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山牧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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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山牧场- 第2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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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靖县,桃源镇,福云村。

    这是一个曾经偏僻,现在交通也还算方便的山村。

    这是一个典型的中国乡村,蓝天白云,青山绿水,池塘河流,菜地稻田,应有尽有。

    其实徐晓宇的故乡在成市市区,福云村是外婆家的所在地。

    不过这个小村庄对于他的意义,比成市那个户口所在地,意义要重得太多了,毕竟徐晓宇童年少年时期,全都是在这里渡过的,这里留下了他太多的欢声笑语,太多的美好回忆。

    徐晓宇坐中巴车到县城后,又转小巴车到桃源镇。

    福云村离桃源镇有六七公里的路途,镇上有私家车和摩的出租,但徐晓宇并没有租车,而是选择的步行,六七公里路对当下的他而言,一口气拿下的事儿。

    连通着村镇的,是一条坚固、结实、光整的水泥马路。若是回过好几年,这马路还是坑坑洼洼的,烂机耕路一条。是徐晓宇的老子徐志国,私人斥资百万把它给铺上了水泥。

    要说徐志国,为福云村做的善事还真是不少,修路,修桥,建学堂,建村公共设施;利用他的人际关系网络,给村里的后生小辈们在成市安排工作;过年的时候,只要他回了福云村,必为村里的孤寡老人困难户,送去红包,送去暖暖贴心的慰藉。

    世界上的人分两种,一种是懂得回馈、懂得报恩的人,另一种是只知道自私自利的人。

    后一种人富了,就只是他个人富了而已。而前一种人富了,他的亲人朋友都会跟着富,他的家乡都会大变样——徐志国无疑是后一种人,要知道他还只是福云村的女婿!

    正因为他的作为,他的人格魅力,所以徐蔡两家,在福云村都是极其受人尊敬的——即便是徐家现在落魄得一踏糊涂。

    徐晓宇昂首阔步,行走在水泥马路上,一路上不时遇到或去或回的村民,村民们几乎清一色的骑着摩托车,他们看到徐晓宇,都是主动停下车来,和徐晓宇打招呼,嘘寒问暖,要送他或搭他回去。

    感受着乡亲们的真诚问候和关切,徐晓宇心里洋溢着一股子舒心的暖流,和淡淡的愧疚:他以为村里的人会像势利的李丽娜一家人学习,没想到这一次,自己是以小人之心度了君子之腹。

    徐晓宇并没有坐任何人的摩托车,继续徒步而行。

    水泥马路的一侧是条河流,另一侧是片山林,欣赏着山青水色,闻着鸟语花香,十数分钟之后,福云村出现在了视野里。

    “嘀嘀,嘀嘀……”

    身后又一次传来了摩托车的喇叭声,还有马达的轰鸣声。

    “呼……”

    这次这辆摩托车飙得飞快,风一般地从徐晓宇的身边掠过。

    “嘎吱!”

    紧接着,摩托车一脚刹车,急骤地停了下来,戴着头盔的骑手回过头来,把遮风护目的镜片打上去,顿时惊喜地喊叫道:“哇靠,晓宇真是你啊!”

    “大顺!”徐晓宇一看,也是喜悦不已,这骑手不是别人,正是他在福云村的发小吴大顺,两人从小一起穿开裆裤尿尿和稀泥,上树掏鸟,下河摸鱼,上学放学,几乎形影不离,铁得就像一对小基友!

    吴大顺高中毕业后,就没上学了,这家伙性子野,严重厌学。徐志国动用人脉,给他在成市找了个很不错的工作。不过徐志国一破产,他那被很多人羡慕并惦记着的饭碗,就让人给毫不犹豫地砸了个稀巴烂。

    这不,吴大顺现在闲在家里打酱油。

    “晓宇你个瓜娃子,吃饱了撑的吧,六七公里路你不租辆车,竟然走路!i服了you!”吴大顺拍了拍摩托车后面,嚷嚷道:“赶紧的,坐上来。”

    “我喜欢这种感觉,所以特意走路的。”徐晓宇笑了笑,说道:“你先走吧,反正也只有那么远了。”

    “靠!喜欢走路的感觉是吧,那你怎么不走路去美国啊,坐什么飞机!”吴大顺挤眉弄眼,挤兑着他。

    徐晓宇给了他个白眼,说道:“这里是家乡,那边是国外,不一样的嘛。”

    “行了,甭那么多废话,上车,赶紧地。”吴大顺道。

    “我来骑还差不多,你骑的话,我不坐。”徐晓宇道。

    “怎么嘀,不相信哥们的技术!”吴大顺吹胡子瞪眼睛,表示不悦。

    “十次事故九次超速,你骑车太轻浮了。”徐晓宇正色道:“这一点你要改正,否则迟早会出事!”

