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军府,由此可见,她是将军府的人。再来就是沙场的画面,合并起来大概知道她的名字和她的家在将军府,她时常要征战沙场,就这些,资料太少,年代,所在国家,为什么打仗,她的家人是什么人,她现在是处在什么境况,这些我都不知道,要我怎么办?这里没有人可以打听,最最重要我要如何走回将军府啊!
但还记得画面里,钊敖群每次出阵都会带金疮药就在她怀里,李晓恩的手往怀里摸去,果然一瓶陶瓷制造的药瓶被她拿在手里。李晓恩在现代可以称得上奇才,其中她拿手的知识就有药理这一科,所以什么药她只要用鼻子嗅或用嘴巴尝就可以知道药性,金针治疗她也会,只可惜这里没有金针。手里拿著药瓶,李晓恩没有马上上药,而是继续在身上搜搜看还有什么。身上还有一些碎银和一把匕首,李晓恩拿起匕首向著帐篷的门布划去,把它们划成一块块,然后拿起一块在受伤的地方擦干净,开始上金疮药,处理和包扎伤口,包扎完毕已经是晚上了,李晓恩也累了,就躺在泥土上睡著了。
翌日,李晓恩缓缓的睁开眼睛,四肢恢复了一些力气,可以站起来,但是走动依旧缓慢。李晓恩拖著依旧负伤的身体,缓慢的步行到了帐营里唯一一口井,使出吃奶的力气,把井里的水提上来,水提上来后,李晓恩马上拆掉身上的布条,用井水把伤口清洗干净。昨天因为李晓恩没有力气了才随便处理了一下伤口,她自己也非常清楚,伤口没有清理干净会发炎,所以今天力气一恢复就第一时间处理伤口,伤口真正处理完毕后,她又提了一桶水往帐篷的方向不去。幸好钊敖群的身体有练过武功,没有的话,一般人受这样重的伤那里还能自己提水,虽然有些吃力,但是终是可以自救。
说道武功,李晓恩这才想起,昨天她好像用了钊敖群的内力把身上的尸体拍开的,也许这些内力可以快速治愈这些伤口,想到这里李晓恩就决定会帐篷后开始研究研究内力。
脚步慢得象蜗牛,这也不能怪她,那个水桶里盛满水,身上有伤,水桶里的水就象蜗牛背的壳一样,把原本已经够慢的速度再拖慢,但最终也是到了帐篷。
进了帐篷,李晓恩第一时间就是找看有没有干净的衣物,她总不能穿著这件整身是血的衣服回去将军府吧!如果穿这件衣服回去,不到将军府,就已经被人杀了。这种穿著一身血的衣服在街上晃,说有多显眼就有多显眼,在街上难免有敌方的探子,不用多久我就会被人杀掉。
在帐篷里,找到了蓝色布衣,李晓恩把身上的衣物解了个干净,只剩胸前的绷带没有解开,钊敖群是个女子,但是,是呼有某些苦衷,她从小就被当成男生抚养,所以十二岁后,她都是用绷带缠胸生活的。李晓恩觉得路途遥远,路上不知道会发生什么事情,所以也觉得绷带缠胸,身穿男装上路比较好。钊敖群全身上下也只有胸部和腹部没有受伤,这也代表她的盔甲很好料,否则那里都伤,就是那里不伤。用布抹干净身体,李晓恩套上了蓝色布衣,把盔甲抹干净,用一块很大的布把盔甲包在里面,然后开始了她的内功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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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梅花林相遇
经过一次又一次的失败,李晓恩这几天几乎都在研究中度过。不知道为什么那天这样顺手,但是现在研究起来一直失败,李晓恩只觉得奇怪,是不是所谓的危险时的自然反应?不可以,不可以,不可以用危险的方法,万一用了,内力没有预期般的出现,到时候我不就死翘翘?想像,对就是想像,那天的情景,哇,很难受,很难受,被东西压了,气压在体内不能出,要成功了,要成功了,再来把气压在丹田里,就是这种感觉,再来就是把内力转道受伤的地方就行了。此时的李晓恩高兴到了极点,她多天的努力终于有了成果,那种苦尽甘来的喜悦也只有真正努力过的人才能体会。
