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色生枭》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国色生枭- 第454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什么法子?”

    “离开。”楚欢苦笑道:“在齐王安排你入宫之前,你离开京城,远走高飞……!”

    凌霜蹙眉道:“如果我真的离开,你又怎么办?齐王会放过你?”

    楚欢摆手道:“这些你就不用管,我自有安排。”

    凌霜摇头道:“老爷,我明白的,如果我走了,齐王一定会对你心存嫌隙。凌霜在你府中,远走高飞之后,他一定会知道是你有意放我离开……那样便会牵累于你。”

    楚欢爽朗笑道:“我想他就算知道,也不至于杀了我。”

    凌霜摇头,若有所思,片刻之后,终于道:“老爷,凌霜想问你一句话……!”

    “你说!”

    “如果……如果没有他,你……!”凌霜低着头,犹豫了一下,终是抬起头,鼓起勇气问道:“如果没有他,老爷会不会留我在府里?你……愿不愿意让我在你身边?”

    楚欢想了一想,终于道:“会,我会一直像照顾我的亲妹妹一样,好好照顾你。无论日后你是否进宫,我都会将你待若我的亲妹妹,当成我的家人。”

    凌霜怔了一下,终是微微一笑,起身来,道:“楚大哥,你告诉他,只要他愿意,随时可以接我入宫……!”转身便走,走了几步,忽然停住,回过头来,道:“楚大哥,凌霜总是担惊受怕,以前一直都以为此生不会有任何留恋的事情,但是……不管以后如何,在你身边的这段日子,是凌霜此生最快乐的时候,凌霜永远也不会忘记……!”

    楚欢心情沉重,他想说什么,可是却又无话可说,凌霜正要出门,却见得人影一闪,素娘却已经从门外进来,脸上显出惊诧之色,问道:“凌霜,你……你要进宫?”

    凌霜向素娘行了一礼,微微颔首,素娘已经蹙眉道:“那你愿意进宫?我以前听说……!”顿了顿,终究没有说下去。

    凌霜轻轻一笑,回头看了楚欢一眼,抬步离去,素娘见凌霜离开,腰肢摆动来到楚欢身边,轻声道:“二……二郎,你真的让凌霜进宫?”

    楚欢摇头道:“并非我决定。你还记得那位徐公子吧?他是皇子,一直喜欢凌霜……你刚才在外面,什么情况,你也该听到。”

    素娘脸上一红,其实她方才还真是在外面偷听了老半天,但很快便道:“可是以前听人说,进宫可不是什么好事,除非做了娘娘,否则……否则就要老死在宫里,可怜得很……!”她其实对宫里的情况并不知晓,但是民间百姓偶尔也会说到皇宫的事情,毕竟各道时常有从宫里放出去的宫女,在人们的心中,进宫除非当了娘娘可以光宗耀祖鸡犬升天,否则在宫里的境遇似乎都很不妙,有不少宫人终其一生老死宫中。

    素娘心里只觉得凌霜入宫之后,未必比留在这里要强,她身上虽然有不少毛病,可是一想到凌霜入宫有可能受苦,心中却还是有几分不忍,低声道:“二郎,要不你和那个徐公子说说,就不要让凌霜进宫了,宫里有许多的姑娘,他……他为何非要让凌霜入宫?”

    楚欢摇摇头,他倒不是不愿意帮助凌霜,可是他也知道,事情到了如今这种境地,自己难道真要阻止凌霜入宫?凌霜留在自己的府中,最好的处境,无非是自己将她当做妹妹看待,进宫虽然艰险,但至少瀛仁对凌霜是真心,入宫之后,未必过的差。

第七三八章 打渔者,水中鱼!

    洛安城外,虽然此番送楚欢出行的人并不多,但是随从却是不少,轩辕胜才带领着两百近卫军在已经在城外等候。

    见到楚欢,轩辕胜才倒是颇为兴奋,笑道:“大人,大伙儿听说这次又能跟着你出京办差,那可是欢喜不已,你瞅瞅,这些兔崽子眼睛都冒光。”

    楚欢瞧见随行的近卫军兵士们都是脸带欢色,笑道:“这倒奇了,留在京里多好,这一路奔波,难道还比京中要舒服?”

