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那么快,这才刚制成后装枪呢,一口吃不成胖子。”十一阿哥道,便拉着文茜的手出了门,外面的甘虎已备好了马。
出了门,十一阿哥翻身上马,然后一伸手,就将文茜拉到马上,侧坐在十一阿哥身前。
文茜扭捏了下身体,脸有些微红的道:“这样大街上走,不成样子吧。”
“没什么不成样子的,想当初,咱们祖先在这片白山黑水之间,那是纵横驰骋,可没那许多的顾忌。”说着,十一阿哥一打马,那马一个冲步就跑了起来。
文茜身子一晃,吓了一跳,只得紧紧的抓着十一阿哥的衣服,不由的白了白眼,这十一阿哥还是有那纨绔的脾性,大街上就这么的打马急奔,幸好宁古塔镇上行人较少,要不然,还不得一幅怎么鸡飞狗跳的画面,不由的狠狠的拧了下十一阿哥的腰眼。
十一阿哥嘿嘿一笑,才拉紧了马缰,慢了下来。
出城五里,有一片坡地,坡顶连绵着就是一片林子。
下了马,十一阿哥接过甘虎递来的枪,摊在文茜的面前:“看看,怎么样,这可是我的心血,跟自个儿的娃似的。”
对于枪,文茜完全是个门外汉,不过,看这枪的外形,跟后世的步枪很象了,便夸了两句
阿哥更乐了,抱紧着枪,摸着枪身,那专注的样子,有些吃味,便打击的道:“试试呗,别中看不中用。”
“中用的很,之间在校场上就试过了。”十一阿哥有些小得意的道。
文茜这回算是明白了,感情十一阿哥就是拉她来显摆的,便指着林子边的一颗野沙梨树道:“打那里。。。”
十一阿哥举起枪,瞄准,然后就听嘣的一声,十一阿哥连连后退了几步,把文茜吓的连忙扶住,嘴里忙不叠的问道:“怎么了?怎么了?”
十一阿哥一手揉了揉肩,有些讪讪的道:“没什么,就这枪的后冲力太大了,看来还得改改。”
文茜这才放了,拉着十一阿哥走到那树边上,却是什么痕迹也没有。
“你这子弹打哪去了?”文茜;着那树转了一圈。
十一哥抓了抓头:“估计是打到林子里去了,我那箭射的挺准的,可这枪老也打不准。”
文茜走过,很有些老气横秋的拍了拍十一阿哥的肩道:“爷,这研制枪支的活儿,还任重道远的很呢。”不过,说虽是这么说,但仅凭脑子里迷糊的概念,能有如今的成就,那成果也还是不小的,到少目前的枪在这个时代那已经算是超前的利器了。
就在这时,就听那林子沿处的草从里传来一阵呜呜的兽吼,文茜吓了一跑,十一阿哥反应挺快,迅速的将文茜拉到身后,一边的甘虎早已举刀在手。
草丛一阵耸动,仍是呜的声音,甘虎小心的上前,用刀拨开草丛,露出来的居然是一只刚出生小狗似模样的动物。
“是狼仔。”甘虎道。
文茜看着它那弱而瑟瑟发抖的样子,这是一头被遗弃的小狼,看着可怜又可爱,便伸手抱过甘虎怀里的小狼仔,这小狼到了文茜怀里,也许是感受到文茜体温,在文茜的怀里拱了拱头,就趴着不动了。
“不对,这不是狼仔,这很可能是狼狗杂交的幼仔。”十一阿哥道,因为就算再小的狼仔,它的骨子里都有一种对人的恐惧和戒备,只有狗才会有这种亲昵。
结果,这一趟试枪,最大的收获就是捡了一只小狼狗。
回到家里,小凤儿看到小狼狗喜欢的不行,小小的身子,欢快的舞着,就围着小狼狗转,小狼狗喝了一通羊奶后也精神了,撒着小短腿,跟着小凤儿后面,文茜在一旁看得胆战心惊,生怕这小仔子起了野性,咬上小凤儿一口。
不一会儿,小狼狗跑累了,就趴在那窝边,闭着眼睛睡觉了,文茜才安心不少。
瓜尔佳氏的旱九春今天也过来了,之前,正跟着金嬷嬷学规矩呢,这会儿看到小狼狗,便惊奇的问道:“这倒底是小狼还是狼狗仔啊。”
