楔子 傲慢与偏见(1)
我的父亲从我的枕头下翻出那本《查泰来夫人的情人》,面孔瞬间变了形状。他用手指指着封面上的那个雍容华贵的风骚女人,问我为什么要读如此坏的书。对于他的这个问题,我不知道该怎么回答,因为我并不认为这是一本坏书。但对于父亲这样的人,一切解释都是徒劳。于是我只是恶作剧似的淡淡的说,我喜欢看坏书,喜欢那些色情的描写。
愤怒的父亲将我的书扔出窗外,我看见它洁白的封皮如同秋风中一只孤独的鸽子般消失,心里凭空涌现无限的伤感。而我的父亲也不停的用恶狠狠的语言咒骂我。他平日是个温和的人,因此语言极其贫乏,但那却是唯一的一次,所以许多年后我始终记得,而他本人却已经忘记了。小说《查泰来夫人的情人》中的那些露骨的情感和性,也逐渐被我淡忘。那一年,我十五岁。
在如今的这个年代,十五岁已经可以懂得很多事情了。尼采曾经在多个场合探讨那个所谓的“永劫回归”的概念。今天看来,这个疯子的观点不无道理。在我们祖父生活的那个年代,十五岁已经足够结婚生子的了。古代的爱情小说的男女主角,也多半是十六七岁的孩子。经过大半个世纪,这种早熟的风气再度回归。在我的身上,体现得尤为明显。
从小我就是个麻烦多多的孩子。富裕的家庭和英俊的相貌让我彻底的性早熟了。小学四年级开始和异性第一次亲密接触,到了初中毕业的时候便已经有过4、5次恋爱了。现在回想,那些曾经让我刻骨铭心喜爱着的女孩的面孔已经模糊不清,但那时的种种感悟却始终无法忘记。每一次恋爱和分手,都会让我对“两性关系”这个概念领悟到些什么。所以到了应该疯狂恋爱的年纪时,反而打不起精神了。
高中时我很是野了一阵,让我的父母心惊肉跳。我经常逃课打台球和夜不归宿的蹦的,放学后拉着男男女女的一帮朋友在大街上闲逛花钱。但幸好我成绩不错,读的也是名校,老师也拿我没什么办法(这种学校的老师往往不敢体罚学生,对于问题学生只能说服教育)。在他们眼中,纵容我远远要比试图改变我更加可行,所以这些不羁的生活经历并没有给我带来太多的麻烦。但也许是太早的成熟了,对身边的同学所热衷的恋爱追逐游戏反而提不起兴趣。
尽管如此,我却一直是有女朋友的。高一的时候,女朋友是班里最漂亮也是最风骚的女孩。我对这种女孩天然是反感的,但却无法抵挡她媚笑的蛊惑。我们公然在狭小的校园里拉手散步,在学校附近的咖啡馆拥抱接吻,引发无数人羡慕的目光。对我而言,这些来自别人的可笑的虚荣带给我的满足感远远超过恋爱本身。所以日后当我给这个东西定论的时候,我宁愿称它为“两性关系”,而不是“恋爱”。
事实上,正是这个女孩却给我带来了一辈子最恐怖的一场灾难,让我明白了乐极生悲的可怕。
高一下半年的初夏的一节体育课,我们俩不约而同的逃掉了,在空无一人的教室中聊天。她是个周身散发着挑逗气息的女孩,早熟的丰腴的身体如同艳星般的火辣。因此自然而然的,我们便开始拥抱和接吻,一切和往常一样,没有什么分别。
我是一个欲望很多的人。这也是我无法忍耐单身生活的重要原因。亨利·米勒把性当作超越人类一切世俗力量的超然境界,在我看来是再正确不过。
就是那天,在我的欲望最炽烈的时候,我的性感的女友竟伏下身体,拉开我的拉链,开始为我###。那是我一生中第一次最直接的性经验(显然不是她的第一次)。起初我还有些担心,想推开她。但那种异样的源源不断的快感却让我不由自主的闭眼和呻吟起来。性是一个很可怕的东西,尤其是在我生活的这个地方。快感最强烈的时候,往往也就是毁灭理智和幸运的时候。
我闭着眼睛,享受着放荡的温存,却听见教室的门被人狠狠踢开的声音。我睁开惊魂未定的眼睛,看见了中年女校长的那张愤怒的面孔。女孩机敏的站起身,用双手蒙着自己的脸跑了出去,把不知所措的我一个人留在那里。我的丑陋的直挺的###兀自暴露在温热的空气里,如同一株高傲的向日葵。
