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瞬间的存在从开始就是为了被缅怀,有些笑容的绽放仅仅为了被回忆。
《太空堡垒》有原本画集,我很喜欢里面美树本晴彦的水彩风,用色温暖而苍老,像是水洗风吹日晒之后,失色在阳光里的老照片。
池上听雷阶前看鱼,花开千年人犹不老,终究只是年少时候的梦想。
附:《当你年老时》英文版
When you are old and gray and full of sleep,Ahd nodding by the fire ,take down this book ,And slowly read,and dream of the soft lookYour eyes had once,and of their shadows deep;
How many loved your moments of glad grace,And loved your beauty with love false or true,But one man loves the pilgrim soul in youAnd loved the sorrows of your changing face;
And bending down beside the glowing bars,Murmur,a little sadly ,how Love fledAnd paced upon the mountains overheadAnd hid his face among a crowd of stars。
台北红玫瑰
——《蝴蝶风暴》自序
最近在重听《台北红玫瑰》,罗大佑的老歌。
我的旧硬盘上有罗大佑的全集。高中时我在华语女歌手中最喜欢陈淑桦,在男歌手中最爱罗大佑。当然我也喜欢过王杰、孙楠和刘德华,罗大佑并非我唯一的心头好,我也对人说过罗大佑的作品良莠不齐,极好的也不过是《你的样子》等寥寥几首。
可某种男人的热情真是不死的,只等时间到来你自然会明白。我接上旧硬盘重听罗大佑的集子,听到《台北红玫瑰》的时候,不由自主地再次拜倒在那个男人的牛仔裤、吉他和墨镜之下。那么多的绝望和彷徨纠缠在一起,像是地缚灵带着愤怒在街头恣意游荡和吼叫,可街上人来人往,却无人听见它的声音。
是首老的不能再老的老歌了,可有些东西是不会轻易随着时间磨灭的,譬如《台北的红玫瑰》,1994年11月发行。十多年之后我才静下心来细听被它里面历久不变的锋刃击中,那是一柄支离破碎的刀,但依然够锋利、够残酷。
我瞬间就沉默了,耳边嘶哑的声音绕梁三日,人如在梦之中。
罗大佑的歌对很多人都是种挑战,他嘶哑的嗓子实在不适合当一个歌手,简单地说就是个破锣嗓子,过于个人的风格让人在喜欢他的某首歌的同时拒绝他的其他歌。但对于那些没听过罗大佑的歌的人,我给出一个建议,在你不喜欢他的时候最好不要鄙视他,以免将来你忽然感觉到某首他的老歌在硬盘盒里强烈地震动,连着你的灵魂一起,你会后悔当年的愚蠢。
这个男人被称为教父,是因为他把自己的精神投入宗教那样的熔炉中反复锤炼吧?我常常会回去听《教父》中那些带着强烈西西里气息的插曲,然后不由自主地整天地哼。于是理解了那些意大利人的执着,生活在阴暗的角落里,可以残忍地砍下敌人的大腿,却衷于家族和血统。那样的世界里,除了同是西西里人的血,还有多少可以相信可以依赖呢?于是即使向往平静生活的人也只能选择糖,低下头对教父献上盐和面包。
听过一则不靠谱的传闻,是关于在洛杉矶的华人黑手党。在美国的华人说到过这些人的时候有种奇怪的的尊崇,一个年纪很大的华人对我说曾经华人黑手党要在洛杉矶和对手争夺地盘,于是一个在加拿大的“弟兄”带着整整一后备厢的雷明顿猎枪从加拿大开车前往洛杉矶,冒着进大狱的危险经过国境线继续南下,他不停地靠抽烟支撑着精神,苦熬了将近48小时才赶到目的地,最后“兄弟们”扛着他送来的枪支冲上了远说不上“正义”战场。
