单为她们写一段爱情故事,但在日本这个浮世绘般绚丽的舞台上,其实容不下太多温软的感情戏,仅有的温软戏份都留给路明非和绘梨衣了,留给樱和小暮的戏份就只是烈烈火风中的战斗,和回首凝眸时的哀伤。
所幸对于她们的结局我自信写得很美,沉默如樱,绚烂如小暮,都在最后的一刻如花怒放。
那只名叫绘梨衣的小怪兽
我想说的第一句话就会让很多钟爱绘梨衣的读者失望,在我想来,路明非对她只是喜欢,而不是对诺诺那样更为固执的感情。
所以在东京陷入危机,绘梨衣在Line上呼唤他的时候,他拒绝了绘梨衣,不让她来找自己。无论在物理距离上怎么接近,他心里一直都觉得绘梨衣和自己处在不同的世界,作为黑道公主绘梨衣就该乘着私人飞机逃走,而他就该躲在酒窖深处麻醉自己。他们是身处两个不同迷宫的怪兽,只在很短暂的七天中,他们各自走出了自己的迷宫,度过了一段美好的时光,然后就回到了各自的迷宫中去。这就算不得爱情了,爱情是那种就算拆掉迷宫的墙壁我也要跟你远走高飞的炽烈感情,当然路明非和诺诺的感情也没到这步。
但绘梨衣对路明非确实是爱情,即使这种爱情很可能是盲目的,是一场误会。
误会的开端是她在深海中遇见路明非,路明非误把她当做诺诺,不顾一切地迎着刀锋游向她,想要拥抱她。她原本是那么冷淡那么肃杀的性格,却在那一刻被路明非那奋不顾身的热情融化,她给了路明非鸭子和自己的潜水头盔,这是错误爱情的开端。
设想在她漫长的人生里,身边的男性要么是橘政宗那种心机极深的老人,要么是源稚生那种自我表达很困难的象龟,几曾有人把她当作女孩拥抱呢?她一下子就沦陷了,这个道理就好比多年后和小学时暗恋的男生重逢,发现他不像记忆里那么美好,可你当年觉得可以跟他跳上火车去世界的任何角落。就像王家卫在《东邪西毒》里说的,“一约既定,万山无阻。”
最强烈也最纯粹的爱情总在青春少年的时候,那时候你对这个世界一无所知,可你对它满怀期待,那时候你才会不顾一切地爱上一个人。将来你经过了很多人很多事,拥有了很多东西,心却渐渐地蒙尘发木,好像很久都不跳动一下。
所以当路明非第二次出现在她面前的时候,她毫不犹豫地跟着路明非翘家了。
书中有个细节,说绘梨衣多次翘家,可从来没能跑远,最远的一次跑到了家附近的红绿灯下,在十字路口不知所措。然后她就在那里蹲下了,默默地流着眼泪,直到源稚生找到她把她领回家。这是发生在一个朋友身上的真实故事,那年她十六岁。
我真喜欢写她和路明非相处的那七天。当了那么多年作者,我都很难得去写那种爱情渐渐萌发的过程,不,不是渐渐萌发,而是随着阳光雨露的到来,嫩芽顶破种子的外壁,盛大地生长。写着写着心里好像就有个小人欢呼雀跃,觉得世上的人都跟自己一样是快乐的傻逼,听见音乐就会唱歌跳舞。
为了帮绘梨衣找身合适的衣服我可是搜了很多时装网站,最后基本还是确定了洋装风格,配合她黑道公主的身份。目前正在筹备新版的《龙族》画集,我会跟画家一起设法绘制一版洋装小御姐的绘梨衣。
在那七天里他们去过的地方也是反复挑选过的,还特为这个研究了东京迪斯尼有什么游乐项目……
他们驾车在东京城里躲避追踪的线路也是研究过的,如果有读者去东京自驾游可以体验一下,我还试图过查询时间表,以确认搭乘火车几个小时能够从四国返回东京,但没能找到火车时刻表。
我是下定了决心要把那七天写的绚丽温柔,绘梨衣那句“世界很温柔”在我心里藏了很久,我要穷尽笔力把它表达出来。
但就像酒德麻衣讲的那个剧作家的故事,后来那么悲伤,只是因为相遇的时候那么美,如果悲剧不能逆转,那么你在故事开头所体会到的欢乐,最后都要用双倍的悲伤来偿还。
尽管最后他们没能彻底摆脱那个坚硬的、铁灰色的世界,还是被命运追上了,可我真的很满意于我把那七天写得很美,我把绘梨衣写得很可爱,把路明非写得很帅,落日下的拥抱和月台分别的一幕是我自己写过的所有作品中最顶尖的场景之一。
还是回到高仓健和田中裕子的那部电影《夜叉》,最终男女主角并没有在一起,可看过的人回想起田中裕子穿着红色的棉纱,站在冰天雪地中眺望远方,那一刻美得让人黯然销魂。
尾声中绘梨衣给路明非送花票的那一节,其实最初的设想是发生在故事中间的。
绘梨衣回到蛇岐八家之后,路明非继续苦逼地在牛郎店打工,那天晚上他的新人秀不得不登场了,可他唱歌跑了调,卖萌卖成了蠢,无论恺撒和楚子航怎么帮他们找补都补不回来,最后买花票支持他的只有那位温柔的设计师早苗。