    轩辕胜才笑道:“大人有所不知,前番随着你出使西梁,回来之后,大伙儿可都是得了赏赐,提升了三名武尉,七名飞尉,十四名校尉,除此之外,每人还得了五十两银子的赏赐。”轻轻摸了摸自己的铠甲,笑眯眯道:“承蒙大人的关照,末将如今也已经升任为云尉!”

    楚欢一怔,随即哈哈笑道:“那可要恭喜轩辕云尉了。”

    轩辕胜才笑道:“咱们当兵的,不怕与人动刀子拼命,就怕没有机会立功,这一次能随着大人前往安邑,那可是又来了立功的机会。”抬手指着那群近卫军,“大人,你仔细瞅瞅,这里面是否有眼熟的?”

    楚欢点头笑道:“似乎不少人是上次前往西梁的兄弟。”

    “正是。”轩辕胜才道:“大半都是,不过那些被提拔了官职的,此番我就没有让他们过来,总不能好事都让他们占了。”

    楚欢心中暗想:“你们以为此番去安邑是抄家平乱,以为要去吃香的喝辣的,只是那里未必如你们想的一样。”虽然对安邑的情况目前还不了解,可是楚欢却总感觉安邑是一个大火炉子,此番安邑之行,恐怕比之西梁之行还要凶险。

    虽然凌霜那头还没有入宫,但是前往安邑紧急,圣旨既然下来,楚欢却也不能耽搁,心中却也不知道回来之时,是否已经见不到凌霜。

    楚欢以钦差的身份去往安邑,朝中大多数官员都以为是按照圣旨所说,是以户部侍郎的身份前往安邑查抄黄氏一族,楚欢身为户部侍郎,如今是朝中正当红的红人,于情于理,皇帝将这趟差事派给他,那倒也是合乎情理,只是所有人都以为,这是皇帝赐给楚欢的一趟美差,去查抄黄家的老家,那就等若是去查封一处金矿,在不少人看来,从金矿边上走过,身上都要沾上几块金子,更别说去查抄大秦第一巨富的家产了。

    不少人心中又是羡慕又是嫉妒,只有楚欢心里明白,如果有别人想代替自己前往安邑走这一趟,他还真是乐于让贤。

    安邑道地处西山道北面,想要抵达安邑道,必然是要穿过西山道,从京城往西山道行走的道路,楚欢如今倒也是轻车熟路,当初出使西梁,也是经过这条道路。

    除了轩辕胜才带领的近卫军,楚欢身边跟随着孙子空和两名骆驼客,只是如今这两名骆驼客已经算不得骆驼客,乃是楚欢府中的护卫。

    本来楚欢是想着让孙子空留在京城,一开始倒是打算让狼娃子跟随,但是后来却是想想,狼娃子一走,府中的防卫力量便会弱许多,若是往日倒也罢了,可是通天殿谋反之后,楚欢对于自己家人的安全还是比较重视,毕竟安国公残党并未完全剿灭,京中是否还存有安国公的余党也是尚未可知,谁知道安国公残党会不会在京中发起抱负。

    狼娃子箭术精湛,更为重要的事,在草原之上,倒也让楚欢看出狼娃子有大将之风,留他在府里坐镇,还真能让楚欢后顾无忧,不用担心后方。

    虽说府里平日总是缺不了孙子空,但是此行外出,有孙子空在身边,用起来倒也方便,而且府中还有杜辅公,孙子空一走,杜辅公撑起府中的杂事,倒也绰绰有余,至若店面的事情,自有沈万思去打理,楚欢道并没有过多干涉。

    前番出使西梁,一路上是鸟鸣风轻天高云淡,只是这一次出京,道路两边的景象已经是大不相同,落叶早已经调令,天气也已经寒冷下来,随行的近卫军,都已经装备了皮革甲,大伙儿都知道从京城去往安邑,一来一回,就得一个多月,而且此行安邑,就算只是查抄黄家的资产,以黄家那庞大的家业,也绝非十天半个月就能查点完成,只怕回来之时,早已经是大雪纷飞,正因如此,几乎所有的近卫军都带上冬装,以备不时之需。

