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世纪中国著名女作家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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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世纪中国著名女作家传- 第7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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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
  1948年回香港,继续主编《新儿童》。第二年,应广东文理学院的同学邀请,回到广州,在那里教授儿童文学。1950年同作家周钢鸣结婚,并调广西,任国立广西大学副教授,讲授写作方法和儿童文学。那时正值中国天翻地覆的变化之时,她委托别人编辑杂志,自己参加了上地改革运动。黄庆云回忆说:“过去,我一直在大城市生活,至此,我才真的到了亲爱的祖国、大地妈妈的怀抱,认识了可爱的农民兄弟姐妹。我从思想感情深处觉得祖国的泥土有其特殊的香味,农村的兄弟姐妹有着和自己血肉相连的关系,这个转变,就是那个时候开始的……”
  对于一个作家来说,这种感情的获取十分重要。古今中外,哪一位伟大作家的作品不浸透人民大众的心声?!一切文学作品,都将在历史面前受到严厉的检查。而对人民大众的感情,永远是一切文学艺术作品最主要的内容。
  黄庆云的文学活动,从开始就同民众密切联系着;当然,那是一种“本能”的自觉,从人道主义,继而爱国主义,去从事儿童文学,“救救孩子”。但到了1949年后,她在中国封建社会的废墟上,看到的是一个完整的中国(还因她认识了香港和美国)。于是,理性的自觉,把她引到对儿童文学新的探索之路。那时她读了许多苏联儿童文学,认为盖达尔的作品具有典范性,但在技巧上,她最喜欢尼·诺索夫。以前,她只是以童话影射和讽刺现实的黑暗,这时却要以童话歌颂光明,反映伟大的现实。《奇异的红星》和《老卒和小帅》就属于这样的作品。前者以象征的手法,富有诗意的笔触,淳朴的语言,歌颂奇异的“红星”给人民带来的幸福。阿力、哑巴、小姑娘及恶魔的形象都令人难忘。阿力虽然自信、顽强,力大无比,但那恶魔却能取走他十分之九的力量;虽然他向恶魔应战,却无法实现恶魔提出的三个条件——推开生根的巨石,让种子发芽、开花,让茫茫黄沙上长出麦于,使哑巴开口说话。阿力听了善良的小姑娘的劝告,从她屋后的那条小路,终于找到了那个“能力很强的人”。那人,走了二万五千里的路。那人送他一件奇异的宝贝。它使他得到了一切,使人民得了一切……寓意深刻,结构完美,使它成为又一篇代表作。这篇童话,获得1980年全国第二次儿童文学评奖一等奖。五六十年代,黄庆云还写了些描写新人新书的作品如《不朽的向秀丽》,曾经轰动一时,教育、影响过千百万读者。
  对一个作家来说,探索精神是宝贵的。没有探索,就没有创作上的进步。1958年,她在儿童诗歌方面做了一些尝试:把诗写到街上。当初,许地山先生告诉她:“要创作我们自己的童话。”这不仅是童话,任何体裁的作品,都要具有自己民族的风格。她一直不忘这句话,并把它作为探索的力量。黄庆云与女画家林琬崔合作,以诗配画的形式,在街头展出,影响甚好。
  1959年,黄庆云主编的《少先队员》受到批评,说它太注重文艺性、知识性、趣味性。她是一位谦和的作家,对人家善意的批评,既不计较,更不憎恨。她离开杂志,到中国作家协会广东分会从事专业创作。她深入农村,认为那里是她最不熟悉,也是最应该了解、认识的一个王国。作家总要不断缩短与人民大众的距离,黄庆云这样做着,在这条路上,从没有过犹豫。
