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夜偷情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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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夜偷情去- 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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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不了解。”沈冬雷很认真地看着眼前娇小的女子。
  柳心眉脸上还留着日前受伤所残存下来的苍白神色,她不高,约只一百六十左右吧!身材圆润,却不见骨,一看就知是典型受尽呵护的千金小姐。
  她眉目清秀、皮肤白皙,一年的奔波并没有折损她太多的娇贵之气。
  这样的女子合该是让人捧在手心里,如珍似宝地供着才是。
  她可以温柔、可以刁蛮,但如此地执着,却令他百思不得其解。
  尤其她那种顽抗的态度、固执又钻牛角尖的行动力,那得耗费多大的气力,她这样一个千金大小姐如何受得了?
  偏偏,她忍下来了。
  而原因居然只有一个,她要找到他这个逃婚的老公——沈冬雷。
  他自认没有那么好的条件,让她为他付出那么多。
  他们不相识、没有感情基础,只凭着一张照片就订下婚约;他不相信有哪个现代人会接受这样的婚姻,但为何她就是死死认定了他是她的丈夫?
  “凭柳小姐的相貌、家世,要什么样的男人没有,为何非我不可?别告诉我你对我的照片一见钟情,我对自己的长相还是有几分认识的。”
  “但我就是对你一见钟情啊!”柳心眉一直记得那回马路飙车的事,连同上星期她被抢劫,沈冬雷已经连续救了她两次。“也许你不记得了,但我们见过面的,一年多前,你在一场飙车事故中救过我。”
  飙车?他脑海里闪过一些东西,好半晌,他一拍大腿。“你是那个差点被翻覆的汽车撞到的女孩?”
  天哪!那么久的事了,她居然还念念不忘。
  而且他记得那夜根本没和她说上什么话,他一路忙着叫救护车,救那些无辜被波及到的观众,和那票年轻气盛的飙车族,压根儿没多望她一眼,怎么她就这样记住了?
  他突然一阵好笑,想不到都二十一世纪了,还有这种英雄救美、小女子以身相许的事情发生。
  “上次我忘记跟你道谢。”她很慎重地对他一鞠躬。“谢谢你救了我,没有你,那晚我就死定了。”
  “你就是因为这样才要嫁……不对,是招赘我?”
  “你如果不想入赘也没关系,我跟十八爷爷说过了,我愿意嫁进沈家。”
  但没人问过他的意见啊!他愿不愿意入赘?愿不愿意娶?
  “柳小姐,那晚救你只是顺手,其实……不管是谁,看到那种场面都会伸出援手的,你不必因此就许下终身。我们并不了解彼此,这样的婚姻你不觉得太过草率?万一我有什么病或者不良嗜好,你不就吃大亏了?”
  “可你没有病、也没有不良嗜好啊!我的相亲对象都是十八位爷爷精挑细选出来的,你能够被选中,代表你拥有一流的条件。”她看着他的眼里,像有两把火在烧。“还有,有一点你说错了,这年头愿意顺手救人的人并不多。比如上星期,我被抢劫,在现场看到的并不只你一人,但只有你想办法又救了我一次。我相信自己的眼光没有错,你是个好人,你救过我两次,我喜欢你,我要跟你结婚。”
  沈冬雷听她那一串话说下来,脸都红了。
  这还是他有生以来第一次被女孩子当面告白,而且是说得如此清楚明白。
  实话说,他现在心跳得很快,整个人热得像被放进蒸笼里,烫得都快冒烟了。
  柳心眉歪着头,等着听他的答案。他是接受她?还是拒绝她?其实不管他答案如何,她早打定主意,今生今世非他不嫁。
  可是他一直沉默着,眼神四处飘移,最后竟连看她都不敢了。
  她实在等得不耐烦,只好主动开口问:“你的想法呢?你愿意跟我结婚吗?”
  她的表情看起来好天真,只是沈冬雷早见识过她骨子里的执着,那是一种堪称为恐怖的执念。
  但无论如何,他还是要问上一问。“如果我的答案是不,你会回家去吗?”