最近心情有点低落,于是听罗大佑的歌,写完了《蝴蝶风暴》。
无法形容写这个故事时的心情,像是看见一群华丽的男人站在黑色的祭坛下,他们提着枪,一个接一个地对着前面的人扣动扳机。
我想像内森·曼在绝对的黑暗中伸出他的手来,他看不见自己的手,可是能看见手上留下的鲜血。
那大概就是“洛伦兹男人帮”的誓言吧?无论变成权力者的内森·曼,或是作为独裁者的和英雄的彭·鲍吉尔,还有死在费尔南斯枪声中的那些人,可以孤独地走上权力巅峰或者以自己的尸骨做队友的垫脚石,但是不低头,也不要怯懦卑微地死去或者生活。
是用尽了全部力量的人生啊。
《台北红玫瑰》真是可以把庞龙的《两只蝴蝶》一只踩踩踩踩到地狱深处的一首老歌,虽然带着同样浓重的烟花脂粉气。
我的Mp3库里还有当年搜集的评论,谈到这首歌的时候评论者说:“《台北红玫瑰》是罗大佑多年来第一首曲风如此妖娆的情歌,摆在众多表情严肃的作品中间,显得格外惹眼。”
罗大佑在耳机中用他的破锣般的嗓子低唱:
开心的关心的真心的变心的成败未知的是谁
多亏在生命中作救主的你早已做了准备
欢心的伤心的痴心的负心的爱恨交织又是谁
多谢在生命中化身做知己的你为我做个奉陪
真的是曲风妖娆么?真的是情歌么?虽说每个人都是在评论自己心中的罗大佑,不过这个偏差也太大了吧?大得让人想笑。
他哪里是在对情人示好?他是在说自己无路可退。这个男人一生的曲风都在变变变变变变变,一直向前向前再向前,我不知道是否还有第二个歌手像他这样,大概他是不能不变吧,因为没有退路。
这是一个注定孤独的男人,他也不在乎自己的人生会变得如此悲哀凄厉,他在暴风雨中歌唱最美好却已经永远成为记忆的东西,或者他会故作潇洒地在他的黑西装上插一朵妖艳的玫瑰,或者他戴上墨镜扎上头巾,用斜乜的很拽的眼神看着你。
眼神?你真的可以看清这个男人的眼神么?
这是一个被铁丝固定在十字架上的灵魂,你走进他,他抬头看着你,眼珠滚动在眼眶中,像是两只干瘪的桃子,然而他还能用他沙哑的声音说:“我还未死去。”
荒芜而空虚的世界
——《涿鹿》自序
做出版的朋友说:“我们做《涿鹿》吧。你也别改了,直接给我就得,剩下的我来安排。”
其实我非但不想改这部作品,甚至不愿打开来再看一遍,更不必提去完成这个不知所云的故事。但是我还是说你给我点时间改改吧,这两周我给你消息。
我不停肯定自己是不愿,还是不能续完当初那个故事。
现在回忆起来,很难想象自己曾在一个月内完成十五万字,只为写完一个荒诞的故事,用我自己的言辞描述一个想作鸵鸟的懦夫最后横死在熊熊的烈火中。
现在无论你给我多高的酬劳,我都不会每天五千字写任何故事了,宁愿用多余时间坐在家里发呆。但是写《涿鹿》的时候,我竟然想过当我写完这个故事,即使让我死我也没有太多的遗憾。
那时我该说的已经说完,我作为文学青年的感性生命已经结束。
那是怎样的一段时光啊,每个夜晚我都在写,凌晨初晓的时候疲惫地躺到床上,仿佛一只吸血鬼躺进他的棺材。我厌恶那种憔悴的面容,更加讨厌自己忧郁的神情,我期望新的生活,我可以做完自己的本份,在阳光下懒懒散散地睡觉,过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简简单单的日子,一如海子说砍柴喂马周游世界。但在那之前,我要先写完这个故事。
人可以燃烧精神的火焰一个月,或者还能更长些,但不是永远,否则会被自己的火烧死。钱钟书说回看《围城》的时候“骇且笑”。每次翻看《涿鹿》的时候。我都会被那种狂乱和幼稚弄得心烦意乱,我不敢回想自己曾有如此绝望的挣扎,那些笑话豪言壮语仿佛疯子无逻辑的臆语,让我自己也惊恐,经常想关闭文档远离那个疯子的世界。
可虽然过了很多年,我早已不复当初的自己,却依然可以读出那个疯子曾有的理想与努力……
那个疯子,就是过去的我啊。
“我们为了理想,历尽了艰苦。”