文茜摇摇头:“我们也弄不清,不过看性情,应该是狼狗,小狼可没这么安份,而且小狼也不会轻易吃人喂的食物。”
“也是,对了,明天,我找叶赫家的依兰来看看,她最懂狼。”旱九春道。
果然,第二天中午,她就带着叶赫家的依兰姑娘过来了,那依兰姑娘长得十分秀丽,只是脸色有些苍白,她看了一会儿那小狼狗然后道:“这确实是一只狼狗,只不过,它是第一代狼狗,野性还很重,不过,幸好它现在还小,等养到大的时候,野性也就退了。”
“依兰姑娘倒是十分懂狼?”文茜有些好奇这样一个文秀姑娘说起狼来却如数家珍。
那依兰微微笑道:“没什么的,我自幼被娘叨去过,在狼窝里呆了一年多,可以说是喝着狼奶长大的,自然便懂些。”
文茜很讶异,这依兰的经历够离奇啊。
等叶赫依兰走后,文茜特意留下了旱九春,再过几日,旱九春就要同搏术他们一起去京里了,文茜有些信件便托她带去,主要是给呐喇家的,还有就是给慈心药堂夏大夫的。
闲聊的时候,又听那旱九春说起叶赫依兰,这叶赫依兰是叶赫家主一个侧室所出,自幼便不受宠,可后来展现了识狼和训狼的本事后,在家族中的地位才有所转变,上一次选秀的时候,她就参加了,只是被撂了牌,说起来这依兰不论哪一方面都不比人差。
上次选秀的人多,文茜和这依兰又不是一组的,倒是没什么印象,不过,文茜猜测,依兰这所以被撂牌,归根到底很可是能是因为叶赫部族和爱新觉罗部上一辈的恩怨太多,当年,努尔哈赤可是差一点就灭了叶赫全族。
而现在,朝中的叶赫是属于异姓叶赫,而宁古塔这边这支,才是本姓叶赫。
第一百零四章 狼烟起
到了七月,那搏术就带着一家人还有旱九春去京城的透秀定在九月份,时间是相当有些紧张,不过他们一行一路上骑着马,再加上七月的天气还算不错,道路要好走的多,应该会比文茜他们来时花费的时间少。
说到这个旱九春,文茜才后知后觉的想起一件事,那就是在后世,宁古塔一直有一个黑妃的传说,其原形就是康熙的淳怡皇贵妃,也不知这旱九春会不会就是后来的淳怡,不过,这事儿到选秀结束也就能知个分晓。
搏术走后,十一阿哥就暂时接管了宁古塔的行政工作,较之前些日子那是忙多了,再加上他还在鼓捣着那枪,就更忙,尤其是这段时,东北各族都送来给朝廷的贡品,十一阿哥每天都要接待各族的使者,反正一早文茜送他出门,就基本上要等天黑才能见十一阿哥回来。
十一阿哥的身体,是经不得操劳,因此,几天下来,刚被文茜补出来的肉又飞了,文茜心疼之余,也只有补药,膳食,再加上针灸的全方面帮他调理。
七月十八日,二年前,也是这天一大早,文茜从那拉夜香的太监手上接过小凤儿,所以,她就把这一天订为小凤儿的生辰。
这天一早,小凤就被打扮一新,一身粉红,绣着卡通图案的旗装将小凤儿衬的可爱非凡,一挂长命锁挂在胸前起路来便晃晃荡荡的,特别惹人眼,而那小腰间挂着的小荷包里,被塞的鼓鼓的,全是家里各人送的小礼物。
傍晚的时候,文茜正在厨里同金嬷嬷一起做着小凤儿最喜欢吃的小点心。一边的炉子里炖着山参鸡汤另一边捂包里捂着牛奶玉米羹,一切都准备的差不多了。
“小凤呢,怎么这一会儿都没看她来闹了。”文茜起身,站在门边问正拾缀着东西的二莲,二莲拿起地上的拨郎鼓,这是刚才小凤儿玩时丢在这里的:“小凤儿被文哥儿带出玩了。”
文茜点点表示知道,等二莲下去,一边的金嬷嬷却道:“侧福晋,朱小子最近这段时间不太对劲啊。”
“怎么不对劲了?”文茜好的问道。
“前段时间下雨地时候我这腰疼地历害上躺不住。常常天没亮就起来活动。却无意中看到朱小子从外面回来。我问他了。他说是去外面打拳。我信了。可昨个半夜里。我睡不着。听到院子里有些响动出来看了一下。正好看到朱小子出去。我就奇怪了。再怎么早打拳。也至于半夜里出去啊。”金嬷嬷皱巴着脸道。