    “你说的没错。”吴大顺点了点头,又拍了拍脑袋上的头盔,笑道:“其实平时我开车,很是很沉稳很低调的,今天不是特殊情况吗,所以我才特意戴了头盔,否则这么闷热的天,谁戴这玩意啊。”

    “怎么了,有什么急事?”徐晓宇忙问。

    “现在不是刚立夏不久吗,天气潮得很,你外婆风湿发作得很厉害,风湿贴什么的,根本就不抵用,我就给她去县中医院开了十几副中药方子。”吴大顺有些沉重的说道,他的爷爷奶奶死得很早,一直以来,他都是把徐晓宇的外婆当亲奶奶一样地看待。

    听他说完,徐晓宇剑眉一蹙,想着外婆所受到的痛苦折磨,心里如被针扎一样,一把夺过摩托车的龙头:“坐后面,我来。”

    “吼……”

    徐晓宇进档,猛地一拧油门,摩托车的速度陡地提起,呼啸着往前冲。

    “我擦!”

    起速实在太快,惯性之下,坐在后面的吴大顺差点没一个跟头栽下车去,幸亏后面还有个小尾箱。被吓了一大跳的吴大顺爆了句粗口,吐槽道:“晓宇你个瓜娃子,开得那么猛,亏你还好意思说我轻浮,我看最轻浮的就是你!你小子,在美国没学好,尽学坏!我鄙视你丫的!”

    ps:

    感谢开心珞巴的打赏,感谢一直以来对老水的支持……

    感谢所有一直都在支持着老水的乡亲,是你们给了老水写下去的动力……

    另外,对书有什么意见或建议的乡亲,欢迎你们到书评区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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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055章 到家

    这些年在徐志国的无私帮助下,福云村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很多人家都推翻住了几十年的老土砖房,建起了红砖楼,甚至小洋楼。

    徐晓宇外婆家就是一幢带大庭院的小洋楼,他载着吴大顺,骑着摩托车风风火火的回来时,老妈蔡兰芬正在庭院的大门口翘首张望,看到儿子的那一刹那,泪水打湿了她的眼眶。

    徐晓宇亦是如此,尤其是看到老妈子鬓角的斑白,更是心里难受。他记得年初自己出去时,老妈子还是满头乌溜溜的青丝,没想到才几个月的时间,竟然……看来,都是家里公司破产给闹的啊!

    “妈。”徐晓宇从摩托车上下来,笑着喊了声。

    “晓宇回来了。”蔡兰芬乐呵呵地走了过来,拍了拍徐晓宇身上的灰尘,她发现儿子又变结实、变成熟、变得精神劲儿更足、变得更有魅力了,这让她感到非常的欣慰。

    徐晓宇往院子里张望了下,没看到别的人影,问道:“外婆呢?爸呢?姐姐姐夫呢?还有妮妮和仔仔呢?”

    蔡兰芬笑道:“你爸在厨房里杀鸡宰鱼,你回来了他要好好地露一手。你姐姐跟你姐夫,到粤省羊城去了,那边的经济发展好,他们想去看看,有没有什么好的机遇。妮妮跟仔仔那两个小淘气,我可就不知道他们跑到哪里去了……你外婆嘛,躺在床上,什么情况待会你去看看就知道了。”

    蔡兰芬转而对吴大顺道:“大顺,辛苦你接晓宇回来,屋里坐去,待会午饭就在这里吃,你们爷几个,好好喝几杯。”

    “嘿,兰姨你跟我说辛苦,太见外了。况且我也没接晓宇,只是在路上碰巧遇到罢了。”吴大顺摆了摆手:“屋里坐吃午饭什么的,就算了,我还有重要事情要忙,真的,先走了……哦对了……”