我想世界上只有不多的人,如罗大佑,才可以把这种庸俗的唱词唱得如此悲凉。唯有当你真正吃过苦,为了某个很不切实际的理想而潦倒过,你才会坦然地说出这句话来,而不在乎任何人对你报以冷眼。
我彻夜地翻看《涿鹿》,渐渐地不再惊骇也不再烦躁。我能感觉到那种字里行间泛起的灰色,知道自己曾用何等真是的心去写这样一部并没有几人看的荒诞故事。某个瞬间,我甚至有一点骄傲,就像我曾经对一个朋友说的,我说理想的力度并不在于这个理想是不是很正确,而是在于拥有这个理想的人有多么固执。
我以前很愚蠢,为了某个理想历尽了艰苦。但当我不再愚蠢的时候,我开始怅然若失。
所以我要完成这本书,在这个月的12号或者13号之前,我要把一本完整的书交在出版社的手里去审稿。我有一周多一些的时间去为我曾经的一段时光彻底收尾。
很久以前我就想过,我的一生要写一本书,在这本书中,我将不在意任何读者的看法,无视于他们的赞扬或冷眼,我要说一个仅仅属于我自己的故事,让我的影子投射在故事中的人物身上,恣意舞蹈。在这本属于我自己的书里,我将以近乎帝王的姿态站立在我所能到达最高的山峰俯瞰大地。无论我所见的是什么,我都将以我最大的勇敢去面对。
把蚩尤懦弱的影子永远从我自己身体中踢出去!
以前有个人说我是个很现实的人,一点也不像想的那么感性。当我回头看这本书的时候我忽然流露出不自然的冷笑,我想原来那个人并不懂我,当然也就绝无权利奢评我的为人。
在我心里《涿鹿》是片荒芜而空虚的世界,,我愿意也仅愿意以这个世界和那些夸父般追逐红日的人共享,如果没有,那么我不在意独自一人站在这个世界的角落中。
让那些不能解我的人,都在此灰飞烟灭。
这是我第一本也是最后一本这样风格的作品,我将向过去的理想说再见,看见自己背后有一个影子轰然倒下。
《此间的少年》?《此间的少年》又算什么呢?那好,就这么开始,很多年以前……
光明神话
写《光明皇帝》只是因为我那时在思考人能否和神对抗,某段时间里我一直被神学和哲学的问题困扰。
在这部像奇幻又像武侠的小说里,我想写一场人类需要竭尽所有去对抗神的战争,这里面每一个人都或多或少地和明尊教的降世神明“光明皇帝”有关,但他们本身都是人类,平凡的卑微的人类,有时英勇、有时怯懦、有时真诚、有时虚伪的人类。他们彼此相互斗争,可又有一个最最关键的共同特点使得他们必须携手——他们都具备爱恨情愁,都是在情感的漩涡中焦煎的“人”。
神话可能是最早的小说,无论北欧神话、罗马神话、希腊神话还是中国上古神话,都讲诉一群超自然的神明,可他们却具备人的感情。所以神话最终还是在讲诉人的故事,所以宙斯才会和人类的女子一而再再而三地欢好,生下了众多的半神;周穆王见西王母会宾主酬唱;亚萨神族的大神兼巨人洛基会为了跟修建围墙的工匠们赖账而放出小母马去勾引那匹神骏,生下奥丁的八足坐骑。
不看神力的因素,很多神明都和人类一样,拥有感情,有时甚至是可爱的。
但也不乏试图颠覆这个传统的人,比如阉野秀明。他太有名了,无需我讲诉,很多观众已经把他的内心翻过来覆过去地挖掘了七八遍,写成帖子挂在网上,连他一个西班牙语词汇的拼写错误都在论坛中引起争论。在这篇短短的自序中我不想讨论痷野的故事,我感兴趣的只有一点,这部作品的主线——人拿起武器对抗神。
使徒就是《圣经》中的天使,它们幻化为巨大的异形攻击人类脆弱的城市,它们的力量无可匹敌,人类的武器完全无法伤害它们。于是人类仅能采取的战术就是窃取神的力量,以生物手段仿制了使徒,把战争演化为使徒和使徒的伟大力量的拼杀。
痷野并未把《EVA》处理成神界的战争片,接着他开始讨论人类的感情在这场神话战争中的价值。
故事迅速展开,控制了人造使徒的一号机二号机,它们具备使徒的力量和人类的意志,那时因为人的感情在控制它们,自我牺牲的真治的母亲发疯的明日香母亲,而坐在驾驶舱中的是她们的孩子。人类用感情作为武器去对抗天使,这是最脆弱的武器,但也无比强大。
人类的血脉中是否存在超越神性的勇敢?