就在他黯然神伤想着这下子牛郎店也呆不住,唯有去外面流浪的时候,穿着洋装的少女穿越人群,在最前方那张摆着“Reserve”牌子的桌边坐下,唰唰唰地写了一亿日元的支票给侍者。她买了十万张花票要挽留路明非,十万响鞭炮炸得歌舞伎町都震动,路明非隔着白烟和女孩默默相对。
但女孩起身就走,因为这只警觉的小怪兽发现楚子航已经跳下了舞台,向她逼近了。
她惶恐地逃到外面,漫天大雨,她在红绿灯下左右彷徨的时候,一柄黑伞打在她的头顶,满脸冰封的楚子航以标准的侍者动作招停了出租车,拉门送她上车,用不流利的日文说,“别再来了。”
而故事的结尾路明非唱完了他本该在新人秀中唱的那首《Friends》,他的歌已经练得蛮好了,赢得满场掌声,可他茫然地四顾,再也没有洋装少女穿过人群,和他凝视,不必说一个字而千言万语。
可我想想这个结局太伤心了,就没敢这么写。
那只名叫叔叔的拉风男子
某位同事跟我说过两句话,都对我的创作很有帮助。
第一句是建议我无论如何要给《龙族》写个温暖的结尾,他说如果这是一部单部就能结束的小说,那让人黯然神伤的结局不是不能接受,可这部书会伴随很多人几年的时光,那如果结局是悲剧,是不是太让人难过了呢?我们都知道这个世界上不如意的事情很多很多,但我们落笔写下的东西总要怀有期待。我很认可这句话,并认为这句话洗脱了我对悲剧的某种执念。
第二句是,“人长大了,总是要跟这个世界和解的。”
如果说第一本和第二本《龙族》中的路明非还是个孤独寂寞的小孩,在《龙族III》中他长大了很多。首先他勇敢起来了,在暴走族用枪指着他的时候他也不犯怂,因为几分钟前他亲眼看着真死了,也目睹了恺撒和楚子航的奋战,他认可自己是这个团队的一员,所以他不能犯怂,死都不能犯怂;其次他变得有分辨力和有担当了,虽然他很畏惧回去面对恺撒和楚子航,但他还是放走了绘梨衣,他站在月台上跟女孩道别,很男人的模样;最后就是他选择了跟叔叔婶婶和解,他长大了,懂得了体谅别人,也懂得了原谅别人,婶婶当然不是完美的婶婶,叔叔虽然拉风,却也未必是个完美的叔叔,但他们不是什么生来恶人,他们只是普通的小市民。
他们做过一些对路明非来说不那么够意思的事,尤其是婶婶,当然这也是因为她在乔薇尼阴影中难受地过了那么多年,自尊心受了伤害。这时候如果路明非执意不原谅他们,那么他就会失去了一整个曾跟他共同生活了六年的家庭。人生中有几个人能和你在一个屋檐下共同生活六年呢?
套用那首《定风波》的台词,“你陪了我多少年。”
两个人里总要有人先伸手去跟对方和解,你第一次伸出手,就会知道这丝毫不难,渐渐地你就能跟全世界和解了。
所以如果说这本书里最让我满意的情节,我想是那场家宴,路明非长大了,叔叔也拉风极了。我在《龙族》里写过愤怒、不甘和孤独,我不介意把这些黑暗面的情绪暴露一些给我的读者,因为这种东西本就是世界的组成部分之一,我若是一昧地写阳光的一面,那么《龙族》就不会是部大作品,顶多是清新有趣的小品。但最终还是得有东西来化解那些黑暗的情绪,我想那就是“爱”吧。
那种温暖的爱,过了这么多年,我才学会如何去写它。
结语与花絮
写过的悲剧远多于喜剧,应该是我受佛教的影响比较多。
佛教中有个为人熟知的概念,叫做“众生皆苦”,又总结了的八种痛苦,分别是生、老、病、死、怨憎会、爱别离、求不得及五蕴炽。
《法华经》又说,“三界不安,犹如火宅,众苦充满,甚可怖畏。”
日本是个受佛教影响很深的地方,写到日本,故事不由得就沉重起来。不过也好,故事到了这个时候也该有所改变了,真实的世界里本就没有那么多心想事成。
前几天我接受《人物》杂志的采访,他们问起我畅销小说的商业化的问题,我给他们说了我某个俄罗斯作家朋友的理论。那个朋友叫Dmitry Glukhovsky,他说作品总是分为两个部分,外面的糖衣和里面的苦药,读者读一本书读进去了,最初总是因为糖衣,但如果一个作者只是执着于给读者喂糖豆,那么他的作品的价值就值得怀疑了。让你真正铭记一部作品的原因,往往是内核中那粒微苦的药,那是这部作品的灵魂。
如果《龙族》只是部短小精悍的作品,那么也许我们还能跟大家逗个乐子,写些喧闹欢腾的段子就好,但这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