这样啊。那到是可疑地。到是要找个机会问问他。文茜心中暗想。
“娘。。。”这时。小凤儿小跑着从前厅过来。小脚又快又急还不稳当。朱文在她身后小心地护着。
“小宝贝。过来。”文茜张着手小凤儿投到怀里。然后将她抱起狠地亲了两口小脸蛋。这小娃娃地皮肤就是好滑着。还带着香甜。
看着小凤儿舞着两手茜才注意到那手上抓着几个小人。每个小人都只有中指大小。但却刻地十分精致。各具形态。眉目分明。连发丝都能根根分清。
“这是谁给你地礼物啊?”文茜问道。
“是大胡子大叔送凤儿的。”小凤儿喜滋滋的道,两眼黑瞳清亮亮的。
“大胡子大叔是谁?”文茜望着朱文问道,有这一手雕工的那可不是普通人,似乎小凤儿的人缘还真不错呢。
“马屯街,大胡子木匠。”朱文茜回道永远是最简洁的。
“那小凤儿可要记得,要谢谢那个大叔哦。”文茜点着小凤儿的鼻尖道,心想着,这木匪哪天倒是要去拜访一下,手艺不错,正好请他帮忙在院里搭些适合小凤儿的玩具,比如后世常见的那种滑滑梯,摇摇椅,文茜还有个想法,就是结合了凡大师那木牛流马的技术,做出碰碰车。
“娘,我饿了。
”小凤儿抓着文茜垂下来的发丝,奶声奶气的道,她在外面玩了这么久,小肚子都咕咕叫了。
文茜好笑的拍了拍她的小肚皮道:“阿玛还没回来呢,小凤儿不等阿玛了?”
“要等的,阿玛没回来,小凤儿就不饿。”小凤儿拍着巴掌一幅很有义气的样子道,可随后,却有些委屈的道:“可是。。。阿玛为什么还不回来。”
“唉,小孩子,哪能饿得。”一边的金嬷嬷听小凤儿饿了,那还得了,连忙冲着小凤儿招招手道:“小凤儿来,嬷嬷带你先吃碗牛奶玉米羹。”
小凤儿一听吃牛奶玉米羹,这个香香甜甜的,
欢了,不由的笑眯了眼,然后又偷偷的瞧了瞧文茜,摇摇头,将小凤儿放到地上,让她自己去金嬷嬷那边,心道,金嬷嬷你就宠呗,隔天,宠出个女霸王来。
瞧了瞧外面的天色,已经完全黑了,早上出门的时候,文茜还特意叮嘱过让十一阿哥今天早点回来的,可还是晚了,小凤儿早等不住,吃好睡了,文茜有些不放心,便带了二莲出门,反正家离那官署不太远,便去看看。
到了官署,衙门差役进去禀报,不一会儿,就出来领文茜进去。
进了书房,文茜看到十一阿哥正趴在书桌上,面前,厚厚的一叠子拆子,边上也是厚厚的一叠。
看到文茜进来,十一阿哥站了起来,拉过文茜的手,透过窗户看着外面的天色,有些抱怨道:“天都这么黑了,你怎么还出门。”
“我不来成吗,小凤等你吃饭都等睡着了,你也知道这么晚了,也不珍惜点自己的身体。”文茜有些轻微的抱怨道。
“瞧我这脑子,一忙起来就了,小凤儿没饿着吧。”十一阿哥一拍额道。
“有金嬷在,谁能饿着她。”文茜笑着道,金嬷嬷疼凤儿已经疼到没边儿了。
“也是。”十一哥笑道,然后揉了揉有些发涨的眉心,整理好拆子,吹了灯,同文茜一起出了官署。文茜将带来的一件袍子披在十一阿哥的身上,七月的宁古塔,白天挺热,但晚上却是有些凉的,早晚温差比较大。
宁古塔街面上,一到了上就几乎看不到一个行人,冷冷清清的,只有一轮月亮挂在天上。
文茜同十一阿哥并走着,十一阿哥突然发出一声长叹,然后道:“今天戍边营那边送来消息,他们安排在边境的几个暗哨被拔了,尸体还让人丢在营门前。”
“谁干的?”文茜惊的问道,这宁古塔周边的势力太多了,东北各族,俄国人,再上加土匪,还有马贼。
“拔暗哨的应该是俄国人,可我就有些想不通,即然他们只拨暗哨,不动明哨,显然是不想惊动戍边将士,那为什么又把尸体丢到宫门前呢?”