  在广东番禹县南村人民公社她整整生活了三年。那是中国的非常时期。在共同的患难中,她结交了不少农民朋友,心里燃起表现他们的强烈愿望。但创作总要创造,不断突破自己,超越自我。她这种精神首先从儿歌的创作开始。既要继承传统,又要突破传统,既要是现实主义的,又要是浪漫主义的,要形象、具体,即使不是叙事诗也该有故事和情节,不要抽象的说理和干涩的描写。这是她对儿童诗的理解和追求。
  那几年,她接连写出《快乐的童年》、《花几朵朵开》及《和爸爸比童年》几本儿童诗集。那些小诗琅琅上口,既能用普通话念,又能用广东话念,试举两首,那种明朗、清新、细腻、情景交融的艺术风格,便可足见一斑。第一首——《织竹箩》:
  折手掌,
  唱山歌,
  爸爸种瓜我织箩。
  我织竹箩个个好,
  我织竹箩心事多:
  箩大又怕爸爸挑得累,
  箩小又怕西瓜大过箩。
  后两句多细、多巧、多神!把“织竹箩”的孩子的矛盾心理,活脱脱形象地表现出来,天真和童趣,俱在其中。第二首——《绣秧秧》:
  枕头布,
  二尺长,
  我家有两个巧姑娘。
  姐姐在田里绣花花,
  妹妹在布上插秧秧。
  金针来,
  银线往,
  忙坏蝴蝶一双双,
  又错认手儿作同伴,
  又错把假秧作真秧。
  这首《绣秧秧》的后两句也是画龙点睛,其新巧跃然纸上。其他如《摇摇摇》、《送香蕉》、《小小鸡》和《摘根野草当萧吹》等,虽都具有传统童谣的特点,却又有作家自由的创造和发展。历来中国诗歌都是寓情于景,情景交融、诗中有画的,黄庆云的儿童诗在这方面更有其色彩。女画家林琬崔用画笔淋漓尽致地把她的诗情画意表现了出来,那些精美的儿童画,也为诗作增色不少。诗的大自然、画的大自然,与大自然揉成一体,且不说对儿童的陶冶,就是对大人来说,也是爱不释手,有一种返老还童之感。香港儿童文学作家何紫评论她的儿歌时说:“黄庆云的儿歌有几个特点:一是柔,水柔柔的,意悠悠的,一念就知道是岭南出品,仿佛只有珠江三角洲河道纵横才会孕育出这样的作品来;二是村,俏丽的也藏在乡土气息下。”他说的“村”,自然是甜美、纯洁、自然的南国乡村特有的情致。我喜欢她的儿童诗……《花儿朵朵》是其儿童诗的代表作,曾译为英文、法文、日文、西班牙文和乌尔都文出版。
  五
  作家也很难绕过政治设制的路标。文化大革命中她去了干校。经验和教训,对于国家和自己都很难忘。但作为一个作家,她是社会和生活之中的主人和观察员,思索自然要多。她思想上没有铺设曲折的道路,但终于踏上了这条道路。整个民族都付出了高昂的代价,个人的损失似乎不必怨恨。“懊悔已晚,”黄庆云说,“问题是如何夺回失去的时间。岁月不饶人,人也该更学会不饶岁月。”逝去的岁月已经望尘莫及,追是追不到的,但她在文革后却高扬精神,到艰苦的地方,熟悉亲爱的大地。她五次去海南岛深入生活,为了创作一部既给大人又给孩子的小说。
  《刑场上的婚礼》这部传记文学,是她这时期的代表作品。它讲述这样一个可歌可泣的真实故事:大革命时期,广州起义中的赤卫队总指挥周文雍和陈铁军相爱,但为了革命工作,却不能很快结合。起义失败,他们被捕,判了死刑。他们视死如归,同赴死难,并在刑场上宣布结婚。黄沙地上,红花开得如火如茶,刑场上,敌人的刺刀寒光闪闪。陈铁军向周围的群众作最后一次演说:
  “亲爱的同胞们,兄弟妹妹们,我和周文雍同志的血就要洒在这里了。为了革命,为了救国救民,为了共产主义的伟大事业而牺牲,我们一点也没有遗憾!……今天,我要向大家宣布:当我们把自己的青春和生命都献给了党和人民的时候,我们就要举行婚礼了。让反动派的枪声来做我们结婚的礼炮吧!……”