很快的,李晓恩身上的伤口就都结疤了,身上的痛楚也消失得一干二净,身上的疤痕只要擦几天药就会消失的,内力果然神奇,这些伤对普通人来说至少也要一年半载的时间去复原,但是对内力治疗的她,只需几天。
获得重生的她,此时神轻气爽,说不出的那个痛快,李晓恩站起身来,伸伸她的懒腰,甩甩僵硬的手,踢踢她僵硬的脚,天知道她在这里都不知道研究了多久的内力,全身僵硬。
身体因李晓恩的甩动而变得不再那样僵硬,李晓恩看向身侧的木块,木块上有五道被利器割过的痕迹,这是李晓恩用匕首刻上去的,每一横代表一天,如今木头上有五道刻横,那么就代表,李晓恩用五天的时间成功的研究如何运用体内的内力。但是李晓恩还是没有打算离开这里,如今钊敖群会的武功完全没有在记忆里,自己会的现代武学如空手道,柔道,跆拳道等等,都是单单用手跟脚去攻击人,既然钊敖群有内力,别人也一定有,要是我单单用手跟脚去跟人打架,三脚猫功夫的强盗我或许会赢,要是遇到武林高手,那么我一定会输,而且这里离城镇是呼很远的样子,用走路都不知道要走多久,我看我还是呆在这里继续研究看看内力可不可以把步行的速度变快,还有看能不能结合进现代武学。
就这样李晓恩又呆在营里一段时间。李晓恩把气运在了四肢筋骨,把气凝聚在手掌以及脚板,开始使出了武学招数。此时的她已经掌握了内力的控制,对于内力她可以说是收放自如。她还创造了一套步法,可以快速的移动,李晓恩为这套步法取名为“逍遥十二步”。这套步法是用内力集中在脚板,然后用十二种步伐快速的向前移动。这套步伐可说是李晓恩最为得意的第一创作。
看看身侧的木块,上面已经刻满了刻横,已经过了二十来天,是时候出发了。李晓恩收拾了几件衣服,去把记忆里埋在泥土里的药挖出来,然后把所有东西放进了包袱里。
李晓恩用著逍遥十二步在森林里游走,黑森森的森林里,有一道人影在里头游走,其速度忧如暗夜里迅速奔跑的豹一般,甚至比豹的速度更为迅速。迅速游走的人影停了下来,她停在了森林的正中央。
被四周的树包围著,李晓恩转动著明亮的大眼睛,四处打量著四周的树木,看著这些熟悉的画面,李晓恩知道了,她已经迷路在这森林里了。
看看天色,已经是晚上了,李晓恩决定在这森林里露宿一晚,没有办法啊,谁叫她迷路了,要是勉强走下去,说不定会遇到狼群或是老虎之类的,虽然以她现在的武功是不用怕这些啦,但是谁要去做这种吃力不讨好的事情啊。
李晓恩选了一棵又粗又大的树,然后爬上那棵树,选了个舒服的地方,在树上慢慢阖上眼睛进入了梦乡。梦里都是一些她和妈妈一起度过的美好回忆,今日好眠。
翌日,李晓恩继续在森林里游走,这次的她学聪明了,经过的地方,她都用匕首在树身上刻上记号,游走的速度也比昨天慢了,方便她看记号。
走著走著,她进入了一个梅花林,梅花树上的梅花正开得盛,一朵朵盛开的梅花是那样的引人入胜。李晓恩正四处的打量著这一片花海,在花海中,李晓恩的眼睛定定的看向一个方向。
梅花树下,一个少年,身著白衣长袍,肩披黑色狐毛披风,傲立在那梅花树下,是那样的风度翩翩,俊美得不可一世,脸上挂著那淡淡的笑容宛若天上误入红尘的仙人,一眨眼,他就会随风而逝。此时的李晓恩只觉得可以用这些形容词去形容他,简单的来说就是像仙人一样。遇到他,仿佛自己上了天堂。
在商场打滚这样久,李晓恩还是第一次见过这样的男人,阅男无数的她,也在看到这一幕发愣了一下。
现在不是发愣的时候,李晓恩在心里暗骂自己,又不是没有看过男人,发什么愣啊。此时的李晓恩躲在一棵梅花树后,打量著这一切。
现在终于遇到人了,要想方法让他带我回将军府才行。世上没有白吃的午餐,人家无缘无故是不会带我回将军府的,再说,都不知道他是不是敌方的人,要是他是敌方的人,我自告身份,这不是自投罗网吗?想来相去还是想到方法才出去吧!
