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品:不情愿分手
作者:余宛宛
男主角:齐威
女主角:孟欢儿
内容简介:
孟欢儿知道齐威的魅力多大,对他不可能爱得潇洒。
自从他在泰国英雄救美地帮她解决前男友的麻烦后,
两人就尽情享受暧昧的旅伴关系,热情绷在爆炸边缘,
他可以大方地说想吻她,大方地承认对她情不自禁,
但态度却很绅士,对她也十分尊重,只有眼神太火热,
她尽管心痒难耐,心还抓在自己手上,可以只当朋友。
但再相遇,他来势汹汹,她落得只有失控的分了……
齐威没办法潇洒地只把孟欢儿当作一场异国艳遇,
美丽得像尤物的女人已经很致命,她还多了聪明自信。
他爱流浪、她也爱极自由;他一向潇洒,她也不输他。
跟她分开一年,想起她的次数多得教他再也忍不了了,
他要顺从自己的心,任由想要她的欲望驱使,
来到她面前,给彼此机会,让堆积的热情完全释放。
但交往的不确定感跟无法掌握,他的骄傲深受折磨……
正文
第一章
泰国——
夜风里传来南洋岛屿特有绿色植物味道与日晒后的泥土芬芳,新型购物中心街道两侧商店,霓虹闪烁如盛开花卉,让人情不自禁地想伫足停留。
孟欢儿视若无睹地经过这一切,只在走过一摊小吃店时,缓下了脚步。
不过才停步一秒,烤肉串烧及沙嗲酱料在木炭高温烧灼后所发出香气,便肆无忌惮地朝她扑鼻而来。
孟欢儿闻着炭烤味道,努力忽略十支串烧折合台币只要三十元的诱人价码。更强迫自己不准想现在是晚上九点,而她正饿得半死的事实,更别提她不知道多爱吃沙嗲!
“HEY,PRETTY GIRL!”
后面传来一声口哨声,孟欢儿则连回头瞪人的力气都没有,一迳踩着镶着闪亮假宝石的人字形夹脚拖鞋,加快脚步往前走。
她独行一个钟头,至少听到五次外国人用英文询问她:“HOW MUCH?”
在这个美色可以买卖的地方,外国人分不清东方女人的差别,而她的长发、杏眼及小麦色皮肤引来太多的惊艳注目。
她一开始还有兴致回答:“我是女警,你可以跟我到警察局继续谈价钱。”
但是,当她连走一小时之后,就连将搭讪男人吓到落荒而逃的画面,也取悦不了她。
什么泰国风情万种!什么外国男人的天堂,男人都是浑蛋!
“去你的朱世明!”孟欢儿比出中指,代替她不想骂出‘前’男友的千言万语。
孟欢儿气喘吁吁地停下脚步,非常没形象地蹲在路边捶着小腿。
太好了,她的脚拇趾已经磨破皮了,毕竟夹脚凉鞋从来就不是被设计来定一个小时以上的路。
好吧,她承认自己有错。若不是她粗心大意把钱包放在朱世明的背包里,身上只剩一支手机,也不必落得如此狼狈的下场。
或者,如果她不是那么冲动,拿石头扔走尾随她身后的朱世明,她现在也可以不必沦落在街上,走了半天还到不了那间该死的盖在悬崖边的饭店。
但是,最该死的人还是朱世明!谁规定女人愿意和男朋友出国,就代表了她愿意和他发生关系?
她和朱世明正在交往中,而她向来认为旅行是一种容易认清彼此本质的方式。如果朱世明是适合她的男人,在经过这回的旅行之后,她当然愿意再和他‘更进一步’。
事实上,如果朱世明刚才在计程车上时,不是一副理所当然今晚要上床、不是一副她若不从便要霸王硬上弓的语气,在这种充满异国情调的夜晚,灯光美,气氛佳,她其实并不排斥和他发生关系。
男人眼里都只有性!朱世明最好不举一星期!