  故事催人泪下,震撼人心。故事是在大的历史背景下,以陈铁军的成长为主线展开的,她纯洁、善良、正直、坚毅、忠诚,性格鲜明,形象生动。真人真事,情节引人人胜。写这样的文学传记,对黄庆云来说尚属第一次尝试。她在《附记》里说:“传记是真人真事,因此要忠于它的时代和忠于传记的主人翁。”这两个重要的因素,她做到了。但是“搜集一个烈土的一生,好像深入宝山,探索明珠,然后用一条红线把它串起来。明珠要探求,线也要选得好,既不要遗珠,也不能把鱼目和砂砾都混进去。有些看来是砂砾,其实把表面的尘埃抹去之后,明珠才更绚烂。”这是作家在筛选资料上表现出来的深浅。但传记文学毕竟是文学,不是生平资料的搜集和编排,应该说也是文学风格的一个展示窗口。传记文学应是历史的真实和小说的色彩的高级混合物。没有任何虚构也不能成为传记文学。但虚构的权利是有限的。关于这一点,黄庆云又说:“故事中的虚构部分也是以忠于时代和忠于事实为原则的。历史事情发生很久了,具体细节无法搜集。你要去穿珠,但确实有一些遗珠寻而不见。那只好由作者根据人物和情节的发展去塑造,否则见线不见珠,甚至连线也断了。在这种情况下,作者完全有自由去想象和安排的。”但这种想象要合情入理,因为有一个史实的限制。传记作家之大手笔,是可以让冰冷的石头散发出热和灿烂的火花的。有位美国作家说,写传记无异是把自己卷进生命的万有之链里,而传记作家也无异是鉴赏生命的行家。黄庆云就是如此,她把自己的感情交给了时代和传主,这样初试获得了成功,使《刑场上的婚礼》成为好书。接着她又创作了以大革命时代省港大罢工的劳动童子团为题材的长篇历史小说《第一条红领巾》,还在香港出版长篇童话《金色童年》和小说《爱我香港》。
  黄庆云是一位专业作家,但事实上并不能专事写作。她总是有许多事情。1979年参加中国文学艺术工作者第四次代表大会后,她担任了中旬作家协会广东分会副主席,并主编于1981年创刊的《少年文艺报》。作为中国广州笔会中心副主席兼秘书,她努力把中国的文学作品,通过书籍、翻译介绍到国外。自1984年始,广州笔会中心每年编一本广东作家作品的英译本,总题为“桑叶丛书”——第一本《花城》,第二本《雾失楼台》,第三本《泰山神女》;还编儿童文学的英文译本。1986年,她出席了在纽约举行的国际笔会四十八届大学,并主持了儿童文学小组的讨论,还以《中国儿童文学的概况》为题发言,讲稿发表在美国约翰斯·霍普金斯大学(JOHNSHOPKINS)出版的世界儿童文学批评杂志《狮子和独角兽》(THELIONANDTHEUNICORN)。除了以上的职务,她还任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及新《少男少女》主编。
  探索,不停地探索!是她在文学创作上的追求。
  1987年夏之末,在她赴香港前给我的信中说:“除了探讨历史题材的创作,我还要继续研究怎样写好儿童诗和童话。为了孩子,学习科学知识也是我的一个新课题。创作上仍然是一条不断向明天延伸的路、还需要跋涉……”她还说,要像春蚕一样,结茧成丝,一丝一缕,一分一寸,虽然微不足道,但都献给人民和文学。
  再往后,她又定居香港,同她女儿——女作家周蜜蜜——一起在文学的王国里耕作开拓。
  南方的云,善良。将血化作彩色的雨,永远浇灌大地和青春。
  1987年夏末于北京
  1995年元旦修订
  李纳
  阎纯德
  1978年初夏,我去访问诗人李季;谈话中,他向我讲起李纳:“你见过李纳吗?她是一位有才华的女作家,'文化大革命'中受了大苦。她的小说写得好;我很喜欢她的作品的清新、细腻的风格。但她伤心了,不想写了;不过,我对她说过:'拿起笔来!'还'命令'她,最近必须交出一个短篇小说……”这篇小说,就是同年10月号《人民文学》发表的《涓涓流水》,它是李纳在十年浩劫后的第一篇创作。
  后来,我读了她的全部创作,我们通了信,见了面;真是文如其人!她写过一篇成名之作《煤》,我觉得,她像一块煤,有着善良而火热的心肠;她有一篇优秀之作《明净的水》,我觉得,她的感情像山中的泉水,清澈而明净……
  爱家乡,同爱母亲一样,几乎是人所共有的天性,李纳深深爱着自己的家乡——孔雀一样美丽的云南……她曾自豪地说:“我的家乡很美,有闻名于世的石林,巨大的瀑布,梦一样常绿的大地、秀丽的水,不朽的撒尼族长诗《阿诗玛》,就诞生在那里……”
  是的,云南是美的。
  1920年5月22日(阴历四月五日),李纳就出生在云南省路南县城内一个封建大家庭里,原名李淑源。
  她的家乡充满了诗情画意:古朴、精巧的小城,闪光的小河,清澈的泉水,典雅的小桥,弯弯曲曲的小路,路旁闪烁着报春花,婉转鸣叫的春喜鹊……啊,多美的家乡!