  “不会。我会一直待在你身边,直到你喜欢上我,愿意跟我结婚为止。”
  他觉得自己变成了一星期前被她死抱在怀里的皮包,只要被她认定是她的东西,她无论如何都绝不会舍弃,死都不肯。
  现在他的尴尬变成了头痛。“柳小姐,你并不了解我不是吗?仅凭一面之缘就要结晤,你不觉得太过草率?”
  “那我们来交交往,直到你确定我们互相了解,然后我们就结婚。”她又是几句话把他扣得死死的。
  他暗暗咬了咬牙。“如果交往过后,我确定我们并不适合呢?你可愿意回家?”
  “我们绝对不会不适合的。”她从来就是认定了便死不回头,二十年来的经验告诉她,她至今没有做错过。
  但沈冬雷就想大叫救命了。
  “你不了解,我……我根本构不上你的择偶标准。也许是审核错误,或者有人在耍我,我的数据压根儿不该出现在那堆相亲照中,这是场误会。”
  她很仔细地把他从头看到脚、再从脚看到头,越看,那粉脸儿居然越来越红,两只眼睛射出来的光芒都变成心形了。
  沈冬雷心头大叫不妙。
  有没有搞错,就凭他这副威比钟馗的模样,应该是人见人吓、鬼瞧鬼怕才对,怎么她似乎越看越对味儿了?
  柳心眉轻扭着衣角。“可是我看你英明神武、高大威猛,虽然只是经营一家修车厂,却总能把生意做得很好,很有本事。哪里会不合标准呢?”
  他,沈冬雷英明神武、高大威猛?她眼睛应该没瞎吧?怎么会看得这样离谱?
  “柳小姐,你再看清楚一些。”他把自己那张号称媲美钟馗的脸更往她面前凑近几分。“大家都说我的头发硬比猪鬃,长相又横眉竖目,一看就是凶神恶煞的模样。”
  她伸出小手摸了摸他的小平头,那发丝果然刚硬,竟会扎手呢!不过……“好性格喔!”
  瞧她眼底的爱意,似乎又燃烧得更剧烈了。
  “不会吧?你是不是没看清楚?”他把脸又更凑近她一分。“仔细看,这张脸据说可以放在大门口,驱邪避灾的。”
  她目光笔直望着他,神情柔得似要滴出水来,而事实上……也确实滴水了,不过流淌下来的是她的口水。
  爱慕他已久,却从没机会如此接近地看过他,如今伸出手就摸得到。她只觉得心脏跳得快蹦出胸口。
  那累积许久的爱意,再也克制不住狂涌而出。
  柳心眉两只小手用力捧住沈冬雷的脸。“可不可以……一下就好,你让我亲一下。”说完,等不及他的答案,她芳唇覆上他的嘴,狠狠地吸、用力地吮。
  沈冬雷脑袋彻底当机。
  他被强吻了,他居然被一个站起来不到他肩膀高的小女人给强吻了。
  天啊!这是什么情况,如此离谱的事居然也会发生?天地莫非颠倒了不成?
  一般男人都用什么方法追求女朋友?
  送花、宝石、漂亮衣服、甜言蜜语、烛光晚餐、海滩散步……方法看起来是不少,但总归也不过就那几样。
  可是当一个女人下定决心要追求一个男人时,她又该怎么做?
  这正是柳心眉眼下最烦恼的问题。
  她看遍中外的文艺小说、爱情电影,都没有找到答案。
  毕竟,在这世上还是男人追求女人多,没多少女人会真正去追求一个男人。尤其这女人还是个堪称美女的人物时,那机会几乎等于零。
  也因此,柳心眉从小没接受多少有关这方面的教育。
  开玩笑,凭借柳大小姐的家世、背景、相貌,多的是男人从美国一路排队到台湾,等着成为她的裙下之臣。
  她唯一需要学习的是如何应付那些不识相的登徒子。至于追求,她只要在家里坐着,自然有无数男子自动送上门任她挑肥拣瘦。
  可命运偏偏跟她开了一个大玩笑,祂让她爱上沈冬雷,一个坚持拒绝她求婚的男人。
  他说自己配不上她,他们在一起只会给彼此造成困苦,绝不会有幸福可言。
  但她觉得只要能陪伴在他身边,她就很幸福啦!哪里来的配不配得上的问题?