一个小时后,我的父母进了校长办公室。又一个小时后,他们铁青着脸从办公室里出来。我的高大强壮的父亲一脚把我踢跪在地上,嘴唇哆嗦着说不出话来。我的瘦弱的母亲却开始呃呃的哭泣起来。父亲失望的眼神和母亲无助的哭泣让我开始有些后悔自己的冲动。我终究还是个学生,无论如何都是不该在教室这样的地方暴露自己的###的。
处理意见很简单,就是开除。这个结果并没有让我太过悲伤,因为自始至终我并不认为我做了错事,只是因为自己太笨而被抓到现形而已。其实这个世界上,本没有什么显著的对错。一百年前,人们都还不知道原子是可以分割的。知道后来有好管闲事的人用什么东西轰击它,蹦出了一大堆更小的颗粒,人们才发现原来自己一直是短视的。谁又知道多少年以后在教室里暴露###和接受女友的###会不会成为一种时尚呢?
我很想对校长说你天黑后到操场边的小树林里去看一看,有多少男男女女在黑暗中做着比我更恶劣的事情。但我明白说了这个也是徒劳。校长对于小树林里的野合多半根本就是知晓的。她之所以这样恨我是因为她亲眼看见了我接受女友的###,并看见了我的生殖器。对于一个正在更年期的中年女人而言,想象着在树林中做爱的情侣或许是美好的,有点神秘的;但看见###的现场,并看见了男孩的潮湿的生殖器,却是无法容忍的丑恶了。据说在性态度极端开放的美国,目前仍有若干个州立法明确禁止异性之间的###。不知道那些州的议员们是否也都是这位女校长般的喜欢意淫,关键时刻又没了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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楔子 傲慢与偏见(2)
事情如我想象得一般,我并没有被开除,而且这件事情也被压了下来,没有其他人知晓,我得以安稳的在这所名校混到毕业。原因是我有一个有本事的老爸和一个在省教育厅作厅长的姑姑。但平息这场风波的确花了很多钱。现在想起来,仍觉得愧对父母。所以我决定稍微努力一下,考个好一些的大学,让他们欣慰一些。
那场梦魇差点改变了我的性取向,相当长的一段时间我对女孩子失去了兴趣。但或许我是天生不甘寂寞的人物吧,在高中毕业之前,我却又彻头彻尾的爱了一场。
那是一个叫琳的女孩。高三下半学期插班借读,就坐在我的后面。她是学音乐的,钢琴和小提琴都很棒。那是我一生中最圣洁的记忆。她的气质高贵,如同舒曼的夫人克拉拉,让人爱慕又无法触及。我迅速爱上了她,并且到了如痴如醉的境地。所幸她也爱上了我。我们在相识半个月后,开始似模似样的谈恋爱。她如同一个有魔力的陷阱,让我无法自拔。
很快高中毕业,她的父母决定把她送到俄罗斯去学习,我并不能成为让她留下的一个理由。于是她就走了。我们没有分手,说好了打电话写EMAIL。但我们都是聪明人,天知道我们会不会就此天涯两地,永不相见。但分别时的缠绵和盟约是美丽的,我无法抗拒也不忍抗拒。但愿那些无法实现的诺言能够让我们原谅和宽恕时空的残酷。
她上飞机的那一刹那,我哭了,第一次,为了一个女孩。现在想起来,或许那就是爱吧。
总而言之,这几乎是我对大学以前的生活保有的一切记忆了。高中毕业后,我离开了我的家庭,开始了在另一个陌生的大学城内的生活。人们把那个地方称为北京大学,我度过四年声色犬马生活的地方,那是一个真正的欲望之城。