  李纳降生时,祖父是当地的乡绅。他是一位性格复杂的人,在家里享有绝对的权威,但平时对任何人总是和蔼可亲,从不大声呵斥孩子,高兴时,还让李纳搬他的长指甲。他衣着朴素,不穿绸缎,但他是孔子的信徒,孔子的语言是他毕生遵守的信条,脑子里有一道不可逾越的界限。
  幼小的李纳,感受最深的是家里“男尊女卑”。她家叔伯五人,又有弟、妹,虽是一家人,但吃饭男女不能同席,男子那一桌的菜,要多要好。祖父每日严格监督叔叔们攻读四书五经,背诵唐诗。至于女孩子,他深信“无才便是德”,能认识几个字就可以了。所以,李纳只能读“大狗跳,小狗叫,小孩子,哈哈笑”一类被祖父讥笑的课本。
  父亲的早逝,给李纳一家带来了不幸。当时,留下她和一个妹妹,母亲还正怀着孕。祖父极希望生下一个男孩,以延续其后代。一个夏天的傍晚,家里正宴请从远方回乡的叔叔,客人都在欢乐的饮酒举署,忽然传来婴儿“呱呱”的哭声。祖父警觉地问:“是男是女?”李纳的婶婶早已查看清楚,随即幸灾乐祸地回答:“姑娘。”祖父立即沉下了脸,撂下筷子,扬长而去,同桌的外公像被击中了头顶,轻轻放下筷子,回到家里,放声痛哭。
  痛苦的刺激就这样强加给了年幼的李纳,她回忆说:“这件事,在我心上投下不可磨灭的阴影。在旧中国,我最痛恨重男轻女,我憧憬着男女平等的生活。我对这个越长越可爱而又不受欢迎的妹妹,寄以极大的同情。有时把她抱到祖父面前,总是被她嫌恶地用'走开'二字赶走。母亲因为绝望没有奶,我小小的年纪,就不能不担负起保姆的责任了。”
  李纳生活在一个动乱的时代,她的童年生活是寂寞的,而那美丽的大自然,却是她童年的伙伴。在那偏乡僻野里,除了山水以外,没有正常的精神食粮,家里的书,有的她看不懂。这时,一位远房伯母,便成了她第一个文学启蒙者。
  这是一个善良的劳动妇女,年轻时便死了丈夫。这位伯母,性格豪爽,是一位路见不平敢于挺身而出的女性,她不知道“害怕”二字,就是在至高无上的族长面前,也敢据理抗辩,毫无惧色。在家里,她承担着牛马般的劳役。当她转完沉重的石磨时,便领着李纳去看戏。戏场是大众化的,观众都是短打扮的劳苦大众,人们站在既无电灯照明,又不讲究的露天底下,头顶着星星,聚精会神地听那《三国演义》、《瓦岗寨》、《水浒》的戏。这位伯母看戏认真,每次都同戏里主人公的感情一同升沉,爱憎感情异常分明。她最喜欢张飞、程咬金和李逵。
  这位伯母善讲故事,常用简练十动的语言给李纳叙述《东征》、《杨家将》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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