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时候,圣皇陛下已经病笃,可是他也不是个真正无能的,只是身体毁了表现出来也没用,经过近十年的经营,加上他皇额娘在宫里的一些旧人,十二阿哥在宫里还是有一点微末势力存在,所以他其实是知道乾隆给令妃下药的事的。
四爷看到圣皇陛下嘴角微微的冷意和嘲讽,再联系到刚才小林子打岔,他敏感的意识到这里有问题,顺着小林子的话说到食物上面去了。
“说到承德的好吃的,我倒是知道一处老店儿,叫裘翠楼(也不知道它是不是开得那么早,反正就这么设定吧。)还是当年是皇子的时候就在了的,做的压轴好菜清汤燕菜,味道鲜美,三鲜芙蓉鹿尾,清蒸热河鲫鱼等也是它的拿手好菜。在圣善这里吃喝了许久,正好今日由我做东,请圣善一顿。只是相比简陋了些,比不得圣善请我的,只能当是换换口味。”
“我们这不是刚刚用了早膳,又不是吃货,现在离午膳还早,就去木兰围场,去骑骑马,说来我们也许久没骑马兜风了。虽用不着用马赶路了,但骑马还是别有一番乐趣的。”圣皇陛下听四爷一说,也觉得自己刚才的思绪跑远了一点,并且,现在总是想起当年的事,这可不是什么好现象。抱着过去不能放下的,必然走不出宽敞大道。而遗忘和记忆,都不是长生之人应该的。
他以手轻揉额头,大概是“心”和故乡的共同作用吧!过一阵就好了,圣皇陛下想起法则的“阴险狡诈”,哑然失笑:以他现在的状况,在凡尘一历情劫的可能性还是相当高的。
当然,圣皇陛下想这些的时候,还是没有将坐在对面的四爷考虑在内。
第47章
圣皇陛下和四爷各骑了一匹骏马,圣皇陛下的是光亮的深黑色,黑黝黝的毛发亮的发光,那马儿许是通灵,圣皇陛下给他一块饴糖和他拉关系的时候,它湿漉漉的黑眼睛里居然有着受宠若惊的意味。
乐得圣皇陛下拍了拍它的头:“你是个有灵性的,就叫墨星吧!星子,大神通者用以推演天机,藏大秘密。”
圣皇陛下翻身上马,随后对四爷笑道:“这可不能赛马了,这马儿知道了本皇身份,不管如何都不敢让本皇输的。”
四爷骑在一匹暗红色马上,闻得圣皇陛下的话,奇道:“莫非这马有什么特别的本事,竟然能够看出圣善的身份?”
“你别以为人是万物之灵就认为别的生灵什么都比不上了。要说这,也不算是什么本事,他们这些普通的动物,虽然不够聪明机灵,可天生的灵敏感觉,谁对它好,谁心底坏,它们只是不能说,心里全知道。也是因为它们智慧低下了一点,更多的是凭本能行事。心思单纯,一片澄澈,明镜如水,方才被上天所赐如此优势,所以也自是更能觉察出我们身边的气。像本皇,因为有法则萦绕周身,要是不隐藏,在它们眼里是最好认的了。”圣皇陛下想到此处,也微有些遗憾,收敛住了本身的气息。
“赛马比不了了,今日我们就比比打猎吧!”圣皇陛下拿出弓来,比划了几下,笑道:“这玩意儿本皇许久不用了,也不知道现在还有几分本事,当年骑射功夫本皇可是学得不好。世宗可得手下留情!”