    吴大顺想起小尾箱里的中药,打开取出来,递给蔡兰芬道:“这是我在中医院抓的药,煎好了给奶奶喝吧,虽然根治不了风湿,但能起到不错的抑制作用。”

    “大顺有心了。”蔡兰芬点了点头。

    “什么有心无心的,都是应该的,走了,晓宇下午我们去钓鱼,白白。”

    吴大顺潇洒地挥挥手,骑着摩托车,麻利地去了。

    母子俩进了屋里,正在厨房里忙活的徐志国听到动静,走了出来,看到徐晓宇他笑道:“晓宇回来了。”

    “爸我回来了。”徐晓宇笑了笑,心里很苦涩,他发现老爸的情况比老妈子还要糟糕,老妈子只是两鬓斑白,老爸徐志国一头黑发却是白了差不多一半。

    想想也是,一个亿万富翁,一夜之间突然就变成一穷二白的人,这打击得有多大啊!老爸老妈算是意志非常坚强的人了,要是意志稍微差些的,估计不是跳楼,就是上吊割脉了。

    而让徐晓宇感觉到安心的是,两人的精神状况看上去都还挺不错,估计都已经从破产的阴霾中走出来了。

    “你外婆的风湿犯了,躺在床上下不了地,你去看看她,我先去弄饭菜。这些日子来,天天泡厨房,厨艺大涨,让你小子开开眼界!”

    徐志国小小自豪地说着,回了厨房里。

    “好,我这就去。”

    瞅着老爸这副臭屁的样子,徐晓宇觉得好笑,心说你的厨艺再涨,有我涨的那么厉害!

    他放下手里的东西,正要去外婆的卧室时,这时卧室的门却是‘吱呀’一声打开了,紧接着,一个满头白发的老媪,颤颤崴崴地走了出来,正是徐晓宇的外婆王淑贞。

    王淑贞年纪将近八十了,她是个很苦命的女人,十八岁的时候嫁过来,一直怀不上,受尽了公婆的白眼和刁难,村里很多人也嘲笑她是只不会下蛋的母鸡。

    她寻医问药,吃了无数的正方土方,终于在三十多的时候,怀上了,欢天喜地的生下来,结果却是个女的!

    要知道那时候的中国人思想封建,农村人更是重男轻女,所以即使王淑贞‘下了蛋’,在家里在村里同样抬不起头来……之后努力着,想再生个儿子,但一直没有得偿所愿,于是一家人不得不接受这个现实。

    好在蔡兰芬非常争气,勤快、聪明、学习成绩好,甚至考上了大学。需知当时的大学生,可都是大熊猫来的——稀罕!值钱!

    蔡兰芬大学毕业后,嫁给了大学同学徐志国,夫妻俩先是接受组织的分配,捧起了让人羡慕嫉妒恨的铁饭碗。

    这一捧就捧了十来年,尔后,夫妻俩毅然双双下海,开始创业,挣下百万千万的家财。

    女儿女婿有了大出息,这就意味着王淑贞和丈夫熬出头来了,两人开始安然享受晚年了。可没享几年,丈夫因癌症与世长辞,打击得王淑贞差点一蹶不振,好在坚强的她挺过来了!

    对王淑贞来说,最要命的还是自打她年纪大了后,每年都要受风湿的折磨,而且近些年来,风湿越发折腾得厉害,让年迈的老人痛苦不堪!

    “外婆。”

    看到满头白头、满脸皱纹的老人,徐晓宇心头百感交集,喊了一声,赶紧跑过去扶住了她瘦小的胳膊。

    “妈,你怎么出来了?你这膝盖现在哪里能走路啊。”蔡兰芬亦过去扶住她,忍不住埋怨道。

    老人没理会女儿蔡兰芬,浑浊的双眸中泪花闪闪,颤抖着干枯如柴般的手,轻柔地抚摸着徐晓宇的脸颊,流着眼泪笑说道:“晓宇,你又瘦了。”

    “外婆我没瘦,我在美国那边,天天吃牛肉呢。倒是你瘦了,你要多吃些有营养的东西。”