北大是什么,起初我并不晓得。那个中国最高学府,中国社会进步和文化革新的发源地,对我而言太缥缈,艰于触摸。有的时候会隐隐觉得北大就是一个如同胡适那样的人,复杂纷繁却追逐自由。但四年之后,当我揣着那张金色的文学学士学位证书离开这个地方的时候,我才真正明白:北大是一个欲望,是一个活色声香的欲望之城。人们在这里可以肆意追求自己想要的一切。这里的一切欲望都合情合理,无论是纯洁的还是邪恶的,都触手可及,不被鄙视和指责。这也正是我爱她的原因。
“天知道我怎么跑到这个鬼地方来。”我的室友之一楚雄总是如此向我抱怨。他是一个极度自恋的少年,也是一个古怪的天才。他总是抱怨身旁的一切都不顺意,却从不思考自己的责任,就如同一个没有成年的孩子。我很喜欢这个男孩的个性,所以我和他也最投契。
我刚刚把自己的大箱子搬进狭小的集体宿舍的时候,他正坐在上面的一张床铺上折叠他的被子。他赤裸的脚丫远远的从床沿伸出来,暴露在九月北京潮湿的空气中,显得突兀而自然。
我把箱子放在他下面的床铺上,缓缓的拉开,把整箱的小说和诗集搬出,整齐的码在床边的书柜上。那些花花绿绿的装帧引起了他的注意,冷漠的表情上也出现了一些惊疑的神色。
“你读波德莱尔?”他问我。
我看了看那本醒目的“恶之花”小册子,对他微笑的点了点头。
“象征主义都是垃圾。”他撇了撇嘴,不屑的说。
我没有说话。我是很喜爱欧洲文化的,事实上我的母亲就拥有四分之一法国血统,但我并没有为他的话而气愤。人们说北大有两种人最多,一是看什么都不顺眼的,一是看什么都顺眼的。我绝对属于后者,而这个生平第一次谋面的男孩或许属于前者。尽管波德莱尔的确不招人喜爱,但敢于全盘否定象征主义歌的人应该也是那种偏执狂了。
除去这些偏激的观点,楚雄基本是个温和和可爱的人。他话很少,很安静,而多数时候我需要的就是个安静的室友。他是我在北大认识的第一个人,并未让我失望。
大学报到的第二天,我便和他在百周年纪念讲堂的地下酒吧喝了一夜啤酒。在我们都接近酩酊大醉的时候,才彼此问清了对方的名字。燕园是个奇妙的地方,人与人之间的交流依托的不是彼此的了解,而是那种触目而生的默契。
“程枫?不错的名字。”他淡淡的说,把瓶中的科罗娜一饮而尽。他的表情迷离而真实,让我想起古希腊的那座著名的名叫“大卫”的雕像。而他本人也总是把柏拉图挂在嘴边,仿佛他是他的精神之父。喝了酒后的楚雄,话逐渐多了起来,他的奇异的观点也都跳了出来,让人啼笑皆非。
“性是什么?性是毁灭一切爱情的东西。把性当作享受的人,便被自然的剥夺了爱的愉悦。”他对我说。
我已经忘记了我们是如何谈到“性”这个话题的。可能男孩子之间的谈话,多半都要涉及到这个吧。尽管我并不同意这个说法,但我却依然微笑颔首。楚雄比我小两岁,还未满十八,嘴角的淡淡的茸毛使他看上去仍然是个十足的孩子。我不能希冀一个尚无法进入脱衣舞酒吧的男孩说出什么成熟的观点,尽管这些观点中有一些闪光的洞见。
总之那天我们谈论了很多,很快楚雄便醉了,留我一个人清醒着。酒吧的灯光逐渐黯淡,一些高年级的男男女女开始拥抱接吻,男孩把头埋进女孩的胸脯,贪婪的吸吮异性的体香,我感觉额头中央有隐隐的燥热。楚雄伏在我旁边的吧台上沉沉的睡着,我瞪大空洞的眼睛观察着身边的这个陌生的环境。在远处的暗僻的角落里,我看见了一个异国少女的微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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楔子 傲慢与偏见(3)
少女肤色白皙,在昏暗的灯光中显得格外妩媚。她坐在三四个异国女孩中间,金色的卷发懒散的搭在肩膀上。我看着她,她也看着我,仿佛我们早就认识。她没有喝啤酒,而只是端着一只盛着少许红酒的杯子。我看到她用舌尖轻轻的舔自己玫瑰色的嘴唇,全身便如失去知觉般的麻木了。那便是性的吸引,是楚雄无法理解的东西。