四爷知道这话是逗趣,也自揭其短:“这你就不必担心输了,我们兄弟中我的骑射功夫也不是顶好的。大哥、二哥、十三弟和十四弟都比我要好。”
“只是圣善也太外道了些,到现在还管我叫世宗。”四爷试探的抱怨。
“那叫什么好呢?”圣皇陛下依旧一抹淡淡而悠远的笑容。
“嗯……”四爷愣了一下,他自然是想让圣皇陛下就叫他的名字的,可一想,叫名字却很是不对,虽然现在圣善身份至尊至贵,但是彼此都清楚两人的关系,直呼名字却是不妥。若是称呼为玛法,四爷现在又打着不可为人言的主意。
“不管别的,你直接叫我胤禛,可好?”四爷有些忐忑,心里一时七上八下。
圣皇陛下眸子印着上午明媚的秋阳,似有漾漾流光在闪动,却不可窥见其中一丝一毫。四爷拿不准此时圣皇陛下的想法,胡思乱想开来。一时觉得自己鲁莽,一时觉得自己冒进,一时害怕圣皇陛下窥见了自己的心思,一时又希望他能够明白自己的情意……
总之是诸百种心思流转不停,只觉得过了许久许久似的,只面上还挂着平静。
四爷此时倒感谢起当年皇父的批评来,要不是皇父说他喜怒不定,他如何能够锻炼出今日这一张看不出情绪的脸皮?
“这有何不可?胤禛!”圣皇陛下一拉缰绳,“走吧!看今日咱们谁的收获更大?”说罢打马而走。
四爷狂喜,怎么也想不到圣皇陛下如此轻易的就叫出了这个堪称亲密的称呼。
他却不知道在圣皇陛下心里,名字真的只是一个名字罢了,叫世宗是因为这比直呼雍正要显得尊敬点,别的如四爷,先帝爷,以圣皇陛下的身份四爷是够不上那声爷的。而叫名字,圣皇陛下是皇子出身,自是知道皇子的名字少有人叫的,怕是连极亲密如他们的福晋也没叫过,圣皇陛下自认为他和四爷的关系没那么亲密,他也不是四爷的长辈,从没想过直接就叫他的名字。不过如果是四爷要求的话,叫他的名字也不是一件难事。
四爷一拉缰绳,夹紧马腹,拍马就追:“圣善,你耍赖,也不叫一声就跑了。”
小林子带了十数名御侍也骑马不远不近的跟着,他们修为高,都听到了圣皇陛下和四爷的对话。
“你有没有觉的有什么不对劲儿?”小林子对清朝的规矩比圣皇陛下记忆还要深一些,对于四爷让自家主子爷直叫名字的行为怎么听怎么觉的别有深意。
“什么吗?”御侍对林大总管没头没尾的问话不知道什么意思,他们不是清朝出身的,对清朝的礼仪规矩半点不知,哪怕圣皇陛下是清朝人,现在也在清朝,可他们还是没必要知道啊。
关系好一点的两人,直呼名字是很正常的事。
看到御侍们懵懂的眼神,小林子皱皱眉头:莫不是自己太多心了?于是遂将心里的怪异感放下不管,反正现在自家主子爷至高无上,量他们也弄不出什么幺蛾子。小林子看到前边纵马扬鞭,寻找猎物的圣皇陛下,心里高兴:主子爷许久没有这样有神采了呢!
可怜小林子活着的时候作为一个太监,本身自是没机会接触情爱的,而圣皇陛下对男欢女爱不感兴趣,小林子竟是没对这方面想。
确实一通跑马打猎下来,圣皇陛下精神上极为畅快,不再像在紫禁天和白云行宫时那样懒懒的了。
“哎哟,本皇这可是不如你了,输了输了!”圣皇陛下骑射生疏了,到中午时分一看猎物,竟比四爷还少一些。
“圣善说的可要羞死我了,刚才是谁追那黄羊追了小半个围场,这才耽误了,要不然我可不如你。”
圣皇陛下笑笑,打猎时看见一只黄羊,他兴致一来,追了它小半个时辰,撵得人家小家伙慌慌张张跑了好长一段路,最后,圣皇陛下看它跳过山涧,跑了。
圣皇陛下跑了一通,深觉痛快,就放下弓,一阵大笑,让它走了。
这样一来,不动用非常手段,圣皇陛下想不输给四爷也不行了。
“输了就输了!”圣皇陛下扬扬手,“刚才也没说个彩头……”顿了顿,圣皇陛下道:“这样吧,本皇就输给你一只神兽蛋吧!”说着,圣皇陛下一翻手掌,拿出一个散发着金色光芒的蛋,蛋壳上边纹着玄妙的紫色花纹。
“这是什么神兽的蛋?”四爷把神兽蛋接过来。
“是五爪金龙!”五爪金龙是龙族的王者,听说是五爪金龙,就算是四爷冷面冷情,也忍不住勾起嘴角,脸上带出笑意来。看向手中那颗鹅蛋大小的龙蛋,眼神可说是狂热。
不止如此,中国人向来崇拜龙,而像四爷这样做过皇帝的,对龙的感情就更要高一点。毕竟龙椅龙袍真龙天子,可都没离开龙。
“看你这么喜欢,那本皇这彩头可是送的不错了!”圣皇陛下笑里带着别样的意味,看着这个小小金色龙蛋的眼神温柔宠溺,可是四爷并没有注意到。
四爷激动了一会,问道:“这小龙可怎么养?”