  人与人之间的交往一定要讲究那么多条件吗?她不以为然。
  他却坚信,只有相同的理念与个性才能造就一场幸福的婚姻。而他本身在立足点上就已经缺乏她所需要的最关键东西,所以他们绝对无法结合。
  她不信,却又无法说服他。
  当然,她也没有被他说服,乖乖回家另择良婿。
  她认定的东西从来没有放弃过;以前没有、现在没有、未来也不会有。
  她是赖定他了。
  没有追男人的秘招可用,她就自己创造。
  一大清早,她就跑去花市。过去她收到追求者送的鲜花时,都挺高兴的,将心比心,他应该也会喜欢才是。
  只要是人都不会讨厌美丽的东西,而花的美丽向来为所有艺术家所歌颂。如果它们能够帮她打动沈冬雷的心,那就太好了。
  她一路绕着花市慢慢走,玫瑰、百合、海芋、郁金香,这是过去她收过最多的花种。
  但沈冬雷是男人,听说男人的审美观和女人不大一样,如果是他,应该会比较喜欢那种有气势、威武一点的花卉。
  她一路走下来,最后停在剑兰前面。那橘红的花朵艳丽得就像她头顶的太阳,花姿挺拔、孤傲自赏,看起来还挺有几分沈冬雷的味道。
  “就决定是它了。”她挥手唤来店员。“先生,对不起,请帮我包……”她想了一下,既然是追求男人用的,那就该给他一个特大的惊喜。“我要九百九十九枝剑兰。”
  风里清楚传来店员下巴壳脱臼的声音。九百九十九朵玫瑰他是有听人提过,拿这玩意儿追女人几乎是百试百灵。
  但剑兰……面前的小姐儿是打算把医院给淹没?还是将坟地填满?
  可柳心眉根本没有给他发问的机会,她订下剑兰,顺手就是一迭千元钞票甩过去,并附上一张地址。
  她可没本事独自将九百九十九枝剑兰搬回沈冬雷家,当然是请花店送货到府喽!
  “请帮我送到这个地址,谢谢。”说完,她转身走了,要去准备下一场惊喜。
  那店员还以为碰上了疯子,但事实是,他手里握着货真价实的钞票,还有一张字迹娟秀的地址。
  真的有人一口气买九百九十九枝剑兰呢!到底是要做什么用?探病?上坟?
  他作梦也想不到,这些花全是柳心眉准备用来追老公的。
  而且,她的惊喜还没结束。
  她跑去超市,不过时间太早,超市还没开,在好心路人甲的告知下,她逛了生平头一回的传统市场。
  那个热闹啊!让她两只眼睛都看花了。
  一堆鲜活生跳的鸡鸭鱼虾在笼子里、在水缸里跳跃着,生气盎然;两边的商贩大声叫卖着。个个都在喊“跳楼大拍卖”、“老板跑路抢现金”。
  她觉得很奇怪,大拍卖就大拍卖,为什么非得要跳楼呢?
  真想抓个人来问问,是不是不跳楼就不拍卖了?老板既然跑路了,那这些货物又是打哪儿来的?它们应该属于债权人所有吧?难不成这些摊贩去抢人家的仓库了?
  这里什么都稀奇,真是好玩。
  不过她现在没时间玩,得赶快买些好东西回家弄顿烛光晚餐,捉住沈冬雷的才是。
  “要捉住一个男人的心,得先掌握他的胃。”这句话她还是听过的。
  而幸好,她一向不排斥下厨,尽管家里所请的职业大厨手艺比她高上百倍,不过偶尔为了体贴辛苦的父亲和十八位从小伴着她长大的爷爷们,她还是会下厨弄些小玩意儿请他们尝尝。
  据他们说,她做的东西还挺不错吃的。
  她很高兴地买了牛排、龙虾、蛤蜊、起司,对了,烛光晚餐最重要的是要有蜡烛,可是……
  她一连问了十来个摊贩,他们都说没卖蜡烛。
  最后一个扔给她一对用玻璃瓶装的菠萝造型对烛,还说用这个拜神最好,因为这烛重、立得稳,还不怕风。
  她不太了解烛光晚餐和拜神有什么关系,不过……有蜡烛总比没有好。
  所以她还是买了那对菠萝蜡烛。
  万事俱备,她兴奋莫名,准备今晚将沈冬雷给搞到手……是这样说的吧?