脑子快速的转动,转著转著,李晓恩嘴角勾起,露出洁白贝齿,但这笑有些贼兮兮的,像是偷了腥的猫。
只看李晓恩从包袱里的药箱内取出一个药瓶,打开药瓶,李晓恩手里多了一棵紫色药丸,拿著药丸,李晓恩用逍遥十二步快速的向著白衣少年飞去,李晓恩以讯雷不及掩耳的速度把手中的药丸塞进了少年的口中。
药丸入口即化,少年想吐都吐不出“咳,咳你给我吃了什么东西。”少年恼怒的问道。
“你不如问我为什么要给你吃这东西来得实际吧!”李晓恩不在乎的道。
“那你想怎么样?”少年依言问道。
“很简单,只要你带我去钊家将军府,我自然会给你解药。”李晓恩解释道。
“你给我吃毒药?”少年不可置信的瞪大眼睛问道。
“没错,这毒名为金蝉散,药性温和,但解药不好找,要是三个月内没有解药,中毒者必会丧命。”李晓恩解释道。
少年的脸色很难看,他知道这毒,毒药很多,解药很少,就算练药也要半年的时间,解药材料也不好找,想到这里少年这才心不甘情不愿的开口答应道“我答应带你去将军府就是了,解药呢!”少年摊开手掌向李晓恩要到。
“到将军府后给你。”李晓恩很腹黑的道。
“你……”少年气结的只能说个“你”字。
“不喜欢你可以走啊。”李晓恩再次腹黑开口。
少年怒瞪李晓恩一眼,如果眼神可以杀人的话,李晓恩不知道已经死了多少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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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城外遇劫
身侧站著个黑面神,已经两天了,这个十七八岁的仙人少年也够小气的,只不过“喂”他吃一颗小小的“金蝉散”,然后“请”他带我回将军府,他用不用老是扳著一张臭脸,像人家欠了他几百万似的,但是算算也是我阴他的,虽然对他,李晓恩有点小心虚,但是表面上还是冰冰冷冷的,除了那天的“喂药后”,李晓恩再也没有跟他讲话了。但是总觉得他的样貌似曾相识,难道现代有遇到过他?但印象中没有啊!应该是错觉吧!这几天几乎都在赶路,身体应该是累坏了。认识了两天都不知道这个仙人少年叫什么名字,李晓恩总觉得怪怪的,于是就冷冷开口道:“你叫什么名字?”
此时的少年也在想东西没有听到李晓恩的问话,这个冷冷少年的脸为什么这么的似曾相识,好像在那里见过,但是好像又没有,想来也真够倒霉的,好不容易在那个明争暗斗的地方偷溜出来透透气,来到这平时常来的梅花林放松,没有几天就被这个十五六岁的少年放毒,现在可好了,来没有几天又要回去,下次不知道几时才可以出来了。少年越想越是泄气,其实那天他因为没有警戒才会被李晓恩暗算的,要是那天他没有在想东西,恐怕他不会呆在这里和某人赶路而是呆在梅花林里赏花放松。算了反正赶路少说也要一个月,我看我还是跟他和平共处吧!思及此,少年的脸色也放缓了不少。
李晓恩看他许久不回话以为他还在生气:“不要说也没关系。”毕竟是我先对不起他的说,李晓恩有些良心发现。
“啊,你说什么?”少年拉会云游的思绪。
“你没有听到吗?”李晓恩有些狐疑。
“没有,你再说一次?”少年无辜的表情,这冷冷少年是怎么了,干嘛摆出这种表情?