“把他当做你的孩子,宠着护着爱着,他自然也就亲近你了!”圣皇陛下这话说的奇怪,小林子和御侍们都嘴角抽搐:吾主哎,你确定这是在养神兽,不是在养儿子?
四爷认真点点头,将龙蛋小心放在胸口。
圣皇陛下笑意更深,动了动手,指尖凝出一抹乳白色光芒,拍在四爷胸口:“这样的话更加好一点。”话落,那龙蛋被拍进了四爷心口去了。
四爷瞬间就觉察出胸口传来一缕依恋,俄尔又软乎乎暖融融的,好像一个小肉团子偎在他胸口,四爷心里一时也软乎乎暖融融的,这个感觉四爷只在弘晖出生的时候有过。可是,那个孩子……
这样一来,四爷对胸口的小金龙到生出爱护宠溺来,眉宇间也软和下来了。
圣皇陛下心里哼哼一声:小家伙,做哥哥的对你也不错了,你可不能来和本皇抢皇额娘!
随即,对四爷道:“胤禛,这看着就要到饭点了,我们就在这里吃一顿野味吧!”四爷自然无一不可。
御侍们捡柴生了火,又将圣皇陛下和四爷打的兔子野鸡以及一头鹿给处理好了,规规矩矩的送上来。
接过串着一只兔子的棍子,圣皇陛下吩咐明蓝煮了野蘑菇鸡汤,锅和碗碟调料等都是随身带在空间工具里的,并不麻烦。也让御侍们自己弄烧烤,猎物够多,圣皇陛下对御侍们相当慷慨。
四爷看圣皇陛下似模似样的烤着野兔,时不时翻转来使受热均匀,最后发出一阵阵诱人的肉香。
“嗯?”收回烧烤棍,观察了一下火候:“闻着还香,就是不知道味道怎么样了?”圣皇陛下撕下半边儿兔肉,给了还在烤着野味的四爷:“你尝尝,本皇唯一会的就是这个了,专门练过的,要说当年还是有名的好手艺。”随即摇摇头,咬了一口,“退步了,不过还吃的。”
四爷尝过之后,倒是连连称赞好吃。四爷现在是吃什么都觉得美,莫说圣皇陛下的手艺确实不错,就是弄个焦糊糊的肉块,四爷也不会说不是。
饱餐了一顿烤野味,刚好明蓝做的野蘑菇鸡汤也熬好了,小林子自动给两位爷一人装了一碗。
野蘑菇的鲜,野鸡的香,野蘑菇鸡汤鲜香无比,圣皇陛下尝了一口,夸奖明蓝道:“明蓝的厨艺又有进步,这汤熬的越发好了。”
“用料简单,火候把握的一丝不差,我大清怕是没人能够用简简单单的野蘑菇和野鸡熬出这般美味的汤来。”四爷本是喜素食的,今天已经吃了烤肉,没吃之前还嫌弃鸡汤腻味,尝了之后却连喝了好几口。
“呵呵,本皇身边可不带废物!”圣皇陛下平生最大的骄傲就是身边有一群有能耐的手下,虽然他对小林子私心里偏袒,可对九部御侍中的每一个都有一份感情在,自是不吝夸奖他们。
饭后,圣皇陛下和四爷信马由缰,在木兰围场游荡赏景,旧地重游,两人心里都有些别样心思。
第48章
等到游兴尽了,圣皇陛下和四爷兴尽而回。早上说到了裘翠楼的美食,所以两人决定去裘翠楼解决晚餐,品尝美食。
承德是清朝皇帝常去的地方,裘翠楼又是紧邻着承德避暑山庄,这一条街的繁华可以媲美京城,熙熙攘攘的人看着走在街上两个男子:一个俊美如谪仙,气质温雅淡然;一个形相清癯,静如寒潭,深不可测。两人带着庞大的吓人的下人队伍,这还不算,就是下人也是个个风姿卓绝,器宇不凡,人一看就知这两人贵不可言,竟纷纷给其让路。
四爷扫了一眼身后庞大的御侍团,就是他做过的皇帝的,也在心里感慨一句奢侈威风,果然是上界圣皇的排场。
据说九部御侍有九千九百九十九人,据说这九千九百九十九人各自还有自己的奴仆手下,据说圣皇陛□边随时随侍着不少于九十九人的御侍队伍,据说……
总之,这些据说下来表明的那个事实就是:圣皇陛下他的生活实在是奢侈!