  她其实也不是很了解。可人生总有第一次,不试试,怎么知道结果会如何呢?
  然后——
  柳心眉的惊喜变成了沈冬雷的噩梦。
  他是个修车的,虽然修车厂是自己开的,但他还是个修车的。
  他的工作很辛苦,身上常常东沾西黏一些黑抹抹的东西,再配上他那副粗犷到不行的外表,总给人极大的压迫感。
  除非是熟识他的朋友,否则第一眼见到他的人都会以为他表面上是个修车工人,实际上是某地下帮派的总舵主,或者杀人不眨眼的变态杀手。
  不过沈冬雷却很容易交朋友,随便哪个人,只要跟他交谈超过两句话就会发现,他是个忠实诚恳的男人,有一副好心肠。
  龙依就曾经对他说过,倘若他肯多转几下脑子,凭着他的亲和力和聪明才智,去选美国总统都不成问题。
  但沈冬雷对名利那些东西却没有太大的兴趣,纵然费尽心思去抢夺,有没有命享受还是未知数呢!
  他喜欢平静而安宁的生活。
  这种个性注定他能创业,却无法开辟出大片江山,但绝对可以稳稳守住基础,永不动摇。
  可从柳心眉找上他开始,平静和安宁就彻底远离他的生命。
  他一觉睡醒,打开门准备做生意,突然就被一大片花海给淹没了。
  好多、好多、好多的剑兰和满天星,多到他两只手都无法合抱住。
  要知道,台湾的土地面积并不大,尤其是台北,简直是寸土寸金。
  他在台北租这样一个四十余坪的工厂,每个月租金就要好几万,差不多就跟他的收入打平,虽然有剩,也不够太大的开销。
  而这块四十余坪的地方还要隔出他的休憩处,剩下来的面积就更小了。
  蓦然地,一片花海淹过来,几几乎乎就要占满他整座工厂。
  他毫不怀疑,自己就要淹死在这片剑兰海中了。
  “搞什么鬼?”他低咆。这时才觉得自己长得太高大了,挤在花海中,连要移动都很困难。
  “请问是沈冬雷先生吗?”一个年轻的声音自花海另一端传过来。
  “我是。你是谁?为什么一大早送这么多剑兰到我家?”这是准备谋杀他吗?被花淹死倒是种特别的死法。
  “这是一位柳小姐订的花,请你签收。”现在店员也有些后悔了,不该如此莽撞将花束挤进来,瞧,整座工厂都塞满了,如今他们是听得见对方说话,却无法瞧见对方的人了。
  唉,九百九十九枝剑兰实在是太多了。
  尤其他家老板听见一开门就做成这么一大笔生意,买方爽快付现,连零头都不计较,老板更开心了,又多送一大把满天星,弄得这束花要开大卡车载才送得过来。刚刚他还是连推带拉才将花束弄下车,又请了两个路人帮忙把花束挤进门,现在想再把它弄走……他怀疑自己有没有那把力气。
  “柳小姐?”噢,上帝,一听到这是柳心眉的杰作,沈冬雷几乎要跪地惨嚎天道不公了。
  为什么柳心眉非要嫁他不可?都跟她说了他们不可能,结果……她昨天抢去他的初吻,他还没哭,她居然感动到掉泪,说什么早知道吻他的感觉如此美好,早一年前相遇时她就把他锁在身边狂吻个够本了。
  弄到最后,好像被欺负的人是她似的,因为他不肯贡献双唇让她一次吻个够。
  后来还是他好声安慰,多方劝解才止住她的眼泪。
  可她死活不肯离开,非求得他点头答应结婚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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