“哦,我刚刚问你叫什么名字?”李晓恩见脸色缓和的少年,对他,李晓恩也不再用冷冰冰的语气同他讲话了。
见李晓恩不再冷冰冰对他讲话,少年也大大方方的道出姓名:“在下姓笙,名竣御,不知兄台高姓大名。”笙峻御有礼的问道,既然要和平相处,自然要以礼相待。
面对突然礼貌起来的笙峻御,李晓恩有些不知所措,这人怎么变得这样快?到底这么回事?但是现在敌友暧昧,不知是敌是友,李晓恩又不想说谎,只好婉转的说实话“御兄无需多礼,咱们都是朋友了,平常朋友们都称我为小群,御兄就唤我小群吧!这样唤起来才不会生疏。”李晓恩有些牵强的带过。
笙峻御觉得有些不可思议,他们何时做了朋友,一来他们才认识了两天怎么样也不算朋友吧!二来这个小群可是阴了他的人也,三来他们何时亲昵过,又何来生疏。但是他依旧不介意的唤道:“小群。”只不过是个称呼罢了无所谓,笙峻御想到。
两道人影快速的出了森林,一出森林就有几个类似小混混的人挡住了他两的去路。“大哥,今儿个咱们可真幸运,来了两个幼嫩的娃娃。”小混混轻蔑地看了他两一眼。
李晓恩依旧冷冰冰的仿佛没有看到他们的轻蔑,笙峻御表情轻松地,悠哉悠哉,仿佛没有发生什么事。此时的两人看来根本不像被小混混围著骚扰,倒像是坐著泡茶,好不轻松,没有一丝害怕。
小混混头头看两人不说话以为他们害怕了,继续开口道:“小娃娃,今儿个就算你两倒霉,不要受皮肉之苦就乖乖地把身上值钱的东西统统给爷拿出来,爷们要财不要命,聪明人都知道该怎么做吧!”小混混们拔刀威胁的盯著两人,只见两人依旧没有要交出财物的打算,小混混头头使个眼色示意小混混们动手,接到命令的小混混们握紧手中弯刀如蜂汹涌般的冲向两人。只见两人依旧淡定,一丝畏色都不曾浮现在脸上。原封不动的两道人影突然有了动静,只见李晓恩用独门步法逍遥十二步在小混混群里穿梭,所到之处都让所有小混混站定动弹不得。另一方面,笙峻御在小混混群里用著手掌拍出掌风,被掌风拍到的小混混们都纷纷吐血倒地。很快地,五十来人的小混混就这样被两个少年制伏了。
被李晓恩点穴的小混混们对著两人求饶:“饶命啊少侠,我们也是被北疆那些狗兵逼得出来打劫为寇。老大家还有个得了怪病的孩子,大夫们都说少爷没救了,少爷每月都必需服用上等人参来续命,要是少爷一个月没有吃人参就会病发身亡,这个月少爷还没有服用人参,再过几天少爷恐怕就要病发身亡了,我们不怕死,但是我们死了少爷该怎么办?求求两位少侠放过我们,救救我们家少爷吧!”小混混看向地上昏迷不醒的小混混头头乞求道。
另一个小混混也开口解释:“是啊,自从那个姓钊的名门将军败给了锦国的铁战王爷以后,锦军进城,北疆百姓苦不堪言,日日被欺压,月月进贡,无谷下肚,天天吃不饱,穿不缓,有些饿死街头,有的被锦军凌虐至死,那些可恶的狗兵还强抢民女,看我女儿有几分姿色就把她捉了去,弄得咱们骨肉分离。都怪我学艺不精,要不我定杀那狗兵个片甲不留。”中年小混混愤愤然道。
此时李晓恩只觉得有些愤怒,因为她知道真相,虽然不是知道全部,但是至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