圣皇陛下对这大街上的玩意儿还有几分兴趣,所以饶有兴致的打量着两旁卖馄饨、卖胭脂、卖簪子什么的摊子,小贩们一见这样一位俊俏公子看自己的摊位,只恨不得七嘴八舌上前来推销一番,但是看圣皇陛□后一串尾巴,也知道人家公子爷是看不上他们这路边的劣质货的。
你在桥上看风景,看风景的人在楼上看你!
圣皇陛下向来不介意自己成为一道风景,只是现在这种情况是什么?
圣皇陛下看着脚下拉着他的衣摆哭得梨花带雨的戴孝少女。
“公子,公子救救奴家……”看身后恶人没有立即跟上前来,少女絮絮的说着自己的悲惨命运,“奴家家境贫寒,遭逢父丧,无力为父亲买一口薄棺,卖身葬父只求能让父亲入土为安,可是,可是……”卖身葬父的菡萏眼含珠泪,仰起头来,脸上尽是惹人怜惜的哀伤。
圣皇陛下心下冷笑,这样的女人向来是他的最厌,目光如炬的扫向前边踌躇的男子,五大三粗,只是因为这一犹豫,看来是个有些眼光的混混。
安顺不知道为什么,自己已经在这条街上混了很久,也是道上老人,今天却被一个看起来文弱如书生的少年给看得心惊。
“还不将你的女人拉下去!”圣皇陛下无视菡萏的哭诉,冲着安顺不悦道。
安顺因意外顿了一下,在圣皇陛下渐渐转冷的眼光下忙快手快脚的捉了菡萏,止住她的挣扎,拉离了圣皇陛下。
“公子,公子,他不是我的主人啊,我还没有收他的银子……”菡萏没想到看起来温柔可亲的少年公子是个这样冷漠的人,可是,她依旧不甘心。
圣皇陛下当成没听见,往前悠然行去。耳边听着安顺“啪、啪”就扇了菡萏两巴掌,“贱人!”
“那个女人怎么惹了圣善?”待走的远了些,四爷才心情不错的问,他自然是不高兴的,圣善是自己看上的人,可却被一个贱婢给觊觎了,只是他想要生气的时候,圣皇陛下的那句话却让他心情好了起来。
“不安分!”在圣皇陛下的经历里,“强者为尊,弱者服从强者这是天经地义。”在一个强者面前试图攀上另一个强者,想往上爬不是错,不安分才是罪过。
“难道圣善不觉得人家姑娘很可怜吗?”
“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圣皇陛下丝毫不觉得自己做错了,就是买东西,也有先来后到,那个女人把自己当什么了,她就是一件货物。一件货物是没有资格自己挑主人的,如果世界可以让仆人选择主人,那还要仆人做什么。
并且,那个女人有圣皇陛下最讨厌的气质——娇柔、可怜、做作……
“呵呵!”四爷勾起嘴角,其实他也不是可怜菡萏,刚才那一抓就让四爷决定讨厌她到底,人怎么会可怜一个自己讨厌的人呢?如果会,那个人一定不是四爷。
“圣善真可爱!”话说四爷你睁眼说瞎话吧,你哪只眼睛看见圣皇陛下的可爱之处了?圣皇陛下本人也囧了一下。
他生来就不够可爱,生前没有,变成冥族后就更没有了,他从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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