心里阵阵的无声诅咒让孟欢儿红了脸颊,湿热空气让她撩起长发,迅速地扎成长辫斜搁在左肩后,她再度站起身,继续朝着饭店方向前进。
不幸中的大幸就是,她还知道直直往前走,就可以抵达那座蓝瓦白柱的泰式建筑、英文是S开头的度假饭店。否则,她连饭店全名都不知道,根本就是陷在一场叫天不应、叫地不灵的标准惨剧里。
“该死的朱世明!”孟欢儿决定大骂出声,以泄心头怒火。
叭叭——
身后传来两声喇叭声,她不想理会,柳眉一皱继续往前走。
叭叭——
再来两声。她紧握着拳头,不想失去控制地泼妇骂街。
叭叭——
孟欢儿眯起眼,长辫如鞭地飞甩向后肩。
她双手插腰,美目如利刃,蓦一回身,清脆地以中文斥喝道:“老娘不卖身!”
齐威才下车,就先吹了声口哨,因为没预期会看到这么一张怒火中烧,却美丽如扶桑的俏颜。
“我也没买春的习惯。我只是想告诉你,基于同胞立场,我可以顺路载你一程。”齐威彬彬有礼地说道,只是唇角那抹邪邪笑容多少破坏了绅士效果。
“不用,谢谢。”孟欢儿瞪着这个男人,其实也想对他吹声口哨。
男人穿着黑色无袖衫,肌肉结实得很性感,微乱长发及轻微络腮胡,让他酷似外国罗曼史封面的狂野男主角,而他身后那辆看似名牌的敞篷休旅车,算是额外加分。
“你确定吗?你已经走了至少半小时,况且你看起来脚很不舒服。”齐灭说道。
“你跟踪我?”孟欢儿板起脸,对俊男的好感马上灰飞烟灭。
“应该说,我正好有时间等着英雄救美。”齐威倚着车子,举高双手摆出投降姿态。“我进去餐厅拿外带餐盒时,你正好吓走一个老外。等我开车要离开时,你又正好走在我车子前方,用中文咒骂了一些人。所以,我真的没有特意跟踪。”
孟欢儿看着他很能衬托他性感丰唇的闪亮白牙,心情突然变好了。
说她不敌皮相好看,也没错。不过,一张有型的俊脸,加上有意思的个性,任何一个正常的‘单身’女子,都该留下好好探索一番的。
“你的男友呢?”
“你哪只眼睛看到我有男朋友?”孟欢儿双臂交握在胸前,故意刁难。
“心里的那只眼睛。”齐威笑着拍拍胸口,右手无辜地搁在胸前摆出认错姿态。“只有男人能把女人气到这种地步。”
孟欢儿一挑眉,唇边进出一抹灿笑。
“我以为泰国是男人的天堂,峇里岛才是女人被搭讪的天堂。”他的甜言蜜语让她忍不住揶揄他。
“我只知道有我心爱的小老婆陪在身边,哪里都是天堂。”齐威拍拍身后的车,倒三角的完美比例半倚着车身,像在拍摄广告一般。
她的视线在看完他的身材后,便随之停在他的‘小老婆’身上。
仔细打量过一回后,她非常不女人地吹了一声口哨。“你打哪弄来这辆宝贝?这是宾上的M系列还是G500?可它比那两款车还高一些,对不对?”
齐威拊掌大乐,毕竟难得遇到女性知音,尤其对方又是如此赏心悦目。他的目光滑过她腰间若隐若现的迷人曲线后,再将注意力转回到两人的共同话题上。
“这是在宾士特别订制的,兼具G500的实用功能及M系列的舒适。”他对她眨了下右眼,不轻佻却能充分让人注意到他深邃黑眸。
“是含着金汤匙出生,还是后天的努力,让你有法子让开这等名车?”她瞥他一眼,只想着要戳破他的自信。
她‘前前’男友是富家少爷,坐拥名车无数,她在耳濡目染下多少懂得一些车子。但她始终认为车子是怎么得来的这件事,比什么都重要。
齐威注视着她,抚着下巴沉思着。
孟欢儿的目光很快地滑过他挺拔轮廓,及染了一层淡青胡渣的男性下颚。
“前者占百分之三十,后者占百分之七十。”齐威如此宣布道。
“我开始嫉妒你了。”孟欢儿大声地说道。
“不遭人嫉是庸才,我习惯了。”齐威故意落寞地低头,长叹了一声。“高处不胜寒。”
孟欢儿大笑地槌了下他的手臂,发现自己和他其实还满对盘。
“孟欢儿。”她伸出手先自我介绍。
“齐威。”他注视着她,喜欢她含笑发亮的杏眼。
双手互握时间停留过久,她感觉掌心开始发烫,佯装不经意地旋过身打量他的车,‘顺道’抽回了手。
“你住泰国?”她继续绕着车子前后打量着。“这是手排还是自动排档?是柴油车吗?”