痷野不是唯一一个想到这个点子的人,Diablo游戏背景也有类似的概念,光明和黑暗是贯穿整个游戏的两大阵营,而人类则是两者之间的徘徊者。人不是神的盟军,也不甘心沦为黑暗的仆从。神魔双方都在努力地把中立阵营拉到自己的身边,神用宗教去感化,恶魔用欲望去诱惑,战场上流着人类的鲜血。暴雪狡猾地暗示神并非绝对的正义,比如衣祖尔的临终遗言。
神永远都是站在神的立场上,不是为了人类。唯一一个为了人类而放弃不朽之身的大天使泰瑞尔,其实是个天国的叛徒。
这一点在北欧神话中也有所体现,奥丁仅仅为了和他的妻子斗气,就舛错他养大的人类孩子把他的亲生哥哥推向无边的大海,这样他可以说明他的神力比妻子的伟大。他养大这个孩子,并非对这个孩子有深刻的感情,而是这孩子是他游戏的棋子。
我把这些残酷和黑色的东西融入了《光明皇帝》,并且坚信唯一可以战胜神是我们的感情。
除了相信它,我实在不知道我还能相信什么。
《光明皇帝》的宗教背景是明尊教,也就是《倚天屠龙记》中提到的明教,但《倚天屠龙记》并未深入讲诉明尊教的教义,只是让它作为江湖上的魔教出现,更多的是四大护教法王和五散人神乎其技的武功描写。
明尊教一度在中国广泛流传,后来朝廷对于这个“食菜事魔”的团体表示不安,于是下令取缔,其间颇多杀戮。至今存世有福建的草庵摩尼光堂,可能是仅存的明尊教庙宇。因为一直没有成为全国性的宗教,只是在一时一地兴盛,所以现在已经很难确认认为何明尊教遭到当时教廷严厉的镇压,也许只是不想这种外来宗教挑战孔孟思想的正统地位。中国古代的主流观念对外来宗教都是排斥的,投奔异教乃至出家僧尼都是属于家谱“五不录”的第五种,意即令家族蒙羞而不能载入家谱供奉在祠堂中。
当然也可能是明尊教曾经有过地域性的大规模活动,甚至对抗官府,中国古代偶尔会有很有趣的自由追求,我在北大修中国古代史的时候,教授曾说宋时一个号召性自由的教派深得某地民众拥护,往往举村投奔,官府震而采取高压手段,百姓群体退入山中固守,虽死无一人投降。不过事实上《倚天屠龙记》中的明教活动,在历史上是没有的,刘福通等追捧的还是弥勒下生的白莲教教义。
明尊教的创始人摩尼本身也并无运气,最后死于宗教纷争。他是一个孔子一样周游列国的布道者,对于自己的教义和理想非常坚持。他的教义有七拼八凑之嫌,某种程度上缺乏严肃性。这本书里所谓的“光明皇帝”,源自明尊教历史上最大的起义首领白铁余的自称“光明皇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