我拎着手中的半瓶啤酒,摇摇晃晃的向她走了过去,在她的面前站稳。
“You have the most beautiful eyes that I’ve ever seen。”我看着她的眼睛,操着我的带着醉腔的英语对她说。
她眯着眼睛,笑笑的看我,没有说话。她周围的那几个异国女孩却已经在嘻笑着打量我了。
刹那间我感觉有些窘,想继续说点什么,却一味的感觉自己舌头打结,竟连中国话也说不出了。
“你有事吗?”女孩见我半天不说话,歪过头来问我。她中文不错,带着点可爱的北美口音。
“……我……就是想认识你一下。”我稀里糊涂的说。脸很快又窘红了。
女孩友善的站起身,从贴身的提包里拿出一张卡片,递给了我。我不及细看,便接过手来,逃似的离开了。我拉着醉得不省人事的楚雄,踉跄的跑回了我们的宿舍。在白色的日光灯下,我仔细的端详手里的那张卡片,上面写着女孩的名字、电话和e…mail。女孩叫Samantha McDowell。
瑟曼莎,多么性感的名字。我想起《Sex and the City》里的那个成熟丰腴的公关经理就叫Samantha。我不喜欢这部过于女权主义的电视剧,却颇喜欢那个Samantha。 两个瑟曼莎,会是一样的人吗?
那天夜里,我做了上大学后的第一个性梦。梦的内容已经不记得了,只是隐隐感到自己在睡梦中亢奋了很久,后来便筋疲力尽了。
北大的学生宿舍是四人一间的。除了我和楚雄,另外那两个都是迟到了一天才来报到的,上午一个,下午一个。
上午来的那个是个戴着眼镜的清瘦男孩。据说他是某省的高考状元,为人却友善得很,名字俗气却耐听——“萧杨”。下午来的那个是个帅哥,带着时髦的范思哲的太阳镜,橘红T…SHIRT短裤,周身散发着浓郁的香水味道。这个痞气十足的男孩子笑嘻嘻的对我们自我介绍。他的名字很复杂,我懒得记,只记得他说我们可以叫他作“阿超”。于是以后我们就一直叫他阿超。
于是我们哥四个就这样凑齐了。大家来自天南海北,彼此用带着各自方言性状的普通话交谈,倒也算有趣。我们排了排年龄,萧杨最大,楚雄最小,我老二,大家开始兄弟相称。这是大学宿舍的一贯风俗,我并不热衷,但也不反对。我明白在我衰老的时候,这种本能驱动的结社行为或许会成为少年时代宝贵的记忆。
于是我的大学生活就这样开始了,在这个号称中国最高学府的欲望之城里。没有人计较或在意明天会发生什么,仿佛我们的字典里只有今天,没有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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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喧哗与骚动》1(1)
我所学的专业——戏剧,是北大刚刚开设的新专业,于是我们这不到20个人成了理所当然的###生。北大每个专业的第一届学生都生活得很痛苦,因为系里为了创品牌,往往会给第一届学生施加很多压力,以便尽可能多的产生人才。但幸运的是,我们并没有这种如履薄冰的感觉。或许戏剧这个东西和绘画电影音乐一样,属于艺术的一种。过于沉重的压抑反而会扼杀天才的创造力吧。尽管这样或许会娇惯出我们散漫的个性。可是在今天的北大,谁又不是如此呢?
开学第一周,系里开全体学生大会,这似乎是每一所学校的惯例,让同学和老师迅速熟悉起来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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