“我带着‘她’在世界各地云游。”他很满意她的识货,回答问题也就分外有诚意。“自排,我一人开车,没必要耍男人威风。然后,是柴油车没错。”
“遇到海洋怎么办?”
“我们一起搭船——汽车运输渡轮。”齐威拍拍车子,骄傲神态像在夸耀自家小孩。
“我现在‘真的’嫉妒你了!”她正经八百地说道,把脸靠在车身上,也好想抛下一切环游世界去。
齐威注视着她对车子毫不掩饰的欣赏,他朝车子点点头,拉开副座车门。
“想不想和‘她’培养一下感情?”他笑着说道。
“你的意思是要让我开车?”孟欢儿杏眼一亮,故意直接挑战男性权威。
齐威皱起眉头,犹豫了几秒钟,毕竟驾驶座是男人神圣不可侵犯的地盘!
他抚着下颚,目光对上她那小猫般乞求杏眸,他一耸肩,嘴角笑涡微漾着。
“有何不可?”他手一摊,做了个欢迎手势。
“那还不快点上车。”孟欢儿又笑又叫地冲到驾驶座。
“不怕上了贼车?”他帮她拉开车门,见她正撩起沙龙长裙,露出半截修长小腿,心情更好。
“谢谢提醒。”
孟欢儿又跳下车,拿起口袋里的手机‘喀嚓’一声,拍了一张齐威错愕神情,接着又跑到车后拍了车牌。
然后,她传相片简讯给好友白心蕾。
她的动作行云流水,快到齐威还没弄清楚她在做什么时,她便已笑意盈盈地站在他面前了。
“好了,现在无论本人生死与否,你都脱不了干系。”她宣布。
“你的信任还真让人欣慰。我干么要让一个怀疑我可能图谋不轨的女人登上我的地盘?”他懒洋洋地勾了下唇角,对上她的眼。
“你带着‘她’行走江湖这么久,当然知道懂得自保的女人,才能有惊无险地活下去的道理。”她一本正经地说道,可长长睫毛却非常美丽地眨啊眨。
齐威哈哈大笑地扯了下她的辫子,没意料到他竟很喜欢那丝缎般的握触感。“看来我今晚夜路过上了一个心机鬼。上路吧。”
她欢呼出声,跳上驾驶座,完全忘了自己与他只是初识。
齐威微笑地坐到副座位置,在给予技术性指导的同时,也不忘慎重其事地系上安全带,并且在心里乞求上帝保佑——
行车平安。
“哇!哇哇——哇!”
孟欢儿的惊叫声打从她握上方向盘的那一刻,持续到她在饭店停好车为止。
她双眸如星,神情雀跃地像登上了外太空,完全一副超亢奋状态。
“酷!好车!”孟欢儿跳下车,朝它竖起大拇指,紧接着走到齐威面前,用力地握住他的手。“好男人!”