    比起上次出使西梁,随行的官兵心情却是舒畅很多,毕竟前番出使,所有人都是对前途一片茫然,前途未卜,甚至不少人都已经做好了有去无回的准备,倒是此番随着楚欢这位户部钦差前往安邑,大家都以为是前去查抄黄家家产,那自然是吃香的喝辣的差事,一个个倒是兴高采烈。

    官兵们以为仅仅只是去查抄家产,但是轩辕胜才却知道还要前往剿灭黄天易的叛乱,黄天易在安邑道造反的消息,如今倒还没在京中传开,知道的人并不多,只是轩辕胜才却并不在意,对他而言,如果仅仅只是前往查抄黄族家产,他倒没多大精神,反倒是要前往协助安邑禁卫军剿灭黄天易,却是让轩辕胜才充满了兴奋之感。

    轩辕一族,从不缺勇悍良将,缺的只是让他们一展所长的机会,西梁一行,轩辕胜才没能参与黑山之役,错过了西梁那一场惊心动魄的内乱,一直心中抱憾。西北当初战乱,轩辕胜才就想方设法想要调往西北,但最终没能成行,后来东南天门道战事再起,轩辕胜才又想着往东南去,为此几次三番上折子,甚至恳请轩辕绍帮忙,但是上面却始终并不将他外调,弄得轩辕胜才十分郁闷。

    他出身轩辕家族,轩辕家族在帝国的威望和地位,本就是以血得来,一直以来,轩辕家族便是铁血与忠贞的代名词,轩辕族的男人,以战功为傲为荣,轩辕绍虽然只是轩辕胜才的堂兄,但是其战功远胜于轩辕胜才,在轩辕胜才心中,轩辕绍固然是他崇敬的对象,却也是他的一座标杆,他骨子里并不希望永远落后于轩辕绍,他更不希望别人提到他的时候,只会说起“这是轩辕统领的堂弟”,他更希望有朝一日别人见到轩辕绍,会说“此人乃是轩辕将军的堂兄”。

    他需要机会,需要一个证明自己的机会。

    出使西梁,是他主动请缨,花了很大的力气才得到那份差事,从西梁回来之后,他的威望确实得到了大大的提升,近卫军官兵看到他的时候,眼中已经带有尊敬之色,轩辕胜才心中欢喜,但并不满足,他需要更多的机会来展现自己的才能,也需要更多的战功来增加自己的威望,让所有人提到“轩辕胜才”这个名字都会肃然起敬,更愿意让轩辕一族的荣耀之中,添上自己的名字。

    途中要经过西山道,甚至要从云山府附近经过,楚欢寻思着是否借此机会回云山府一趟,虽说与琳琅分离并不是很久,不过楚欢心中对她却是十分的记挂,他若有所思,轩辕胜才已经骑马到得他身边,笑道:“大人是在想着到了安邑,该吃些什么吗?”

    楚欢笑道:“轩辕将军似乎对吃很在意?”

    “别的地方倒罢了,不过安邑的鲈鱼可是一等一的美味。”轩辕胜才笑道:“记得当初黄天易去往京城,别的没有带,就是带了几水车的鲈鱼,这些鲈鱼一路上装在水车之中养着,敬献给圣上,圣上赐了我们一些鲈鱼,那是我第一次尝到安邑鲈鱼……!”他抬手摸了摸嘴唇,一副大有食欲的样子,啧啧赞道:“大人到了安邑,必须好好尝一尝,才不虚此行。”

    楚欢笑道:“轩辕将军都这样说了,到了安邑,我倒真想好好尝一尝。”

    “安邑鲈鱼虽多,但是玉锁湖里的鲈鱼最是美味。”轩辕胜才道:“天下鲈鱼出安邑,安邑鲈鱼出玉锁,这句话绝非虚言。”

    楚欢摸着下巴道:“其实比起吃鱼,我更喜欢打渔。”

    “哦?”轩辕胜才笑道,“大人不会失望的,玉锁湖也是打渔的绝佳处所,那可是方圆数百里的大渔场,一网下去,什么鱼都能捞着。”

    楚欢轻叹道:“就怕玉锁湖的鱼儿太难上钩,咱们从京城一路辛苦去往安邑打渔,总要找寻最大的鱼下手,小鱼小虾,我想轩辕将军也没有兴趣的。”

    轩辕胜才眼珠子一转,很快就明白过来,握起拳头,笑道:“不错,此番与大人前往安邑,就是要痛痛快快去打渔……找寻那最大的一尾鱼,连同那些小鱼小虾,一网打尽!”