    徐晓宇很感动,又觉得好笑,自己每一次从外面回来,甭管是真瘦了还是假瘦了,外婆都会说自己瘦了。当然,他知道这话里所包含着的浓浓的其它含义,担心,关怀,想念,盼望……

    母子俩扶老人在客厅里坐下,陪着她聊了会儿天,徐晓宇对王淑贞道:“外婆,我在美国那边认识了一个老中医,跟他学了不少的中医知识,我帮你搭搭脉吧。”

    “哦,我家晓宇还学了中医,都会看病了?”王淑贞乐呵呵地伸出手来:“快,帮外婆看看。”

    蔡兰芬却是剜了他一眼:“中医深奥得很,你才学那么一点时间,就会搭脉看病了,你以为你是天才啊。”

    “嘿嘿,可能我还真是个天才哦。”徐晓宇笑眯眯地回了老妈一句,右手食指搭住了外婆的脉博。

第0056章 妮妮和仔仔

    自打那回老约翰和安琳娜吃兔肉吃得太爽,发高烧后,徐晓宇意识到了《中医圣手》的重要性,是以近段时日里,他花在《中医圣手》上面的时间和精力特别的多。

    中医凝聚着中华民族几千年的智慧,的确是门很深奥的医术,不过《中医圣手》去伪存真,去糟粕而取精华,再加上徐晓宇的记忆得益于《修心神诀》,所以即便他学习的时日不多,也还是学到了不少的真东西。

    然而把脉这活儿吗,玄着呢,除了要懂理论外,更重要的是实践经验,徐晓宇理论是充足的,奈何实践菜鸟一只,几乎为零!

    好在他的脑子有够聪明,思维变换得有够快,再加上非常关切老人的身体,注意力高度集中。

    几分钟之后,他也把出了些名堂,再通过对老人脸色的观察,他判断老人并没有什么疾病潜伏于体内,只是老人年纪大了,周身细胞、各器官、机能衰老衰退得厉害,身体有些虚弱。

    “晓宇,外婆的身体怎么样?还硬朗吧。”王淑贞笑呵呵地问道,她年纪是比较大,可脑子一点不糊涂,自然她和蔡兰芬一样,是不相信徐晓宇在美国跟人随便学学,就会看病了。

    “还行,就是体质太虚弱了,要多吃些好东西补补。”徐晓宇笑道:“对了,我现在帮你去煎药吧,大顺特意去中医院给你开的药,抗风湿的。”

    “大顺这孩子,是个好孩子。”王淑贞开心地笑了,吴大顺在她心里也是孙子一般的地位,孙子一片孝心买来的药,不管管用不管用,她都是很乐意吃的:“快去煎吧。”

    “妈,你陪外婆聊聊天,我去煎药。”徐晓宇拿了副药材,进了厨房里。

    徐志国正在处理一条一斤多的鲤鱼,刀法还算不错,他见徐晓宇走进来,笑意吟吟地道:“怎么晓宇,过来学厨艺的来了。嗯,别说我这道红烧鲤鱼,做得还真是一绝,你好好学着点,铁定受益无穷!”

    “呵呵……”徐晓宇闻言忍不住笑了笑,老爸的性子还是那么开朗,还是那么的爱臭屁,这很不错。

    “笑什么,你以为我吹牛皮的啊!告诉你,马上就让你心服口服!”徐志国以为徐晓宇在怀疑他,瞪着眼睛,只差点没拍胸膛。

    徐晓宇举了举手中的中药,说道:“你的厨艺一直都很赞,哪会怀疑你呢,我是来给外婆煎药的。”

    “哦,你不是来学厨,是来给你外婆煎药的啊,那你煎吧。”徐志国撇了撇嘴,低头忙活自己的去了。

    徐晓宇先打开袋子,看了看里面的药材,顿时蹙了蹙眉,这药方抑制风湿的效果是不错,但对身体有一定的毒负作用,不过再加上几味草药,就ok了。

    徐晓宇找出砂锅,进入到洗手间里,门一拴,闪身来到空间,从木屋里拿了那几味药材,又打了半砂锅空间水。

    出来后,砂锅架液化器灶上,开始煎药。

    煎上后,徐晓宇并没有离开厨房,听着臭屁的老爸侃侃而谈,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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