齐威回以紧紧一握,希望自己的样子够镇定、脸色也不会太苍白,否则便显得太没用。
事实上,她开车技术不错,除了速度真的太快之外。
而他也不过是有点头晕、有点担心她开得太快,有点担心她不知道如何保持前后车距离、有点烦恼她与隔壁车靠得太近……
好吧,他承认他的心脏被吓得快跳出来了!天知道他有几回都忍不住拚命地踩着脚下不存在的煞车踏板。
齐威开始了解先前搭他车子的女人,最后腿软无力的原因了。原来坐在副座时的风景,看起来真的比较沭目惊心。
“热爱旅行的人果然不同。以前我开车时,我的男朋友通常会在我旁边开始啰嗦、唠叨,外加尖叫、怒吼。”孟欢儿解开被风吹散的发辫,轻甩头让发丝披散在肩后。
夜风吹起她的长发,混合着檀香与百合的淡香味朝他扑鼻而去。
齐威看着她典雅杏眸,他无法呼吸、感到热血澎湃。
他终于明白自己今晚为何会跟随着她的背影而行了。因为男人在第一眼就意识到对方有多‘女人’时,通常都会很乐意‘英雄救美’!
“齐威先生,莫非我高估你了?你并没有与众不同,你没有开口斥责我的原因是被我的开车技术吓呆了?”孟欢儿笑嘻嘻地说道。
“我确实没有与众不同。事实上,在美丽女人面前,男人都只有一个样。”他注视着她的眼,嗄声说道。
孟欢儿的心跳加剧,低头及时掩去一个心慌意乱微笑。
不是没被赞美过,但他的称赞会让她害羞,这可是许久不曾经历过的少女感觉,感觉还不赖。
“谢谢你的称赞。”孟欢儿翩然笑着,脚步轻快地往前走。“我请你吃饭!但是,得等我先从‘前男友’那里拿回行李、钱包。”
“你犯了什么滔天大罪,让你的男友狠心把你扔在路边?”齐威问道。
“我伤了他的男性自尊。然后,他动手扯了我的头发,不让我下车。”拉扯间或者还捏伤了她。孟欢儿一耸肩,只庆幸自己及时发现对方真面目。
感情刚揭幕,便要来上这么一段激情演出,她真不敢想像他们日后发展会有多可怕,她可是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
“要不要我帮忙教训他?”他最不屑那种仗着体力优势欺压人的男性。
“犯不着把你降到跟他同格。”她对他一笑。
两人并肩地往前走,夜里花香混和着岛屿特有的海水味,让人顿时有了度假的好心情。
“离家八百里、肚子饿到惨兮兮……”她蹦蹦跳跳,乱哼着瞎编的歌。
“我陪你去拿回你的东西,咱们再去吃饭。”他笑着注意着外表很女人,表现却很小孩的她。
“我最欣赏有绅士风范的男人。”她赞许地点头,还帮他拍拍手。
齐威一挑眉,右手即刻朝她曲起臂弯。
她大方地将手臂滑入其间,继续哼着不成调的曲子。
他吹起口哨,清楚地哼出一首旋律清淡、语调很有韵味的歌曲。
“哈——陈奕迅的好久不见,陈小霞作曲。”她雷殛一样地转身,蓦地抓住他的手臂。
“没想到会在远在泰国遇见知音吧。”齐威注视着她原地转圈圈的天真模样,眼里眸光愈深。
“没想到会有男人喜欢陈小霞,你该不会是同志吧?我以为男人对这种有点民谣又带着淡淡轻愁的音乐没兴趣。”
“我不知道这首歌是陈小霞写的,我也不知道这首歌原唱是谁。只是,我上个礼拜在马来西亚的一间酒吧里,听到台上歌手唱这首歌。我觉得好听,请她又唱了一次,所以记住了。”
“所以,你不是同志?”她一本正经地问道。
“你对同志有意见?”他挑眉问道,只想多了解她。
“不,我只是经常懊恼好男人都爱上别的男人。”孟欢儿一耸肩,扮了个鬼脸,笑意却像糖蜜一样地渗入眼里,让她挺鼻深眸的个性脸庞顿时多了分甜姐儿味道。
那笑容太动人,让齐威心跳快了两拍,只能目不转睛地看着她。
“我以为我不是登徒子。”他说。
她挑眉表达疑问。
“因为我现在满脑子都是吻你的念头。”齐威老实地说道。
孟欢儿睁大眼,后退一步,皱起眉,双臂防备交握在胸前。“请问这算另一种变相的车资吗?”
“我对占人便宜没兴趣,只是情不自禁。你可以给我一个不让我吻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