    楚欢含笑点头,心中却是轻叹:“打渔是打渔,可是谁是打渔者,谁又是水中鱼?在我们眼中,我们是打渔的人,可是在安邑,只怕有人已经张大了网,就等着咱们这些水中鱼入网……!”

第七三九章 官渡

    队伍清一色都是骑马而行,因为此前走过这条官道,所以一切便显得轻车熟路,队伍依然一如既往地布阵而行,前方是十几名骑兵作为前锋,楚欢则是处在队伍当中,两翼也有骑兵游移,注意两边的动静。

    当初出使西梁,近卫军上下不少人便觉得至少在大秦境内,无人敢冒犯他们,可是后来却在溢出树林遭遇埋伏,也幸亏楚欢早有安排,才一举击溃了那伙盗匪,所以这一次前往安邑,近卫军上下却是留了个心眼,比之上次更加小心谨慎。

    大秦如今虽然国力虚弱,各道都有盗贼作乱,但是动乱的地带,主要是在西北和东南地区,至若其他各道,虽然不乏动乱,却也暂时没有形成气候,各地官府,也一直在全力剿灭动乱,只不过盗匪虽然没能形成气候,打家劫舍的事儿自然不乏,甚至有不少盗匪人数不少,虽然闹不起大事,但是小打小闹却还是能够做到的。

    从京中往西山道一路之上倒也是颇为顺利,这日黄昏行到距离云山府郊外,楚欢令队伍停了下来,就地扎营歇息,并没有带领部下入城,只是召唤轩辕胜才过来,叮嘱了一番,领了十名近卫军往城中去了一趟,轩辕胜才如今倒也知道楚欢的家在云山,楚欢经过老家,前去探望一番,那也是情理之中的事情。

    他本以为楚欢最早也要第二日才能返回,孰知楚欢半夜便即回来,找到轩辕胜才,道:“咱们此去太原府,有水陆两条道路。若是从陆路而行,进入安邑道之后,会遭遇诸多山路,绕行的道路多出一些,估摸着要多出至少两三日的行程。如果从水路而行,可以顺着泾江一路向北,能够抵达太原府外的枫林渡,自枫林渡登岸,不到一日路程,便可以抵达太原府。”

    轩辕胜才笑道:“一切全凭大人做主就是。”

    楚欢想了想,道:“从水路走,能够节省几日时间,似乎比走陆路也要舒坦一些……!”顿了顿,却是若有所思,一时间并没有说话。

    楚欢可是记得清楚,当初他可是走过那条水路,从太原府外的枫林渡沿江而下,可达西山道地界,泾江可算是帝国北部的一条大江,江面宽阔,蜿蜒而流,穿梭过安邑、西山二道,只是上一次从泾江而行,并没有给楚欢留下太好的印象,林黛儿率领的歃血会,正是在泾江之上绑架了乔明堂的妻子,一船的乘客牵连其中,楚欢和琳琅也正是在那次遭遇之中相识。

    这条江道很长,因为有痕迹在心,楚欢却在犹豫是否要从泾江顺江北上,他个人倒并不害怕出现变故,只是楚欢也了解到,近卫军中的兵士,大都是北方人,骑马不在话下,此番随同而来的官兵,几乎都是马上的好手,但是却大都不通水性,马上是好汉,船上却是**丝了。

    虽然走陆路要多出几日的行程,但是弃陆路走水路却是自取其短,楚欢虽然并不觉有人敢在泾江之上对两百名近卫军动手,可是心中却还是有些顾虑。

    “既然舒坦,那就从水路走。”轩辕胜才笑道:“大人看起来有所担心,难道还觉得会有人在泾江敢对我们动手?”

    楚欢想了一想,轩辕胜才已经笑道:“大人不必担心,即使有毛贼江匪,末将倒不觉得他们敢自寻死路。”从怀中掏出一锭银子,笑眯眯道:“大人,要不咱们打个赌,遇上江匪,这二十两银子归你,若是一路平安,上岸之后,大人输我二十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