“会不会是两拨人,一拨人拔暗哨,而另一拨人发现后,将尸体弄到营地里,算是报警。”文茜道。
“有这可能,不过也有不太合情理之处,一般人发现这事,只要报到营里,会有赏金的,还有那戍边营周围都是岗哨,要想将尸体神不知鬼不觉的丢到营门口,那也决不是一般人做得到的。”十一阿哥道。
文茜听着,心里不由的有些担扰,似乎这宁古塔要乱了。十一阿哥最担心的是俄国人,两国虽说已签定的和平协议,但私底下却是小磨擦不断,特别是俄国一些封地在边境的公爵,时常借机扩充地盘,在边境上游荡的好几股马贼,背后的支持者就是这些俄国公爵。
“文茜,我明天要同甘虎去一趟大山里,找一些鄂伦春的猎人来。”十一阿哥又道。
“找他们干什么呢?”文茜问道。
“怕是要起战事了,我想找人配备上我研制的那种连珠枪,相信到时,一定具有绝强的杀伤力。”十一阿哥有些兴奋的道。
十一阿哥研制的那种枪虽比不上后世的枪支,但较这时代的却便利多了,射程也远的多,杀伤力也强,绝对可算作奇兵,可文茜好奇了,这宁古塔侍卫和兵士最多,为什么一要去找鄂伦春猎人呢,便好奇的问了。
“这个我也说不上来,但是这枪我让侍卫和一些士兵试过了,虽说威力不小,可这些人准头太差,一时半会儿不能用,倒是那些鄂伦春猎人出身的士兵,几乎拿了就能上手,知道整个官署的侍卫和士兵,谁射的最准啊,是甘虎,而甘虎的父亲是鄂伦春人,他小时候也是个猎人,只是后来被挑选当了侍卫,据他说,最近的山里就有一支鄂伦春族人,我想去看看。”十一阿哥道。
原来是这样。
第二天一早,文茜准备好山林间必备的物品,药品和一些干粮,然后就送十一阿哥进山了。
接下来两天,宁古塔还显得比较平静,可就在第三天的傍晚,文茜当时正在饭堂里,听到街上一阵乱哄哄,出来一看,便看到一个将士,单人独骑,一身血衣的从那城门口冲进来,手里高高的举着战报,东边敌袭,俄国人的火枪队越境了。
同时,一堆堆的狼烟自东边升起,直达天际。
第一百零五章 兵临城下
接下来的一段时间,宁古塔不时有前线撤回来的将士,将军也带着大军扑往前线,双方兵力便在边境胶着着,时打时停,于此同时,双主的外交战也打开了,俄国认为是清政府先在边境屯兵,而清政府质问对方火枪队越境之事,得到的答复很搞笑。
俄国的使者很干脆的说,这不关他们帝国的事,完全是地方公爵所为,他们也无能为力,即然这样,那根本就没的谈,双方继续屯兵对峙,战局进入了冷静克制状态。
而那支越境的火枪队,在进入大清境内后,就神密的消失了,这可是一支近三千人的火枪队,怎么就突然的消失了呢,人们百思不得其解。
宁古塔百姓对于战事似乎有一种麻木的习惯,虽说前线紧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